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1136294丛书名: 司法法学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都全面研究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理论与实务的专著。作者将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划分为四个主要的形态,即:引渡、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刑事诉讼移管以及相互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在广泛搜集和深入分析国际法文献和各国相关立法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近二十年来对外缔约和国内立法的情况,对上述四种国际合作形态的基本规则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诠释。本书作者参加过四十余项中外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被判刑人移管条约和多边国际公约的谈判及有关文本的准备工作,并且亲自参与办理了大量重大刑事案件的囡际合作事务。全书的撰写既注重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又注熏采用实例分析的方法,努力集学术性与实践性于一体。本书第五编汇集了六个典型案例,生动地介绍了我国开展境外追逃、追赃和取证活动以及开展被判刑人移管合作的具体实践。
目 录
第一编 引 渡
第一章 引渡的义务
一、互惠原则与条约前置主义
二、对条约前置主义的放弃和变通
三、双重犯罪原则
四、可引渡犯罪:递进的条件
五、特定性原则
六、或者引渡,或者起诉
七、请求竞合时的选择
第二章 引渡的种类
一、主动引渡和被动引渡
二、提议引渡和应允引渡
三、诉讼引渡和行刑引渡
四、诉讼引渡和行刑引渡新的三分法
五、简易引渡
六、附带引渡
七、部分引渡和附条件引渡
八、补充引渡
九、再引渡
十、重新引渡
十一、暂缓引渡
十二、临时引渡
十三、过境引渡
十四、事实引渡遣返非法移民和驱逐出境
十五、伪装引渡
第三章 拒绝引渡的理由
一、本国国民不引渡
二、政治犯罪例外
三、政治犯罪例外例外中的例外
四、不正当的追诉目的
五、军事犯罪
六、财税犯罪
七、死刑不引渡
八、酷刑
九、正当程序和特别法庭
十、时效与赦免
十一、一事不再理
十二、缺席审判
十三、管辖权欠缺
十四、人道主义考虑
十五、豁免权
第四章 为引渡而羁押
一、一般情况下的引渡羁押
二、紧急情况下的临时羁押
三、引渡监视居住
四、过境引渡中的羁押措施
第五章 引渡请求的审查程序
一、联系途径
二、引渡请求及其所需的文件
三、对证据材料的不同要求
四、对引渡请求的双重审查制
五、司法审查程序
六、行政审查程序
七、上诉和申诉
八、对被请求引渡人的权利保障
第二编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章 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章 可能妨碍协助的情形
第三章 刑事司法协助的请求与执行
第四章 文书送达
第五章 调查取证
第六章 资产的追缴
第三编 刑事诉讼移管
第一章 刑事诉讼移管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章 刑事诉讼移管的条件
第三章 刑事诉讼移管的程序
第四章 刑事诉讼移管的效力
第四编 相互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被判刑人移管
第三章 对外国财产刑的执行
第四章 关于资格刑的承认和执行
第五章 关于完善我国相关立法的建议
第五编 从案例看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成功实践
第一章 引渡的义务
一、互惠原则与条约前置主义
二、对条约前置主义的放弃和变通
三、双重犯罪原则
四、可引渡犯罪:递进的条件
五、特定性原则
六、或者引渡,或者起诉
七、请求竞合时的选择
第二章 引渡的种类
一、主动引渡和被动引渡
二、提议引渡和应允引渡
三、诉讼引渡和行刑引渡
四、诉讼引渡和行刑引渡新的三分法
五、简易引渡
六、附带引渡
七、部分引渡和附条件引渡
八、补充引渡
九、再引渡
十、重新引渡
十一、暂缓引渡
十二、临时引渡
十三、过境引渡
十四、事实引渡遣返非法移民和驱逐出境
十五、伪装引渡
第三章 拒绝引渡的理由
一、本国国民不引渡
二、政治犯罪例外
三、政治犯罪例外例外中的例外
四、不正当的追诉目的
五、军事犯罪
六、财税犯罪
七、死刑不引渡
八、酷刑
九、正当程序和特别法庭
十、时效与赦免
十一、一事不再理
十二、缺席审判
十三、管辖权欠缺
十四、人道主义考虑
十五、豁免权
第四章 为引渡而羁押
一、一般情况下的引渡羁押
二、紧急情况下的临时羁押
三、引渡监视居住
四、过境引渡中的羁押措施
第五章 引渡请求的审查程序
一、联系途径
二、引渡请求及其所需的文件
三、对证据材料的不同要求
四、对引渡请求的双重审查制
五、司法审查程序
六、行政审查程序
七、上诉和申诉
八、对被请求引渡人的权利保障
第二编 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章 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章 可能妨碍协助的情形
第三章 刑事司法协助的请求与执行
第四章 文书送达
第五章 调查取证
第六章 资产的追缴
第三编 刑事诉讼移管
第一章 刑事诉讼移管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章 刑事诉讼移管的条件
第三章 刑事诉讼移管的程序
第四章 刑事诉讼移管的效力
第四编 相互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被判刑人移管
第三章 对外国财产刑的执行
第四章 关于资格刑的承认和执行
第五章 关于完善我国相关立法的建议
第五编 从案例看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成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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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渡的义务
“引渡”一词的英文表述extradition,从词源学上讲,来自于拉丁文短语extra tradere,意思是“向外遣送”。早在两千多年前的罗马法中,就存在这样一个类似的术语,即noxae deditio,中文译为“损害投偿”,意思是说:家父将犯了罪的家子移交给受害者所属的共同体,任其处罚,以此避免使自己的共同体遭受更为严重的报复,在这项向外移交犯罪人的古老制度中首次出现deditio一词。
一、互惠原则与条约前置主义
什么是开展引渡合作的前提条件?各国法律对此的回答可以分成两大类。
第一类回答是要求以互惠为基础,即:要求请求国曾经提供或者承诺提供对等的引渡合作,我国《引渡法》第2条对此作出规定,即:“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引渡合作”。另一些国家的引渡立法也很有代表性。例如,《德国刑事司法协助法》第5条规定:“只有当根据请求国作出的保证可以推定该国将执行德国的类似请求时,才允许引渡”。卢森堡《外国罪犯引渡法》第1条规定:“政府可以在互惠的条件下,将在其本国境内犯有任一罪行而被外国法院指控犯有轻罪、重罪或判刑的外国人移交给外国政府”。
从国际司法合作的意义上讲,“互惠”的英文表述是reciprocity,意思是说给予对等的待遇,即:要求请求国在遇到类似案件时给予同样的引渡合作。互惠可以通过两种形式加以体现。一种是互惠实践,即在实践中已经存在事实上的引渡合作关系或先例。另一种是互惠承诺,即在无互惠实践的情况下提供关于未来实践的保证。对于这后一种形式,我国《引渡法》第12条重申:“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请求国应当作出互惠承诺”。
……
“引渡”一词的英文表述extradition,从词源学上讲,来自于拉丁文短语extra tradere,意思是“向外遣送”。早在两千多年前的罗马法中,就存在这样一个类似的术语,即noxae deditio,中文译为“损害投偿”,意思是说:家父将犯了罪的家子移交给受害者所属的共同体,任其处罚,以此避免使自己的共同体遭受更为严重的报复,在这项向外移交犯罪人的古老制度中首次出现deditio一词。
一、互惠原则与条约前置主义
什么是开展引渡合作的前提条件?各国法律对此的回答可以分成两大类。
第一类回答是要求以互惠为基础,即:要求请求国曾经提供或者承诺提供对等的引渡合作,我国《引渡法》第2条对此作出规定,即:“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引渡合作”。另一些国家的引渡立法也很有代表性。例如,《德国刑事司法协助法》第5条规定:“只有当根据请求国作出的保证可以推定该国将执行德国的类似请求时,才允许引渡”。卢森堡《外国罪犯引渡法》第1条规定:“政府可以在互惠的条件下,将在其本国境内犯有任一罪行而被外国法院指控犯有轻罪、重罪或判刑的外国人移交给外国政府”。
从国际司法合作的意义上讲,“互惠”的英文表述是reciprocity,意思是说给予对等的待遇,即:要求请求国在遇到类似案件时给予同样的引渡合作。互惠可以通过两种形式加以体现。一种是互惠实践,即在实践中已经存在事实上的引渡合作关系或先例。另一种是互惠承诺,即在无互惠实践的情况下提供关于未来实践的保证。对于这后一种形式,我国《引渡法》第12条重申:“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请求国应当作出互惠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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