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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大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0817069
本书鲜明地将农民与宪法联结起来,以宪法视角集中讨论了当代中国农村和农民诸问题,拓展了农民问题研究的新视野,提升了农民问题研究的新境界。给农民以宪法关怀,就是要正视农民是共和国公民这个基本常识,就是要充分尊重、保障和实现宪法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初版序:被平均的大多数
修订版序
绪论
解决农民问题的权利视角
农民权利研究的基本方面
给农民以宪法关怀的意蕴
第一篇?二元结构与农民歧视
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破除二元社会结构
“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二元社会结构
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和演变
统筹城乡发展,尽快改变二元社会结构
户籍制度的历史回溯与改革前瞻
短暂的自由迁移
严格限制农民进城
小城镇户籍改革的突破
户籍改革的认识障碍
恢复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
中国的农民歧视
农民歧视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农民歧视的主要表现
尽快消除对农民的歧视
城市化滞后与农民歧视
严重滞后的中国城市化
制约城市化发展的农民歧视
城镇化战略与制度创新
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
我国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补上城镇化这一课
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突破口
加快我国城镇化的政策取向
城市化:让农民说说
我们太擅作主张了
农民最有发言权
让农民自由选择
二元户籍制:半个世纪的“城乡冷战”
神州大地悄然筑起“户籍墙”
谁的大城市?
大城市其实并不大
城镇化中的误区
万众一心推倒“户籍墙”
第二篇?解放农民与农民自由
解放农民
将农民从二元结构中解放出来
加快改革束缚农民的旧体制
城市化是农民的一条解放之路
农民自由发展与乡镇体制改革
权利缺失:农民的三重困境
权力扩张:基层政权构建的本质特征
农民自由而全面发展:乡镇体制改革的目标取向
自由迁徙:离我们还有多远?
自由迁徙是一项基本人权
计划经济排斥自由迁徙
市场经济呼唤自由迁徙
给农民自由
消除对自由的错误理解
破除二元社会结构
取消三级利益共同体
解读《户口登记条例》
农民的迁徙自由是怎样失去的?
苏联模式
中国需要现代政治家
恢复迁徙自由正当其时
正视迁徙自由权
迁徙自由的阙如
恢复迁徙自由正当其时
促进农民自由而全面发展
农民的生存境况:数字的视角
制约农民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为因素
构建农民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制度环境
从梁漱溟到李昌平:欲说农民好困惑
敢为农民说实话
为农民说话的“风险”
关键是要给农民以宪法关怀
第三篇?农民负担与村民自治
宏观视野中的农民负担
关于农民负担问题的几个认识误区
农民负担沉重的主要人为因素
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关键性对策建议
公共品短缺、规则松弛与农民负担反弹
问题的提出
投资配套、约束失灵与“二次维权”
公民权、村民权与乡村治理
简短结论
党群关系: “刀把”在干部手中
问题本来就简单,是干部搞复杂了
虽然不都是乡干部的错,但主要责任在干部
转变作风与体制改革:双管齐下的对策
三级利益共同体:县乡村权力运作与农民问题
农民问题:从二元社会结构说起
三级利益共同体:概念与特征
三级利益共同体的游戏规则
三级利益共同体的权力漩涡
能否打破三级利益共同体?
村民自治:困惑与依赖
“两委合一”能否推广?
村民自治的困惑
路径依赖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缺陷及其完善
“两委”关系界定不清
对乡镇干预村民自治的法律责任未作规定
没有设立村民会议的机构和班子
废除村干部职务终身制
能否废除“村官”职务终身制?
村庄成为终身制的最大乐园
废除终身制还缺乏制度化
“村官”终身制的政治后果
废除“村官”终身制的基本设想
第四篇?弱势阶层与宪法关怀
弱势阶层与社会稳定
农民是中国最大的弱势群体
保护弱势阶层是文明社会的基本诉求
农民为何弱势化?
保护弱势阶层的 “两大步”
“打工仔”基本权利的保护
“打工仔”是新兴的工人阶级
“打工仔”基本权益面临挑战
僵化的认识与滞后的政策
重新认识“打工仔”
农民工与“民工荒”
为什么会有农民工?
“民工荒”凸显政府缺位
分配不公与“民工荒”
新旧体制交织下的农民工——对话汤潇
与农民工同吃同住
新旧体制的交互作用
农民工是当代新兴的工人阶级
权利缺失与制度供给
农民工欠薪责任在政府
促进社会进步和体制完善
给农民以宪法关怀
二元体制的枷锁
“压力型体制”
在宪法之母的注视下
扩大基层民主
宪法关怀:解开农民问题千千结
农民问题:再次印证历史性怪圈
百计千方:屡屡跌入人治大陷阱
宪法之母:露出您神圣的威严和慈祥的笑容
农民问题呼唤宪政民主
学术界在瞎子摸象
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大遗产
二元社会结构和三级利益共同体
人权与法治:农民的新需求
走上良宪治国的轨道
宪法到底是什么?
现行《宪法》的局限性
修宪与宪政
只有宪法才能救农民
绕过真问题的伪学问
农民的不幸缘于旧制度
除了宪法,农民没有救世主
以宪法关怀农民——对话章涌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解决“三农”问题的里程碑
拓宽农民增收的新视野
从宪法上关注农民
勇气比智慧更重要
一个农民之子的精神反哺
第五篇?权利保障与社会和谐
当代中国农民的政治权利
当代中国农民政治权利概述
当前中国农民主要政治权利评析
日常抵抗、依法抗争与宪法关怀
当代中国农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农民问题实质上是权利问题
国际人权宪章与中国农民权利
当代中国农民主要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评析
农民维权抗争与宪政体制改革
统一社保是“短视国策”与“洋跃进”?
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是短视国策?
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势在必行
当代中国农民的社会保障权
社会保障权: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二元社会结构中农民社会保障权利的缺失
和谐社会构建与执政能力建设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农民维权抗争进入当代视野
农民为什么成了弱势群体?
农民权益保护与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农民增收的制度环境
以制度公正促农民增收
“切好蛋糕”
构建公正的制度环境
以扩展农民权利加快农民增收
农民权利的短缺
在农民权利上实现突破
以扩权实现增收
第六篇?社会正义与政治文明
劳教制度:是改还是废?
劳动教养制度产生于非法治的特殊环境
劳动教养制度的惯性运行
劳动教养制度:是改还是废?
孙志刚之死与制度之恶
“谭颂德困惑”
孙志刚之死
公民的权利
警察暴力与人权保障
严重的社会问题
为何要滥施暴力?
引入人权观念
政治家是干什么的?——评废止收容遣送办法
孙志刚事件催生制度之变
中国需要伟大的政治家
政治家是干什么的?
李昌平为什么成功?
是失败,还是成功?
说实话难的体制因素
“权力漩涡”
降低社会转型的痛苦指数
关注痛苦指数
弱势阶层的痛苦类型
提高生活质量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文明
党的以人为本的施政方针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主要内涵
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措施
农村党支部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主要任务
中国:走向政治文明
政治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集中体现
破除建设政治文明的旧观念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行为的公开化、平等化、非暴力化
不失时机地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关注对政治文明的专门研究
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
在行动中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新农村建设与公民权建设
公民权是现代国家的基石
农民问题根本在于公民权的短缺
农民公民权在改革中成长与发展
公民权的制度建设与实践创新
后记
把农民当公民,把国家当人民共和国,“三农”的事就好办。张英洪先生的著作讲清了这个道理,指出了具体操作办法。他的书值得一读。
——党国英(著名三农研究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赋权于民是现代国家构建的核心,张英洪的著作对农民的公民权发展作了深度思考和探索。
——于建嵘(著名三农研究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结束专权需要以权力制约权力,建设民主需要以权利制约权力。张英洪博士克服种种不利条件,多年专心研究中国大陆农民的权利问题,他的思考和见解,值得学术界同仁关注,也值得社会大众关心。
——李连江(著名中国农村研究学者,香港中文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中国现代化的过程,是农民权利不断扩大和地位不断提升的过程,是实现平等国民待遇的过程。
——李昌平(著名三农学者,中国乡村规划设计院院长)
初版序:被平均的大多数
王跃文
王小波先生有篇文章叫《沉默的大多数》,流布很广,文章标题似乎已概念化,具备了某种社会学意义。我一直琢磨着一个问题,经济学意义上的;可我又不懂经济,不知该怎么表达;猛然想到王小波先生的妙文,便把这个问题用“被平均的大多数”以概括之。
我说自己不懂经济,原话是想说自己不是经济学家;但怕经济学家说我不自量,便改口说自己不懂经济。经济学家,我是敬而畏之的。我认为当经济学家,首先只怕数学要好,而我在小学时代数学是吃过零分的。我说自己不懂经济,总不至于招来攻讦吧?不懂在中国多少还算是美德:知之为知之,不知之为不知,是为知之。
绕口令似的闹了半天,我还没有说出自己琢磨的是个什么问题。不是故弄玄虚,而是我有些胆怯。这牵涉到命题或定义,又是我不能面对的难事儿。什么叫做“被平均的大多数”呢?我不善于用学理性语言来抽象出某种概念,只好用文学性语言来形象地描述。比方说,当我们说中国人均绿化面积达到了多少时,东南部的中国人在葱茏的树荫下惬意地纳凉,西北部的中国人照例只能在沙漠和戈壁里艰难地生存。假如决策者满意了这样的平均数,觉得中国的植被比撒哈拉大沙漠好多了,绿化工作不要搞了,要腾出手来干更重要的事情,那么,西北部的中国人就是“被平均的大多数”,因为从版图上看,中国植被恶劣的地方远远多于植被良好的地方。
我的所谓“被平均的大多数”,只是为了表述起来不至于太拗口;其实要使概念周延些,还应加上些修饰:“被平均概念忽略和损害的大多数”。我前面举出绿化的例子,仅仅只是为了描述概念时不流于干巴。事实上,中国的大多数人,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经济收入、存款、住房、汽车、粮食等等,都被各种公报、统计、讲话、学术文章平均着。大多数人被平均了,他们就幸福了,就美好了,就离小康社会不远了,就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了。谁敢说出苦来,退回去二十年,罪为诉社会主义苦;现在说是可以说,说了也白说。也许平均的概念,在经济学上有大义存焉,但对于被平均的大多数,毫无意义。倘若有意义,我们何不跳出狭隘的爱国主义圈子,进入国际主义大家庭呢?放眼世界,我们就可以把比尔?盖茨的财富也拿来平均,我们不更幸福了?有资料表明,世界上二百二十五位首富的财产加起来,几乎等于全球五十亿穷人年收入总和的一半。这五十亿穷人,中国占多少?我没法弄清楚。我可以断定的是把这些富人的财富都拿来平均,中国人均财富必然高出一大截。如此如此,中国的大多数更幸福了。
中国农民应是被平均的大多数中的大多数。中国权威的理论家、政治家都指出,农民身上的致命弱点就是平均主义。我不知道这种说法的理论源泉在哪里,却可以明确地正告这类人:他们在胡说八道!农民们的很多诉求,其实只是*限度地要求公平与公正,却被扣上平均主义的帽子,翻身不得。我们这个社会几乎形成一种恶俗而市侩的思维定势:但凡说到农民,就贬之以农民意识,具体来说就是平均主义。无非是农民贫穷,而穷人往往是说不起话的。他们同时又是王小波所谓沉默的大多数。农民如果动动脑筋,肯定愤愤不平:指责他们平均主义的人,正是拿平均概念向他们描绘海市蜃楼的人。如此对待农民,几乎有些阴险了。近些年,不料先进的工人兄弟也遭遇了农民同样的命运,他们嫌自己工资低了,而企业老板动辄席卷国有资产,便告状、检举、上访,因此也成了可耻的平均主义者。
谁说社会财富没有增加,肯定是造谣;谁说被平均的大多数非常幸福,肯定是撒谎。大多数人并没有因为财富被平均了,他们就拥有了。那么被平均掉了财富哪里去了呢?被代表了。一九四九年以后,除去阶级敌人不算,中国人只有两类:人民和代表人民的人。如今据说阶级敌人在总体上已被消灭了,中国人就只有纯粹的两类了:大多数人和代表大多数的人。
所有概念都是代表人民的人或代表大多数的人发明的,人民或大多数人就只有无所适从的份儿。某人民去官府办事,遇着代表人民的人态度不好,便质问:你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吗?代表人民的人便会义正辞严:难道你个人就是人民吗?这位人民只好认输:我不能代表人民!于是似乎成了这样的逻辑:代表人民的人只为代表人民的人服务。这种时候,人民是抽象的,代表人民的人是具体的。需要人民的时候,人民就具体了。当是时也,必有宏文召告天下,动员全体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云云。
有个最虚伪的礼仪,全球通行的国际惯例:为某某干杯!酒都进了干杯者肚子,同某某有什么关系呢?假如某某在场,毕竟也喝了口酒,多少有些醉意,见这么多人为自己干杯,好不得意!最冤的很多时候某某并不在场或者已经作古,人们却举酒为他干杯。举杯的人酒足饭饱,同某某是没有半点关系的。
2003年12月10日于长沙
给农民以宪法关怀的意蕴
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三农”问题上就要坚持以农民为本。坚持以农民为本,就是要尊重、保障和实现农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促进农民自由而全面发展。解决中国农民问题,不能把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晾在一边,不能忽视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农民是共和国公民,必须使农民充分享有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宪法的基本功能在于,通过约束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社会公正和谐与国家长治久安。在21世纪的今天,中华民族要走出“兴亡百姓苦”的历史性怪圈,实现伟大复兴,就必须从宪政民主的高度关注农民,给农民以宪法关怀,走良宪治国的正道。这是本书名的基本意蕴。
给农民以宪法关怀,就是要正视农民是共和国公民这个基本常识,就是要充分尊重、保障和实现宪法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就是要在宪法的框架内治国理政。我所说的宪法,并非单纯文本意义上的“宪法”,而是体现人类政治文明共同成果的“宪法”。当我说“只有宪法才能救农民”时,其实要说的就是只有实行宪政民主,才能真正解决农民问题。
梭罗认为,为国家服务的人有三种:第一种是用他们的身体为国家服务,如军人、警察等;第二种是用他们的头脑为国家服务,如立法者、政治家等;第三种是用他们的良知为国家服务。第三种人常常被国家当作“敌人”。在中国,为农民说话的人面临巨大的政治风险。不管是梁漱溟,还是彭德怀,他们用良知为国家服务时,都被当作“敌人”予以批判打倒。此后,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再没有人敢公开为农民说话了。这一状况在改革以后开始逐步得以改观。
农民家庭出身和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使我对农民问题有着切身的体验和感悟。1990年代的十年,我在湖南西部一个偏远山区县的党政机关工作。这十年,正是中国农民负担日益加重、干群关系日益紧张的时期。但在一些基层政权,却普遍盛行对农民进行公开掠夺与暴力相向的工作方式;在学术理论界,则长期盛行歌舞升平和隔靴搔痒式的研究风气。这使我在现实的困惑中无法保持心灵的宁静。农民生活的艰辛与苦难,常常使我仰望星空;国家治理的迷惘与转型,不断使我陷入沉思。当我在体制的框架内循规蹈矩从事工作的同时,已经在心灵的深处放飞了自由思想的翅膀。
我在开始独立思考“三农”问题时,就选择从权利这个视角入手考察农民问题。改革的经验表明,解决农民问题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保障和增进农民权利的过程。说到权利,当然不能不说到宪法。这样就产生了“给农民以宪法关怀”这一命题。当我2002年正式提出“给农民以宪法关怀”这个命题时,即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本书就是在宪法框架下,集中讨论了当代中国农村和农民诸问题。显然,本书还有诸多缺陷和不足,但其最大的探索就是将农民与宪法联结起来,从而刷新了农民问题研究的宪法新视野。我的相关研究均是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与深化。我希望我的这个探索努力,既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又有利于建设现代法治国家。
2004年以来,新的执政者推出了“农村新政”,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理念和政策取向发生了重大转变,农民、学者和国家开始走出漫长的历史隧道,来到了一个曙光初露的新的出站口。展望未来,我对农民问题的解决充满了信心。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正在推行的新农村建设,虽然使农民问题的解决出现了重大转机,但由于宪政体制并未触动,农民仍有可能遭遇专横的地方公权力与放纵的市场资本的双重夹击。解决农民问题仍然任重道远。今天,给农民以宪法关怀的主题仍然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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