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6385985
本传非常值得一读。史家的穿射目光,诗家的激越情怀,在书中,在字里行间,相互交织,交相为用;反思性、批判性携带着历史、现实扑面而来,把你牵进龚自珍的精神世界,与他进行一次跨越了两个多世纪的历史时空的对视、对话。传主龚定庵身处衰落之世,“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嘶喊,没有警醒世人的昏睡;剑气箫声的挣扎,未能搅动弥漫在寰宇的霾团,却反而更推高了传主思想痛苦的峰值,以致撕裂,复撕裂。我有幸在未付梓之前做了该著的读者,备觉震撼。
——文史专家 党圣元
本传资料丰富,纲目清晰,视域开阔。在思想家、诗文大家和情感生活三方面发力,从因到果,层层递进,将传主的人生轨迹及精神世界勾勒得立体而生动,是一部颇具文人气质的人物传记。
——文学专家 黄宾堂
《剑魂箫韵——龚自珍传》一书从思想家、诗文大家和情感生活三方面展现了龚自珍的一生。本书资料翔实,纲目清晰,构思奇特,在叙述龚自珍的思想文化成就和文学业绩的时候,注重历史资料的发掘和援引,同时也注重从龚自珍的诗文中寻找内证,所述所论,均有坚实的文献资料支持。对于今天的读者而言,通过作者在书中的讲述,不但可以充分了解龚自珍思想、文化、文学业绩和所达到的历史高度,而且可以获得诸多启发、启迪。
引子/剑与箫
上部巨匠
章/惊雷
第二章/殿军
第三章/裂变
中部困兽
第四章/家族
第五章/交游
第六章/顿挫
第七章/彷徨
下部春泥
第八章/佳人
第九章/涌泉
第十章/陨落
尾声/寻踪
附录一/龚自珍年表
附录二/部分重要参考书目及文献
跋/一定要读龚自珍
跋:一定要读龚自珍
我说:一定要读龚自珍。并非是指一定要读这部龚自珍的传记,而是读龚自珍的诗文。
当然,你如果要走捷径,想用短的时间了解龚自珍思想、艺术成就和生平形迹,这部传记可以毫无愧色地承担初识龚自珍的功用。但我奉劝读者永远也不要用辅助读物,取代阅读龚自珍诗文本身。
龚自珍是清代诗文大家。就如柳亚子说的:“三百年来流。”如果仅仅从文学史角度来理解龚自珍的成就,那显然未能抓住龚自珍魅力的内核。过去,我对龚自珍的了解仅止于他的两首流行广的诗,那就是:“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龚自珍研究专家陈铭先生说,在著作引用的旧体诗词中,这一首被整体引用。还有一首想必大多数人也耳熟能详:“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学界普遍认同的一种说法是,龚自珍是中国文学后一位可与李白、杜甫、苏东坡等并列的旧体诗词大家。他的庄、骚兼容,儒、仙、侠杂糅而形成的“哀艳杂雄奇”的特有诗风、气质,迷倒了无数旧体诗词的写作者和爱好者。
如果对龚自珍的认识,仅止于此,龚自珍固然非常了不起,但他在历史上的不可取代性并没有真正体现出来。他让我们高山仰止的伟大之处,更在于他诗文中体现出来的对社会现实深刻的洞察力和犀利的批判力量,他在近代思想启蒙史上“但开风气不为师”的先导作用。研究了解中国近代思想史,龚自珍是绕不过去的一座山峰。从这方面说,龚自珍的思想史意义要大于文学史意义。梁启超曾说,初读龚自珍时“若受电然”。今天,我在读龚自珍时,同样有“若受电然”的感觉。在本传章“惊雷”中,笔者提纲挈领地展示了龚自珍思想的核心元素,这里毋庸赘述。
他的思想的载体,主要体现在那些讥切时政的政论文中,因此有人认为龚自珍开了中国近代史上政论文学的先河。我对“政论文学”的理解是,深刻的政论思想是通过文学性的表达来呈现的。“政论”而“文学”,将两者联姻,如同让坚硬的石头与柔弱的水交融。《病梅馆记》或可看作此类文本的代表作之一。鲁迅的杂文是否承续了他的文脉?有待专家研究。我曾对写时政评论颇有些不以为然,认为那些东西都是如同新闻一样的“易碎品”。过一段时间,想把那些文章汇集成书,都不免有些惶然羞赧。写时政评论需要快速反应,但它的生命也大多“快速消亡”。讥刺时弊的文字,理当与时弊共存亡。让我无比惊诧的是,龚自珍的此类文字,却能超越时政文章“易碎品”的宿命,而获得一种持久不衰的生命力。对此,能让我做出解释的理由无非有二:一是时弊,不是一时之弊,而成持久之弊,使得批评“弊病”之文,在与之对立中仍然具有存在价值;二是龚自珍在批判时弊中闪射的思想光芒,具有穿越人类生存时空的永恒力量。让后人学而时习之,总能获得新的启迪。
在《明良论二》开篇有这样一段文字:“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仅仅就为这寥寥数语,我便坚信,花四年时间为龚自珍写一部新的传记是值得的。
笔者次涉足此类带有学术色彩的历史名人传记写作,常感力有不逮。在写作过程中,曾得到诸多专家、学者、兄长的指点相助,在此一并谢过,就不一一列出大名了。
2015年8月19日
“避席畏闻文字狱”
在了解龚自珍发出那些惊世骇俗的批判清王朝的言论之前,我们有必要对龚自珍所处的历史环境做一些俯瞰式的扫描。
在诸多的历史环境元素中,需要我们重点关注的是清王朝的思想文化政策。
清王朝立国之后,为了巩固其统治,对知识分子,尤其是汉人知识分子采取怀柔兼镇压的两手政策,这种胡萝卜加大棒的方式,对一时的社会和政权稳定是有效的。但靠此种方式来持久地使得一个社会繁荣发展,处于良性上升的轨道,则无异痴人说梦。一个基本事实是,言论的闭塞,思想的禁锢,必然导致一个社会思想僵化,人才极度匮乏。怎么能寄望于一个思想呆滞愚蠢的社会还能不断地走向强盛?愚民的后果必然是,产生愚民土壤的社会管理层也日益变得愚蠢和低能。参天大树不会从这样的土地上凌空而起。
让今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清朝繁盛的康乾时期,也是文字狱多密集发生的时期。按理,一个政权在稳定后,应该更多地开放言路,以吸纳各种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谏议,才能激发社会发展的内在活力。但清廷却反其道而行之,对不同政见一味采取打压的政策。在清朝前期的一百五十年间,有记录的较大的文字狱发生了一百六十余起。仅仅是乾隆一朝六十年,即发生文字狱一百三十余起。动辄即对持不同政见者、对圣上不恭者采取凌迟、戮尸、枭首、斩立决等酷刑。那个附庸风雅,号称写有数万首诗词,自我感觉似乎是天下才子的乾隆皇帝,对异己士人的迫害,其手段之酷烈超过了康熙、雍正。当有人告发因编辑《国朝诗别裁集》而闻名的大学者沈德潜,在《咏黑牡丹》诗中有“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的句子,是对清廷大不敬时,即使沈德潜已经去世,这个乾隆连死人也不放过,下令废除爵衔,并砸毁其墓园碑碣。
清代除了从肉体上消灭那些持不同政见者,为了统一思想,对传统典籍和同代名士的著作的禁毁也是空前的,可以称之为中国历史上的文化大浩劫。据郭伯恭《四库全书纂修考》统计,在《四库全书》编纂期间的十多年里,约有十万部书籍被销毁。据陈乃乾《焚书总录》提供的数据,被清人全毁掉的书有二千四百五十二种,被抽毁的书有四百零二种,全部相加计有三千余种。
明末清初诗人王撰曾有诗云:“数声哀怨半天闻,无限离愁寄白云。矰缴每从文字起,书空咄咄却忧君。”这是清初士人在文化高压政策下发出的痛苦呻吟。
到了龚自珍的笔下,则有名句描述其时知识分子的普遍心态:“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我们大概不免会感到诧异,“文字狱”三字会在龚自珍的诗中直接出现,这本身就是可能招来杀身之祸的。
有论者认为,中国历史上首例“文字狱”是从西汉杨恽案肇始的。《汉书·杨恽传》记载,西汉景帝时位列九卿的杨恽被诬免官,回到老家秦地,置产业,筑宅室,通宾客,躬耕田垄间的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这也罢了,但他过小日子的动静也闹得忒大了,时而与奴婢一起鼓瑟而歌,酒酣耳热后又击缶呜呜呼叫,并作诗曰:“天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萁。人生行乐尔,须富贵何时?……”不久,天降日蚀之灾。大自然发生的灾害,跟这个杨恽有什么鸟关系?他喝的是自家酿的酒,吃的是自家地里种的粮,他和自家奴婢奏瑟高歌,干卿何事?偏偏就有那种摇尾文人,写奏章告他:“骄奢不悔过,日食之咎,此人之致。”皇帝正为日蚀之灾而犯愁,此奏章帮助他找到一个“替罪羊”,于是将奏章下交廷尉按验。廷尉断杨恽大逆无道罪,将其腰斩。杨恽的妻儿则被流放到酒泉郡。
称此为中国历史上首例因言获罪的“文字狱”案,大概未必准确。再往前追溯,应该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就开始了吧?从那开始,“禁书”总是与残害知识分子的“文字狱”牵连在一起,在每个新建的王朝类似案件总也不断地上演。但手段之残暴,规模之大,时间持续之久,则要数清王朝,就连秦始皇在陵墓里也要自叹弗如了。清人的文字狱,从顺治二年(1645)滥觞。这年清朝举行次乡试。有人发现河南一举人的试卷中,将“皇叔父”多尔衮,写成了“王叔父”,被视为对多尔衮的大不敬,牵连两位主考官被革职议罪。紧接其后是顺治四年(1647)发生的僧人释函可案。此人其父曾为明末礼部尚书,后家道衰落,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出家。清顺治二年(1645)函可到南京游历,住友人处,在顺治四年(1647)从南京去广东,出南京城门时被清朝士兵查获所携经笥中有南明福王答阮大铖书及《变纪》史稿。这还了得,不仅仅因为福王是南明弘光小朝廷的皇帝,也不仅仅因为阮大铖原为明末阉党成员,他们都是清王朝的死敌,为清王朝所不能容忍的是那部《变纪》手稿中,详实记录了南明将士抗击清兵的死难事迹。这岂不是指着和尚的脑袋骂“秃驴”吗?于是,函可被投入大牢,并立即被押送北京。次年被定罪后流放东北沈阳。应该说,函可没有因此而脑袋搬家,就已经算是幸运的了。清人没有杀他,并不是因为清人对他有丝毫的怜悯之心,而是因为清人尚未意识到,文人通过反清的文字记录或进行舆论发动,可能对帝国统治稳定性构成颠覆性威胁。函可事件的发生,似乎给了他们一个警示。在对此后发生的类似案件的处理上,清王朝在文字狱中开始血花四溅了。
其后文字狱接连发生,如黄毓祺复明诗词案、冯舒以《怀旧集》案、张缙彦诗序案……大大小小因文字获罪的案件绵延不绝,其中处理手段残暴、让朝野震动的要数庄廷修订刻印《明史》案。这个庄廷,是浙地的富人,某日购得明代已故首辅所著《明史概》残稿,他请有关文人对残稿进行了增补修改,并将书稿更名为《明书辑略》,又邀请查继佐、陆圻、范骧等十几位著名文人校改把关,然后以自己的名字刻版行世。这个庄先生犯了两个低级错误,一是这本是当朝十分犯忌之事,怎可大张旗鼓地进行修订和刻版发行,明着要给官家抓把柄;二是腰包里有些银子你干吗搞得那么张扬,弄得四邻八舍都知道,就容易被贼眼盯住。现在他遇到的麻烦是,不是贼惦记,而是一些无赖之徒,竟然经常有意买来他刻版发行的《明书辑略》,闯进他宅子,敲诈他钱财。庄先生如果不给钱,无赖之徒即扬言要告到官府,让他坐大牢去。用此等手段到庄府勒索,居然常常得手。有无赖之徒,屡屡以此手段获得银子而归。有一个名吴之荣的小官僚,因贪污受贿而关入牢内,刑满释放,身无分文,衣食无着,一牢吏居然授之以到庄宅敲诈钱财之法。某日,他果真就从市面购得《明书辑略》,也持书至庄宅,与庄先生谈判要钱。大概他要价太高了,超过了庄先生的承受能力,庄就婉言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挟。那意思就是说,我这里没有那么多银子满足你的要求,你要告我悉听尊便。吴某诈财不得,火冒三丈,就跑到北京,将书中犯忌之语摘录下来,密告之朝廷,于是案发。据史料记载,此事发生在顺治十八年(1661),而决于康熙二年(1663),前后历时三年。凡与庄先生有关族人,凡参与此书编写校改之人,即使是那些刻书、印书、订书、送版的工人,也都统统在被杀之列。受牵连被杀者七十余人,其中十八人被凌迟。有一刻字匠临刑哭曰:“上有八十之母,下有十八之妻,我死妻必嫁,母其谁养?”话毕,脑袋被砍下,其首滚到了自家门口,因其行刑处离他自家门口不远。在处决犯案者时,本案的主角庄廷已经死去,但他的坟墓仍被掘开。他的尸体是被碎戮,还是被鞭笞则不得而知。此案处置之惨烈残忍,让听闻者无不毛骨悚然。
更可怕的是,此案成为清王朝一个处理同类“文字狱”案件的模板,此后类似的事件又接踵发生。其案发的密集程度,超过了以往历朝历代。当那些小说、影视剧中,用尽笔墨影像歌颂清帝王文治武功时,笔者提醒那些作家、编创人员,在肯定某些帝王开疆拓土的功绩时,也不应忘记,清王朝几乎把华夏大地变成迫害异己知识分子的屠宰场。
以此,大概我们可以理解龚自珍诗中描述的其时知识分子的普遍心态,为何是“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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