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96063
精要框架 命题点拨 真题索引 知识详解 温故知新 实战贴士
本书集萃北京万国学校法律硕士联考培训的经验和智慧,是北京万国学校法硕联考培训一直秉承的大纲、法条、真题“三位一体”理念的总结。依据考试大纲,模拟考生复习过程,体现复习规律和技巧。
法理学
精要1绪论00
第一节法学00
第二节法理学00
第三节西方主要法学流派00
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00
精要2法的特征与本质0
第一节法的概述0
第二节法的基本特征0
第三节法的本质0
精要3法的起源与演进0
第一节法的起源0
第二节法的演进0
第三节法律移植与法律继承0
第四节法律全球化0
精要4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0
第一节法的作用0
第二节法的价值0
精要5法的渊源、效力与分类0
第一节法律渊源0
第二节法的效力0
第三节法的分类0
精要6法的要素与法律体系0
第一节法律规则0
第二节法律原则0
第三节法律概念0
第四节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0
第五节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0
精要7立法0
第一节立法概述0
第二节立法原则0
第三节立法程序0
精要8法律实施0
第一节法律实施与法律实现0
第二节执法0
第三节司法
第四节守法
第五节法律监督
精要9法律职业与法律方法
第一节法律职业
第二节法律解释
第三节法律推理
第四节法律论证
精要10法律关系
第一节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精要11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第一节法律责任
第二节法律制裁
精要12法治
第一节法治的概述
第二节法治与民主
第三节法治国家
第四节社会主义法治
第五节全面依法治国
精要13法与社会
第一节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
第二节法与经济
第三节法与政治
第四节法与文化
宪法学
精要14宪法基本理论(上)
第一节宪法概述
第二节宪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精要15宪法基本理论(下)
第一节宪法原则
第二节宪法规范、宪法关系和宪法渊源
精要16宪法的变迁
第一节宪法制定
第二节宪法解释
第三节宪法修改
第四节违宪审查制度
精要17国家基本制度(上)
第一节国家性质
第二节政权组织形式
第三节选举制度
第四节政党制度
精要18国家基本制度(下)
第一节国家结构形式概论
第二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三节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四节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精要19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则
第二节公民的基本权利(上)
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中)
第四节公民的基本权利(下)
第五节公民的基本义务
精要20国家机构(上)
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精要21国家机构(中)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二节国务院
第三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精要22国家机构(下)
第一节监察委员会
第二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三节地方国家机关
法制史
精要23古代立法(上)
第一节各代立法指导思想
第二节各代法律形式
第三节各代法典篇目结构
精要24古代立法(下)
第一节夏商周立法活动
第二节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活动
第三节隋唐宋立法活动
第四节元明清立法活动
精要25古代罪名和刑名
第一节各代罪名
第二节各代刑名
精要26古代刑罚适用原则
第一节夏商至南北朝的刑罚适用原则
第二节唐元明清的刑罚适用原则
精要27古代民事和经济法律制度
第一节历代婚姻家庭制度
第二节历代继承制度
第三节历代人法和债法
第四节历代经济立法
精要28古代行政和监察制度
第一节古代中国的政权机构
第二节历代官员管理制度
第三节历代监察制度
精要29古代司法制度
第一节各代司法机构
第二节各代起诉和审判制度
第三节各代会审和复审制度
精要30清末法律制度
第一节预备立宪
第二节清末修律概况
第三节清末刑事立法
第四节清末民商立法
第五节清末司法制度的变化
精要31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第一节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第二节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第三节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上)
第四节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下)
精要32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第一节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
第二节革命根据地的土地立法
第三节革命根据地的劳动立法
第四节革命根据地的婚姻立法
第五节革命根据地的刑事立法
第六节革命根据地的司法制度
任何考试都存在规律性的东西,关键的是我们能否感知,并在该规律的指引下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简称“法硕联考”)的基础是其“考试大纲”。
应对“法硕联考”,我们必须将“考试大纲”所要求掌握的理论、法条等知识点烂熟于心。但不能死记硬背,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对“法硕联考”经常考查的知识点,重点把握,决不放松;对“法硕联考”较少考查的知识点,稍作关注;对“法硕联考”从不考查的知识点,决不关注。
针对以选择题考查的知识点,注意理解;针对以主观题考査的知识点,在理解的基础上准确记忆。至于这种“针对性”不可能直接从“考试大纲”中得出,必须另辟蹊径。“法硕联考”真题,是联考实践的长期积累,从中可以分析出我们应对考试想要的一切,从中把握其考査重点和考査方法。法条,是任何学习法律的人必须面对的问题。理解法条并掌握法条,能够灵活运用,是法律人孜孜追求的目标。“法硕联考”对法条运用能力的考査是一以贯之的。
综上,我们要想在“法硕联考”中取胜,正确的方法就是将大纲、法条、真题三者结合。为此,我们编写了本套“复习精要”,力图有所突破。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套书集萃了北京万国学校法硕联考培训的经验和智慧,它是北京万国学校法硕联考培训中一直秉承的大纲、法条、真题“三位一体”培训理念的总结。
“2019法律硕士联考复习精要”共有三分册,《综合课32讲》、《民法21讲》和《刑法21讲》,依托法硕联考“考试大纲”编写而成。每个分册的编写体例都是一致的,模拟了考生的复习过程,体现了复习规律和技巧。
每分册“复习精要”的排列大体按照“考试大纲”的章节顺序。每一讲的“精要”主要包括以下六个部分:
1精要框架:本部分对本精要的知识结构予以列明,以帮助考生从整体上把握知识体系。
2命题点拨:本部分结合真题考查情况对重点内容予以说明并给出复习建议,以及对命题趋势加以预测。
3真题索引:本部分列明近些年的真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以提示考生本精要的重点所在。
4知识详解:本部分是本书的主体部分。立足于应试性,突出体系性和理论性,本部分详略得当、有的放矢地将“法硕联考”中可能涉及的重要知识点全部收纳其中。力求每一精要都能做到考点集中,并结合近年的考题讲解,使考生能够迅速抓到重点和难点,做到既明辨法理又加深理解,更好地掌握考核重点、解题步骤和技巧。
5温故知新:前四个步骤是基础,本部分是检验和巩固。“温故知新”的练习题是编写者从多年培训经验中精选出的常见的重点、难点问题。考生既可以用来检查自己复习的效果,发现不足之处予以改进;又可以巩固前面复习的知识点,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同时,考生得以增长实战经验,使理论能力转化为实战能力,到考场上就能轻松自如地应对。基于此,我们对该部分提供答案,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析。
6实战贴士:对易错、易混概念,需理解掌握的重、难点加以进一步分析,方便考生对知识的理解、消化。
本套丛书的作者都是北京万国学校从事法律考试培训实务多年的一线人员,多次参与法律培训用书的创作。多年的培训实践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考生在进行“法硕联考”准备中的艰辛、孤独和凄苦,考生的信任和关注让我们切实感受到编写一套好的辅导书的责任和培训的价值。经历了多年的策划和精炼,本套丛书面市了,它将迎接联考和考生的双重检验。我们热忱地期待着每位考生的反馈与建议,让这套丛书在真诚的指正和教诲中成长,真正成为考生备考旅程中的朋友!
希望本套丛书能帮助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并取得高分。同时,由于专业水平有限,在编写中难免会出现纰漏,欢迎批评指正!
北京万国学校2018年夏
五、法律解释的方法
解释方法
内涵
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
按照法律条文的语言表述的字义、语法和通用的表达方式以及逻辑规律进行解释
历史解释
通过对法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者通过将该法与历史上同类法进行比较研究来阐明其内容和含义
体系解释(也称系统解释)
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
目的解释
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
(一)文义解释
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法律条文的语言表述的字义、语法和通用的表达方式以及逻辑规律进行解释,目的在于使人们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的含义和立法者的意志。这种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二)历史解释
历史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者通过将这一法律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来阐明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含义。进行历史解释的目的,主要是探求某一法律概念如何被接受到法条中来,立法者是基于哪些价值作出决定的。
(三)体系解释
体系解释,是指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因为每一法律规范都是在与相关法律规范的相互配合下发挥作用的。
(四)目的解释
1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这里讲的目的不仅是指原先制定该法律时的目的,也可以是探求该法律在当前条件下的需要;既可以指整部法律的目的,也可以指个别法条、个别制度的目的。
2按此方法,在解释法律时应当首先了解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所希望达到的目的,然后以这个目的或这些目的为指导,去说明法律的含义,尽量使有关目的得以实现。
3如果由于社会关系发展变化,原先的立法目的不能适应新的社会情势的需要,解释者可以通过这种解释方法,根据需要确定该法律的新的目的。
1(2018年第10题、2018年第5题法学)四位法学学生旁听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后,用不同方法对法院涉及案件的刑法条文进行了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答案】D。历史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者通过将这一法律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来阐释法律规范的含义和内容。A项不是历史解释,错误。B项属于历史解释,不是体系解释,故错误。
体系解释,是指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C项是体系解释,不是目的解释,故错误。
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程的、一般的或者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文字上。故D项正确,应选。
A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发布的案例进行解释,属于历史解释
B乙结合立法时的社会背景进行解释,属于体系解释
C丙结合法律的上下文作出解释,属于目的解释
D丁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属于文义解释
2(2016年第13题、2016年第7题法学)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答案】C
A国家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均是有权解释
B我国法律解释体系包括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两种形式
C历史解释的方法既可以用作正式解释,也可以用于非正式解释
D按解释尺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分为文义解释与体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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