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19265
《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第三卷)》是有关比较民法和民法解释学的论文集,比较民法是将各国民法进行比较,从而挖掘民法背后的法理。而民法解释学,重在民法的适用,是通过对法条的解读,来指导法律的适用。本卷的*组主题文章”旅游合同辅助人的民事责任比较法研究”来自于2016年4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合作苏州召开”第四届比较民商法与判例研究两岸学术研讨会”(苏州会议)上的主题案例研讨报告。第二组主题文章”和解合同法律效力的比较法研究”来自于2015年4月在上海财经大学召开的”第三届比较民商法与判例研究两岸学术研讨会”的主题案例研讨报告。其余学者的文章也均来自上述会议的收稿。。
《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第三卷即将出版。编者就本卷文章形成和编辑主旨略作说明。本卷的组主题文章”旅游合同辅助人的民事责任比较法研究”来自于2016年4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合作苏州召开”第四届比较民商法与判例研究两岸学术研讨会”(苏州会议)上的主题案例研讨报告。第二组主题文章”和解合同法律效力的比较法研究”来自于2015年4月在上海财经大学召开的”第三届比较民商法与判例研究两岸学术研讨会”的主题案例研讨报告。其余学者的文章也均来自上述会议的收稿。一如既往,编者还是衷心感谢案例比较研究报告的参与策划者和撰写者。
”旅游合同辅助人的民事责任”主题在我国民法上是个理论和实践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它可以上升到我国《合同法》上”债务履行辅助人”的存废之争,具有基础性的地位,事关《合同法》第121条的理解与适用。”和解合同”则受到人民法院第2号指导案例的启发,是个跨越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课题。放眼未来,以上两个主题,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合同编》中都会有所回应。前者属于合同编的总则问题,后者关涉是否增订”和解”这一有名合同类型。
回想2016年4月春雨如酥的姑苏城,大陆与台湾地区两岸民法学者及其他参会者近百人济济一堂,在前”东吴大学”的院落内,和着淅淅沥沥的春雨,细细品读两岸中青年民法学者的学术高论,真有时空对话之感。这次会议,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在人、财、物方面均给予大力支持,使两岸学者能够专注于会议主题的研究报告。犹记得会议开幕式上,方新军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提及我们的相识经历,一下回溯到十多年前在贵州召开的全国外国法制史年会期间,同游黄果树瀑布,因为学术志趣相投,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不想,因缘际会,十多年后,我们共同组织召开在国内较有影响的”比较民商法与判例研究两岸学术研讨会”(苏州会议),也算是这段友谊结出的善果吧。
上海财经大学”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所”除了创办和组织一年一度的两岸会议之外,平常也会安排一些学术活动。本卷的篇演讲稿《债之相对性及其效力》,就是台湾著名法学家黄茂荣教授于2016年3月11日在上海财经大学所作的两场学术报告中的其中一个记录稿(另一场报告是税法主题)。以往读书,看了黄茂荣老师的著述,总觉得他是个严肃的学者,然而一旦接触却发现黄老师平易近人且非常幽默,眼中时常闪烁着孩童般的智慧光芒。他不仅著书立说,而且开发植根法律数据库,并很得意于这个法律检索系统。黄老师谈及学术和人生,总有令人意想不到的角度,读者诸君从本篇演讲稿可有所体会。2017年4月,我与大陆十余位青年民法学者到访台湾大学,期间拜访黄茂荣老师夫妇,岂料甫一见面,黄老师便赠与我们一行人每人一套自己的大作,从法学方法论到民法再到税法,沉甸甸的七八本,真是感激又钦佩。黄老师曾说,在上海财经大学所作的债法讲座是他现场发挥很好的一次。笔者荣幸,能够将黄老师的讲座整理记录,并作为两岸民商法学术交流的结晶而发表出版。
尽管在2015年以后,中国民法典的立法规划进入实施阶段,并且2017年颁布《民法总则》,民法学界的研究注意力都被吸引到民法典上来。包括我本人在内,很多学者的研究重点集中在《民法总则》的解读和《民法典》分则各编的立法上。但是,上海财经大学”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所”倡导的研究风格不会变化,我们仍将秉持以比较法为视角,以案例为具体内容,以教义学为依归的民法学研究方法。我们相信,法典化只是法律发展的一个总结阶段,在立法进程结束之后,法律的续造仍将依赖学说与判例的参与和形成。在某种意义上说,比较法与判例研究没有终点,只有无尽的、动态的发展前景。这是变化中人类社会法律生活的宿命,或许也是研究者的宿命。
编者谨识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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