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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装: 平装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220758丛书名: 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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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之一,全书系统介绍了有关劳动法的理论,阐述了劳动法的基本知识、劳动法的历史发展,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标准以及劳动争议的处理制度。本书共三编十九章,编劳动法总论,第二编劳动制度和劳动标准,第三编劳动争议的处理与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本书作者立足于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同时参考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出发,正确地阐释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工作的政策和法律,兼顾理论与实务。
目 录
目录
绪言
编 劳动法总论
章 劳动法概述
节劳动法的概念
第二节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劳动法的渊源
第四节劳动法的内容
第五节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第六节劳动法的作用
第二章 劳动法简史
节劳动法产生的历史背景
第二节19世纪的劳动法
第三节20世纪以来的劳动法
第四节国际劳动立法概述
第三章 我国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节新中国成立前我国的劳动立法
第二节新中国成立后至《劳动法》颁布前的劳动立法
第三节《劳动法》颁布及其后的劳动立法
第四章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节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意义
第二节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章 劳动法律关系
节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六章 工会法与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与职权
节工会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第二节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
第三节工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
第四节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职权
第五节工会有权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第六节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编 劳动制度和劳动标准
第七章 劳动就业
节劳动就业概述
第二节劳动就业的方针和基本原则
第三节职业介绍与就业服务
第四节招工制度
第八章 劳动合同
节劳动合同概述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四节劳动合同的无效认定及其处理
第五节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六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七节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
第八节劳务派遣下的劳动合同
第九章 集体合同
节集体合同概述
第二节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我国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义
第四节集体合同的内容
第五节专项集体合同与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六节集体合同的签订
第七节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八节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第十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节工作时间概述
第二节工作日的种类
第三节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四节休息休假制度
第十一章 工资
节工资立法概述
第二节工资的宏观调控
第三节基本工资制度
第四节工资制度
第五节工资形式
第六节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第七节工资的法律保障
第十二章 劳动安全卫生
节劳动安全卫生概述
第二节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第三节劳动卫生规程
第四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节概述
第二节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第三节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第十四章 职业培训
节职业培训概述
第二节职业培训的分类
第三节职业培训实体
第四节职业培训的标准和考核
第十五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节社会保险概述
第二节我国社会保险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社会保险的种类
第四节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与保险待遇的计发
第五节职工福利
第三编 劳动争议的处理与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章 劳动争议处理
节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第二节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及基本原则
第三节劳动争议的调解
第四节劳动争议的仲裁
第五节劳动争议的诉讼
第十七章 劳动监督检查
节劳动监督检查概述
第二节劳动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内容
第三节工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
第四节其他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章 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节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概述
第二节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劳动者和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参考书目
绪言
编 劳动法总论
章 劳动法概述
节劳动法的概念
第二节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劳动法的渊源
第四节劳动法的内容
第五节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第六节劳动法的作用
第二章 劳动法简史
节劳动法产生的历史背景
第二节19世纪的劳动法
第三节20世纪以来的劳动法
第四节国际劳动立法概述
第三章 我国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节新中国成立前我国的劳动立法
第二节新中国成立后至《劳动法》颁布前的劳动立法
第三节《劳动法》颁布及其后的劳动立法
第四章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节规定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意义
第二节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章 劳动法律关系
节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六章 工会法与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与职权
节工会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第二节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
第三节工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
第四节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职权
第五节工会有权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第六节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编 劳动制度和劳动标准
第七章 劳动就业
节劳动就业概述
第二节劳动就业的方针和基本原则
第三节职业介绍与就业服务
第四节招工制度
第八章 劳动合同
节劳动合同概述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四节劳动合同的无效认定及其处理
第五节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六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七节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
第八节劳务派遣下的劳动合同
第九章 集体合同
节集体合同概述
第二节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我国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义
第四节集体合同的内容
第五节专项集体合同与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六节集体合同的签订
第七节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八节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第十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节工作时间概述
第二节工作日的种类
第三节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四节休息休假制度
第十一章 工资
节工资立法概述
第二节工资的宏观调控
第三节基本工资制度
第四节工资制度
第五节工资形式
第六节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第七节工资的法律保障
第十二章 劳动安全卫生
节劳动安全卫生概述
第二节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第三节劳动卫生规程
第四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节概述
第二节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第三节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第十四章 职业培训
节职业培训概述
第二节职业培训的分类
第三节职业培训实体
第四节职业培训的标准和考核
第十五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节社会保险概述
第二节我国社会保险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社会保险的种类
第四节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与保险待遇的计发
第五节职工福利
第三编 劳动争议的处理与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章 劳动争议处理
节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第二节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及基本原则
第三节劳动争议的调解
第四节劳动争议的仲裁
第五节劳动争议的诉讼
第十七章 劳动监督检查
节劳动监督检查概述
第二节劳动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内容
第三节工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
第四节其他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章 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节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概述
第二节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劳动者和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参考书目
前 言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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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学的研究对象与其学科地位
(一)劳动法学的研究对象
劳动法学是法律学科中的一个部门学科,它是随着劳动法的产生而产生的。当劳动法产生之后,研究劳动法的人日益增多,研究的成果也越来越丰富,逐步出现和形成了以研究劳动法为中心内容的劳动法学。劳动法学的研究对象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不同的,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的劳动法学,是研究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劳动法的理论与实践的法律科学。具体地分析其研究对象,包括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历史,劳动法的本质、作用和特点,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劳动法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废止。此外,还要研究世界各国劳动法的理论、立法和实践,对外国的劳动法实事求是地评析和借鉴,使理论为实践服务。劳动法学与劳动法有着相互依存和互相促进的关系,有了劳动法,必然会产生劳动法学。劳动法学反过来又推动了劳动法的发展。劳动法的发展又促进了劳动法学的繁荣。
(二)劳动法学的学科地位
劳动法早产生于1802年的英国,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揭开了世界上劳动法的序幕,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劳动法成为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部门,在劳动法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劳动法学也逐步成长起来,由于劳动组织和劳动管理日益复杂化,劳动法在各个国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劳动法学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各国的法律著作中出现了许多劳动法学的研究成果,出版了大量的劳动法的专门著作、教科书和刊物。劳动法学在许多国家的法律科学中成为一门重要的学科。我国对劳动法学的研究是随着我国劳动法的出现而开始的。自20世纪20年代起,许多大学开始设置劳动法课程。在旧中国,我国著名的法学家张友渔① 就曾在高等院校讲授过劳动法,北京大学的樊弘教授② 、复旦大学的李剑华教授③ 、中央大学(新中国成立后改名为南京大学)的史尚宽教授④ 均曾开设过劳动法课程,并发表了一系列劳动法学专著。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起中国人民大学开始设置劳动法课程,由关怀教授讲授劳动法,这成为新中国劳动法学研究的起点。为了积极开展劳动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自1952年起设立劳动法研究生班,陆续培养了一批劳动法的研究生,给许多大学输送了劳动法教师。随后各个大学的法律院系也普遍设立了劳动法课程,劳动法学的研究队伍日渐扩大。1983年我国还成立了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为了推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研究,北京市法学会于2000年成立了北京市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会。中国劳动法学界在国际上不断加强学术联系,1990年与1996年我国曾两次派出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关怀教授为团长的中国劳动法代表团,赴印度与澳大利亚出席亚洲太平洋地区第二届、第五届劳动法国际研讨会,发表了关于中国劳动法学的论文。在1994年我国颁布《劳动法》以后,亚洲太平洋地区法律协会还在北京召开了第四届劳动法国际研讨会。我国的劳动法学者还加强了同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劳动法学者的联系与交往。我国劳动法学的研究正在蓬勃发展,劳动法学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劳动法学在法律学科中的地位正在不断提高。
(一)劳动法学的研究对象
劳动法学是法律学科中的一个部门学科,它是随着劳动法的产生而产生的。当劳动法产生之后,研究劳动法的人日益增多,研究的成果也越来越丰富,逐步出现和形成了以研究劳动法为中心内容的劳动法学。劳动法学的研究对象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不同的,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的劳动法学,是研究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劳动法的理论与实践的法律科学。具体地分析其研究对象,包括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历史,劳动法的本质、作用和特点,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劳动法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废止。此外,还要研究世界各国劳动法的理论、立法和实践,对外国的劳动法实事求是地评析和借鉴,使理论为实践服务。劳动法学与劳动法有着相互依存和互相促进的关系,有了劳动法,必然会产生劳动法学。劳动法学反过来又推动了劳动法的发展。劳动法的发展又促进了劳动法学的繁荣。
(二)劳动法学的学科地位
劳动法早产生于1802年的英国,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揭开了世界上劳动法的序幕,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劳动法成为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部门,在劳动法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劳动法学也逐步成长起来,由于劳动组织和劳动管理日益复杂化,劳动法在各个国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劳动法学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各国的法律著作中出现了许多劳动法学的研究成果,出版了大量的劳动法的专门著作、教科书和刊物。劳动法学在许多国家的法律科学中成为一门重要的学科。我国对劳动法学的研究是随着我国劳动法的出现而开始的。自20世纪20年代起,许多大学开始设置劳动法课程。在旧中国,我国著名的法学家张友渔① 就曾在高等院校讲授过劳动法,北京大学的樊弘教授② 、复旦大学的李剑华教授③ 、中央大学(新中国成立后改名为南京大学)的史尚宽教授④ 均曾开设过劳动法课程,并发表了一系列劳动法学专著。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起中国人民大学开始设置劳动法课程,由关怀教授讲授劳动法,这成为新中国劳动法学研究的起点。为了积极开展劳动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自1952年起设立劳动法研究生班,陆续培养了一批劳动法的研究生,给许多大学输送了劳动法教师。随后各个大学的法律院系也普遍设立了劳动法课程,劳动法学的研究队伍日渐扩大。1983年我国还成立了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为了推动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研究,北京市法学会于2000年成立了北京市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会。中国劳动法学界在国际上不断加强学术联系,1990年与1996年我国曾两次派出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关怀教授为团长的中国劳动法代表团,赴印度与澳大利亚出席亚洲太平洋地区第二届、第五届劳动法国际研讨会,发表了关于中国劳动法学的论文。在1994年我国颁布《劳动法》以后,亚洲太平洋地区法律协会还在北京召开了第四届劳动法国际研讨会。我国的劳动法学者还加强了同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劳动法学者的联系与交往。我国劳动法学的研究正在蓬勃发展,劳动法学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劳动法学在法律学科中的地位正在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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