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8410439
遵循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本书编写突出实务特点,并不过分关注学术界对经济法学理性的各种争议。本书破除了传统的经济法教材编写体例,以能力目标为本位,按节划分知识点,在每节的知识点讲解之后,安排针对性的习题强化对本节知识点的理解、掌握乃至应用,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对本节案例进行分析和解读。
本书选取的是与经济管理密切相关的经济法律,这些法律是经济管理类应用型本科学生所的。本书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不可多得的一本教材,也是自学经济法律的理想参考书。
本书舍弃了日常生活中并不常用的一些内容,选取了经济管理类专业经常涉及到的一些内容。
共分十一章,章经济法基础理论,主要讲述经济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地位及体系,经济法律关系;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包括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章公司法,在此章将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合并入其中;第四章破产法;第五章合同法,在此章增设了主要合同介绍;第六章竞争法;第七章会计法,鉴于会计类的学生会单独开设相关专业课,所以未将审计法和税法纳入其中;第八章银行业法,在此章中将日常经营生产中经常使用到的票据法纳入其中;第九章证券法;第十章工业产权法;第十一章经济纠纷的解决。
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节 法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法律行为
第三节 经济法和经济法体系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节 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四节 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三章 公司法
节 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 公司债券与公司财务会计
第五节 中小股东权利保护
第六节 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和破产
第七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八节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九节 法律责任
第四章 破产法
节 破产法概述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第三节 破产管理人和债务人财产及费用
第四节 债权申报与债权人会议
第五节 重整与和解
第六节 破产清算与法律责任
第五章 合同法
节 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第七节 违约责任
第八节 主要合同介绍
第六章 竞争法
节 竞争和竞争法概述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三节 反垄断法
第七章 会计法
节 会计法概述
第二节 会计核算
第三节 会计监督
第四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五节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金融法
节 金融法概述
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三节 商业银行法
第四节 票据法
第九章 证券法
节 证券与证券立法
第二节 证券发行
第三节 证券上市与交易
第四节 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节 上市公司的收购和重组
第六节 证券欺诈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 工业产权法
节 工业产权法概述
第二节 专利法
第三节 商标法
第十一章 经济纠纷的解决
节 代理制度
第二节 诉讼时效制度
第三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前言
自20世纪70年代末起,伴随着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和大规模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开展,经济法成为国家管理经济活动和调节经济生活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经济立法的活动日趋活跃,经济法学的研究蓬勃开展,经济法课程已被列人法学、经济、贸易、管理等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经济法律制度亦已成为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和经济贸易活动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
同其他法律学科相比,经济法学科体系较为庞杂,不同层次和类别的经济法教材基于不同的需要都选择了独具特色的内容。《经济法概论》作为以经济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而形成的概述性的课程体系,概要性地介绍了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规定。虽然经济法的体系不很严整,内容显得松散,但其内容还是存在着很强的关联性的。因此,从经济法内容的相互关联性上,本书对经济法松散的内容进行梳理,形成了基本框架,大体上可以分解为如下几个部分:其一,经济法的基础理论(章经济法基础理论);其二,经济主体法律制度(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第三章公司法);其三,经济运行法律制度(第四章企业破产法、第五章合同法、第六章竞争法);其四,专业经济法律制度(第七章会计法、第八章金融法、第九章证券法、第十章工业产权法);其五,经济程序法律制度(第十一章经济纠纷的解决)。
遵循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本书编写突出实务特点,并不过分关注学术界对经济法学理性的各种争议。本书破除了传统的经济法教材编写体例,以能力目标为本位,按节划分知识点,在每节的知识点讲解之后,安排针对性的习题强化对本节知识点的理解、掌握乃至应用,后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对本节案例进行分析和解读。本书选取的是与经济管理密切相关的经济法律,这些法律是经济管理类应用型本科学生所的。本书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不可多得的一本教材,也是自学经济法律的理想参考书。
本书由周丹担任主编并负责全书的修改和总纂,具体的编写分工如下:周丹编写第八章、第九章;姚毅编写章、第十一章;陈莉编写第二章、第四章;程洁编写第三章;韩慧芳编写第五章;刘春梅编写第十章;尹群编写第七章;王立编写第六章。虽然我们在编写过程中付出很大的努力,但由于水平有限,难免出现疏漏和不妥之处,敬请广大师生及读者批评指正。
本书在出版过程中,轻工业出版社的领导给予大力支持,本书责任编辑倾注了大量心血,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编者
2016年6月
四、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与经济法的概念相联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关系。在经济法学著作中,通常将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划分为以下几类:
1.市场主体组织关系,是指国家在对市场主体的活动进行管理,以及市场主体在自身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这里的市场主体,主要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直接和间接交易活动的经济组织,如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和非企业性经济组织。
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干预市场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如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产品质量、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所涉及的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从长远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因素,实行全局性的管理过程中与其他社会组织所发生的具有隶属性或指导性的社会经济关系。这种隶属或指导性关系既包括上下级组织之间的命令与服从、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又包括同一级别组织之间在业务上的管理与执行的关系,主要包括产业调节、计划、国有资产管理、交通、电信、能源、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以及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关系。
4.社会保障关系,是指对作为劳动力资源的劳动者实行社会保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市场经济强调效率、兼顾公平,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健全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成员遇到风险后基本生活的保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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