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92041
内容简介
本书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为研究问题的核心主体,通过对金融危机中大型金融机构处置实例、相关制度政策的分析与阐释,发现传统处置制度存在的弊端,意在强调市场经济与法治国家背景下政府在SIFIs危机市场化处置中的角色定位,突出该类特殊主体处置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即在保证系统性风险防范及基础性金融服务能够得到持续供给的前提下,确保SIFIs能够按照市场方式、利用市场资源实现机构的健康恢复或有序退出。同时,试图通过SIFIs相关国际规则的研究,探索跨境处置中合作法律框架构建之新路径。
目 录
第一章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三、研究方法
四、文献综述
五、本书的结构安排
六、本书的创新
第二章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的
基本问题
一、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的基本问题
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处置的界定
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的界定
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法律制度的基本目标
五、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与公共资金救助制度的关系
第三章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法律制度的正当性
及理论基础
一、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的正当性分析
二、新结构经济学理论框架下“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定位
三、经济法学中的国家适度干预理论
四、市场竞争中的公平正义理论
五、小结
第四章国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法律制度
一、恢复与处置计划(“生前遗嘱”)
二、早期干预制度
三、危机处置制度
四、跨境处置合作制度:以欧盟为考察对象
五、处置基金制度:以欧盟为考察对象
第五章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的国际规则
一、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处置国际规则的产生与发展
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处置国际规则的最新成果
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处置国际规则的功能
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处置国际规则的经验与启示
第六章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处置法律制度的现状
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SIFIs危机处置模式的现状及存在的缺陷
二、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处置的立法现状
三、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处置法律制度的内容
四、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法律制度的
构建
一、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制度概述
二、我国SIFIs危机市场化处置中处置机构的法律安排
三、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程序的法律安排
四、完善我国SIFIs危机市场化处置中的处置措施
第八章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跨境处置合作机制的法律
构建
一、金融全球化与权力相互依赖:跨境处置合作的必要性
二、SIFIs跨境处置合作中存在的障碍
三、我国SIFIs跨境处置合作机制的制度构建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三、研究方法
四、文献综述
五、本书的结构安排
六、本书的创新
第二章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的
基本问题
一、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的基本问题
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处置的界定
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的界定
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法律制度的基本目标
五、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与公共资金救助制度的关系
第三章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法律制度的正当性
及理论基础
一、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的正当性分析
二、新结构经济学理论框架下“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定位
三、经济法学中的国家适度干预理论
四、市场竞争中的公平正义理论
五、小结
第四章国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法律制度
一、恢复与处置计划(“生前遗嘱”)
二、早期干预制度
三、危机处置制度
四、跨境处置合作制度:以欧盟为考察对象
五、处置基金制度:以欧盟为考察对象
第五章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的国际规则
一、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处置国际规则的产生与发展
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处置国际规则的最新成果
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处置国际规则的功能
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处置国际规则的经验与启示
第六章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处置法律制度的现状
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SIFIs危机处置模式的现状及存在的缺陷
二、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处置的立法现状
三、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处置法律制度的内容
四、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章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法律制度的
构建
一、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制度概述
二、我国SIFIs危机市场化处置中处置机构的法律安排
三、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市场化处置程序的法律安排
四、完善我国SIFIs危机市场化处置中的处置措施
第八章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危机跨境处置合作机制的法律
构建
一、金融全球化与权力相互依赖:跨境处置合作的必要性
二、SIFIs跨境处置合作中存在的障碍
三、我国SIFIs跨境处置合作机制的制度构建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前 言
总序
杨松
21世纪,的确是国家大振兴、大变革、大发展的时代。国际金融危机深层影响还在继续,世界经济深度调整仍然持续,国际经济治理机制和架构的缺陷始终突显。精准把脉世界经济形势,促进全球经济稳定增长,增进全球协同治理已经成为共识。中国在一带一路战略下倡导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银行、丝路基金,以及人民币成为首个纳入SDR的新兴市场货币,正在成为中国对于国际经济金融秩序和格局调整与发展的贡献。在2015年11月15日土耳其G20 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在十八大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中全会确定十三五规划之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快车道。随着经济转型升级,金融已经从传统的货币流通行为,转化为体现经营活动资本化过程的现代金融,她不仅仅是一个产业,而是经济的核心,是经济发展的“血脉”。金融发挥着现代经济稳健运行的指挥棒作用。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制,是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经济治理现代化的需要;金融的强大,不但是现代国际战略博弈制高点,而且是中国走向世界的战略支撑。
新世纪中国金融发展之路,是一条通过改革提升金融配置资源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之路,它直接关系到经济转型的成败。无论是金融发展理念的创新、金融机构体系的健全、金融结构功能的转型、金融调控功能的发挥、金融监管治理的装备,首先要直面金融制度已有的难题和瓶颈,正视金融市场潜在的风险和缺欠,走出顶层设计和基层细化并进和互助的逻辑演进之路。其中法治的作用是独特的,法治是金融发展的重要资源,以法治为核心的制度体系直接影响着金融市场的规范性、一致性和有效性,从而降低金融市场的制度成本和政治风险。法治还是金融市场发展的自发选择,金融交易的非人格化特征排斥传统社会的管制方式,金融交易的外部性需要统一的市场规范。金融交易的道德风险、搭便车行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都需要统一、透明、公开公正的规范予以规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金融深化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符合现代金融发展要求的金融治理体系和金融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金融法治正是这个现代化进程的支点和抓手。就宏观金融治理而言,就是在金融改革的顶层设计中体现法治治理的思维,注重金融法制度与金融政策的整体规划、协调,优化金融法治能力,合理金融结构和市场,全面提升金融宏观治理功能,提高金融业的国际秩序话语权和制度调控力,有效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微观金融治理上,注重金融产品的规范化经营,规范各类金融主体的权义边界和权力清单,以公司治理结构改革促进金融市场法治化,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经营机制,增强金融市场主体权利意识和程序功能。
金融法治研究的水平和成就,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国家对金融的治理水平和制度建设的能力,是增强金融竞争力的重要指征。当下的国际金融新秩序的形成、国内金融改革的深化,都需要法治从理念、理论、制度、调控、规制、监管等供应侧的推进和回应。所以,金融法治的研究日益受到法学界和金融学界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中青年学者投身于国家金融法治研究的大潮,为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辛勤耕耘,贡献着自己的真知灼见,大大推进了中国金融法治研究进程。今天,我们设立了“金融法治发展文丛”,在丛书编委会主任王卫国教授的倡议下,我们期待能够为广大的中青年金融法学者提供展示成果和学术交流的平台,获得金融法学术界的关注、鼓励和支持,以学术研究服务于金融法治发展。先期出版的闫海《货币即权力——货币调控权论》等三部专著,是辽宁大学法律与金融研究中心在从事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的法律保障研究”(13JZD012)的成果。
我们非常希望年轻一代学者能够勇于开拓金融学和法学跨学科的研究,在金融法治的学术发展上体现我们这一代人的担当,推进金融法治的中国学派的建立和发展。
谨以此文丛为国家的金融治理现代化和金融法治建设尽绵薄之力。
是为序。
2015年12月
书摘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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