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196787
内容简介
本教材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
本书专门就保险法进行了制度介绍和规则内容分析,以便读者全面地把握保险法的制度体系和诸多规则。本书力求适应广大读者学习和理解保险法律制度的实际需要,以保险法理论研究和解读我国保险立法为主线,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相关的保险法理论。同时,结合我国保险市场的实践,针对各项保险法知识重点,选择介绍相关的保险案例,用以帮助读者解决学习保险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本书第五版修订,将中国保险市场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和新制度等吸收于教材之中,以保持本教材的时效性和新颖性。增加了[实例枚举],用相应的提示案例及简要分析,来帮助大家理解和应用相关的保险理论; 增加了[知识链接],介绍有关的新现象、新问题和新制度,以便大家了解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走向和未来趋势。
本书专门就保险法进行了制度介绍和规则内容分析,以便读者全面地把握保险法的制度体系和诸多规则。本书力求适应广大读者学习和理解保险法律制度的实际需要,以保险法理论研究和解读我国保险立法为主线,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相关的保险法理论。同时,结合我国保险市场的实践,针对各项保险法知识重点,选择介绍相关的保险案例,用以帮助读者解决学习保险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本书第五版修订,将中国保险市场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和新制度等吸收于教材之中,以保持本教材的时效性和新颖性。增加了[实例枚举],用相应的提示案例及简要分析,来帮助大家理解和应用相关的保险理论; 增加了[知识链接],介绍有关的新现象、新问题和新制度,以便大家了解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走向和未来趋势。
目 录
目录
编 保险法导论
章 保险法概述3
节 保险的概念3
第二节 保险的本质9
第三节 保险法的概念和地位20
第四节 保险法的调整对象和内容体系22
第二章 保险制度和保险法的历史沿革28
节 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28
第二节 保险立法的产生和发展35
第三节 中国保险业与保险立法38
第三章 保险法律关系51
节 保险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性质51
第二节 保险法律关系的分类53
第三节 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58
第四节 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61
第五节 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66
第四章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69
节 诚信原则69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74
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78
第四节 近因原则81
第二编 保险合同总论
第五章 保险合同概述89
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点89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96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种类102
第六章 保险合同的订立108
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108
第二节 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的缔约义务117
第七章 保险合同的效力125
节 保险合同的生效125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129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转让131
第四节 保险合同效力的解除135
第五节 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失效)和恢复(复效)138
第八章 保险合同的条款和形式143
节 保险合同的条款143
第二节 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149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形式153
第九章 保险合同的履行159
节 索赔和理赔概述159
第二节 索赔的条件和程序164
第三节 理赔的程序及其适用169
第三编 保险合同分论
第十章 财产保险合同概述185
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和适用范围185
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189
第三节 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的代位求偿制度197
第四节 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的委付制度201
第十一章 各类财产保险合同的比较(上)205
节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概述205
第二节 工程保险合同概述208
第三节 交通运输工具保险合同概述212
第四节 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概述216
第五节 农业保险合同概述219
第十二章 各类财产保险合同的比较(下)224
节 责任保险合同概述224
第二节 信用保险合同和保证保险合同概述235
第十三章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244
节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244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条款及适用250
第三节 人身保险金的给付258
第十四章 各类人身保险合同的比较262
节 人寿保险合同概述262
第二节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概述268
第三节 健康保险合同概述272
第四编 保险业法
第十五章 保险业法概述279
节 保险业法的概念和意义279
第二节 保险业的特点和保险业法的适用目标283
第三节 保险业法的内容体系和立法体例289
第四节 保险监管机关和监管方式294
第十六章 保险组织300
节 保险市场300
第二节 保险业组织类型308
第十七章 保险中介制度319
节 保险中介制度概述319
第二节 保险代理人322
第三节 保险经纪人333
第四节 保险公估人339
第十八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制度347
节 保险业监督管理制度概述347
第二节 保险业的组织监管353
第三节 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的监管357
第四节 保险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362
第五节 保险业的自律管理体制369
第六节 保险法律责任373
参考书目376
编 保险法导论
章 保险法概述3
节 保险的概念3
第二节 保险的本质9
第三节 保险法的概念和地位20
第四节 保险法的调整对象和内容体系22
第二章 保险制度和保险法的历史沿革28
节 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28
第二节 保险立法的产生和发展35
第三节 中国保险业与保险立法38
第三章 保险法律关系51
节 保险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性质51
第二节 保险法律关系的分类53
第三节 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58
第四节 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61
第五节 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66
第四章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69
节 诚信原则69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74
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78
第四节 近因原则81
第二编 保险合同总论
第五章 保险合同概述89
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点89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96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种类102
第六章 保险合同的订立108
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108
第二节 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的缔约义务117
第七章 保险合同的效力125
节 保险合同的生效125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129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转让131
第四节 保险合同效力的解除135
第五节 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失效)和恢复(复效)138
第八章 保险合同的条款和形式143
节 保险合同的条款143
第二节 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149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形式153
第九章 保险合同的履行159
节 索赔和理赔概述159
第二节 索赔的条件和程序164
第三节 理赔的程序及其适用169
第三编 保险合同分论
第十章 财产保险合同概述185
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和适用范围185
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189
第三节 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的代位求偿制度197
第四节 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的委付制度201
第十一章 各类财产保险合同的比较(上)205
节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概述205
第二节 工程保险合同概述208
第三节 交通运输工具保险合同概述212
第四节 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概述216
第五节 农业保险合同概述219
第十二章 各类财产保险合同的比较(下)224
节 责任保险合同概述224
第二节 信用保险合同和保证保险合同概述235
第十三章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244
节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244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条款及适用250
第三节 人身保险金的给付258
第十四章 各类人身保险合同的比较262
节 人寿保险合同概述262
第二节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概述268
第三节 健康保险合同概述272
第四编 保险业法
第十五章 保险业法概述279
节 保险业法的概念和意义279
第二节 保险业的特点和保险业法的适用目标283
第三节 保险业法的内容体系和立法体例289
第四节 保险监管机关和监管方式294
第十六章 保险组织300
节 保险市场300
第二节 保险业组织类型308
第十七章 保险中介制度319
节 保险中介制度概述319
第二节 保险代理人322
第三节 保险经纪人333
第四节 保险公估人339
第十八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制度347
节 保险业监督管理制度概述347
第二节 保险业的组织监管353
第三节 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的监管357
第四节 保险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362
第五节 保险业的自律管理体制369
第六节 保险法律责任373
参考书目376
在线试读
本书作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组织编辑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和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从版至第四版,始终伴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脚步。如今,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已经进入深化发展阶段的我国保险市场发挥规范调整作用达五周年之际,诸多保险领域的新现象、新做法和新问题需要保险立法予以应对,以建立有效的法律机制,进行恰如其分的法律引导和制度建设。所以,修订出版本教材的第五版已显必要。
众所周知,保险市场是现代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它以向社会公众提供保险保障为职能而存在于众多经济领域之中;而保险法是则以保险市场作为其调整对象所形成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法律规范体系,为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着规范调整的作用。为此,保险立法必须适应保险市场的发展规律和特殊的专业技术性,其为此具有诸多的法律特点和独特的法律制度体系。学习《保险法》所需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在运用基本的法律理论基础之上,理解和掌握保险立法的特点和特定的制度内容。
不仅如此,保险市场的生命力就在于市场创新,这不仅表现为保险产品的创新来满足社会公众的保险消费需求,更需要用保险组织形式的创新、保险经营运作模式的创新来促进保险市场领域的扩大和保险市场深度的加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适用五周年以来,诸多方面的创新给中国保险市场带来勃勃生机,像电子保单的适用、在线保险公司的获准登记营业、大型企业成立的自保公司、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专职进行保险保障基金的运行等均已成为事实。同时,保险市场上的这些新事物亦带来一系列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诸如互联网金融影响到《保险法》的制度适用以及对保险监管提出新的需要、保险市场上的反垄断等。保险立法应当为此建立相应的规范制度,为中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法律环境。
众所周知,保险市场是现代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它以向社会公众提供保险保障为职能而存在于众多经济领域之中;而保险法是则以保险市场作为其调整对象所形成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法律规范体系,为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着规范调整的作用。为此,保险立法必须适应保险市场的发展规律和特殊的专业技术性,其为此具有诸多的法律特点和独特的法律制度体系。学习《保险法》所需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在运用基本的法律理论基础之上,理解和掌握保险立法的特点和特定的制度内容。
不仅如此,保险市场的生命力就在于市场创新,这不仅表现为保险产品的创新来满足社会公众的保险消费需求,更需要用保险组织形式的创新、保险经营运作模式的创新来促进保险市场领域的扩大和保险市场深度的加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适用五周年以来,诸多方面的创新给中国保险市场带来勃勃生机,像电子保单的适用、在线保险公司的获准登记营业、大型企业成立的自保公司、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专职进行保险保障基金的运行等均已成为事实。同时,保险市场上的这些新事物亦带来一系列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诸如互联网金融影响到《保险法》的制度适用以及对保险监管提出新的需要、保险市场上的反垄断等。保险立法应当为此建立相应的规范制度,为中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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