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1189382丛书名: 社会思想译丛
本书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对美国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判之道进行了*为综合复杂的实证分析,探寻了意识形态化裁判的身影,也对参与审判的法官的其他因素作了分析,包括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和财产等,还进一步考量了裁判结果受诸如美国**法院、国会等其他机构的偏好或诉讼当事人影响的程度,具有开创意义。作者的思路异常清晰。行文伊始便承认意识形态在司法裁判中占有一席之地,以意识形态作为*重要的自变量,在此基础上推进对其他因素的考察,势如破竹,一气呵成。而本书*有价值的发现恰恰推翻了意识形态因素的既定地位,法律因素反而得以重新受到重视。此举无异于为法律因素在司法裁判中的作用正名,对于法律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
本书对美国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判之道进行了为综合复杂的实证分析,具有开创意义。相比法院,巡回上诉法院会在更广泛的法律领域作出数量更大的判决,因而对法律的发展影响深远。本书没有直入依法断案的研究模式,而是探寻了意识形态化裁判的身影,也对参与审判的法官的其他因素作了分析,包括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和财产等。本书还进一步考量了裁判结果受诸如美国法院、国会等其他机构的偏好或诉讼当事人影响的程度。
即便上述因素在某些案件裁判中多少显示出一定影响,弗兰克?克罗斯认为,它们的影响程度相当有限。而更为重要的是案件所应用到的法律的状态。在对与案件相关的程序性法律规则的研究中,法律因素的影响凸显出来,并在与前任法院意见的关联中亦有所体现。后,本书有力地揭示了巡回法院裁判中存在的同僚效应,即巡回法院法官确实会受到法官小组中其他成员的观点和意见的影响。
本书并非仅仅停留在对案件裁判结果的研究之上,也对案件裁判的先例效应进行了尝试性探究。在研究中,克罗斯主要考虑,何种因素使得裁判结果有力广为援引,何种因素又使其效力微弱易被推翻。
前言
章 政治意识形态之于巡回法院裁判
第二章 法律之于巡回法院裁判
第三章 法官背景之于巡回法院裁判
第四章 其他机构之于巡回法院裁判
第五章 诉讼当事人之于巡回法院裁判
第六章 法官小组效应之于巡回法院裁判
第七章 门槛性程序规则效应之于巡回法院裁判
第八章 巡回法院裁判与先例效应
尾声
索引
译后记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判之道
本书讨论的是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判以及围绕裁判的各方见解。上诉法院在司法体系中承上启下,位于初审法院和法院之间,有权审查初审法院的判决和部分行政机构的决定,主要审查法律的运用。美国现有十二个根据地理位置划分的基本上诉司法区(例如,巡回司法区包括马萨诸塞州,缅因州,新罕布什尔州,波多黎各,以及罗得岛),加上新设立的联邦巡回司法区,由此确定各法院的管辖权。当有人就下级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一般交由三人组成的法官小组进行审理,决定确认或者撤销判决。有些案件可能会经过“全院会审”(en
banc,意指法官席)程序,让巡回法院的所有法官齐聚一堂裁决案件,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大部分的判决都由三人法官小组作出。
大多数新闻报道以及学术研究都把目光聚焦在美国联邦法院上,但是,巡回法院却在美国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方面发挥了更为突出的作用。法院目前每年审理的案件只有75件,国民面对的绝大部分法律疑难问题都无法被提上议程,遑论解决。相反,巡回法院每年要解决超过5万起案件。这些判决须遵循该地区巡回法院的先例,通常也会相应影响该区域以外法律的适用。如果其他地区巡回法院亦赞同,那实际上便在全国范围内奠定了一项法律秩序;如果其他法院拒绝引用,就会滋生法院间的分歧,导致该项法律制度的未决,以及区域性适用差异。任何一种情况下,巡回法院均为公民设立了基本的法律准则。对于大多数诉讼当事人来说,巡回法院是可以诉诸的后手段。只有不到15%的判决后会上诉到法院,而终得到法院受理的甚至不足2%。
因此,大部分时间里,是巡回法院在创造美国的法律。法院至多不过是可见的冰山一角,而巡回法院却是深藏不露的冰山本尊。目前,巡回法院扮演着美国司法系统中主要的法律决策者的角色。虽然地区法院作为初审法院,在审理争议的数量上远远超过巡回法院。然而,地区法院的判决严重依赖具体事实,司法影响毕竟受限,并且,也不大可能形成具有重大意义的先例规则从而创制法律。对比而言,巡回法院几乎总是通过判决来定义法律,形成先例,用以约束该巡回区下辖的多个州。这些判决也常被巡回区以外的其他州法院,甚至法院,作为具有说服力的判例加以援引。诚然,就单个案件而言,法院的判决当然要比对应的巡回法院判决重要,但是,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数量极为有限,只好将大部分美国法律留给巡回法院定义。
“这是有史以来关于联邦司法系统重要的实证研究之一。克罗斯的许多结论新鲜有力,他成功证实了‘现实主义者’的简单理论低估了法律在司法中的限制作用——同时意识形态亦将有所作为。”
——芝加哥大学,卡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判之道》一书引人入胜,全面创新,见解深刻且不拘一格,堪称佳作。每一位认真严肃的政治科学家和交叉学科的法律学者都应该阅读本书,领略其中细致严谨的假设及论证。”
——得克萨斯大学,桑福德·莱文森(Sanford Levi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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