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74108
内容简介
本书以建构一个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票据立法相接轨的票据行为制度为目标,从票据的起源入手,以充分发挥票据的经济功能为视角,对我国的票据行为制度进行了反思,研究范围包括票据行为的基础理论、票据行为的构成、解释与规制、票据行为的体系等,并从实证的角度对票据行为制度进行分析和研究,重点探讨了众多的票据纠纷,对人民法院关于票据法的司法解释进行了评述。在各个问题的研究中均以比较法的方法对我国的票据行为制度中阻碍票据流通的规定进行了检讨,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观点,呈现出了一个立体、清晰的以促进票据流通为基点的票据行为制度。
目 录
绪论
一、选题的意义
二、研究现状及评述
三、本书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本书的研究思路
五、可能的创新和贡献
章票据行为的基础理论
节票据的起源与功能
一、国内票据的起源
二、国外票据的历史沿革
三、票据的功能
第二节票据行为的性质
一、票据行为的概念界定
二、票据行为的性质考察 –单方法律行为抑或双方法律行为
第三节票据行为的特征
一、定型性
二、文义性–意思表示理论在票据行为中的适用
三、独立性–特别规定之辩
四、无因性–兼评《票据法》第10条和第21条
第二章票据行为的构成、解释与规制
节票据行为的构成
一、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二、票据行为的成立要件
三、票据行为的生效要件
第二节票据行为的解释
一、票据行为解释的必要性
二、立法解释
三、司法解释
四、证券解释
第三节票据行为的规制
一、票据法的商法特征
二、票据行为的强行法规制
三、票据行为的任意法规制
第三章票据行为的体系
节票据行为的法定类型
一、出票–设权行为
二、承兑–票据使用的错位
三、背书–空白背书与交付转让的立法认可
四、保证–该行为的存与废
第二节票据行为体系的扩张
一、授权补记行为
二、持票人记载禁转文句的行为
三、支票上的划线行为
四、有权更改行为
五、参加承兑
第三节瑕疵票据行为
一、票据伪造
二、票据变造
第四章票据行为实证研究
节票据授受的原因与票据纠纷案件的受理
一、票据纠纷案件的确定
二、原因关系与票据纠纷案件的受理
三、票据纠纷案件案由认定的实例解析
第二节禁止转让票据的质押
一、司法解释第8条之检讨
二、禁止转让票据的种类
三、禁止转让票据能否质押之辩
第三节票据丧失与失票救济
一、公示催告制度
二、失票诉讼
第四节票据行为的效力与票据的效力
一、票据的效力
二、票据行为的效力
第五节票据背书司法解释的妥适性评析
一、票据背书的款式
二、票据背书司法解释几个重要条款的理解
第六节票据行为的效力与法律责任的承担
一、司法解释第66条之检讨
二、空白授权票据的责任承担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一、选题的意义
二、研究现状及评述
三、本书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本书的研究思路
五、可能的创新和贡献
章票据行为的基础理论
节票据的起源与功能
一、国内票据的起源
二、国外票据的历史沿革
三、票据的功能
第二节票据行为的性质
一、票据行为的概念界定
二、票据行为的性质考察 –单方法律行为抑或双方法律行为
第三节票据行为的特征
一、定型性
二、文义性–意思表示理论在票据行为中的适用
三、独立性–特别规定之辩
四、无因性–兼评《票据法》第10条和第21条
第二章票据行为的构成、解释与规制
节票据行为的构成
一、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二、票据行为的成立要件
三、票据行为的生效要件
第二节票据行为的解释
一、票据行为解释的必要性
二、立法解释
三、司法解释
四、证券解释
第三节票据行为的规制
一、票据法的商法特征
二、票据行为的强行法规制
三、票据行为的任意法规制
第三章票据行为的体系
节票据行为的法定类型
一、出票–设权行为
二、承兑–票据使用的错位
三、背书–空白背书与交付转让的立法认可
四、保证–该行为的存与废
第二节票据行为体系的扩张
一、授权补记行为
二、持票人记载禁转文句的行为
三、支票上的划线行为
四、有权更改行为
五、参加承兑
第三节瑕疵票据行为
一、票据伪造
二、票据变造
第四章票据行为实证研究
节票据授受的原因与票据纠纷案件的受理
一、票据纠纷案件的确定
二、原因关系与票据纠纷案件的受理
三、票据纠纷案件案由认定的实例解析
第二节禁止转让票据的质押
一、司法解释第8条之检讨
二、禁止转让票据的种类
三、禁止转让票据能否质押之辩
第三节票据丧失与失票救济
一、公示催告制度
二、失票诉讼
第四节票据行为的效力与票据的效力
一、票据的效力
二、票据行为的效力
第五节票据背书司法解释的妥适性评析
一、票据背书的款式
二、票据背书司法解释几个重要条款的理解
第六节票据行为的效力与法律责任的承担
一、司法解释第66条之检讨
二、空白授权票据的责任承担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在线试读
欣闻我的四位学生邸天利博士、钟淑健博士、赵萃萃博士和刘晓华博士共约一起出版他们在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的研究成果,作为导师,我由衷地感到高兴。这几位学生可以说是我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山东大学所指导过的学生中的佼佼者,他们虽都在司法实务界从事实践工作,但从未停止过对学术的孜孜追求。求学期间,他们勤奋努力,对学术研究执著坚定,始终不忘问题意识,一直关注实践需要,并利用自身的工作优势深入地进行钻研,终形成自己独到的观点与结论。
《票据行为制度的反思与重构》是邸天利博士十余年商事审判实务工作的沉淀与勤奋思考的成果。该书以建构一个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票据立法相接轨的票据行为制度为目标,从票据的起源入手,以充分发挥票据的经济功能为视角,对我国的票据行为制度进行了反思,研究范围包括票据行为的基础理论、票据行为的构成、解释与规制、票据行为的体系等,并从实证的角度对票据行为制度进行分析和研究,重点探讨了众多的票据纠纷,对人民法院关于票据法的司法解释进行了评述。在各个问题的研究中均以比较法的方法对我国的票据行为制度中阻碍票据流通的规定进行了检讨,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观点,呈现出了一个立体、清晰的以促进票据流通为基点的票据行为制度。
《民事抗辩权及其基本规则研究》是钟淑健博士对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梳理与归纳并进行系统研究的成果。抗辩权在司法实务中司空见惯,但很少有人系统地进行研究,该书在系统介绍抗辩权的形成及其在各国的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对抗辩权的若干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进而通过对抗辩权的效力规则、行使规则、放弃规则的深入研究,对于抗辩权诉讼外主张与诉讼中主张的关系和效力、附抗辩权债权的抵销、抗辩权抛弃的方式和后果等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讨论,对于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指引,展现了一个系统、完整的抗辩权制度,为理论界进一步研究抗辩权问题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为实务界适用抗辩权制度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同时为我国抗辩权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可行性方案。
赵萃萃博士在求学期间对英美法兴趣浓厚,并被公派到美国访学一年,在掌握大量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英美财产法之Estate研究——以财产和财产权的分割为视角》。该书为解决大陆法系传统的“所有权”观念对权利保护的瓶颈,以财产和财产权分割为视角对英美财产法上“Estate”之基本理念、法律思维和体系构造等进行了多角度的梳理,以期为我国财产权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个原态的参照范式和样本。该书以大陆法的概念思维加之英美法的历史推演模式展开论述,不以制度为重点、不以案例为特色,着眼于英美财产法之基本理念及特有法律思维,以历史发展为主线,以财产及财产权分割为副线论述Estate概念及理念的源起、基本内容、现代发展与变革趋势等,并提出了相关研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为研究中国的所有权制度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
刘晓华博士以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为切入点,利用攻读普通法LLM的机会,借鉴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中关于信赖保护的相关研究成果,从崭新的角度对信赖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私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研究》这一成果。该书以“具有法律上相关性的行为”为基本支撑,从历史渊源和发展轨迹两方面对两大法系有关信赖保护的重要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在此基础上对信赖保护原则为什么可以独立于私法自治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成为私法中的重要原则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进而对信赖保护的具体制度构造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力求总结归纳具有普适性的规则,并对其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进行梳理,在对积极信赖保护与消极信赖保护进行类型化研究的基础上整合了我国私法体系中体现信赖保护原则的具体制度。
上述研究成果的出版是对他们艰辛付出的肯定。作为导师,我希望他们继续努力,在学术研究和工作实践中砥砺前行,不断取得新的成绩,进一步体会并增进法律之真、善、美。
《票据行为制度的反思与重构》是邸天利博士十余年商事审判实务工作的沉淀与勤奋思考的成果。该书以建构一个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票据立法相接轨的票据行为制度为目标,从票据的起源入手,以充分发挥票据的经济功能为视角,对我国的票据行为制度进行了反思,研究范围包括票据行为的基础理论、票据行为的构成、解释与规制、票据行为的体系等,并从实证的角度对票据行为制度进行分析和研究,重点探讨了众多的票据纠纷,对人民法院关于票据法的司法解释进行了评述。在各个问题的研究中均以比较法的方法对我国的票据行为制度中阻碍票据流通的规定进行了检讨,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观点,呈现出了一个立体、清晰的以促进票据流通为基点的票据行为制度。
《民事抗辩权及其基本规则研究》是钟淑健博士对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梳理与归纳并进行系统研究的成果。抗辩权在司法实务中司空见惯,但很少有人系统地进行研究,该书在系统介绍抗辩权的形成及其在各国的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对抗辩权的若干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进而通过对抗辩权的效力规则、行使规则、放弃规则的深入研究,对于抗辩权诉讼外主张与诉讼中主张的关系和效力、附抗辩权债权的抵销、抗辩权抛弃的方式和后果等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讨论,对于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指引,展现了一个系统、完整的抗辩权制度,为理论界进一步研究抗辩权问题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为实务界适用抗辩权制度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同时为我国抗辩权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可行性方案。
赵萃萃博士在求学期间对英美法兴趣浓厚,并被公派到美国访学一年,在掌握大量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英美财产法之Estate研究——以财产和财产权的分割为视角》。该书为解决大陆法系传统的“所有权”观念对权利保护的瓶颈,以财产和财产权分割为视角对英美财产法上“Estate”之基本理念、法律思维和体系构造等进行了多角度的梳理,以期为我国财产权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个原态的参照范式和样本。该书以大陆法的概念思维加之英美法的历史推演模式展开论述,不以制度为重点、不以案例为特色,着眼于英美财产法之基本理念及特有法律思维,以历史发展为主线,以财产及财产权分割为副线论述Estate概念及理念的源起、基本内容、现代发展与变革趋势等,并提出了相关研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为研究中国的所有权制度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
刘晓华博士以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为切入点,利用攻读普通法LLM的机会,借鉴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中关于信赖保护的相关研究成果,从崭新的角度对信赖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私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研究》这一成果。该书以“具有法律上相关性的行为”为基本支撑,从历史渊源和发展轨迹两方面对两大法系有关信赖保护的重要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在此基础上对信赖保护原则为什么可以独立于私法自治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成为私法中的重要原则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进而对信赖保护的具体制度构造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力求总结归纳具有普适性的规则,并对其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进行梳理,在对积极信赖保护与消极信赖保护进行类型化研究的基础上整合了我国私法体系中体现信赖保护原则的具体制度。
上述研究成果的出版是对他们艰辛付出的肯定。作为导师,我希望他们继续努力,在学术研究和工作实践中砥砺前行,不断取得新的成绩,进一步体会并增进法律之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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