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330947
“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读到的特别感人至深的作品之一……完美的写作,极富可读性。”–《旁观者》
“专业,且令人愉悦……有许多使读者忍俊不禁的段落……极为有趣,令人感动的作品。”–《文学评论》
“复杂精妙,层叠铺叙……描写了理智与情感。既感人又有趣。洛奇是现代生活的完美观察员。”–《先驱报》
“有趣,富有人文关怀。”–英国《金融时报》
“能给人启发的黑色喜剧……或许没有别的小说这么成功地描写过困惑、沮丧、社交计谋的多样性,而它们都是由失聪引发的。”–《泰晤士报文学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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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日。昨晚写上那么一篇,今天早晨又重读一遍,让我很是自得其乐。当听说交流变得越来越困难时,游刃有余地驾驭书面话语的能力就显得越来越有吸引力,特别是当话题涉及耳聋时。所以我不妨再写一点儿。
我最初发现自己的听力出了问题大约是在二十年前。在那之前的一段时间,我已经意识到学生们的话让我听得越来越费力,尤其是在讨论课上,有十二到二十个学生围坐在一张长桌旁的时候。我当时以为是因为他们说话咕咕哝哝的–由于腼腆、紧张,或是不愿在同学面前显得张扬,许多人的确是这样–但我年轻时却不存在这种问题。我心里想,也许是我的耳朵塞满了耳垢,于是就去找了医生。他借助一种冷冰冰的不锈钢光学仪器检查了一下我的耳朵,说里面没有耳垢,因此我最好去校医院的耳鼻喉科查一查听力。
他们做了一个听力图检查:你头戴一副大耳机,手里拿着一个有按键的玩意儿,听到声音就按一下。听觉病矫正专家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操作他的仪器,所以你无法作弊,再说作弊也毫无意义。那些声音不是字词,甚至不是音素,只是很短的嘟嘟声,有时候越来越低,有时候越来越高,直到你再也听不见,就像飞入云霄的鸟儿发出的叫声。菲利普˙拉金①是在设得兰群岛与莫妮卡˙琼斯一起散步时,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听力出了问题。当时她说,头顶上云雀的歌声是多么动听,他便停下脚步,侧耳倾听,却什么也听不见。真是叫人辛酸,一位诗人居然以这种方式发现自己聋了,尤其是当你联想到雪莱的《致云雀》,”你好啊,快乐的精灵!”–这首诗大家在学生时代都熟记于心,起码在教育理论反对诗歌背诵之前是这样。而且是一位名叫拉金②的诗人–这简直是一种黑色幽默,失聪和喜剧密切相关,一贯都是如此。
失聪具有喜剧性,正如失明具有悲剧性一样。就拿俄狄浦斯来说吧:假设他不是弄瞎了自己的双眼,而是戳穿了自己的耳膜。其实这样更合乎逻辑,因为他是通过耳朵才了解到有关自己过去的可怕真相,但果真如此的话,其宣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了。也许能引起同情,但不会引发恐惧。又比如弥尔顿的《力士参孙》:”??啊,黑暗,黑暗,黑暗,青天白日下的黑暗/不可救药的黑暗,毫无白昼的希望!”真是令人心碎的绝望呐喊!”啊,静寂,静寂,静寂??”似乎不会产生同样的共鸣。接着怎么写呢?”啊,静寂,静寂,静寂??白日喧嚣中的寂静/不可救药的静寂,毫无声音的希望!”不行。
当然,你可能会说失明比失聪更为痛苦。如果必须在两者之中进行选择,我承认我会选择失聪。但它们的差异不仅仅在于感觉被剥夺的程度。从文化和象征的意义上说,二者互为对立。悲剧与喜剧。诗意与平淡。崇高与荒谬。在英语中,语气最为强烈的咒骂语之一就是”瞎了眼睛!”(比”操你妈的!”语气还要重,而且显然令人更痛快–下一次碰上哪个开着白色货车的笨蛋差点撞上你时,不妨试一试)。”聋了耳朵!”就没有这种效果。或者设想一下,如果诗人写出”只是用你的耳朵饮酒为我祝福??”其实,这跟说用你的眼睛饮酒为我祝福一样不合逻辑。这两个比喻都是不现实的概念,事实上,耳朵比眼睛更像杯子,你可以想象从一只耳朵里喝酒,或者至少是啜饮,不过当然不是从自己的耳朵里??但这样就没有了诗意。”烟雾迷人耳”也不会是某首歌曲中朗朗上口的句子。一堆迷人的火焰熄灭后,如果有烟飘进你的眼睛,也就必定会飘进你的耳朵,但是你注意不到,也不会让你呛出泪水。”它不只是耳朵所接受的这么简单”像是克鲁索探长的话,而不像是波洛的话①。
盲人令人同情。视力健全的人会怜悯他们,会尽力帮助他们,带领他们穿过拥挤的街道,提醒他们注意障碍物,抚摸他们的导盲犬。导盲犬、白色拐杖以及墨镜是他们的疾患的明显标志,会让人顿生同情。我们聋人就没有这类既有提醒作用又能激发同情的标志。我们的助听器几乎看不出来,我们也没有忠心耿耿地照顾我们的可爱动物。(对聋人来说,类似于导盲犬的动物会是什么呢?蹲在你肩膀上对着你的耳朵叽叽喳喳的鹦鹉?)陌生人不会意识到你是聋人,除非他们试图与你交谈,过了一会儿却宣告失败,而到那时他们的反应就是恼怒而不是同情了。《圣经》里说:”不可咒骂聋子,也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19:14)当然,只有虐待狂才会有意给盲人使绊,不过,就连弗雷德在我听不清她的话时偶尔也会来一句:”真该死!”预言家和先知有时是盲人–比如提瑞西阿斯①–但绝不是聋人。设想你向西比尔②提问,得到的回答却是几声懊恼的”什么?什么?”会是什么情景。
这两种器官之间的竞争根本谈不上势均力敌。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它们能表达情感,能浮现微妙的、令人心动的色彩和暗影,能噙着泪水,能闪亮发光。可耳朵呢,不过是看上去很滑稽的玩意儿(特别是对招风耳来说),只有皮肤和软骨,藏着耳垢,长着茸毛,难怪女人会在耳垂上戴耳环;当然,在某些社会和时期,男人也是这样,以便引开视线,不让人注意通向你大脑的那毛乎乎的耳孔。说真的,耳垂除此之外还有何用呢?这片别无他用的无骨组织也许正是这样进化的:对史前人类来说,如果耳朵下部有足够的肌肉可以佩戴耳环,在择偶过程中就具有了优势,从而受到青睐。不过,如果耳朵失去了其基本的用途,也就无所谓优势了。
在所有耳背的老太太中,
埃莉诺˙史比林夫人无疑最聋!
在她的脑袋上,
耳朵也的确长在两旁,
一对金耳环吊在那儿晃荡,
但谈话时它们却派不上用场,
跟陶罐的耳朵没有两样。
托马斯˙胡德,《号角记》。与拉金不能相提并论–不过就我所知,拉金从来不曾写过关于失聪的诗篇。也许他觉得想起来太郁闷,尽管他也写过不少令人郁闷的其他事情。我在安德鲁˙莫逊的传记中查阅了一下关于云雀的那个故事。它发生于1959年,所以拉金当时才三十七岁。莫逊写道:”在接下来的岁月里,随着听力的不断衰退,他觉得越来越孤独,觉得自己被禁锢在无用的躯壳中,愚蠢而可悲??失聪使他的性情变得越来越抑郁。”是的,我们知道,我们知道。我发现自己快要聋的时候,年龄比他稍稍要大,是四十五岁左右,不过接下来的让我觉得愚蠢而可悲的岁月也比他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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