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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024921
章 导论 1
一、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1
(一)研究背景 1
1征地纠纷的结构–制度分析 2
2纠纷主体的行动研究 5
(二)研究问题:走向对纠纷主体权利正义观念的研究 9
二、 研究方法与资料 13
(一)个案研究 13
(二)资料及其搜集过程 16
1访谈 16
2档案资料 18
三、基本概念与内容导读 20
(一)概念界定 20
1情理及其特征 20
2法律及其特征 22
3情理型权利正义观与法理型权利正义观 24
(二)内容导读 26
第二章 纠纷案的过程叙事 29
一、纠纷案产生的背景 29
(一)C市开启快速城市化进程 29
(二)老龙家征地前的生活 30
1家庭成员 31
2生计方式:奶牛养殖 35
二、征地伊始 39
(一)批文下达 39
(二)征地补偿安置 41
1青苗、构附着物补偿 41
2人员安置 44
3住房安置 48
4其他补偿费用 51
三、历史遗留问题:狮子山权属争议 54
(一)狮子山的历史 54
(二)狮子山纠纷案的诉讼过程 57
四、奶牛养殖业的春风 63
(一)背景 63
(二)新建牛场 64
五、次强拆 67
(一)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 67
(二)实施强拆 71
(三)复兴街道诉龙家返还住房 74
六、第二次强拆 76
(一)奶牛场的两次滑坡 76
(二)龙家被诉返还校舍 77
(三)强拆前的调解 80
七、强拆后的生活 82
(一)贫困的生活与破碎的家庭 82
(二)漫长的上访路 85
1“访友俱乐部” 85
2 流于情感宣泄的上访 87
第三章 权利正义观念的冲突及其根源 89
一、 两种权利正义观念冲突的表现 89
(一)狮子山纠纷案的情理与法律 92
(二)人员安置纠纷案的情理与法律 94
(三)牛场纠纷案的情理与法律 97
(四)过渡房返还案的情理与法律 99
二、两种权利正义观念的社会根源 100
(一)情理型权利正义观念的社会根源 100
(二)法理型权利正义观念的社会根源 102
第四章 权利正义观念的互动与调适 105
一、情理型权利正义观的反向运动 105
(一)老龙的“以法抗争” 105
(二)走向偏执的“以法抗争” 107
二、法理型权利正义观的调整 113
(一)观念调整的驱动力:信访治理体制下维稳的压力 113
(二)观念调整的行为表现 116
1执行变通 116
2政策修改 119
3递推补偿 120
三、农民关于政府层级的理想形象缘何破灭? 121
(一)农民关于政府层级理想形象的破灭 121
(二)对理想图示破灭的解释 125
第五章 土地纠纷案中的司法实践 128
一、“无讼”文化与司法救济 128
(一)传统“无诉”文化及其社会原因 128
(二)当前农村的司法需求 130
二、徘徊在情理与法律之间的司法 132
(一)现代法治的形式理性品质与法院的依法判决 132
(二)依理调解的历史与现实动因 136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142
一、结论 142
二、预防和解决纠纷的建议 144
(一)完善征地相关法律制度,制定符合情理的法律 144
(二)严格执法,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信仰 145
(三)加强征地过程中的信息沟通与协调 147
(四)发挥社工专业优势,积极介入征地信访工作 148
1 社会工作介入征地信访的必要性 148
2 社会工作介入征地信访的可行性和优势 149
参考文献 152
附录一 龙家纠纷案的主要事件—时间表 162
附录二 被访人员目录 166
附录三 文档资料目录 167
附录四 几份重要的文档资料 171
附录五 相似的征地纠纷故事 188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因征地引发的纠纷也日渐突出,这些纠纷成为群众上访的主要诱因。从有关部门的统计信息来看,早在2002年,国家信访局受理征地的来信来访4116 件,大部分集中在农民的失地失业问题上;2003年上半年,国土资源部接待的群众反映征地纠纷、违法占地问题,已占到信访部门受理总量的70%,其中40%的上访者反映的问题是征地纠纷,这里面又有80%反映的是征地补偿安置问题。[1]学术界的调查研究结果也显示,征地纠纷已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农民维权抗争活动的焦点,是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于建嵘主持的一项我国农村的社会形势专题研究显示,2004年上半年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收到反映土地问题的有15312件,占“三农”问题的68.7%;根据问卷调查,进京上访农民中涉及土地问题的占有效答卷的73.2%,而这些土地上访案件中由征地、占地引起的分别占60.1%、39.9%。[2]陆益龙、杨敏(2010)通过对2006年CGSS(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统计数据的分析发现,在有过纠纷经历的人中,43.3 %的人遇到土地征用纠纷,是乡村纠纷的大类型。[3]针对日渐突出的征地问题, 国家也完善和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8月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2004年11月国务院正式实施了被称为“迄今为止为严厉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虽然规范征地过程的文件大量出台, 但征地纠纷依然频繁出现,一些纠纷甚至还演变为大规模的群体性、暴力性冲突,这从经常见诸媒体的征地暴力冲突事件中可窥见一斑。[4]
[1]瞿长福. 谁来守住耕地底线[J].中国土地,2004(4):17.
[2]于建嵘. 土地问题已成为农民维权抗争的焦点——关于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形势的一项专题调研[J].调研世界,2005(3):23.
[3]陆益龙,杨敏. 关系网络对乡村纠纷过程的影响——基于CGSS的法社会学研究[J]. 学海,2010(3):177.
[4]目前尚没有什么权威机构对全国农村地区因征地纠纷而产生的冲突事件进行过系统、全面的科学调查,冲突的具体数量难以确定,但从媒体报道来看,征地纠纷引发的冲突具有频发性和严重性,例如,2004年10月四川汉源事件、2005年6月河北定州事件、2006年7月辽宁凌源警民冲突事件、2007年1月广东佛山重大警民冲突事件、2010年11月云南昭通事件、2011年9月广东乌坎事件,2012年辽宁盘锦警民冲突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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