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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5902928丛书名: 《名人传记》珍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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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审判王洪文
口述/王文正 文/沈国凡
紧急通知
1980年7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突然找到我,说是有重要的事情与我谈。见面之后他告诉我说:“王文正同志,你赶快准备一下,三天内就把工作移交好。”
7月15日上午9时,我在上海虹桥机场登上飞机。10时30分,飞机在首都机场降落。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当我提着行李走出机场时,人民法院办公厅派来接我的一位处长早已等候在机场外面了。
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我乘车直奔国务院第二招待所。
当我走到招待所的大门前时,曾汉周早已站在那里等候我了。
我心里不停地问:曾汉周等我到底有什么事?
曾汉周,江西瑞金人,时任人民法院副院长,这位大法官是参加过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老红军。他身材魁梧,走上前来,紧紧握住我的手说:“王文正同志,听说你不愿来呀!”
曾汉周如此亲切地称呼我,我那颗悬着的心才落了下去。我忙说:“曾院长,你千万不要误会,不是我不愿来,而是……”
那时,粉碎“四人帮”才三年多,上海的形势曾汉周是明白的,他会意地点点头,然后将手用力一挥,说:“别管他们,我们尽力将我们的事情干好。”
这时我才知道,1980年7月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党组就曾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发过一封电报,让该院党组通知我速来北京人民法院报到。电报发出后,上海方面不同意我去北京。
7月8日,人民法院副院长曾汉周再次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去电话,限我在五日之内必须到北京人民法院报到。
当天下午,曾汉周再次来到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对我布置了工作。曾汉周说:“这次让你到北京来,是参与公安部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预审,便于了解案情,为将来的公开审判做准备。对于我们国家的任何一个法官,这都是一件从未做过的工作,对于我们国家和人民法院,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接触过的事情。它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责任如山。每一个法官都不能以个人的感情用事,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你来自被‘四人帮’长期控制的上海,就分在王洪文一案的预审组。办公地点在秦城监狱。”
我怀着一种光荣而神圣的历史责任感,参加了这场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庄严审判。
原来,自1976年10月6日一举粉碎“四人帮”之后,中共中央就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负责审查“四人帮”反党集团的罪行,接着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布了三批揭露“四人帮”罪行的材料。
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与会同志对林彪、“四人帮”利用“文化大革命”之机成立各种专案组迫害干部都十分气愤,认为“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接着成立了以陈云、邓颖超、胡耀邦、黄克诚为书记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后的中纪委立即从原来的专案组手中接手林彪、“四人帮”两个案子,由中纪委二办负责继续审查工作,历时一年多。
中纪委认为,林彪、“四人帮”的案件不仅涉及到党内的纪律,同时触犯了刑律,不但给党也给国家和民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危害,应该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他们绳之以法。
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事关重大,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中国未来的命运,同时也会在国际上引起各种各样的反响。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中共中央决定在党内成立“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
1980年3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决定由彭真出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彭真、彭冲、江华、黄火青、赵苍璧、王鹤寿、伍修权七人组成。
1980年3月17日,“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正式开始投入工作。
按照司法程序,“两案”应由公安部预审,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公安部根据中央指示调集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河南六省的公安厅厅长带领干部组成若干个预审组,并调来其他省市的部分公安干部参加。自1980年5月26日开进秦城监狱,开始对案件进行依法侦查预审,并在此基础上着手起草起诉意见书。
为了慎重,更为了对历史和人民负责,自始至终人民检察院都派出工作人员参加,提前介入整个侦查预审过程。同时,人民法院根据中共中央书记处的决定,也从十四个省市调集司法干部参加预审工作。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被人民法院的电报和电话催到北京,担任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特别法庭审判员的。
主审王洪文组织上海武装叛乱一案
张春桥、王洪文策动上海武装叛乱,是确定“四人帮”是否为反革命集团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1980年12月13日上午9时,特别法庭审判庭开庭。
江华庭长出席,特别法庭副庭长兼审判庭审判长曾汉周主持,由我和审判员王战平、曹理周三人担任主审。
王洪文到庭后,没有勇气抬起头来看一眼审判台上的法官。在人民的正义审判面前,他那曾经不可一世的头低了下去,神色显得异常黯然。
审判员王战平宣布:“被告人王洪文,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你与张春桥、姚文元和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等以上海为基地,抓武装力量,在你们面临覆灭之际,策动武装叛乱。本法庭就这一指控中有关你的问题进行法庭调查。”
王战平问道:“被告人王洪文,起诉书中指控,1976年9月23日,你在电话中对王秀珍说‘要提高警惕,斗争并未结束,党内资产阶级是不甘心失败的,总有人会抬出邓小平的’。你说过这话没有?”
王洪文承认:“在电话里向王秀珍说过这个意思,那时候就是怕邓小平上台。”
然而,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仅王洪文承认了还不行,接着法庭传王秀珍到庭。王秀珍在法庭上交代了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后,她和徐景贤等“四人帮”在上海的骨干分子,在上海妄图策划和指挥反革命武装叛乱的经过。她承认:由于王洪文在前曾作过“指示”,所以“四人帮”一垮台,“我们就认为中央出了修正主义,必须立即组织武装,在上海实行叛乱”。
王秀珍回答了1976年9月23日与王洪文通电话的内容,并说明当时作了电话记录。后王秀珍承认“这次上海策划反革命武装叛乱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是我和徐景贤,罪魁祸首是张春桥和王洪文”。
但是,仅有王秀珍的证言仍不能定罪,法庭当场播放了王秀珍当时的电话记录投影,并由我当庭宣读了1976年9月23日的电话记录:“洪文同志电话指示:……要提高警惕,斗争并未结束,党内资产阶级他们是不会甘心失败的,总有人会抬出邓小平的。”
通过当庭对质,人证物证都摆在了王洪文面前,当审判员问他还有什么话要说时,王洪文痛苦地微微摇了一下头说:“没有什么话要说,这个责任主要是张春桥和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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