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01710
编辑推荐
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维护国家权益
内容简介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必须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
“本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必须向主管机关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
目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节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4)
书摘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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