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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2526797丛书名: 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第三节会计核算
第四节会计监督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六节法律责任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现金结算
第二节支付结算概述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第五节银行卡
第六节其他结算方式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税收概述
第二节主要税种
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
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
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
第五节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与奖惩
参考文献
从课程内容本身来讲,《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专门针对会计从业人员上岗前必备的会计核算、支付结算、税费计算、财政预决算处理技能以及会计从业人员必须遵循的爱岗敬业等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的内容设计与安排,内容的针对性及实用性,使其在后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时代仍然意义非凡。
本书编写组依照《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两大属性,安排了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财政法律制度、会计职业道德五部分内容,提高学生对会计岗位的实际处理能力,规范会计工作行为,提高对会计业务、支付结算、税务、政府采购等财经业务的合法性判断以及法律后果的预判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本书具有三大鲜明特色:
(1) 案例说法论德。在每节内容中引入丰富的案例,以切实培养学生对财经业务的合法性分析与处理能力,规范学生的会计工作行为,灌输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在选用案例之时,既考虑内容上的针对性,又以图文并茂的方式提高书中的趣味性,以此解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内容枯燥之难题。
(2) 习题突破重难点。认真研究会计人员的职业知识点、技能点,准确把握重点、难点,在书中安排了经典题目,在学习指南中安排了精讲与配套习题与之配合,帮助学生全面掌握相关知识点、技能点。
(3) 时效性与实用性。实时跟进税法变化,按照2019年最新税法,全面融合了2019年增值税税率调整及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内容、个人所得税调整等最新财税内容,并进行修改前后的比对,极大增强了本书的时效性。本书的编写历时三年,经过了会计专业人士以及法律人士的多次论证与修改,充分体现了“案例说法论德、经典习题破难、税法时效性强、课岗融通”的课程改革思想,且以图文并茂等形式兼顾了本书的学术性与趣味性。当然,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疏漏和错误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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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
1了解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四个方面的内容,了解会计监督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理解会计法律制度构成的四个层次的内容,理解代理记账的相关规定、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
3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内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的要求、会计账簿的规定、会计处理方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规定、会计档案保管基本要求、特别规定。
4掌握会计监督的构成、会计机构设置的形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规定。
5掌握会计工作的交接的程序与交接内容。
6掌握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
7规范学生会计工作的相关行为。
8加强学生会计工作的法律意识。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
如果有人说,只要动动手、笔尖轻松写下几个字,就能一次进财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你信吗?生活中就有人做到了,然而,代价也是惨痛的。
据检察机关指控,报账员王荣看到别人花钱大手大脚时,羡慕不已,并决定利用单位报账管理漏洞套取公款。在不到4年时间里,通过虚开报销发票或自制费用单,并冒充领导签名,贪污135万余元。该报账员被控贪污罪,在法院开庭受审过程中,她表示不了解会计法律制度,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
案例思考:我国现行会计法律制度有哪些?会计人员要了解些什么呢?
分析与提示:我国现行会计法律制度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等内容,会计人员需要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的内容与规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一、法的含义及特征
(一) 含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规范系统。
1狭义的法律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2广义的法律
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 特征
法的特征如下。
(1) 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2)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3) 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4)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经典习题·判断题】 法是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特定的方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并不是国家发布的任何文件都是法。()
【正确答案】 √。
二、法的本质及作用
(一) 本质
法的本质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反映一定社会阶段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发展要求,并上升为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
【经典习题·判断题】 法的本质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反映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发展要求,并上升为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
【正确答案】 √。
(二) 作用
概括起来,法的作用有两大方面。
(1) 法是实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国家权力运行的具体手段和表现。
(2) 法体现社会经济基础的现状并反映社会经济基础的具体要求。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产生什么性质的法律,而法律一旦产生就必然为其赖以产生的经济基础服务。
三、法的分类
(一) 根据立法机关的不同
1狭义的法
狭义的法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如《会计法》。
2广义的法
广义的法除包括狭义的法外,还包括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的所有行为规则,如各种法令、命令、条例、决议、指示、规则、办法、章程等。
(二) 根据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
1根本法
根本法指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效力,其内容一般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国家机关的构成和职权等根本问题。
【经典习题·单选题】 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国家机关的构成和职权等问题的法是()。
A根本法B普通法C程序法D狭义的法
【正确答案】 A。
2普通法
普通法指《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其法律地位与效力低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它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宪法》简单。
(三) 根据法的内容不同
1实体法
实体法指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如《民法》 《刑法》 《公司法》等。
2程序法
程序法是指为保证实体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诉讼程序的法律,也叫诉讼法,如《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等。
【经典习题·单选题】 根据法的内容不同来划分,行政诉讼法属于()。
A狭义的法B程序法C实体法D普通法
【正确答案】 B。
四、我国法律体系的层次与效力
(一) 特点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从一般意义上讲,法律体系具有统一性、稳定性、程序性与开放性的特点。
(二) 我国的法律体系
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七个门类、三个层次。
1七个门类
七个门类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和非诉讼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制保障。宪法相关法则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带有宪法内容的普通法律,如选举法、代表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分别具体地规定有关国家机关的组成、产生、活动、权限和责任等。
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单行民事法律主要有《合同法》 《担保法》 《婚姻法》 《继承法》 《收养法》 《商标法》 《专利法》 《著作权法》等。此外还包括一些单行的民事法规,如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等。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从表现形式看,我国的商法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票据法》 《保险法》 《企业破产法》 《海商法》等。民法规定的有关民事关系的很多概念、规则和原则也通用于商法。从这一意义讲,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原则。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的表现形式包括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乡镇企业法》等;有财政、金融和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国人民银行法》 《商业银行法》 《个人所得税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如《预算法》 《统计法》 《会计法》 《计量法》等;有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规定行政管理体制的规范,确定行政管理基本原则的规范,规定行政机关活动的方式、方法、程序的规范,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规范等。我国一般行政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较少,主要有《行政复议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监察法》 《政府采购法》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
社会法是我国近年来在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大潮中应运而生的新兴法律门类和法律学科。社会法的主旨在于保护公民的社会权利,尤其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工会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残疾人保障法》 《矿山安全法》 《红十字会法》 《公益事业捐赠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都属于社会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刑法也是最受人关注的一种法律。刑法这一法律部门中,占主导地位的规范性文件是刑法,一些单行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也可能规定刑法规范(如《文物保护法》中有关文物犯罪的准用性条款的内容)。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等方面的法律。同时,《律师法》 《法官法》 《检察官法》 《仲裁法》 《监狱法》等法律的内容也大体属于这个法律部门。
2三个层次
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律效力从高到低排列如下。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并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需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在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区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两种。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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