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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798232
铁骨诤言 公忠报国(代序)——翁文灏与抗战【陈谦平】/1
壹 全面抗战前政治、外交与经济
一 中央大学、金陵大学学生请愿事件/1
翁文灏转呈中央金陵两大学学生请愿要点及告全国学生体认国艰/1
二 战前中德外交关系/2
翁文灏报告与德国克兰谈话要点(1937年2月26日)/2
翁文灏报告与德国克兰谈话要点(1937年3月6日)/3
关德懋呈报德籍顾问撰述德国四年计划(1937年7月7日)/4
关德懋呈述工业立国与工业建设之区别(1937年7月8日)/4
何应钦呈报德国请中国迅予供给农矿原料(1937年7月18日)/5
三 战前经济建设注意事项/6
翁文灏何廉函呈经济建设应注意筹措经费改善组织等事项(1937年1月26日)/6
四 战前中苏、中德商约与贸易/7
翁文灏钱昌照呈我淡气厂与卜内门等合作之利及化学肥料
在中国之用途审查意见(1935年1月26日)/7
翁文灏为中苏商约草案核定事致外交部函(1936年3月17日)/11
蒋中正电示翁文灏孔祥熙今年对德供给原料约以一千万元货价为度(1936年7月4日)/12
五 欧美外交联络与宣传工作/12
翁文灏呈复欧美外交上之联络与宣传工作(1936年2月1日)/12
侍从室第三组为查抄关于欧美外交上之联络与宣传工作致翁文灏函(1936年2月4日)/13
翁文灏为欧美外交上之联络与宣传工作致侍从室第四组函(1936年2月11日)/14
汪日章为欧美外交上之联络与宣传工作对法之件致毛庆祥函(1936年2月12日)/14
侍从室第三组为欧美外交上之联络与宣传工作复翁文灏函(1936年2月14日)/14
贰 战时工矿建设
一 国防工业建设计划与实施/16
(一)三年工业计划及经费筹拨/16
翁文灏呈拟三年工业计划及所需经费(1940年3月21日)/16
陈布雷为翁文灏呈拟三年工业计划及所需经费呈蒋中正(1940年3月26日)/23
蒋中正为三年工业计划及所需经费致翁文灏代电(1940年3月29日)/24
蒋中正为拨予资源委员会三年工业计划经费事宜致孔祥熙代电(1940年3月30日)/24
翁文灏呈报国营事业及民营事业办理大要情形(1940年3月22日)/25
蒋中正为国营及民营事业办理大要情形致翁文灏代电(1940年3月31日)/27
蒋中正为国营及民营事业办理大要情形致国防委员会等代电(1940年3月31日)/27
翁文灏呈三年工业计划资金问题(1940年3月31日)/28
蒋中正为三年工业计划拨款事宜致张群等代电(1940年4月1日)/28
蒋中正为三年工业计划拨款事宜复翁文灏代电(1940年4月1日)/29
翁文灏呈实施三年工业计划等所需外汇请于美借款内制定成数(1940年4月13日)/29
陈布雷为翁文灏三年工业计划所需外汇呈蒋中正(1940年4月13日)/29
蒋中正为三年工业计划经费致翁文灏代电(1940年4月20日)/30
孔祥熙为国营民营工业三年计划拨款方案致蒋中正代电(1940年4月15日)/30
翁文灏呈拟国营工业三年计划修正二十九年度部分及所需经费(1940年10月15日)/31
蒋中正为国营工业三年计划二十九年度部分资金修正事宜致孔祥熙等代电(1940年10月24日)/34
蒋中正为国营工业三年计划二十九年度部分资金修正事宜致翁文灏代电(1940年10月24日)/34
翁文灏呈请准在美国新借款内拨发三十年度国营工业需器材费(1940年11月22日)/34
蒋中正为资源委员会三十年度国营工业计划所需外汇事宜致孔祥熙代电(1940年11月30日)/35
蒋中正为三十年度国营工业计划所需外汇事宜致翁文灏代电(1940年11月30日)/36
翁文灏呈国防工业三年计划大纲与审查意见等(1941年3月20日)/36
翁文灏呈三年计划三十年度工作计划纲要及说明(1941年3月28日)/37
翁文灏呈国防工业三年计划(1941年6月21日)/38
蒋中正为国防工业三年计划复翁文灏代电(1941年8月2日)/39
蒋中正为国防工业三年计划致俞大维代电(1941年8月2日)/40
蒋中正为国防工业三年计划致中央设计局代电(1941年8月2日)/40
侍从室关于经济部三年计划大纲要点修正意见致中央设计局代电(1941年9月14日)/41
翁文灏呈请按时筹拨国防工业国营部分及资委会兴办事业所需资金(1941年9月27日)/41
蒋中正关于速筹拨国防工业资金致孔祥熙代电(1941年10月4日)/42
翁文灏电呈请三十一年度国防工业经费国币部分透支五分之二(1941年11月29日)/43
陈布雷为翁文灏呈请三十一年度国防工业经费国币部分透支五分之二呈蒋中正(1941年11月29日)/43
蒋中正关于资委会三十一年度国防工业经费国币部分透支五分之二复翁文灏代电(1941年12月6日)/44
翁文灏电呈请以紧急命令拨发资委会工业三年计划各事业追加经费(1942年6月12日)/44
蒋中正准予拨发资委会工业三年计划各事业追加经费致孔祥熙等代电(1942年6月26日)/46
蒋中正为准予拨发资委会工业三年计划各事业追加经费复翁文灏代电(1942年6月26日)/47
熊式辉翁文灏呈国防工业三十二年度办理情形及三十三年实施计划(1944年4月24日)/47
陈布雷呈熊式辉翁文灏国防工业三十二年度办理情形及三十三年实施计划(1944年5月4日)/52
(二)国防工业设计委员会之组建/53
翁文灏呈目前政府组织内具体推进国防工业之方法(1941年2月15日)/53
蒋中正关于设立国防工业设计委员会及审议委员会事宜复翁文灏代电(1941年3月15日)/55
蒋中正关于设立国防工业设计委员会及审议委员会事宜致国防委员会代电(1941年3月15日)/56
熊式辉翁文灏呈国防工业设计委员会技工训练处卅三年度岁出概算并请从宽核定(1943年10月21日)/57
(三)西南国防三年计划实施事项/59
翁文灏呈西南国防三年计划实施困难原因(1941年2月21日)/59
翁文灏电呈西南国防三年计划二十九年度实施程度及三十年度实施计划(1941年4月1日)/61
(四)工业建设计划会议筹备与召开/70
翁文灏呈重要工业建设根本方针之意见(1942年11月12日)/70
蒋中正为重工业计划致翁文灏代电(1942年11月29日)/72
陈布雷对翁文灏重要工业建设根本方针之拟办意见(1942年11月30日)/73
蒋中正为筹备重工业专家会议致翁文灏陈立夫代电(1942年12月23日)/74
翁文灏呈拟重要工业建设方案目次及各种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与需要资金表(1943年2月9日)/74
陈立夫翁文灏呈筹备工业建设计划会议办法(1943年2月10日)/79
蒋中正为工业计划纲要及对重要工业建设之根本方针致翁文灏代电(1943年2月22日)/80
翁文灏陈立夫呈工业建设计划会议办法大纲(1943年3月8日)/80
翁文灏陈立夫为工业建设计划会议筹备情况呈蒋中正(1943年4月)/81
翁文灏呈请准予中央训练团高级班学员庄智焕包可永参加工业建设计划会议(1943年4月10日)/82
翁文灏呈拟工业建设计划会议讨论重心五点(1943年4月11日)/82
蒋中正准予庄智焕等参加工业建设计划会议致张治中代电(1943年4月13日)/84
蒋中正准予庄智焕包可永两员参加工业建设计划会议致翁文灏代电(1943年4月13日)/84
蒋中正关于工业建设计划会议讨论重点致翁文灏代电(1943年4月15日)/84
军事委员会侍从室致翁文灏陈立夫函(1943年4月15日)/84
蒋中正为军令部派员参加工业建设计划会议致徐永昌代电(1943年4月18日)/85
蒋中正为派员参加工业建设计划会议致翁文灏陈立夫代电(1943年4月18日)/85
翁文灏陈立夫为工业专家会议召开致魏怀函(1943年4月17日)/86
魏怀为工业专家会议召开致翁文灏陈立夫函(1943年4月19日)/86
翁文灏陈立夫电呈工业计划与会人员下周日上午不及参加党政班纪念周(1943年4月23日)/87
翁文灏陈立夫呈报工业建设计划会议经过及讨论结果(1943年5月26日)/87
翁文灏呈拟工业建设计划会议内容对外对内发表方法(1943年6月1日)/89
蒋中正为工业建设计划会议内容对外对内发表方法致翁文灏代电(1943年6月7日)/92
沈鸿烈翁文灏呈请第二次全国生产会议延长会期(1943年6月5日)/93
翁文灏呈工业建设计划书编订办法及分组整理起草委员名单(1944年1月5日)/94
蒋中正指示检讨去年工业建设计划会议决议案实施情形并召集第二次会议(1944年1月18日)/97
翁文灏电呈召集第二次工业建设计划会议之准备(1944年1月29日)/97
翁文灏呈资源委员会三十二年办理重工业成绩及三十三年办理方针与计划(1944年1月19日)/98
(五)战后工业计划会议筹划与设想/107
蒋中正为召集工业建设计划会议致翁文灏陈立夫电(1944年4月17日)/107
翁文灏呈请暂缓召集工业建设计划会议(1944年9月27日)/107
蒋中正为暂缓召集工业建设计划会议复翁文灏代电(1944年10月20日)/108
翁文灏呈召集战后工业建设计划纺织业组会议情形(1944年10月30日)/108
蒋中正为召集战后工业建设计划纺织业组会议致翁文灏代电(1944年12月12日)/122
二 吸引和利用外资/123
(一)吸引侨胞回国投资/123
陈荣芳呈请转让部分工厂矿务号召侨胞回国投资(1940年3月22日)/123
蒋中正为陈荣芳呈请转让部分工厂矿务号召侨胞回国投资事致翁文灏代电(1940年4月13日)/124
蒋中正致陈荣芳代电(1940年4月13日)/125
蒋中正指示财政经济等部研讨改善统制方法吸收外资侨资投资工矿建设(1940年4月13日)/125
翁文灏电呈奖励民营建设等事(1940年4月19日)/127
翁文灏呈统制经济四点意见(1940年5月25日)/128
(二)利用外资发展工业/131
翁文灏呈拟利用外资举办重要建设事业计划方案及建议发行工业债券条件(1943年9月7日)/131
蒋中正为战后利用外资举办建设事业致熊式辉代电(1943年10月7日)/136
蒋中正为战后利用外资举办建设事业致翁文灏代电(1943年10月7日)/137
蒋中正为战后利用外资举办建设事业致翁文灏熊式辉代电(1943年11月10日)/137
三 战时矿业管理/137
(一)打击矿警走私/137
翁文灏呈查惩矿警走私舞弊与敲诈等不法行为(1941年11月14日)/137
翁文灏呈非常时期矿警走私舞弊惩治条例(1942年3月3日)/138
蒋中正为颁行非常时期矿警走私舞弊惩治条例草案复翁文灏代电(1942年4月22日)/139
蒋中正为严惩矿警走私舞弊致陈仪代电(1942年4月22日)/140
翁文灏为非常时期矿警走私舞弊惩治条例呈军事委员会(1942年7月2日)/140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训令(1942年7月20日)/141
(二)工矿贷款稽核/142
蒋中正为稽核工矿贷款运用情形致翁文灏等代电(1943年3月15日)/142
翁文灏刘攻芸呈工矿贷款稽核情形(1943年4月30日)/142
蒋中正为加强工矿贷款稽核五项办法复翁文灏刘攻芸代电(1943年5月8日)/144
翁文灏刘攻芸会呈监督工矿贷款办法(1943年7月1日)/145
(三)出口矿产品管理/145
翁文灏为出口矿产品产运销统归资委会办理等情呈蒋中正代电(1941年5月29日)/145
蒋中正为出口矿产品产运销统归资委会办理等情致孔祥熙代电(1941年6月8日)/147
(四)战时工矿经费拨发/147
翁文灏钱昌照呈请令财政部拨工矿电建设事业营业资金(1940年3月21日)/147
蒋中正为加拨工矿电建设事业营业资金致孔祥熙代电(1940年3月27日)/148
蒋中正为加拨工矿电建设事业营业资金致翁文灏等代电(1940年3月27日)/149
四 拨款订购工业器材/149
翁文灏电呈请将资委会主办事业所需补充之器材列入美国租借法案内(1941年7月1日)/149
翁文灏呈请由第四次美借款内拨付订购国营工矿电建设及国防计划所需器材(1941年9月20日)/157
蒋中正关于资委会请由第四次美借款内拨付订购国营工矿电建设及国防计划所需器材致孔祥熙代电
(1941年9月26日)/158
蒋中正关于由第四次美借款内拨付美金八百万元订购国防工业器材致翁文灏代电(1941年9月26日)/159
孔祥熙电呈由第四次美借款内拨付美金八百万元订购国防工业器材事(1941年10月1日)/159
翁文灏钱昌照呈资源委员会第二次三年计划三十一年度经费预算(1942年1月7日)/160
五 工业燃料和工业标准化事项/166
翁文灏电呈本年内生产各种液体燃料预估数量(1942年6月2日)/166
蒋中正为本年内生产各种液体燃料预估数量致翁文灏代电(1942年6月7日)/167
蒋中正为工业标准化致翁文灏代电(1943年8月16日)/167
翁文灏为办理工业标准情形呈蒋中正(1943年9月3日)/167
翁文灏呈草拟及推行工业标准方案与工业标准委员会规程(1943年10月11日)/168
蒋中正为推行工业标准致翁文灏代电(1943年10月13日)/169
六 奖励工业技术发明与专利申请/169
蒋中正为奖励工业技术发明与申请专利致翁文灏等代电(1940年8月8日)/169
翁文灏电呈修正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等(1940年8月17日)/169
翁文灏电呈设立发明专研机关(1940年11月23日)/171
陈布雷呈拟对翁文灏设立发明专研机关之意见(1940年12月7日)/172
蒋中正为设立发明专研机关复翁文灏代电(1940年12月17日)/173
蒋中正关于设立发明专研机关致卫生署代电(1940年12月17日)/173
经济部为奖励工业技术发明致行政院秘书处函(1940年12月)/174
翁文灏电呈经济部处理工业发明专利案件情形(1941年1月31日)/175
翁文灏呈设立发明专研机关办理经过暨专利法草案(1942年12月12日)/176
蒋中正为设立发明专研机关办理经过暨专利法草案复翁文灏代电(1942年12月18日)/177
翁文灏呈拟加强组织专利事业机构办法办理情形(1943年1月30日)/177
蒋中正为专利法颁行事宜致翁文灏代电(1943年2月28日)/178
翁文灏电呈专利法草案(1943年4月14日)/179
七 机器工厂办理与调整/179
翁文灏钱昌照呈商请转让缅甸炼油厂机件接洽情形(1942年2月18日)/179
翁文灏钱昌照呈中央机器厂办理经过及目前整饬情形(1942年12月29日)/180
翁文灏呈拟加强管制工业器材实施限价办法及加强工业机器设备计划(1943年1月11日)/181
蒋中正为加强管制工业器材等致翁文灏代电(1943年2月24日)/184
翁文灏呈报上年各省公私轻重工业工作进展及改进办法(1943年3月3日)/184
蒋中正为民营事业发展等复翁文灏代电(1943年4月13日)/189
翁文灏呈经济部工矿调整处管制工业器材报告(1943年9月4日)/190
八 航空工业改进和基本政策/191
何应钦翁文灏王世杰呈请各飞机工厂拟先集中力量从事于飞机之研究与改良(1943年6月)/191
蒋中正为航空工业改进意见致周至柔代电(1943年6月20日)/192
蒋中正为航空工业改进意见致何应钦翁文灏王世杰代电(1943年6月20日)/193
九 战时金矿开采/194
翁文灏呈湘西金矿及黔湘汞矿进行及管理情形(1940年6月17日)/194
翁文灏呈复推进采金工作情形(1940年6月29日)/196
蒋中正为协助青康两省采金事业致刘文辉等电(1940年7月14日)/201
蒋中正为提供矿警枪弹协助采金事业致何应钦代电(1940年7月15日)/202
蒋中正为协助采金事业致翁文灏代电(1940年7月15日)/203
翁文灏呈报采金局与青海省政府开发青海金矿合作办法草案(1941年9月25日)/203
翁文灏呈报采金局工作情形(1941年11月15日)/204
蒋中正为研拟加强金矿开采方案致孔祥熙翁文灏代电(1943年3月1日)/206
军事委员会侍从室第三处为蒋中正电令翁文灏对采金事业严加督促致侍从室第二处函(1943年3月19日)/207
翁文灏呈报采金事业面临之困局及相应参考办法(1943年3月27日)/207
蒋中正为核议具体补救采金事业办法致孔祥熙代电(1943年4月13日)/211
孔祥熙呈报采金事业改革办法之紧要点(1943年4月28日)/211
蒋中正为将原颁取缔买卖黄金法令暂停执行致孔祥熙代电(1943年5月2日)/212
孔祥熙为采金事业改革办法呈蒋中正代电(1943年5月2日)/213
翁文灏呈暂停采金计划及拟裁撤采金局(1944年8月31日)/214
俞鸿钧为目前采金计划及收金计划呈复蒋中正(1944年9月6日)/216
十 西北油矿探勘及开采/217
(一)甘肃玉门油矿之开发、筹设及初步运行/217
翁文灏呈报与苏联合作探采玉门县一带及甘新青三省油矿(1938年4月23日)/217
翁文灏呈报与苏联合作探采玉门县及甘新青三省油矿(1938年5月27日)/217
翁文灏呈报运送钻机至玉门装设方案(1938年6月24日)/218
翁文灏钱昌照电呈请马步芳令所部保护酒泉玉门一带勘探人员(1938年10月1日)/219
蒋中正为保护酒泉玉门地区钻探人员致马步芳电(1938年10月4日)/219
翁文灏呈报中苏合作开发甘肃玉门油矿事宜(1939年)/219
蒋中正为玉门油矿机器运输事宜致翁文灏代电(1940年3月31日)/221
翁文灏电呈甘肃油矿机件运输情形(1940年4月4日)/221
何应钦呈报甘肃玉门油矿钻油机件运输事宜(1940年4月19日)/223
蒋中正为优先供应西北运输局油料事宜致翁文灏代电(1940年4月22日)/223
宋希尚电呈请将玉油优先供应西北运输管理局(1940年4月26日)/224
翁文灏电呈甘肃油矿采炼情形(1940年7月20日)/225
蒋中正为优先供应西北运输局油料事宜致翁文灏代电(1940年8月29日)/226
翁文灏呈报玉门油矿本年下半年供油分配办法(1940年11月2日)/227
翁文灏钱昌照呈报甘肃油矿赶速运输机件努力增产事(1941年7月2日)/228
翁文灏电呈扩充甘肃油矿储炼油设备(1941年10月28日)/229
翁文灏电呈甘肃油矿第八井油量宏富恳饬扩充炼储设备增强空防及延长陇海铁路至肃州等(1941年10月30日)/229
蒋中正为将甘肃油矿储炼设备列为急要之军器限期内运致何应钦俞飞鹏代电(1941年11月8日)/231
蒋中正为甘肃油矿防空事宜致黄镇球代电(1941年11月8日)/231
蒋中正为陇海铁路延筑至甘肃肃州致张嘉璈代电(1941年11月8日)/232
蒋中正为甘肃油矿机器内运陇海铁路延长等事宜致翁文灏电(1941年11月8日)/233
翁文灏呈复甘肃油矿炼油情况并请令胡适向美国借款以续订机件(1941年11月14日)/233
金慎呈报甘肃油矿局管理欠善致物资损耗情形(1941年11月17日)/237
孔祥熙呈请督令甘肃军政长官对甘肃油矿事宜保密(1941年11月20日)/238
蒋中正为加拨甘肃油矿美金二百五十万元致孔祥熙代电(1941年11月21日)/239
蒋中正为甘肃油矿机件购运装设事宜致翁文灏代电(1941年11月21日)/239
翁文灏钱昌照呈复加紧抢运甘肃油矿设备事(1941年11月24日)/240
蒋中正为拨借防空部队卡车事致翁文灏代电(1941年11月30日)/240
翁文灏钱昌照呈报拨借防空部队车辆事(1941年12月3日)/241
翁文灏呈复筹研玉门油矿招收商股吸收外资之利弊(1941年12月11日)/241
贺耀组戴笠转呈金慎报告甘肃玉门油矿三年来出产原油数量及近工作情形(1942年1月29日)/243
蒋中正为玉门油矿不良情况致翁文灏代电(1942年2月2日)/244
贺耀组戴笠转呈金慎报告甘肃玉门油矿第十井喷油状况及局一般工作情形(1942年3月10日)/244
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呈报甘肃玉门油矿第十井喷油状况及一般工作情形(1942年3月10日)/245
翁文灏为甘肃玉门油矿一般工作情形呈蒋中正代电(1942年3月23日)/246
翁文灏呈报甘肃玉门油矿井喷器材装配等事(1942年4月17日)/246
翁文灏电呈甘肃油矿防卫情形(1942年4月29日)/248
(二)甘肃油矿局油品储运相关事宜/248
翁文灏钱昌照呈办理以油换桶及空桶收购情况(1941年4月28日)/248
翁文灏钱昌照呈报玉门油矿各项问题并恳准转饬有关机关优先售予矿区油桶等事(1942年2月15日)/250
翁文灏呈玉门油矿近时办理情况请电饬各统制机关让售五金器材与空桶(1942年3月29日)/253
翁文灏钱昌照呈请饬各统制机关让售五金器材(1942年4月13日)/255
蒋中正为切实售予玉门油矿局需用器材致运输统制局军政部航空委员会代电(1942年4月24日)/256
翁文灏电呈甘肃油矿产油情况并请交通统制局及军政部交拨油桶(1942年4月29日)/256
蒋中正为切实拨发油桶给甘肃油矿事饬运输统制局军政部交通部等机关代电(1942年5月2日)/257
蒋中正为拨发油桶事致翁文灏等代电(1942年5月2日)/258
翁文灏钱昌照呈报各机关拨交油桶方案(1942年5月)/259
何应钦呈报筹供甘肃油矿局空桶办理情形(1942年5月)/261
何应钦呈报拨借甘肃油矿空桶情况(1942年5月14日)/262
陈布雷为各机关油桶拨借运输情形致蒋中正签呈(1942年5月17日)/263
翁文灏电呈甘肃油矿美购器材损失情况及预计炼油产量(1942年5月17日)/264
蒋中正为军政部运输统制局航空委员会等机关限期拨借油桶事致翁文灏等代电(1942年5月19日)/264
蒋中正为航委会拨借油桶事致翁文灏代电(1942年7月1日)/267
何应钦请饬西北路局拨借油桶一万只致蒋中正签呈(1942年7月2日)/268
何应钦为拨交油桶情况致蒋中正签呈(1942年9月13日)/269
翁文灏电呈玉门油矿局铁桶漏油原因(1942年11月7日)/270
蒋中正严令改善油桶破漏情形致液体燃料委员会代电(1942年12月15日)/271
蒋中正严令改善油桶破漏情形致何应钦代电(1942年12月15日)/271
蒋中正严令改善油桶破漏情形致翁文灏代电(1942年12月15日)/272
秦汾呈装运玉门油料防止漏耗办法(1942年12月19日)/272
何应钦为办理拨供玉门油矿空桶一案经过情形致蒋中正签呈(1942年12月25日)/273
何应钦为拨交油桶情形致蒋中正签呈(1943年1月20日)/274
翁文灏钱昌照请饬公路总局酌拨滇缅公路移交车辆供甘肃油矿局应用(1943年6月11日)/275
曾养甫呈复奉饬酌拨甘肃油矿局卡车代电(1943年6月28日)/276
陈布雷转呈戴笠研究内地舟车检查制度报告(1943年7月6日)/277
何应钦呈报改善交通检查制度严密检举稽查方法(1943年8月12日)/282
何应钦呈报交通改善措施之办理情形(1943年10月18日)/284
翁文灏呈请免予征用资委会及甘肃油矿局自有运油车辆(1944年4月2日)/285
蒋中正为免予征调甘肃油矿局运油车辆致何应钦代电(1944年4月7日)/286
(三)甘肃油矿局油品质量、分配及增产等事宜/287
蒋中正为甘肃油矿局汽油品质情况致翁文灏钱昌照代电(1942年5月31日)/287
翁文灏电呈甘肃油矿汽油品质不合格之原因(1942年6月3日)/287
翁文灏呈甘肃油矿局办理提高汽油品质增加产量改善设备情形(1942年6月22日)/288
翁文灏呈报甘肃油矿局溢油燃烧抢救情况(1942年8月26日)/288
翁文灏呈甘肃油矿局汽油柴油暂行分配办法(1942年9月15日)/289
翁文灏呈据报甘肃油矿局为纪念委员长莅矿于国庆日在矿举行两命名典礼(1942年10月20日)/290
翁文灏钱昌照电呈甘肃油矿局提早完成年度汽油生产目标(1942年11月16日)/290
翁文灏电呈甘肃油矿局加炼飞机汽油计划(1943年1月10日)/291
翁文灏钱昌照呈甘肃油矿局三十二年度工作计划(1943年1月22日)/291
翁文灏钱昌照呈请追加甘肃油矿局经费预算以增产汽油(1943年2月10日)/292
沈宗濂呈拟追加甘肃油矿局经费预算方案(1943年2月11日)/294
沈宗濂为翁文灏等呈请追加玉门油矿经费预算所拟批文(1943年2月19日)/295
蒋中正为追加甘肃油矿局经费预算致孔祥熙代电(1943年2月25日)/296
蒋中正为追加甘肃油矿局经费预算致翁文灏等代电(1943年2月25日)/297
翁文灏钱昌照呈报第六号甘肃油矿局简报及战时生产计划书(1943年3月1日)/297
孔祥熙呈复甘肃油矿局追加经费办理情形(1943年3月12日)/305
翁文灏钱昌照呈向美国订购飞机汽油炼炉无法运华情形(1943年4月9日)/305
翁文灏钱昌照呈向美国订购飞机汽油炼炉案已商得史迪威同意可即购运(1943年4月22日)/306
翁文灏钱昌照电呈甘肃油矿局增产与减产情形(1943年4月9日)/307
翁文灏呈甘肃油矿局因应物价运费上涨拟提高油价格(1943年6月1日)/307
翁文灏钱昌照电呈甘肃油矿局厂房遭山洪冲毁及恢复情形(1943年7月31日)/310
翁文灏呈拟修改甘肃油矿局三十二年度预计汽油产额(1943年10月13日)/310
翁文灏呈甘肃油矿局改定三十二年度汽油产额情形(1944年1月6日)/311
翁文灏呈三十三年甘肃油矿拟向美国购置炼油器材(1944年3月4日)/312
翁文灏呈报哈丁汉轮焚毁甘肃油矿局器材损失案(1945年5月5日)/314
翁文灏呈报美国油矿专家考察甘肃油矿之意见(1945年4月17日)/315
蒋中正为美国油矿专家考察甘肃油矿意见致戴笠代电(1945年6月12日)/317
蒋中正为美国油矿专家考察甘肃油矿意见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6月14日)/318
翁文灏呈乌苏匪情紧张乌苏油矿员工撤退情形(1945年9月18日)/318
(四)新疆地质考察局之筹建/319
陈布雷转呈盛世才拟在新疆组织地质考察局呈请饬选矿业专家来新办理(1942年11月23日)/319
陈布雷转呈翁文灏呈复盛世才拟设地质考察局暨饬选矿业专家来新办理意见(1942年12月14日)/320
蒋中正为翁文灏对于新疆省地质考察事宜意见致盛世才电(1942年12月20日)/320
十一 西南矿产管理与器材搜集/321
蒋中正为中美滇锡贷款致翁文灏代电(1939年8月27日)/321
翁文灏电呈与滇省接洽收购滇锡事(1939年9月28日)/321
蒋中正为与滇省接洽收购滇锡事致翁文灏代电(1939年9月30日)/323
孔祥熙电呈与滇省接洽收购滇锡事(1939年10月15日)/323
翁文灏呈派员勘查四川省江油县境油田情形(1944年4月4日)/323
十二 电厂内迁与电力建设/324
翁文灏呈复重庆电力公司迁建工程进行情形(1941年11月17日)/324
翁文灏呈复重庆电力公司迁建工程延误原因(1941年11月28日)/325
吴国桢呈复电灯厂迁建工程完成期限(1941年12月4日)/326
翁文灏呈重庆市供电紧急救济办法(1942年12月19日)/326
陈布雷呈重庆市供电紧急救济办法之意见(1942年12月24日)/329
翁文灏呈资源委员会与英国远东开发公司合办云南富民峡水力发电厂(1943年10月7日)/330
熊式辉呈经济部与伦敦远东开发公司合办富民峡水力发电厂之意见(1943年11月11日)/332
翁文灏电呈为配合军事反攻请准由美英租借法案内供给发电机二十九座(1943年12月8日)/333
宋子文电呈由美英租借法案内供给发电机事(1943年12月29日)/334
翁文灏呈开发新疆省迪化红盐池水力发电预算表(1944年2月4日)/336
翁文灏呈长江三峡水力发电计划(1944年9月29日)/336
十三 战时煤矿生产与调度/340
经济部国家总动员会议呈拟扶助嘉陵江区煤矿生产稳定煤价办法大纲(1944年9月23日)/340
蒋中正为补助嘉陵江区煤矿业致电张厉生代电(1944年10月6日)/343
蒋中正为扶助嘉陵江区煤矿生产致张厉生翁文灏代电(1944年10月6日)/343
十四 西康矿业开发/344
张笃伦呈宁属资源蕴藏情形及开采办法(1940年4月27日)/344
蒋中正为宁属资源蕴藏情形及开采办法致翁文灏代电(1940年5月6日)/345
翁文灏呈开发西康及宁属矿藏意见书(1940年5月13日)/346
蒋中正为开发西康案致张笃伦代电(1940年5月18日)/349
蒋中正为开发西康案致何应钦代电(1940年5月18日)/350
蒋中正为开发西康案致翁文灏代电(1940年5月18日)/350
张笃伦刘文辉呈西康省宁属垦殖督办公署组织规程编制预算书等(1940年9月8日)/350
蒋中正为营盘山等地发现磁铁矿致翁文灏代电(1940年12月3日)/353
翁文灏电呈筹办会理钢铁厂情形(1941年11月5日)/354
蒋中正为筹办会理钢铁厂情形致张笃伦代电(1941年11月9日)/354
蒋中正为筹办会理钢铁厂情形致翁文灏代电(1941年11月9日)/355
张笃伦转呈雷宝华拟试探宁属铁矿建议书请饬资委会参照该书依限完成(1941年11月12日)/355
翁文灏呈军事委员会宁属铁矿开发案(1941年11月15日)/356
陈布雷对宁属铁矿开发案之意见(1941年11月18日)/356
翁文灏呈加强西昌方面资源之调查与探测设备事宜(1941年11月27日)/357
蒋中正为西昌行辕经济建设设计委员会充实组织致何应钦代电(1941年12月10日)/357
蒋中正为西昌行辕经济建设设计委员会充实组织致张群代电(1941年12月10日)/358
张笃伦呈报曾昭抡考察宁属矿藏结果并拟赴渝商陈开采意见(1942年2月24日)/358
蒋中正为曾昭抡考察宁属矿藏结果并拟赴渝商陈开采意见致翁文灏俞大维代电(1942年3月15日)/359
翁文灏电呈宁属矿藏开发困难情形(1942年4月4日)/360
蒋中正为宁属矿藏开发情形致张笃伦代电(1942年4月8日)/360
十五 新疆、云南和江西矿业开发/361
翁文灏呈与新疆督办盛世才洽商接办伊犁钨矿情形(1943年10月1日)/361
蒋中正为查办个旧锡矿生产及矿工维持办法致翁文灏代电(1944年1月22日)/362
翁文灏呈筹维云南省个旧锡矿事业之办法(1944年2月2日)/362
翁文灏呈江西钨管处及锡赣分处停工停收办法(1944年6月27日)/364
十六 豫湘桂会战期间厂矿内迁情形/365
翁文灏呈因应战事拆迁湘桂一带国民营厂矿重要器材至后方情形(1944年6月3日)/365
蒋中正为所请拨垫湘桂一带公私厂矿机件器材拆迁费致翁文灏代电(1944年6月5日)/368
翁文灏呈请转饬铁路局将资委会存桂器材及钨锡迅运独山(1944年7月2日)/368
翁文灏呈报湘桂一带国营民营厂矿拆迁及运出器材物资情形(1944年9月9日)/369
陈布雷转呈翁文灏报告湘桂一带国营民营厂矿拆迁及运出器材物资情形(1944年9月12日)/370
翁文灏关于桂林国营厂矿拆迁情形的签呈(1944年9月14日)/371
翁文灏呈请令饬黔桂铁路多拨车辆疏运资委会积存金城江物资(1944年9月23日)/372
蒋中正为运送资源委员会积存金城江物资致俞飞鹏曾养甫代电(1944年9月26日)/373
蒋中正为运送资源委员会积存金城江物资复翁文灏代电(1944年9月26日)/373
曾养甫为资源委员会存金城江等地物资呈蒋中正代电(1944年9月)/374
翁文灏钱昌照呈报焚毁金城江未及运送物资情形(1944年12月5日)/374
翁文灏钱昌照为续运器材及员工来渝的签呈(1944年12月7日)/375
翁文灏钱昌照呈请拨发经费以搜集金城江一带遗留器材及恢复桂境各厂(1945年7月4日)/376
蒋中正为拨发经费以搜集金城江一带遗留器材等事致宋子文等代电(1945年7月12日)/377
蒋中正为拨发经费以搜集金城江一带遗留器材等事致翁文灏等代电(1945年7月12日)/377
十七 战时生产局运作情形/378
翁文灏呈将物资运输优先次序之职权移归战时生产局接办(1944年11月23日)/378
蒋中正为物资运输优先次序之职权移归战时生产局接办致何应钦代电(1944年11月30日)/379
蒋中正为物资运输优先次序之职权移归战时生产局接办致翁文灏代电(1944年11月30日)/379
翁文灏呈拟成立中美联合生产委员会(1944年11月29日)/379
蒋中正为中美联合生产委员会正副主委人选致翁文灏代电(1944年11月30日)/380
翁文灏呈中美联合生产委员会正副主委人选(1944年12月5日)/380
翁文灏呈请核准严家淦优先搭乘军机来渝(1944年12月6日)/381
蒋中正为核准严家淦优先搭乘军机来渝事致周至柔代电(1944年12月8日)/382
蒋中正为核准严家淦优先搭乘军机来渝事致翁文灏代电(1944年12月8日)/382
翁文灏呈刘主席已同意调用严家淦来渝任职(1945年1月8日)/382
蒋中正为严家淦可以来渝任职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1月11日)/383
翁文灏呈增加工兵器材及炮弹增产拨款办法(1944年12月9日)/383
翁文灏呈增制兵工器材实施办法(1944年12月14日)/384
蒋中正为增制兵工器材实施办法致翁文灏代电(1944年12月29日)/385
翁文灏呈与美国顾问商谈战时生产局工作主要意见(1944年12月23日)/385
魏德迈为战时生产局受理租借法案作战物资之分配及运输之优先程序等情呈翁文灏(1944年12月25日)/387
翁文灏孔莱等觐见主席请训纪录(1945年1月17日)/388
翁文灏电呈战时生产局运输优先委员会组织规程(1945年1月17日)/391
蒋中正为组织运输优先委员会事致行政院代电(1945年1月20日)/393
翁文灏呈报运输优先委员会正式成立(1945年2月28日)/393
蒋中正为运输优先委员会成立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3月3日)/399
翁文灏电呈在美订制汽轮发电机九具改装渝蓉昆三地应用(1945年1月31日)/399
蒋中正为在美订制汽轮发电机改装渝蓉昆应用致翁文灏等代电(1945年2月3日)/400
蒋中正为在美订制汽轮发电机改装渝蓉昆致战时生产局翁文灏代电(1945年2月3日)/401
翁文灏呈经济部购备之汽轮发电机移设重庆应用(1945年2月7日)/401
翁文灏转呈彭学沛偕美籍顾问孔莱等视察昆明工矿报告(1945年3月7日)/402
十八 永利公司创建化工厂相关事项/410
钱昌照呈为范锐战后拟向政府借款创办化学工业事(1943年10月15日)/410
翁文灏呈复永利化学公司呈请拨借资金战后设立化工厂事(1943年10月21日)/412
蒋中正为永利化学公司呈请拨借资金战后设立化工厂事致翁文灏代电(1943年12月18日)/414
翁文灏呈永利化学公司创建化工工厂十所办法大纲(1944年1月12日)/415
蒋中正为永利化学公司创建化工厂事致翁文灏代电(1944年1月31日)/419
翁文灏再呈永利化学公司创建化工厂事宜(1944年2月12日)/420
蒋中正为范旭东在株洲筹设化工厂事致翁文灏代电(1944年2月27日)/421
范旭东呈为筹设化工厂十所事(1944年3月)/421
范旭东呈报创建化工工厂进行程序(1944年3月15日)/422
蒋中正为范旭东呈报创建化工工厂进行程序致翁文灏代电(1944年4月14日)/424
张厉生呈报永利化学工业公司请赐协助一案办理情形(1944年9月22日)/424
魏道明电呈永利公司在美设厂等事宜(1944年11月27日)/425
翁文灏电呈永利化学公司拟用新法制造硝酸等事(1944年12月12日)/426
陈布雷呈报永利化学公司拟用新法制造硝酸等事办法(1944年12月21日)/426
蒋中正为拨付经费予永利公司等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1月11日)/427
翁文灏为拨付经费予永利公司事呈蒋中正代电(1945年1月26日)/427
(下册)
叁 战时贸易与财政金融
一 中德易货贸易/429
叶琢堂呈中德易货至七月底已运出及已订购货品数量价款表(1937年8月5日)/429
叶琢堂呈中德易货至九月底已运出及已订购货品数量价款表(1937年10月9日)/431
孔祥熙呈中央信托局办理中德易货事项情形(1938年1月26日)/431
翁文灏呈拟订以钨锑锡三项矿产品适当数量与英苏德三国贸易(1938年9月3日)/435
齐焌呈报德国佛德来华接洽中德易货互换合同扩充办法(1938年9月5日)/436
蒋中正为中外矿产合作等致翁文灏电(1938年9月6日)/437
孔祥熙电呈中德互换合同事宜(1938年9月12日)/437
齐焌呈此次希特勒演讲未涉及东亚问题与事先对克兰等之疏通情形(1938年9月15日)/437
孔祥熙电呈与德国代表佛德在渝所商易货问题情形(1938年10月7日)/439
二 中苏易货贸易/440
(一)对苏易货贸易合同谈判、洽定、办理及还款情形/440
孔祥熙呈对苏易货情形(1938年6月27日)/440
蒋中正为对苏华茶易货事致孔祥熙代电(1938年9月9日)/441
孔祥熙电呈对苏华茶易货事(1938年9月15日)/441
翁文灏呈请中苏借款以农矿产品抵偿比例及方法(1939年1月16日)/442
蒋中正为中苏借款农矿产品抵偿方法致孔祥熙代电(1939年1月20日)/444
蒋中正为中苏借款农矿产品抵偿方法致翁文灏代电(1939年1月20日)/444
孔祥熙呈次中苏借款本年用农矿产品抵偿本息情形(1939年2月3日)/445
陈布雷转呈苏联大使卢幹滋对苏交货合同实践状况备忘录(1939年3月2日)/445
蒋中正为卢大使对苏交货合同实践状况备忘录致孔祥熙翁文灏代电(1939年3月6日)/448
翁文灏为照办对苏交货合同事宜致蒋中正代电(1939年3月7日)/448
邹秉文呈报办理二十七年度茶叶对俄易货情形(1939年3月8日)/448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年对苏矿产交货合同草案(1939年3月13日)/455
蒋中正为对苏交货合同草案致翁文灏代电(1939年3月18日)/457
孔祥熙电呈办理对苏交货合同及农矿产交货情形(1939年4月10日)/458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第二年对苏矿产交货合同草案(1939年7月12日)/461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第三年对苏矿产交货合同(1940年11月25日)/463
凌冰呈报对苏农产品易货情形(1941年11月26日)/467
孔祥熙呈中苏易货交涉情形(1941年11月29日)/470
卜道明转呈苏联商务代表巴古林函(1941年12月5日)/471
凌冰签报苏方交货结算概况及农产品交涉经过(1942年1月20日)/473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第四年对苏矿产交货合同(1942年2月2日)/478
孔祥熙电呈与苏俄易货洽定办法(1942年2月21日)/481
翁文灏呈报代英供给苏联每月五百吨锡事宜(1942年4月9日)/482
蒋中正为代英供给苏联锡矿事宜致外交部代电(1942年4月19日)/482
蒋中正为代英供给苏联锡矿事宜致翁文灏代电(1942年4月19日)/483
翁文灏呈报与苏联另定西北交货价格事宜(1942年8月22日)/483
孔祥熙呈对苏易货交付详情(1942年10月17日)/484
孔祥熙呈苏方认为我偿债农产品价格过高问题处理情形(1942年10月28日)/485
翁文灏呈资委会经办第五年对苏矿产交货合同草案(1942年11月30日)/486
翁文灏呈对苏易货矿品定价等情形(1942年12月29日)/490
蒋中正为本年度对苏洽定交货合同致孔祥熙等代电(1943年1月6日)/492
蒋中正为本年度对苏洽定交货合同致翁文灏等代电(1943年1月6日)/492
张厉生翁文灏呈与苏方代表签定本年易货合同情形(1943年1月8日)/493
翁文灏电呈对苏易货第二还款年度还款情形(1943年5月6日)/494
翁文灏电呈对苏易货第四还款年度还款部分情形(1943年5月18日)/495
翁文灏呈资委会经办第六年对苏矿产交货合同(1944年3月25日)/496
翁文灏呈报与苏方洽商中苏第三次借款偿付本息办法(1944年6月28日)/499
翁文灏电呈对苏易货第四还款年度还款情形(1944年8月8日)/500
翁文灏电呈对苏易货第五还款年度还款情形(1944年12月18日)/501
翁文灏呈本年度对苏交货合同副本(1945年2月17日)/502
周象贤报告中苏易货偿债办理情形(1945年2月19日)/502
翁文灏呈送资委会经办第七年对苏矿产交货合同(1945年5月24日)/503
翁文灏呈与苏联商务代表洽谈中苏易货及贸易之意见(1945年9月6日)/506
蒋中正为中苏易货等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9月22日)/508
翁文灏呈送资委会经办第八年对苏矿产交货第二合同(1946年3月27日)/508
(二)对苏易货矿产品交货事宜/510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第三十一至三十二批及西北方面第十四批交货
情形(1941年10月8日)/510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第三十三批交货情形(1941年10月12日)/510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十五批交货情形(1941年10月13日)/511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第三十四批交货情形(1941年10月22日)/511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第三十五批交货情形(1941年11月6日)/511
翁文灏补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第二十二至二十八批及西北交货至三批矿
产品交货暨收支情形(1941年11月17日)/512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第三十六批交货情形(1941年11月29日)/513
翁文灏电呈与苏联商务代表洽商由苏方接管存港矿品事宜(1941年12月13日)/513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十六至十七批交货情形(1941年12月23日)/514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第三十七批及西北方面第十八批交货情形(1942年1月20日)/514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十九至二十批交货情形(1942年1月31日)/515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二十一至二十二批交货情形(1942年2月16日)/515
翁文灏等呈报存港矿品全部陷敌情形(1942年4月28日)/515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二十三至二十四批交货情形(1942年7月21日)/516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二十五至二十七批交货情形(1942年8月5日)/516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第三十八批及西北方面第三十至三十二批交货
情形(1942年10月9日)/517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第二十九至三十批及西北交货第四批至第八批
交货暨收支情形(1942年10月17日)/517
蒋中正为资委会对苏易货矿产品交货及收支情形致翁文灏代电(1942年10月21日)/518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三十三至三十六批交货情形(1942年11月17日)/518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第三十一至三十四批交货暨收支情形(1942年11月23日)/519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第三十九批及西北方面第三十七至四十批交货情形(1943年1月9日)/520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第四十批及西北方面第四十一至四十三批交货情形(1943年2月12日)/520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第四十一批及西北方面第四十四批交货情形(1943年2月17日)/521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四十五至四十七批及昆明滇锡交货情形(1943年3月9日)/521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昆明及西北方面交货情形(1943年4月14日)/521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四十九至五十批交货情形(1943年5月24日)/522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五十一至五十二批交货情形(1943年7月8日)/522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九至十八批及航运第三十五至四十
批交货情形(1943年8月12日)/522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交货第五十三至五十八批交货情形(1943年9月3日)/524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昆明方面及西北方面第五十九至六十一批交货
情形(1943年9月27日)/524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六十二至六十四批交货情形(1943年10月15日)/525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第四十七至四十八批及西北方面第六十五批交
货情形(1943年11月19日)/525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六十六至六十八批交货情形(1943年12月6日)/525
翁文灏电呈对美对苏易货矿产品所交滇锡滇钨及滇锑收支情形(1943年12月17日)/526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六十九至七十一批交货情形(1943年12月21日)/528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七十二至七十七批交货情形(1944年1月8日)/528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第四十九至五十六批交货情形(1944年1月15日)/528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七十八至八十批交货情形(1944年2月4日)/529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八十一至八十五批交货情形(1944年2月16日)/529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八十六至八十七批交货情形(1944年3月4日)/530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第八十八至九十二批及西南方面第五十七至五十八批交货情形(1944年3月24日)/530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西北方面及昆明方面交货情形(1944年4月12日)/530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猩猩峡及昆明交货情形(1944年5月15日)/531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猩猩峡及昆明交货情形(1944年6月12日)/531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交货情形(1944年10月21日)/531
翁文灏呈报一九四三至一九四四年度对苏应交钨砂已如数交足(1944年11月6日)/532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昆明方面第四十一至六十一批及西北方面第十
九至三十三批交货暨收支情形(1944年12月7日)/532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运苏易货矿产品昆明及宜宾方面及猩猩峡交货暨收支情形(1945年8月28日)/535
三 中英金融与贸易/537
(一)中英钨砂贸易/537
翁文灏电呈资源委员会拟与英商福公司订立钨砂贸易合同事(1938年11月17日)/537
蒋中正为英商福公司承办钨砂贸易事致翁文灏代电(1938年11月23日)/538
翁文灏呈报中英洽商由英商福公司承办钨砂贸易情形(1938年11月24日)/538
翁文灏呈请取消资源委员会与英商福公司订立之钨砂贸易合同(1941年3月13日)/539
(二)中英借款及经贸合作/540
卡尔大使函陈英国政府允以五千万英镑贷予中国并供给军火及军备(1942年2月3日)/540
孔祥熙呈对英借款协约等情事(1942年4月1日)/540
孔祥熙呈英方所拟中英财政协助协约全文(1942年4月10日)/541
孔祥熙呈英国借款协约洽商修改事宜(1942年4月29日)/543
孔祥熙呈英国借款协约洽商修改事宜(1942年4月30日)/544
顾维钧电呈英方允商改英国借款协约(1942年4月28日)/544
宋子文电呈美英财政官员谈英国对华借款等事宜(1942年6月2日)/544
孔祥熙为英美借款事致宋子文代电(1942年6月8日)/545
顾维钧电呈洽商中英借款办法(1942年6月12日)/546
顾维钧电呈艾登外相解决中英借款意见(1942年6月16日)/547
孔祥熙呈报中英借款解决办法(1942年6月18日)/548
孔祥熙呈报中英财政协约条款交涉经过情形(1942年6月24日)/549
孔祥熙为中英借款交涉致顾维钧代电(1942年6月24日)/549
孔祥熙呈报中英财政协约条款交涉经过情形(1942年7月13日)/550
郭秉文电告克利浦愿意斡旋中英借款事宜(1942年9月15日)/551
翁文灏呈报英国两大公司派代表来华协办建设事业(1942年11月16日)/551
蒋中正为英国公司拟派代表来华协办建设事业致翁文灏代电(1942年12月1日)/552
翁文灏电呈英政府拟推荐电力化工等专门人员协助商定战后工业建设计划(1943年9月2日)/553
蒋中正为英政府拟推荐电力化工等专门人员来华事致翁文灏代电(1943年9月18日)/554
郭秉文呈对英借款接洽情形(1943年9月6日)/554
孔祥熙电呈签定英国借款悬案及租借协定经过(1944年3月24日)/555
宋子文呈为中英签定贷款及租借协定事蒋中正致邱吉尔感谢电(1944年5月5日)/556
宋子文转呈邱吉尔致蒋中正感谢电(1944年5月15日)/557
蒋中正为英国贷款内购料款额分配事致翁文灏代电(1944年12月10日)/557
蒋中正为英国贷款内购料款额分配事致俞鸿钧代电(1944年12月10日)/558
翁文灏电呈英国贷款内购料款额分配办理情形(1944年12月21日)/559
俞鸿钧电呈中英财政协助协定办理详情(1945年5月25日)/560
蒋中正为财政部卅四年英金公债发行事宜致行政院代电(1945年6月8日)/567
蒋中正为英国借款协定内两千万英镑购料款事宜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6月8日)/567
蒋中正为中英财政协助协定致陈诚代电(1945年6月8日)/568
蒋中正为中英财政协助协定致俞鸿钧代电(1945年6月8日)/568
翁文灏呈中英财政协助协定及中英信贷各机关向英请购器材案办理情形(1945年6月13日)/568
蒋中正为向英购买器材案办理情形致陈诚代电(1945年6月16日)/569
蒋中正为催促英方办理购买战时物资事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6月16日)/569
翁文灏电呈催促英方购买器材案办理情形(1945年7月6日)/570
四 中美借款及经贸合作/570
(一)中美英远东合作/570
蒋中正为美国为何不能与英国在远东合作致胡适宋子文代电(1940年7月17日)/570
宋子文胡适呈报美国为何不能在远东与英国合作之原因(1940年7月19日)/571
翁文灏电呈转送居里代表之材料(1941年2月24日)/571
(二)美国对华借款办理经过/572
孔祥熙呈法日两国勾结情形及美国共和党议员凡登堡复汽车业领袖函(1940年5月30日)/572
陈光甫呈接洽借款经过之中国使美财政代表团报告书(1940年7月11日)/574
翁文灏呈对美新借款供钨产量无问题惟运输困难(1940年9月27日)/576
蒋中正为对美新借款以钨砂作抵事致华盛顿中国大使馆电(1940年10月1日)/577
翁文灏电呈令交通部从速协助运输钨砂赴美事宜(1940年10月6日)/577
蒋中正为钨砂运美事致张嘉璈暨西南运输处代电(1940年10月13日)/578
蒋中正为钨砂运美事致翁文灏代电(1940年10月13日)/578
翁文灏呈告抵偿美国借款之钨砂产运能力均无问题(1940年10月12日)/579
蒋中正为选派专家赴美与通用公司会同改良制造植物油车致翁文灏张嘉璈代电(1941年2月16日)/579
翁文灏呈复赴美会同改良制造植物油车案似可委托环球公司派员参加(1941年3月15日)/579
蒋中正为选派专家赴美与通用公司会同改良制造植物油车事致孔祥熙代电(1941年3月22日)/580
蒋中正为选派专家赴美与通用公司会同改良制造植物油车事致翁文灏代电(1941年3月22日)/581
翁文灏呈议定美国制钢公司向我国投资合办钢铁厂初步原则(1944年3月13日)/581
蒋中正为中美合办钢铁厂原则致翁文灏代电(1944年3月23日)/583
蒋中正为中美合办钢铁厂原则致熊式辉代电(1944年3月23日)/583
(三)对美偿债矿产品相关事宜/584
翁文灏呈请钨砂应尽先用于对美对苏易货偿债(1941年1月9日)/584
蒋中正为二十九年度钨砂产量存量致翁文灏代电(1941年1月16日)/584
翁文灏呈报钨砂产量存量情形(1941年1月19日)/585
翁文灏电呈资源委员会经办各种对美偿债矿产品交运情形(1941年5月24日)/585
宋子文电呈对美偿债钨砂可比照波利维亚砂价酌予调高(1941年5月28日)/587
蒋中正为对美偿债钨砂可比照波利维亚砂价酌予调高事致孔祥熙代电(1941年6月1日)/587
翁文灏电呈美方同意我国偿债钨砂可比照波利维亚砂价酌予调高(1941年6月8日)/588
蒋中正为美方同意我国偿债钨砂可比照波利维亚砂价酌予调高事致翁文灏代电(1941年6月12日)/589
翁文灏电呈对美偿债矿产品售钨及金属两合约第五批交运情形(1941年6月13日)/589
翁文灏电呈对美偿债矿产品售钨及金属两合约第六至第七批交运情形(1941年7月18日)/590
翁文灏电呈对美偿债矿产品售钨及金属两合约第十批交运情形(1941年9月25日)/590
翁文灏电呈对美偿债矿产品第八第九第十一批交运情形(1941年11月29日)/590
翁文灏电呈对美偿债矿产品售钨及金属两合约至第三批交运情形(1941年12月5日)/591
翁文灏电呈美国欲增加运美钨砂至二万吨情形(1942年1月10日)/592
翁文灏电请三十一年度对外易货偿债矿产品仍维原列预算(1942年1月12日)/593
蒋中正为三十一年度对外易货偿债矿产品预算案致翁文灏代电(1942年1月18日)/593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第十二批交运情形(1942年1月31日)/594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第十三批交运情形(1942年2月4日)/594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第十四批交运情形(1942年3月6日)/594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在昆明交货情形(1942年7月22日)/595
翁文灏电呈运美钨砂在昆交货办法(1942年7月25日)/595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第十八至第二十四批交运情形(1942年8月5日)/596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昆明交货情形(1942年9月3日)/596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昆明交货情形(1942年9月19日)/596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昆明交货情形(1942年10月6日)/597
翁文灏电呈对美偿债矿产品交运总量等情形(1942年10月19日)/597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昆明交货情形(1942年10月20日)/598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昆明交货情形(1942年11月21日)/599
翁文灏电呈对美偿债矿产品第四至第十批交货暨收支情形(1942年11月27日)/599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昆明交货情形(1943年1月13日)/600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昆明交货情形(1943年2月19日)/600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昆明交货情形(1943年3月10日)/601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第七批第十一至第十四批及昆明交货批第三至第五批第七至第八批交货暨收支情形(1943年5月21日)/601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昆明交货第九至第二十二批交货暨收支情形(1943年9月4日)/603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三十二年下半年昆明交货总量(1944年1月15日)/604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三十二年下半年收支情形(1944年2月9日)/604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三十三年一至二月昆明交货情形(1944年3月24日)/605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三十三年三月昆明交货情形(1944年4月12日)/606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三十三年四月昆明交货情形(1944年5月15日)/606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三十三年五月昆明交货情形(1944年6月12日)/606
翁文灏呈报资源委员会公布中美洽商锡易黄金办法情形(1944年9月23日)/607
翁文灏呈报向美洽商锡易黄金经过情形(1944年10月3日)/608
翁文灏电呈对美矿产品偿债延期付本办法等情形(1944年10月3日)/609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三十三年六至九月昆明交货情形(1944年10月21日)/609
翁文灏电呈资委会经办对美偿债矿产品昆明交货第四十二至第七十三批交货暨收支情形(1944年12月1日)/610
(四)美国租借物资运用/612
翁文灏呈向美国租借法案洽订工业器材应由该局核定后提请供应(1944年11月28日)/612
蒋中正为向美国租借法案洽订工业器材应由战时生产局核定后提请供应致翁文灏代电(1944年12月2日)/612
翁文灏呈请饬运输会议将国际物资组职权移归该局接办(1944年12月15日)/613
翁文灏陈诚何应钦呈拟非军用租借法案物资处理办法(1944年12月15日)/613
翁文灏为向美国租借法案洽订工业器材应由该局核定事致陈布雷函(1944年12月20日)/616
翁文灏呈请编制对美要求物资表册由战时生产局会同军政部办理(1944年12月23日)/616
蒋中正为编制对美要求物资统一表册事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1月12日)/617
翁文灏呈审核各军事机关向美申请三十四年租借物资清单(1945年1月12日)/617
翁文灏呈我国存印租借物资已向美方交涉承复不再移拨(1945年1月16日)/618
翁文灏呈核定三十四年向美租借法案申请物资清单(1945年1月27日)/618
翁文灏呈三十四年度租借法案内筑路机件(1945年3月12日)/620
陈诚翁文灏呈拟军事机关申请器材审核办法(1945年3月30日)/621
五 战时物价管制与物资管理/622
(一)平价购销处舞弊案与农本局改组/622
翁文灏函请先释放平价购销处职员并派主管参与调查平价基金帐目(1940年12月31日)/622
徐堪呈请将彻查平价购销处等业务及帐目案原举发文件检发下会(1941年1月3日)/624
蒋中正为保释章元善致戴笠代电(1941年1月6日)/625
蒋中正为保释章元善及经济部可派次长参加共同调查致徐堪等代电(1941年1月6日)/625
蒋中正为释放章元善及经济部可派次长参加共同调查致翁文灏代电(1941年1月6日)/625
翁文灏电呈章元善获释及经济部派次长参加共同调查等事(1941年1月8日)/626
徐堪张厉生谷正纲戴笠等呈报调查平价购销处及农本局业务帐目结果(1941年1月15日)/626
蒋中正为清查农本局及福生庄业务及帐目事致翁文灏代电(1941年1月22日)/629
翁文灏电呈清查农本局及福生庄业务及帐目事(1941年1月25日)/630
孔祥熙翁文灏呈复农本局改组事(1941年2月4日)/630
蒋中正为农本局改组事致孔祥熙翁文灏代电(1941年2月9日)/631
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为蒋中正约见何廉等致侍从副官室等函(1941年2月9日)/631
陈布雷为何廉任侍从室参事致王世杰函(1941年2月9日)/632
翁文灏为农本局改组事致陈布雷函(1941年2月14日)/632
陈布雷为农本局改组事复翁文灏函(1941年2月16日)/633
孔祥熙电呈农本局改组事宜(1941年2月18日)/633
翁文灏呈为吴蕴初请求保释平价日用品批发所经理寿墨卿事(1941年3月18日)/634
翁文灏呈为吴蕴初等请求保释寿墨卿事(1941年9月2日)/635
蒋中正为审查农本局等业务帐目案等事宜致徐堪代电(1941年9月14日)/636
徐堪张厉生谷正纲等呈中国国货联营公司承办平价购销业务浮列价格货源不明情形(1941年9月23日)/636
蒋中正为平价基金帐项货源限一个月内审结详报致徐堪等代电(1941年10月5日)/638
蒋中正为寿墨卿保释一节缓议致翁文灏代电(1941年10月5日)/639
翁文灏呈拟由行政院设物价管理局及设置办法(1941年11月8日)/639
蒋中正为设置物价管理局事致翁文灏代电(1941年11月12日)/642
蒋中正为设置物价管理局事致行政院经济会议代电(1941年11月12日)/643
翁文灏呈报贸易机关职员月得红利过多情形(1941年11月11日)/643
徐堪张厉生谷正纲等呈中国国货联营公司承办平价购销业务浮报货价及货源可疑各点(1941年11月14日)/644
翁文灏呈设立物资局(1941年11月17日)/645
蒋中正为平价购销处舞弊案致何成濬代电(1941年12月2日)/648
蒋中正为平价购销处舞弊案致徐堪张厉生谷正纲等代电(1941年12月2日)/649
翁文灏呈请将物资局改归国家总动员会议管辖(1942年12月16日)/649
蒋中正为取消物资局致翁文灏代电(1942年12月23日)/650
翁文灏张厉生沈鸿烈呈物资局改组调整办法(1942年12月24日)/650
翁文灏呈复取销物资局自应遵办(1942年12月28日)/652
蒋中正为物资局改组调整办法致翁文灏等代电(1942年12月30日)/652
翁文灏沈鸿烈张厉生呈复花纱布管制局设置事宜(1943年1月6日)/653
蒋中正为农本局改为花纱布管制局事致孔祥熙等代电(1943年1月14日)/653
蒋中正为农本局改为花纱布管制局事致翁文灏等代电(1943年1月14日)/654
(二)日用品供需管理与稳定物价/654
蒋中正为日用必需品供求计划等致翁文灏等手令(1942年6月11日)/654
何浩若呈拟日用必需品供求计划(1942年7月23日)/655
何浩若呈拟米盐油布棉及燃料试行物物交易制度之得失(1942年9月19日)/655
蒋中正为日用必需品试行物物交易制度致吴铁城等代电(1942年10月5日)/659
吴铁城陈仪贺耀组呈复核议物资局所拟物物交易制度实施办法三点意见(1942年11月3日)/659
蒋中正为物物交易制度实施办法三点意见致贺耀组等代电(1942年11月10日)/661
翁文灏呈拟设日用品管理处并荐处长人选(1943年1月2日)/661
蒋中正为日用品管理处长人选事致翁文灏代电(1943年1月6日)/662
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二处为蒋中正约见熊祖同陈庆瑜致侍从副官室等函(1943年1月6日)/662
翁文灏呈稳定物价根本办法(1944年6月24日)/662
蒋中正为翁文灏条陈稳定物价根本办法致国家总动员委员会代电(1944年7月4日)/669
六 战时新疆金融、财政与经济/669
蒋中正为新疆金融问题致孔祥熙代电(1942年8月12日)/669
陈琮呈稳定新归服省区(新疆西藏)之经济方案(1942年8月13日)/670
翁文灏呈新疆督办盛世才对于币制与垫款问题之意见(1942年8月13日)/671
朱绍良呈请拨新疆省政府美金十万元或同价值茶砖以备领拨便利(1942年8月24日)/674
蒋中正为拨新疆省政府美金十万元或同价值茶砖事致孔祥熙代电(1942年8月29日)/675
蒋中正为新疆币制问题致孔祥熙代电(1942年8月30日)/675
财政部电呈拟订解决新疆省币制办法四项(1942年9月24日)/676
财政部电呈拟将解决新疆省币制办法项酌改为关金券二十五分折合新省币一元(1942年10月14日)/677
孔祥熙呈解决新疆省币制办法盛世才完全同意(1942年10月23日)/678
盛世才电呈感激公布新疆省流通货币暂行办法(1942年10月30日)/678
朱绍良吴忠信电请救济新疆省粮食交通财政经济等以挽危机(1944年12月15日)/679
蒋中正为救济新疆省财政经济等事宜致朱绍良吴忠信代电(1944年12月23日)/680
蒋中正为救济新疆省财政经济等事宜致徐堪俞飞鹏曾养甫代电(1944年12月23日)/680
行政院呈报救济新疆省军粮及解决金融物价等办理情形(1945年2月27)/681
俞飞鹏呈报切实维持兰州迪化间交通办理情形(1945年2月28日)/682
蒋中正为运往新疆省粮麦与物资应列为优先位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3月9日)/682
蒋中正为速将军粮与物资运往新疆省致俞飞鹏代电(1945年3月9日)/682
俞飞鹏呈运济新疆物资配运情形(1945年3月20日)/683
张厉生陈诚翁文灏俞鸿钧俞飞鹏呈报新疆物资运输情形(1945年3月31日)/683
蒋中正为新疆物资运输周转金五千万元应准照发致宋子文等代电(1945年4月7日)/685
蒋中正为照发新疆物资运输周转金五千万元致张厉生陈诚翁文灏等代电(1945年4月7日)/685
吴忠信呈新疆省财政金融经济现状及其对策(1945年4月16日)/685
蒋中正为新疆省物资运输办法致吴忠信代电(1945年4月20日)/688
肆 战时政治、行政、科技、教育等
一 授勋及人事任免/689
行政院长蒋中正呈拟颁发翁文灏二等云麾勋章(1937年3月30日)/689
国民政府文官处为翁文灏获颁勋章致参军处公函(1937年3月31)/689
国民政府任命翁文灏为经济部部长令(1938年1月1日)/690
孔祥熙张群翁文灏等为奉任命遵于一月四日宣誓就职事呈国民政府(1938年1月4日)/690
文官处为行政院正副院长等就职日期事宜致孔祥熙等代电(1938年1月5日)/691
翁文灏为经济部部长就职典礼事呈国民政府(1938年5月23日)/691
国民政府指令(1938年6月1日)/692
宋子文翁文灏呈报行政院正副院长就职日期事宜(1945年6月16日)/692
翁文灏就职誓词(1945年6月25日)/692
宋子文翁文灏为就职行政院正副院长事宜致国民政府文官处代电(1945年6月26日)/693
翁文灏呈辞行政院副院长职(1947年3月1日)/693
国民政府文官处致翁文灏函(1947年3月5日)/694
二 官员谈话之管制/694
蒋中正为禁止发表有关军事国防消息致张嘉璈翁文灏等代电(1941年5月6日)/694
翁文灏呈复禁止发表有关军事国防消息代电(1941年5月8日)/694
蒋中正不准王芃生用特种情报所名义对外发文之手令(1943年1月14日)/695
蒋中正不准用特种情报所印刊致杨宣诚代电(1943年1月15日)/695
三 行政改革与机构调整/696
翁文灏为各机关冗员情况及限制冗滥办法的签呈(1941年12月10日)/696
方策呈试拟修正省政府组织系统表(1941年12月)/699
蒋中正为中央职员人数事致翁文灏代电(1942年1月4日)/700
蒋中正为中央职员人数事致吴铁城贾景德代电(1942年1月4日)/701
陈布雷转呈方策调整省政机构意见(1942年1月4日)/701
翁文灏电呈复中央职员人数根据及限制冗滥之办法(1942年1月12日)/702
四 西藏事务/704
翁文灏电呈中央改善西藏状态具体办法(1942年9月22日)/704
蒋中正为改善西藏状态具体办法致何应钦等代电(1942年10月2日)/706
蒋中正为改善西藏状态具体办法致翁文灏代电(1942年10月2日)/707
五 战时科技、教育、文化等相关事宜/707
(一)中央研究院届评议会第五次年会/707
翁文灏等呈中央研究院届评议会召开第五次年会公函(1940年3月14日)/707
翁文灏呈请国民政府主席遴任中央研究院院长(1940年3月26日)/708
(二)中国工程师年会/708
翁文灏呈中国工程师年会请颁训词(1942年7月15日)/708
蒋中正中国工程师学会第十一届年会训词(代电)(1942年7月25日)/710
(三)国防科学运动及工科人才教育培养/711
翁文灏陈立夫等呈发展国防科学运动及储备工业科学人才初步方案(1942年10月26日)/711
翁文灏陈立夫呈国防科学运动科学技术协力运动配合办法(1942年12月31日)/718
翁文灏陈立夫等呈十年内可造就之电机机械化学人才估计人数(1943年1月8日)/719
翁文灏陈立夫呈公私营工厂附设职业学校案会拟办法(1944年4月13日)/720
六 战时损失物资调查委员会/721
翁文灏呈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成立经过情形(1943年4月7日)/721
蒋中正为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成立经过致翁文灏等代电(1944年4月10日)/722
伍 复员计划与战后接收
一 经济委员会筹设事项/723
翁文灏电呈会商设置经济委员会情形(1945年11月22日)/723
蒋中正为特设经济委员会致王宠惠代电(1945年11月24日)/725
蒋中正为经济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已交国防委员会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11月24日)/725
翁文灏拟提请国防委员会讨论事项(1945年11月30日)/726
蒋中正为经济委员会办事机构之建立致宋子文手令(1946年1月20日)/726
翁文灏呈请经济委员会隶属问题(1946年9月28日)/726
蒋中正为经济委员会隶属问题致翁文灏代电(1946年10月5日)/727
蒋中正为经济委员会隶属国民政府致孙科代电(1946年10月5日)/728
宋子文翁文灏呈公共工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1946年12月12日)/728
翁文灏蒋梦麟呈请组设全国经济委员会及催张公权从速负责主持进出口管理委员会案(1947年3月24日)/728
二 东北工业状况调查/729
翁文灏呈日本及其在东三省重工业统计(1943年4月10日)/729
翁文灏呈报调查日本在东北四省经济建设等情形(1944年1月24日)/730
蒋中正为防止敌人破坏沦陷区资产及预筹接管之方致翁文灏代电(1944年3月20日)/732
蒋中正为防止敌人破坏沦陷区资产及预筹接管之方致张厉生代电(1944年3月20日)/732
蒋中正为研究翁文灏编《东北经济概况》致熊式辉代电(1944年3月21日)/732
张厉生翁文灏呈防止敌人破坏沦陷区资产方法(1944年3月28日)/733
蒋中正为派员前往日本调查工业状况致翁文灏手令(1946年1月14日)/733
翁文灏呈复关于派员往日调查工业设备事办理情形(1946年1月18日)/734
三 战后商贸和华侨政策拟定/735
王宠惠呈拟战后商业政策对外贸易政策及海外侨民保护政策具体方案(1944年12月29日)/735
翁文灏函奉饬拟订战后经济与商业政策遵办情形(1945年3月10日)/740
蒋中正为战后经济与贸易事业必须确定制度致宋子文吴鼎昌翁文灏俞鸿钧等代电(1945年9月13日)/741
邹琳呈贸易复员计划(1945年9月22日)/741
宋子文翁文灏等呈战后经济事业制度及贸易制度二种(1945年11月1日)/762
吴鼎昌呈对于确立战后经济事业制度及贸易制度二种审核意见(1945年11月4日)/767
蒋中正为确立战后经济事业制度及贸易制度二种修改意见致宋子文翁文灏等代电(1945年11月26日)/767
蒋中正为确立战后经济事业制度及贸易制度二种办理情形致宋子文代电(1946年5月17日)/768
四 扶助后方工矿事业方案/768
翁文灏呈复员时期扶助后方各厂矿办法六项(1945年8月25日)/768
陈布雷呈对于复员时期扶助后方各厂矿办法六项处理意见(1945年8月30日)/771
蒋中正为复员时期扶助后方各厂矿办法致翁文灏等代电(1945年9月23日)/772
翁文灏呈救助后方各厂矿计划(1945年9月25日)/773
翁文灏呈关于后方工矿问题之对策三项(1945年10月3日)/776
翁文灏呈关于复员时期扶助后方工矿业案办理情形(1946年2月15日)/778
五 战后西北油矿开采/779
(一)玉门油矿器材调拨与油料分配/779
翁文灏钱昌照呈玉门油矿生产情形暨增产计划(1946年5月20日)/779
翁文灏呈拟订暂在兰州洽定玉油分配办法(1947年9月19日)/781
翁文灏呈请配拨物资供应委员会剩余器材扩充玉门油矿(1947年10月23日)/782
蒋中正为配拨剩余器材扩充玉门油矿致物资供应委员会代电(1947年11月7日)/783
蒋中正为配拨剩余器材扩充玉门油矿致翁文灏代电(1947年11月7日)/783
翁文灏呈关于玉门油矿汽油分配情况的签呈(1947年11月26日)/784
(二)中美合作开发西北油矿/785
翁文灏呈与美孚油公司副总经理商谈合作开发甘青油矿初步协议节略(1945年12月4日)/785
蒋中正为核办中美合作开发甘青油矿事致宋子文代电(1945年12月29日)/788
蒋中正为中美合作开发甘青油矿事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12月29日)/788
白崇禧翁文灏呈美英三油矿公司开发甘青油田调查队使用空中摄影之规范(1947年6月21日)/788
六 敌伪资产接收与处置/790
(一)收复区资产接收/790
蒋中正为收复区资产接收办法致蒋梦麟程潜代电(1945年8月29日)/790
蒋中正为各省市接收委员会主任应以当地行政长官充任致蒋梦麟程潜代电(1945年9月5日)/791
程潜蒋梦麟呈收复区敌伪资产接收委员会组织办法(1945年9月7日)/791
蒋中正为交通暨经济部接收事宜致俞飞鹏翁文灏代电(1945年9月15日)/792
翁文灏呈设立收复区全国性事业临时接收委员会似无必要(1945年9月15日)/792
俞飞鹏呈报赴京洽商接收事宜期间凌鸿勋代交通部务龚学遂代战运局务(1945年9月17日)/793
蒋中正为不必成立收复区全国性事业临时接收委员会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9月20日)/794
蒋中正为不必另设接收机构致蒋梦麟代电(1945年9月20日)/794
蒋中正为设立收复区全国性事业临时接收委员会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9月29日)/795
翁文灏呈报接收日本在华纱厂事宜(1945年10月3日)/795
蒋中正为接收日本在华纱厂事宜致宋子文电(1945年10月5日)/796
翁文灏呈奉宋院长谕飞京主持全国性接收委员会事宜(1945年10月5日)/796
翁文灏呈报接收处理日伪产业概略(1946年2月5日)/797
翁文灏呈行政院收复区全国性事业接收委员会公务结束事宜(1946年6月20日)/804
(二)上海市产业接收事宜/805
蒋梦麟呈上海市外人经营企业资产派何廉综持接收(1945年8月28日)/805
蒋中正为上海市外人经营企业资产派何廉综持接收致蒋梦麟代电(1945年9月9日)/806
钱大钧电呈接收上海市外商经营各公用事业意见(1945年9月24日)/806
蒋中正为接收上海日本纱厂致翁文灏手令(1945年9月25日)/807
蒋中正为上海纱厂开工事宜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10月2日)/807
蒋中正为接收上海市外商经营各公用事业致钱大钧电(1945年10月16日)/808
(三)接收华北开发与华中振兴二公司事宜/808
蒋中正手令抄件何应钦应即派员负责接收华北开发与华中振兴二公司事业(1945年9月20日)/808
翁文灏呈接收华北开发及华中振兴两公司事业办理情形(1945年9月24日)/809
蒋中正为华北工矿等事业接收事宜致宋子文代电(1945年9月29日)/812
蒋中正为依照行政院规定接收党政一般事宜致张廷谔杜建时电(1945年10月7日)/813
蒋中正为李英奇陈拟接收华北开发公司各项情形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10月7日)/813
翁文灏呈复接收华北开发公司注意参考之各项情形(1945年10月9日)/815
(四)青岛市产业接收事宜/816
李先良电呈关于林耕宇出任青岛市临时外事组主任事宜(1945年9月27日)/816
李先良电呈接收青岛纱厂事宜(1945年9月28日)/816
蒋中正为林耕宇不宜出任青岛市外事组主任致宋子文翁文灏代电(1945年10月9日)/817
蒋中正为林耕宇不宜出任青岛市外事组主任致李先良等电(1945年10月9日)/817
翁文灏呈复林耕宇不宜出任青岛市外事组主任职务(1945年10月12日)/818
七 抢运暨接收沦陷区物资/818
蒋中正为沦陷区内运物资免征税收致俞鸿钧翁文灏代电(1945年4月8日)/818
俞鸿钧呈拟沦陷区内运物资免征税收简化检查手续办法(1945年4月16日)/818
翁文灏呈拟沦陷区物资内运奖助办法草案(1945年4月20日)/820
蒋中正为沦陷区物资内运奖助办法草案致翁文灏代电(1945年4月24日)/826
蒋中正为沦陷区物资内运奖助办法草案致国防委员会等代电(1945年4月24日)/826
戴笠杜月笙呈报在上海组设民华公司抢运棉纱棉布情形(1945年10月29日)/827
戴笠呈拟处理战时货运局所设民华公司余存物资办法(1945年11月12日)/828
蒋中正为发还民华公司存蚌埠之棉纱棉布致第十战区司令长官代电(1945年12月1日)/830
蒋中正为发还民华公司存上海蚌埠之棉纱棉布致宋子文俞鸿钧代电(1945年12月1日)/830
八 中美铀矿开采合作/831
翁文灏呈报美大使函索我国铀矿等稀有金属矿产资料(1947年7月28日)/831
蒋中正为美大使函索我国铀矿等稀有金属矿产资料事致翁文灏代电(1947年7月30日)/831
翁文灏呈美国务院拟派凯捷来华察看铀矿商谈合作(1947年10月9日)/832
蒋中正为美国务院拟派凯捷来华察看铀矿商谈合作事致翁文灏代电(1947年10月14日)/833
翁文灏呈中美合作探勘铀钍等矿协定草案(1947年11月28日)/833
蒋中正为中美合作探勘铀钍等矿协定草案致翁文灏代电(1947年12月5日)/836
九 战后美援物资运用/837
翁文灏为美政府战后处理剩余战时物资办法等致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公函(1944年5月19日)/837
翁文灏呈美国大使馆请求供给关于我国战后经济建设有关资料(1944年11月16日)/840
蒋中正同意向美国供给战后经济建设有关资料复翁文灏代电(1944年11月25日)/841
十 战后煤矿接收与开发/841
翁文灏钱昌照呈报热河阜新北票两煤矿接收情形(1946年1月15日)/841
蒋中正为热河阜新北票两煤矿接收事宜致俞鸿钧代电(1946年1月26日)/842
蒋中正为热河阜新北票两煤矿接收事宜致翁文灏钱昌照代电(1946年1月26日)/842
翁文灏呈交涉收回长江以北关内各铁路沿线煤矿(1946年2月22日)/843
翁文灏呈向中共交涉接收华北铁路沿线重要煤矿情形(1946年2月28日)/843
蒋中正为同马歇尔商洽向中共交涉接收华北铁路沿线重要煤矿致张治中代电(1946年3月11日)/844
翁文灏钱昌照呈报河北省井陉正丰煤矿由经济部接收资委会与该省合办情形(1946年3月10日)/845
翁文灏钱昌照为促河北省政府移交井陉正丰两煤矿致陈方函(1946年3月10日)/846
蒋中正为促河北省政府移交井陉正丰两煤矿事致翁文灏钱昌照代电(1946年3月21日)/847
蒋中正为促河北省政府移交井陉正丰两煤矿事致翁文灏代电(1946年3月21日)/847
十一 复员时期政潮处理/848
翁文灏呈迅速从严惩办刺杀李公朴闻一多凶手(1946年7月17日)/848
蒋中正为处理李闻遇刺案方针致翁文灏代电(1946年7月20日)/848
蒋中正为李闻遇刺案致各省市行政长官通令电稿(1946年7月24日)/849
十二 战后农产品产制外销/849
吴鼎昌呈外销丝茶桐棉产制销改进计划草案提要(1946年3月6日)/849
蒋中正为外销丝茶桐棉产制销改进计划草案致宋子文翁文灏代电(1946年5月11日)/851
蒋中正为外销丝茶桐棉产制销改进计划草案致吴鼎昌代电(1946年5月11日)/851
翁文灏王云五呈食油及其原料之输出特许制度(1947年4月15日)/851
蒋中正为食油及其原料之输出特许制度致财政部经济部等代电(1947年4月22日)/852
蒋中正为食油及其原料之输出特许制度致翁文灏代电(1947年4月22日)/853
十三 战后日本赔偿交涉/853
王世杰呈临时拆迁日本赔偿工厂美向远东委员会提出日本赔偿先期交付案(1947年2月25日)/853
王世杰呈美决颁临时指令先期拨付日赔偿物资我国可先期取得百分之十五(1947年4月8日)/855
翁文灏呈日本先期赔偿物资即将拆迁请财政部筹拨一千亿元以备紧急需要(1947年4月12日)/856
蒋中正为拨付批日本赔偿物资拆迁款项壹千亿元致财政部代电(1947年4月21日)/857
蒋中正为拨付批日本赔偿物资拆迁款项致翁文灏代电(1947年4月21日)/859
十四 长江三峡水力发电计划之终止/859
蒋梦麟呈长江三峡水力发电计划设计工作情形及意见三项(1947年3月27日)/859
蒋中正为暂停三峡水力发电计划致张群代电(1947年4月26日)/860
后 记/861
一、本书所选辑史料,除一件来自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所藏外交部档案外,其余全部来自台北“国史馆”所藏国民政府档案。凡为“国史馆”所藏国民政府档案者,每件史料注明来源时均省略馆藏、案名“国民政府档案”及全宗号“200000000A/”,直接标注卷宗名称及卷宗号。
二、本书所选辑史料,均照录原文,不做任何内容删节,以维档案原貌,俾便学者使用。
三、本书之校注原则为:
(1)重要人物,于脚注中注明其时所任官职。
(2)部分原档案段落区分不明显者,予以分段。
(3)凡〔〕之内系增补文字;[]之内系勘误文字;□□□□为原文模糊污损无法辨认之标识。
(4)原档案已断句者适当修订标点符号,未断句者补入标点符号。
(5)外国国名、地名、人名之译名与今译不尽一致,各件史料间亦有不同,不做改动。
铁骨诤言 公忠报国(代序)——翁文灏与抗战
陈谦平
翁文灏早年留学比利时鲁汶大学,1912年获该校地质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从欧美获得地质学博士之人。翁文灏回国后长期从事地质与矿业调查、勘探工作,曾任地质调查所所长、中国地质学会会长(理事长)、清华大学代理校长等职,为中国近代地质学、地理学奠基人之一。尽管翁文灏行政能力很强,“思想、实行面面俱到”,但他一直“殚心学术,不问政治”,积极投身于组织和推动中国地质、地理、矿冶调查和建设工作。
投笔从政 筹擘抗战国防设计与经济建设
九一八事变后,面对国家政治上的动荡和国难的加深,翁文灏“内心极为震惊”,“深恐大好河山竟归破裂,为国家前途,忧从中来,难安寤寐”。他遂与胡适、丁文江、蒋廷黻等一批身处北方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创办了一份政论刊物——《独立评论》,期望能以办刊物“为‘救国’、‘强国’或者是‘治标’、‘治本’之道”。
1932年6月,中国自由派知识分子内部就国民党政府的强权政治展开了讨论。傅斯年在《独立评论》上发表《中国现在要有政府》一文,认为“此时中国政治若离了国民党便没有了政府”。翁文灏也指出:“在这个危急存亡的时候,我们更需要一个政府,而且要一个有力量、能负责的政府。我们不应该破坏政府,只希望政府不要破坏自己……我们需要好政府的迫切,正像学生需要好教师一样,而且过之”。
其实,参与讨论的这些自由派知识分子几乎是清一色的欧美留学生,他们深受英美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影响。尽管此时以《独立评论》为中心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在中国究竟是要采行独裁还是民主问题上产生分歧,发生争执,但并不表明他们其中的一部分人已经改变了自由民主思想,而从根本上赞同极权主义。他们只是认识到在面临日本侵略的背景下,实现民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国内外环境不允许,中国老百姓的民主意识还不够。中国的当务之急,是在强有力的中央政府领导下,统一意志,统一国力,以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挽救中华民族。因此,他们赋予了专制新的内涵:“这所谓专制决非野蛮专制、非法专制、无限专制、权力专制、禁止言论自由的专制,而乃是开明专制、旨趣专制,以公共福利为前提的专制,不似旧日以个人为目标的专制,不似旧日摧残皇室以外一切可作政权中心的专制,更不是吃粮不管事的无为专制。”这场独裁与民主的讨论,并不标明中国自由派知识分子对民主理念追求的破灭,而是他们在民族国家面临危机时的忧虑和抉择。
蒋介石在九一八事变后采取的再三邀请北方知识分子名流到南京“共商国是”的谦恭姿态,终使得一大批自由派知识分子选择了同国民政府合作。而作为在国际国内都有重要影响的地矿学家,宁波籍的翁文灏便成为蒋介石延揽的人才。
1932年6月,翁文灏在钱昌照陪同下,应邀赴庐山牯岭为蒋介石讲学。关于这次讲学,《蒋介石日记》和《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中均有记载。
6月16日:“下午翁詠霓、钱昌照来见,相谈甚洽。”
6月17日:“上午翁文灏、钱昌照来谈。翁谓:‘中国煤铁矿产之质量,东三省几占全国百分之六十以上,而我国铁矿为倭寇所占约百分之八十二以上。’公叹曰:‘东北煤铁丰富,倭寇安得不来强占?吾人誓必恢复我宝藏之区也。’”
6月18日:晚,“召翁文灏讲中国矿产。翁谓:‘中国矿产所缺者为银与钢,而富者为煤、为铅、为钨、为锰、为铝,各占世界之、第二、第三位。’公曰:‘国家之经济财政必先从开发矿产入手。’”蒋介石当日称“翁詠霓诚今日中国需要之人才也”。
6月19日:下午,“又召翁文灏来讲东北与西北之农产。翁谓:‘农产土地应注意于气候与雨量,故西北土地虽广,只可移民数百万人为屯垦防边之用,绝非如世人所理想者,谓可容八九千万人移垦。’”当日,蒋介石对翁文灏赞许有加:“翁詠霓者,始可谓有学有识之人,真不可多得也。”
蒋介石这种礼贤下士的态度让翁文灏大受感动。据翁文灏《年谱初稿》记载,蒋介石向翁文灏表示:“中国失败之由在乎历来工作只对内而不对外,以致内部事多而对外力弱。彼反躬自省,当以保全国家为己责。欲尽此责,深愿物色全国贤才,竭尽所能,同心戮力。而当实行之时,则不宜与他人虚争政权,而在自身确尽责任。愿以三日时间请翁当面为陈说。”
蒋介石对翁文灏先生的学识、人品和能力均相当满意,认定其为可当大任之才,决定将国家的资源开发交由翁文灏负责。他请翁文灏担任拟成立的国防设计委员会秘书长。6月20日,他让毛庆祥致电钱昌照,曰:“(国防)设计会开会时间不必过速,当先物色人才以多备约谈时间,然后再定期召集会议,则更能见效。”他要求钱昌照“与詠霓兄先确定人选,再约定次序,请其各个来谈”。他请钱昌照与翁文灏“能于暑假时来汉浔常住一处,以便接洽前约”。他同时电询陈布雷:“翁文灏先生之学问、品性、能力,兄知其详否?请详告。”6月25日下午,蒋介石写道:“今年得刘建群、钱昌照、俞大维、翁文灏、王陆一、罗贡华诸人,皆才贤也。而翁为有阅历,尤绝有能力,可喜也。”
对于国防设计委员会秘书长一职,翁文灏几次推辞,但蒋介石坚持原议,并屡次电催其到任。同年11月1日,国防设计委员会在南京三元巷成立,蒋介石亲任委员长,翁任秘书长。从此,翁文灏担负起筹划国防资源、进行对日抗战准备的重任。
由于得到蒋介石的高度信任,全面抗战时期,翁文灏先后担任行政院秘书长、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经济部部长、国防委员会国防工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防工业设计委员会主任、战时生产局局长、中美联合生产委员会主任委员、行政院副院长等重要职务,承担起战时经济建设的重任,成为蒋介石的重要助手。
本史料汇编选辑的资料,几乎全部来自台北“国史馆”所藏的国民政府档案,收录的主要是1937年以后翁文灏同蒋介石来往电文,包括签呈、电报等重要档案。这些档案文件一方面显示了翁文灏为战时经济、外贸与财政金融殚精竭虑,做出的重大贡献;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蒋介石在抗战时期对翁文灏的信任和支持。
国防工业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是战时工业建设的重要一环。翁文灏在1940年3月21日所拟定的签呈中,对1940—1942年度“三年工业计划”精心规划:三年之间,国、民营工厂的钢铁产量要达到58800吨;制造业方面,每年生产军用卡车1000辆、工具机2440部、汽车轮胎4000套;化学工业方面,年产硝酸630吨、硫酸370吨、硝酸铔3000吨、硫酸铔1500吨、阿莫尼亚200吨,增设小规模水泥厂3所;能源工业方面,每年生产汽油346万加仑、柴油420万加仑、润滑油1.5万加仑、酒精304万加仑;电器制造业方面,1940年度生产电线660吨、电子管5万只、电灯泡30万只、军用及商用电话机共8000部、交换机5000门,而至1942年度,上述各项产品大都增产五六倍以上;金属冶炼业方面,每年生产精铜3100吨、铅2500吨、锌1500吨;发电量可增至58547千瓦。该三年工业计划经费预算为法币20454万元、美金1079.3万元。
为了解决外汇的不足,翁文灏建议:“外汇之来源,悉赖财部筹发,自属不易,计惟有提出一部分出口矿产,以资抵付,或以出口矿产作抵,筹借外款。”他认为该项计划每年仅需要外汇400万美元左右。“每年矿产产量除供易货外,尚有余数。如能提出钨砂或锡三千吨、锑三千吨,再益以水银四百吨,现款外销,所得外汇,指定专为建设国防工业之用,于国库既非直接负担,对易货仍照常供应,而于工业建设则获有基础”。翁文灏同时指出,国内运输实为“目前建设之困难……运输不灵,则所购器材无法内运……倘运输能力不能增强,运输路线不能增多,则外汇即有着落,器材即已订购,不能运入,亦属徒然”。他批评“以往内运吨位几全为兵工器材及汽油所占有,其它一切物品所占运输总额不过一成,杯水车薪,困难万状。兵工器材及汽油固属急要,而国防工业所需之器材为制造或生产兵工器材原料所需者,似亦不容忽视”。
此外,他于1941年6月拟定《国防工业三年计划》、1942年拟定《西南国防三年计划》。1943年筹备的工业建设计划会议于同年4月20—29日召开,与会者128人,处理议案140份。会议拟定了《战后工业建设纲领》、《战后重要工业建设计划》、《培养经济建设干部人才及训练技术员工计划》等。这些都为战时国统区国防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白手起家 统领玉门油矿的开发与建设
战时工矿建设是作为经济部长的翁文灏领导的经济工作重点,而玉门油矿开发则是他直接负责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
1938年6月,蒋介石谕令资源委员会:“甘肃玉门油矿关系重要,饬即日派员开采。”资源委员会遂在汉口设立甘肃油矿筹备处,并调派四川油钻探勘处机务工程师张心田兼筹备处主任,前往陕西,“将前存钻机选配二部,运送甘肃玉门地方装设,赶速探勘”。同年10月,资源委员会“勘定酒泉、玉门一带设处钻探,以备大量开采,并派严爽为主任,率同员工由陕迁运机材前往工作”。
由于甘肃油矿油层甚深,原有钻机能力不足,翁文灏乃商请苏联政府供给新式钻机,并提供技术支持。但苏联允诺提供的新钻机一直未到,翁文灏只得自力更生,命令该矿利用国内已有钻探设备加大生产:“一面修筑公路,伐木运料,建造房屋;一面搜购器材,招聘员工来矿工作;同时并向湘赣各煤矿调拨采煤钻机,以资利用。”1940年初,由于原油产量日渐增多,便在石油河及嘉峪关各建一家炼厂,以金开英为厂长。“惟以在试办期间,油田蕴藏量尚未确定,未敢骤斥巨资,向国外订购新式机件。一切设备,均利用国内器材自制。至二十九年杪,因勘得油田,希望渐大,而新式采炼机件,制造复杂,国内无法购办。经呈准扩充预算,先后派遣工程师二人赴美,订购采油、炼油各种新式机器,以期大量采炼。”
1941年3月,甘肃油矿局成立,局址设在重庆,以孙越崎为总经理。“盖矿区一无所有,一切器材之购运,员工之招致,款项之领拨,以及与有关各方之接洽,均非株守矿厂所能办理者也。玉门矿厂由矿场长、炼厂厂长及总务处长等负责主持。”
从翁文灏1940年7月20日致蒋介石的报告中,我们可见翁文灏、孙越崎等呕心沥血,在从美国购买采炼、储运设备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
资委会筹办以来,即由陕北延长拆卸小钻机两部,运往石油河区应用。至民国二十八年二月开始凿井,三月出油,随即用简单方法试炼。截至现在止,在石油河区共凿井七口,其中五口出油;平巷三座,其中二座出油。炼油方面,共有大小炼油炉五座。每月出产原油五万加仑,炼成汽油一万加仑,柴油二万五千加仑。
为增产起见,近又由湖南、江西、四川境内各矿拆运大钻机、套管、抽油机等件约一千吨,已先后运达矿地。初步新式炼油设备亦分别在矿地、重庆两处制造,一部分现已完成,即可装用。故自本年九月起,每月可产原油十二万加仑,即可炼成汽油二万五千加仑、柴油六万加仑。悉数用以开驶卡车,可行驶八十五万公里。换言之,可供卡车三百三十五辆,自重庆开往玉门油矿(距离二千五百五十公里)一次之用。此项产量,除供该矿运输器材之用外,尚可供给自广元开往兰州(距离九百公里)运货卡车三百三十辆之燃料。
自明年五月起,补充器材约一千吨亦可运到,原油产量及炼油能力,均可比本年九月数量增加一倍。故所得汽油及柴油用以开驶卡车,可行一百七十万公里。
以上所言设备,均系利用国内已有材料及本国工厂所能制造之机器。用此项方法炼油,所得汽油仅达原油百分之二十,若改用式方法制炼,应达百分之七十。但制炼技术及机器设备,均须向国外厂家洽购。故于本年五月间,曾由本会派遣炼油工程师一人赴美,详细洽询,正在分头洽办。
在炼油方面。玉门石油河炼厂分为东、西两厂,设备陈旧,炼油方法是手工操作,原油在夏天用桶挑,在冬天用箩筐抬,把它注入预热池内,加热熔化为可以流动的液体后,用人工操作的手摇泵倒入炼油锅,加热到一定温度,将汽油和煤油、柴油分别蒸馏提出,冷却后取出剩余的渣油。“石油河炼厂完全用蒸馏方法提炼,可产汽油百分之十四至百分之十八。先每日仅炼原油三、四千加仑,嗣经扩充至每日炼量一万加仑。自第八井出油后,又扩充至日炼原油三万加仑,现已扩充至日炼原油八万加仑,一月以后可至日炼原油十五万加仑。嘉峪关炼厂按日炼原油一万加仑设计,采用半裂法,汽油产量较多,约在百分之三十四左右。该项机件亦系自行设计制造,惟机件复杂,装置较为费时,且以缺乏特种材料,不能持久。凡此种种,皆系过渡时期之办法,目的在早日出油耳。”
在石油钻采方面。1940年以前,油矿先后凿成六井,惟以陕北钻机能力太小,深度均在200米以内,故仅达浅油层,出油较少。嗣后湘赣等煤矿钻机运到,深度可达600米,故第八井钻至440米时,即遇重大油层,大量喷油,其压力之大,油量之丰,不亚于世界重要油田。原有机件均无法控制,旬日之内,其所出原油达200万加仑之多,可见油田藏量之丰富。“综计三年半以来,运达矿厂各种器材,重量共约三千吨,员工总数已达七千余人,产出原油约一千万加仑,炼成汽油九十余万加仑、煤油四十余万加仑、柴油二十余万加仑。”
我们从翁文灏致蒋介石的报告,可见玉门油田地下石油蕴藏量之丰富。1941年10月,新开第八井出油情形:“该井自二十四日起至二十八日为止,喷油已逾一百万加仑,油量之丰可与世界各国油井相埒。现在尚在继续出油,所有储油地点均已贮满,如不速将储炼设备大加扩充,不仅生产无法利用,抑且易滋危险。”1943年3月,第十四井出油情形:该井“于三月十六日喷油起,初每小时油量在一万加仑以上,经十二小时后,因钻杆为油砂堵塞,出油减少,并一度停止。嗣将钻杆完全拔出,冲开油砂,重钻两昼夜,又继续喷油”。第十五井出油情形:“该油田南一井,于三月三十日夜间十一时钻深至四百公尺,出油压力甚大,油量甚旺。开始每小时流量一万三千加仑,每日三十万加仑,流量甚匀,毫无间断。至四月二日每小时流量为一万五千加仑;三日出油情势略缓,每小时流量平均一万四千加仑;四日流量每小时一万二千加仑;五日流量平均每小时七千加仑。该井已流六日之久,喷油达一百八十万加仑,为以前各井所无。”
在石油采炼设备采购方面。1940年底,经济部和资源委员会决定派员赴美订购新式钻机及炼油设备。“当经订妥新式钻机十二架,炼厂一所(每日能炼原油一千五百桶,每桶四十二加仑,即六万三千加仑,可产汽油占原油百分之六十四。一年以三百天算,可产汽油一千二百万加仑)及储油、输油等设备,共重约四千吨。于三十年五月间即分批由美起运,至十一月运抵仰光者,已达三千余吨。不久仰光告急,军运迫切。本局器材经呈准视同急要军用品抢运,损失仅四百余吨,尚无大碍。至本年四月,缅局逆转,而本局器材犹滞留八莫、腊戌、畹町一带,以事出仓卒,抢救不及,总计损失约在一千六七百吨之巨。尚有五六百吨,现在印度,整套机器已无装成之望。此项计划原定今年秋、冬完成,现已暂告失败。”
由于玉门交通不便,资源委员会还计划在兰州设立大炼油厂。“据地质家估计,石油河、石油沟一带,原油藏量约在三万万桶左右,其附近文殊山等地,亦有极大希望。故如钻机充足,日产原油一万桶(即四十二万加仑)并非难事。而前购日炼原油一千五百桶炼厂,已感炼量太小。且为谋战后自给自足计,决定添购日炼原油一万桶炼厂一所,预计可年产汽油七千万加仑、飞机汽油七百万加仑、机油三百五十万加仑。惟用油多在内地,矿区遥远,产品内运,极不经济。故为一劳永逸计,决定将炼厂设在兰州附近,将来由矿至兰,原油用油管输送。此厂原拟在此次美租借法案款内购办,藉此抗战期间,在美设计制造。一俟抗战结束,即可内运装置,大量生产,建立国防工业。”但因“美方以此厂未能在抗战期间应用,不允列入租借法案内,本计划遂又暂时搁浅”。
翁文灏和他领导的技术团队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在玉门油矿的开发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从1939年3月到1945年的7年间,共钻井61口,生产原油7866万加仑,炼产汽油1303万加仑、煤油511万加仑、柴油近72万加仑。
运筹产销战时矿产品之出口创汇
作为经济部部长和战时生产局局长的翁文灏为战时易货贸易做出了巨大贡献。由于中国经济落后,外汇缺乏,对日抗战时期需要的大量军火和战略物资主要来源于德国(前期)、苏联和美国(后期)。但这些援助不是无偿的,大部分需要用中国出口农矿产品来偿付。其间,中国蕴藏丰富的钨、锑、锡等战略矿产品和茶叶、桐油、猪鬃、生丝、羊毛等农副产品对外大量出口,以换回抗战所需的军火、燃料、机器设备等,成为支撑中国对日抗战的经济基础。
为了对外债信,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翁文灏亲自办理中德、中苏、中英和中美易货贸易,从易货贸易合同的谈判、洽定到交货及还款等,无不悉心过问,受到各有关国家的高度赞赏和信任。本史料汇编对战时对苏易货矿产品交货和对美偿债矿产品交货情形都有详尽的统计资料可供研判。
战时易货贸易构成了抗战时期中德、中苏、中美、中英经济关系的基础,而中国蕴藏丰富的钨、锑、锡等特矿产品则是各国追捧的热销品。1937年以前,中国生产的钨砂、锑等矿产品主要售卖给德国。
1938年3月1日,中苏签订次借款条约:(1)借款总额5000万美元,年利3厘。自1938年10月31日起,5年内偿还,每年偿付1000万元,并付清已挪用借款之利息。(2)上项借款由中国购运茶、丝、羊毛等农产品,钨、锑、锡等矿产品抵付。其运费亦由借款偿还额内拨付之。(3)所运物品种类、数量,于每年初按照苏联有关机关之指示,在每年偿还额内规定之。
苏联方面希望中国政府多用钨、锑、锡等特矿产品偿还借款。苏联出口协会经理格鲁申科于1939年1月上旬致函翁文灏,声称“一九三九年苏方需要钨、锑各五千吨,锡四千吨,锌二千吨,盼我方尽量供给,并将实际可以供给数量确数函告”。
那么,中国政府究竟应该用怎样的比例来偿还苏联的借款呢?翁文灏认为:“我方年应偿还美金一千一百五十万元。如以农产品与矿产品各半交付,则应运矿产品价值为美金五百七十五万元。除上年十一月、十二月已运及本年一月将运矿产,连同运费约值美金二百万元外,尚须续运矿产价值美金三百七十五万元。即自二月至十月,每月约需购运钨砂二百吨、纯锑二百吨、锡二百吨。按照目前国际市场价香港交货,约值美金四十二万余元。”“如我方还款三分之一以农产品交付,三分之二以矿产品交付,则年运苏矿产总值应为美金七百六十六万余元……即自二月至十月,每月约需购运钨砂三百吨、纯锑三百吨、生锑一百吨、锡二百五十吨。按照目前国际市价香港交货,约值美金六十二万余元。”翁文灏强调:按照格鲁申科来函所开需要数量,“约值美金一千万元……苏方所开需要数目,超过我方应供数量甚多,自不宜以此为准”。翁文灏经与孔祥熙、陈布雷商量,意见趋于一致,都认为“拟用农产、矿产各半抵付”。
从1939年3月资源委员会同苏联驻华商务代表处订立年对苏矿产交货合同起,到1946年3月27日签订第八年对苏矿产交货第二合同止,翁文灏对于每一份合同都逐字逐句地认真审定。
对美易货贸易方面。在宋子文的成功斡旋下,中国政府于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先后同美国签订了三项易货贸易合同,都是以锡、钨、锑来偿还贷款的,即1940年3月15日由复兴商业公司与美国世界贸易公司所订之“售锡合约”、10月22日由资源委员会与美国金属准备公司所订之“售钨合约”和1941年1月31日由资源委员会与美国金属准备公司所订之“金属合约”,总金额在1亿美元以上。如“售钨合约”借款美金5000万元,以中国钨砂作抵,7年还清。中国每年平均应运钨砂7000吨来偿还债务。故蒋介石非常担心中国偿还钨砂的能力,多次向翁文灏询问。翁文灏向蒋介石解释说,1939—1940年度中国钨砂的产量“约为一万二千吨,再加促进可达一万五千吨”。他分析道:“本年度苏联还债所需为四千八百吨,至本年十月三十日期满。下年度对苏矿产交货合约尚未签定,但即照本年数量,少尚有余额七千吨以上可供运美之用。现有存货约为五千吨,尚可补供急需,且苏联还款总合同系以农、矿抵付,对于何种矿产,数量若干,均未具体规定。必要时自可多运锑、锡及汞,少运钨砂。故美政府需钨,以产量论,可无问题”。当然,翁文灏所担心的“实为运输”,表示虽“已饬资源委员会全力赶运,惟自有运输工具有限,但倘其它运输机关能竭力协运,或不难达到全数运出之目的”。蒋介石在得到翁文灏肯定的答复后,才电令华盛顿的中国大使馆尽速签订合约,并命令交通部部长张嘉璈、西南运输处主任宋子良积极筹措矿产品的运输事宜。根据翁文灏的汇报,从1940年1月至1941年3月,“售锡合约”共交运纯锡2962吨;1941年1月至5月,“售钨”、“金属”两合约共计交运钨砂2100吨、纯锑200吨、锡900吨。
此后,蒋介石又电询翁文灏“二十九年度钨砂产量共有若干?本年度预定产量若干?除应付现时债信交货外,尚能剩余若干?”翁文灏告曰:“二十九年度钨砂产收数量,就目前已知之数量计,共九千三百八十五吨。惟上两年来国内运输至为困难,大量钨砂积存各地,未能及时运出。二十八年度积存钨砂,连同二十九年所产数量,除已运出交付易货、外销者外,截止二十九年十一月底止,尚有一万四千余吨积存各地待运。如运输难以畅通,则各地存砂势将愈积愈多,难应国外急需。至本年度钨砂产量,如无意外周折,预计可达一万二千吨。”蒋介石对于翁文灏主管的资源委员会工作十分满意。
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美国对中国战略矿产品的需求猛增。美方希望1942年内中方“所有运美偿债纯锑,全部由美付我现款,不作还债。运美偿债钨砂,百分之七十五由美付我现款,百分之二十五作为还债”。美方甚至提出1942年内“运美钨、锑各二万吨,俾可多得现款”。翁文灏根据钨、锑生产情况,将对苏偿债之钨、锑加以调整,致电美方:同意在1942年内“勉筹钨、锑各七千至一万吨运美。惟纯锑若按照目前市价出口,我方亏蚀太大,须请美方加价。又内地运输所需汽油及海运船只,并盼美方尽量供给”。但美方又回电,略谓“本年应运美锑品,美方可全部不要,但盼多运钨砂,连偿债部分在内,本年运足二万吨,价款仍按前商办法,百分之七十五由美付现,百分之二十五作为还债,由美方按月派轮来仰光接运。运费酌收价,兵险由美方自理,如船中途沉没,由美方负责”。
翁文灏认为:“此项办法,对我自属相当有利。同时美系同盟国家,此项有关军火制造之原料,彼方既属急需,我国自亦应尽量供给”。不过,令翁文灏感到为难的是“本年增运钨砂至二万吨一节”,因为“对各友邦分配至感为难,自应预为筹定数量”。1942年钨砂产量原定为1.2万吨,“兹为供应各国需要计,自应以努力,尽量增产。然多连同存货在内,亦只能达二万吨左右”。对苏易货“前已允供运四千吨,但苏方尚要请增加”。英国大使薛穆亦来同翁文灏洽商,“谓英国需钨甚急,盼我在不影响对其它各国偿债需要之范围内,尽量供给”。翁文灏觉得,对苏供应为4000吨,对英再供给1000—2000吨,“则可供运美之数量至多不过一万五千吨”。于是他打算就按照每年1.5万吨的标准,对美国“尽量筹运”。为达到全部增产及交运目的,翁文灏还致电蒋介石:“除由资源委员会积极筹办外,关于本年度矿品预算,拟恳准予维持原案,必要时尚须再请追加。此外,运输方面,必须车辆配合适宜,接运迅速;矿品收购方面,必须酌增价格,激励生产”。
为此,中美两国于1941年12月30日对“钨砂”、“金属”两借款合同进行了修改,即“所有运美钨砂及锡品售得价款,百分之二十五交美偿债,百分之七十五由美方付我现款;锑品价款则全部付我现款,不作偿债。关于运费保险费用,亦经改订优惠条件”。这一时期,在交美矿品海运方面,总共只于1942年1月17日和29日交运了两批,由“Daystar”号和“Tulsa”号两艘轮船运往美国,计有钨砂536吨、滇锡2000余吨。此后海运不通,同年5月以后改用航空运输。“截止九月底,已交运八十四批,计钨砂一千七百五十余吨、锡品四十余吨”。
实际上,抗战期间援华力者是苏联和美国。迄今为止,各国对华援助的数额是多少,学界尚未有权威的数字。中国抗战能够得以延续,战时对外贸易的功绩不容忽略。据本史料汇编数字统计,抗战时期的中国对外借款,计有中英次、第二次信用借款及中英财政协助协定拨借购料款共2850万英镑;中美、第二、第三、第四次借款及中美5亿元借款拨借购料款共计179389927.84美元;中苏三次借款共计2.5亿美元。截至1945年9月,中国政府共计支出苏联易货贷款173175810.36美元、美国易货贷款177844657.04美元、英国信用贷款8055406英镑。其中美国提供的贷款全部用完,苏联1.5亿美元第三次借款中尚有76824189.64美元未使用,而英国对华贷款中尚有20444594英镑未能使用。
诤言精简机构 难挡特务谗言
身在重庆核心领导层,翁文灏对于国民党及其国民政府高层的贪腐、拉帮结派、机关林立、行政效率低下等状况深恶痛绝。1941年12月10日,他上书蒋介石,就各机关冗员情况提出限制与裁减办法。他抨击“各机关工作效率有减无增……骈枝过多,冗员太众”。他指出,国民政府自迁重庆以后,各机关“职责不明,决断不易,势不能不屡次会议,且因之意见庞杂,朝令暮更,方案既不能继续坚持,即效力亦不易彰明昭著。凡此纷纭颓废之风,实成今日通行之象”。
对此,他提出改革办法两项。
,重复机关,应即裁并。他建议将国防委员会对敌经济封锁委员会归并于经济部,行政院之农产促进委员会归辖于农林部,行政院中央气象局归并于中央研究院之气象研究所。他批评中央和地方经济机构之叠床架屋现象:“关于各地方之经济工作,中央及地方组织,皆已各有专司,各战区经济委员会皆甚感联系进行之不易。又有统一职权便于执行,而不宜多立机关,致增冗滥者”。他举例说:“例如滇缅公路运输,有副主任办公室、监理委员会、中缅运输局、西南运输处等诸多组织,首长既同为一人,机关又何必纷立,徒增文书转移之繁,有失积极促进之旨”。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新立各部皆欲在各省设立直辖组织,相率成风,使省政府主席颇感无事可为。而揆之实际,则各省距中央交通不易,情状各殊,凡百政务并非中央专管部会所尽能遥悉径办,徒以养成隔阂紊乱之情,增糜重复纷繁之款,良为可惜。”
第二,政府机构人浮于事,应裁汰冗员。他指出,人才分配之方法以及专才之位置如果“各适其宜,则人尽其才,亦即国受其益;如果援用数量大过实际,则良莠不齐,往往贤能被抑,即或用达所长,滥竽充数,亦必使良材坐失,信用颓丧”。他毫不客气地批评中央机构膨胀现状:“以目前任用职员情形言之。行政院直辖十部、四会、一署,每一院辖单位所用职员平均以三千人计(连直属机关之职员得列在内),即共需四万五千人……而事实上中央职员殆共逾三十万人。其中一无所长、浮冒坐食者,何可胜数。”他强调:“如再不分贤愚,浮增名额,或复出重叠、滥设机关,则人员愈多,即品质愈杂;或浮言空议,以自鸣其才;或尸位素餐,而不治其事;甚且因私人权利关系,互相攻讦,淆乱观听。其贻害于行政效率者,实至深且巨”。他警告蒋介石:“当此生活高涨之时,官吏月薪足以赡家,日益不易。如果用人不避冗滥,而待遇不为增加,则生活为难,因而舞弊者势必加多……告诫虽殷,亦难收效,自不免使政界风气,日见堕落。”他认为,只有将政府“员数过多者,定期裁减,并调整位置,量才任用,使政府款不虚靡,而官吏皆才有专长”。而省下来的钱可“酌增俸给,使服务者不患饥寒,而得安心,为国效力。如此则官无衣食之忧,而国得忠贞干练之士”。
这些批评和建议切中要害,但蒋介石居然不敢相信问题如此严重。他于1942年1月4日专门致电翁文灏,询问“原呈所称中央职员共逾三十万人之数,系何所根据而得,有何证明?”翁文灏复电称:“查前呈所举数目,系估计概数。按之实际,恐尚有过而无不及。”翁文灏指出,在农林、水利未划分以前,经济部辖水利机关职员约五千数百人;农林及农本局职员约三千数百人;各处工矿厂职员约九千人;商品检验及商标职员约一千人;管制及平价职员约一千人。“合并计算,当达二万人”。而财政、交通二部“职员数目,自必过此”。他指出:“交通部所辖路、航、邮电各项职员,估计总数当不下数万人。依此数例以推其余,前呈所提数字似未失之夸张”。
他进一步向蒋介石建议,限制冗滥之法,可分二途。
为人数之限制。各机关“以后对于正式职员,务须一律规定数额,不准逾越”。而各机关享受专员、编译等待遇丰厚人员总数,多不得超过正式员俸总数之一定成分。这样可以避免各机关之间的“靡款拉人”,杜绝职员“分心钻谋”。
第二为工作之考核。“为提高行政效率起见,各机关处理公文之程序及速率,宜规定章程,按月检察”。他指出:“各机关现仅记载收发文之事由,而未有藉此稽核之办法。兹宜更加规定,指定专任人员,切实查明收而未发者若干件;迟延不办者若干件;各职员无事可办者若干人;办理错误者若干事。”“可据实纪录,按月积存,每隔三个月或六个月汇总考核,作为一般职员黜陟赏罚之根据”。这样“可破各机关因循颓废之风,免各职员尸位素餐之弊,而滥用冗员之陋习,亦因以有所祛避”。
他以张居正“省议论”、“振纲纪”、“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诸义相激励,主张“躬行实效”、“一归公道”、“杜绝浮议”、“违者查参”、“慎重名器”、“严禁风俗侈靡”、“捐无用不急之费,以抚养战斗之士”等。铮铮铁骨、敢言直谏的风格溢于言表。
不过,当时重庆政治环境险恶,高级官员贪腐、投机风气盛行。尤其是政治对手的告密诬陷和戴笠为首的军统特务的横行,常使翁文灏面临困扰而处境尴尬、心力交瘁。
在玉门油矿相关工作中,编者发现甘肃油矿局一个叫金慎的人经常给国民政府和军统局打报告,主要针对油矿开发中的一些自然或人为事故。1941年11月17日,金慎报告了甘肃油矿局第八号油井于10月21日发生井喷的情况:“凿至四四一公尺后,即发现一大油层。继钻至四四九公尺时,尚未钻穿透油层。彼时因油气过大,无法再凿,即试拔钻杆,遂于当夜九时半开始大量喷油。油水泵开关此时被油气冲毁,原油遂顺井口直喷而出,高达数十丈。经积极施救,始将开关修好。至二十二日晨四时,以井内沥青胶着钻孔,始告停喷。计喷油六小时,约重十万加仑。”然而,报告批评发生井喷的原因在于“该井负责人于事前未作准备(油管不敷应用,原土质油池制造不善,及水泵开关不良),致损失约四万加仑;喷入油池及洒于地上尚能取用者约六万加仑”。报告还指责油矿局“购运之井架,运时不从底座运起,而从尖头运起,以致非俟整个井架到齐后不能装设。倘至[自]底座运起,则随到随装,在工作效率上不致浪费”;“由美订购之发电机,不先自锅炉、磨电机运起,而先自零件运起,以致材料运来,仍搁置不能用,殊不经济”。报告人对于石油勘探十分专业,情报的来源显然不是普通工人。
1942年1月25日,金慎从兰州呈报“甘肃玉门油矿三年来出产原油数量及近工作情形”,指出该矿1939—1941年三年的原油产量分别为126851吨、413285吨和2962348吨。而1941年的炼油情况为:“炼油厂每日可炼出汽油一千余加仑;第二炼油厂每日可炼出汽油二千余加仑。”金认为玉门油矿“自第八井喷油后,因设备不良及储油问题无法解决,加以太平洋大战爆发后由美所购机器无法内运,致陷停顿。且对汽车队管理无方,纪律太坏,致使由渝或外国启运之新机件运抵矿厂后,则变为半旧,甚至因缺一二零件无法装置”。
同年3月5日,金慎再从兰州呈报,称“玉门油矿第十井凿至四百余公尺时,突然大量喷油,状如瀑布。自元月十九日上午十一时起至下午四时止,计喷油五十余万加仑。四时停止后,时喷时停,至廿三日始将井口用土石填塞,意欲防止喷涌。而井口被堵塞后,则油气不能外射,致将地皮迸裂,自井口起成一公尺宽、二百余公尺之长裂口,井内之油即顺裂口而出,横流成河。据事后统计,可收用之油约三〇〇万加仑,其损失数目约六〇〇万加仑。现井口下陷约廿余公尺,井架斜歪,岌岌欲倒,故目前第八、第十两井均不能用,以致前功尽弃”。该报告还对甘肃矿局总经理孙越崎大加批评,称该矿炼厂与第二炼厂原拟于1942年1月开工,并计划当年“炼成汽油一百八十万加仑、柴油一百万加仑、煤油一百万加仑”,但因孙越崎“事忙,矿事无人督促,致扩充部分迄今尚未完工”。报告还指责矿局职工指导委员会自成立后“迄今半载,毫无成绩”,负责委员张剑白“又不常在矿”。该职工指导委员会1942年经费预算为84万余元,“经费如此之多,而实际之工作则甚少表现”。报告还揭发“该矿局于卅年春季在甘州向驻甘八二军之一百师师长韩起功订购大小木料七万余根,付国币十万元,限去年(卅年)十一月底全部运至盐池。因无人催促,迄今尚未起运”。令人感到不解的是,该报告有两个版本,分别由侍从室处主任贺耀组、军统局副局长戴笠与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具名,于3月10日同时呈报给蒋介石。
蒋介石为此多次致电翁文灏,要求对这些问题进行调查、报告。翁文灏均不得不下令调查,并报告蒋介石处理结果。
辞职被拒 平价购销处舞弊案及其影响
政治告密事件典型的案例是平价购销处舞弊案与农本局改组事件。
1940年12月29日,翁文灏得知经济部商业司司长、平价购销处前任处长章元善和国货联营公司经理寿墨卿被军统人员传讯,遂前往面见蒋介石。蒋介石告诉翁文灏,此事“关系平价资金各员,应即查清用途帐目,但仍应照常办事,不得离渝”。翁文灏回到经济部后即约集章元善、农本局副局长蔡承新、平价购销处处长吴闻天及寿墨卿等10人“至部谈话”。当日下午,财政部政务次长兼四联总处秘书长徐堪、军统局副局长戴笠等“至部,偕同各该员至化龙桥四联总处宿舍住宿。当时未到人员如沈国瑾等,亦令其续往该处。所关帐册及文卷,亦均先后送往该处,听候查明,完全遵令办理”。翁文灏“为实行照常办事起见,商请准令每日至机关办公,并愿担保,绝不避逸。戴局长笠及徐次长堪均允为照办”,但事实上并未实行。为此,翁文灏于12月30日下午面见行政院院长孔祥熙,“呈请辞去经济部长本兼各职,请其转陈于蒋介石……同时声明将不出席明日的行政院会议,以示对军统行为的抗议”。
12月31日,翁文灏致函蒋介石。首先向蒋介石表明了辞职的缘由:“此次所邀往之十员中,对于粮食、纱布、煤炭及其它日用品主管人员,皆在其内。其所管机关,虽经职部告令,照常办事,但因长官不到,主持无人,诸多公务,不免停搁。职部原本督令各该组织充分疏运物资,俾旧历年关得以供应无缺。如果主管员司,尽皆停止工作,则执行乏人,影响所及,极可焦虑。职部复因主管员司不能办事,深感督率未周,责有攸属,复恐继续耽延,补救愈难。因此,文灏曾具呈行政院陈请辞职,并请另派他员接替。”其次,也向蒋介石表达了对被拘人员的信任:“对于在事人员,文灏深信高级人员尚能忠实办事。平价购销处前处长章元善向称廉洁,不至贪私;蔡承新在农本局服务,与平价资金并无任何关系。惟办事之具体方法,款项之加紧流转,货物之促进运销等事,自尚有更为改善之地,亟待整饬,自不待言。但有关职员,如吴处长闻天等,对于平价工作,皆须指挥人员,处理案件。其工作之效率如何,颇赖保有此类人员应有之威信,庶能取信于人,推行有效。如果自身常在传讯之中,此项效率,自必大为削弱。”后,明确表示了自己对于该案件审查的态度:“应由钧座令由查询各员,在有关人员中,迅即择其实有罪状或有重大嫌疑者先行停职,派员接任;其中并无罪状者,应即释令返署,并付予应有职权,俾可安心服务。”
同日,陈布雷向蒋介石汇报:“翁部长下午来访职,亦曾谈及此事,嘱为转陈。对其引咎辞职事,职已面致劝慰,仍请核示慰留。至被传各员,若长期羁押,似于威信、业务,两均有妨。尤其供应必需物品机关,如平价购销处及燃料管理处现职人员,似应先准回职工作,以维业务。又各员在羁押中之待遇,似应稍予优待。”侍从室第二处第四组也有批示:“即晚(卅一日)电话慰留。此件存。”
1941年1月3日,“平价购销处、农本局业务及帐目清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徐堪签请蒋介石“将彻查平价购销处、农本局等业务及帐目案的原举发文件酌赐检发下会,以便严密查询”。徐堪称:“前奉钧座手令、代电,饬彻查平价购销处及其委托四机关暨农本局、福生庄等业务及帐目,并签奉批准组织清查委员会,遵于上年十二月三十日组织成立,进行清查。兹为清查迅捷起见,可否请将此案原举发文件酌赐检发下会,以便严密查询。”徐堪表示:“农本局、福生庄成立有年,其业务帐目较繁。本会现就关于平价购销业务及帐目部分先行查核,至该局、庄本身业务及帐目之清查,拟俟平价部分查核后,再行继续办理。”但陈布雷认为,“为使查帐事务迅速解决起见,该项文件似有发交参考之必要”,并建议蒋介石“检出交下,由职处将原件举发人姓名隐去,并将其中足以表现主名之语气删去,再行抄发”。蒋介石表示同意。
翁文灏认为此事系孔祥熙、徐堪等为争夺战时物价和物资管制权力而与若干人为难,因此下决心不让经济部再过问此事,而专注于工矿建设事业。他在日记里曾痛斥“一批著名污吏乃竟大胆欺凌正人,当局竟受其蒙蔽”。1月5日,行政院秘书长魏道明“持孔祥熙慰留函至翁宅,劝翁文灏留任”;同日面见蒋介石时,蒋称翁文灏“公平廉洁,声名甚佳,不能准予辞职,应返部任事”。后翁再表辞意,蒋坚持不允。
为了慰留翁文灏,蒋介石采取了两项措施让翁文灏平息怒气。其一,准由翁文灏保释章元善,但其“在查帐期内随传随到”;其二,“调查平价购销处及农本局业务与帐目一案,经济部可派次长一人参加共同调查”。
翁文灏遂于1月8日电呈蒋介石,表示“关于保释章元善一节遵即照办。参加共同调查平价购销处及农本局业务与账目方面,已派政务次长秦汾遵照办理,已电请徐秘书长、戴副局长查照。章元善业已释回”。
但是,徐堪、张厉生、谷正纲、戴笠、秦汾、徐柏园等于1月15日向蒋介石密呈调查平价购销处及农本局业务与账目结果,列举了农本局(承办平价粮食品部分)、福生庄(承办平价服用品部分)、中国国货联营公司(承办平价日用品部分)、燃料管理处(承办平价燃料品部分)和平价购销处的若干不合之处。
农本局“接收承办合约,始终无适当供给,又不明购进成本,只得随市定价,形成平价一次即涨一次之事实”;“各机关团体请购平价米之核发分配”,均由总经理何廉“个人意志办理,显未秉公划一,殊属不当”;“而经济部对于平价处拟呈之供应办法,何以延搁,不予核定,殊属费解”;“该处所领业务资金及售米收入之款达一千一百万元,支出仅及六百万元,存余甚多。不以之采购大量粮食,控制市场,致酿成米价未能平抑,工价、物价因以腾贵之事实,实违反政府平价政策”;“该处售米所计成本,贱出贵入,不仅虚糜巨额平价资金,且助成米价之上涨”。
福生庄“利用承办平价业务机会,图利自身营运”,在资金运用、运输路线选择、借纱还纱、放纱收布等方面都存在“利用平价资金,图利自身业务”和“放弃责任”问题。
中国国货联营公司在采购、货运、移交、运用、浪费等方面问题严重,尤其在销售方面“坐视物价步涨,囤仓不售,大背政府办理平政之旨”。
燃料管理处“业务计划核定之后,自动变更,对于煤斤供给,不能大量控制”;“统筹分配不当,矿场、市场均随时发生黑市。本市煤业公会书面指摘该处员利用职权,因缘图利,事实具[俱]在”。
而平价购销处前处长章元善声称:“只管行政,不懂业务,以诿卸责任。尸位素餐,贻误要政,责无旁贷”。该处成立后“各受委托机关已领资金,多未充分利用,该处绝不过问,实属违反资金运用原则”;“国货联营公司、燃料管理处两合约解除后,日用品及燃料采购计划迄未拟定”。
密呈认定平价购销处和农本局等四个受委托机关“旷日费时,呆搁资金,举办经年,毫无成效,反使物价日涨。其手续之欠当,时机之贻误,工作之怠忽,责任之诿卸,殆为普遍不可掩之事实”。
陈布雷认为“此案包含部分甚为复杂”,1月19日,向蒋介石做出“先行处置、藉除疑虑”的处理意见:
(一)平价购销处前处长章元善怠忽业务,玩视政令,失职之咎,实无可辞,似应饬行政院将该员停止任用。
(二)农本局承办食衣平价,未有成绩,亦似属实。拟应采取翁部长前呈,将该局分别改组办法(即将粮食部分归全国粮食局,农贷归农行,而将该局缩改为花纱布管理局)予以改组,由翁部长另遴人选。
(三)国货联营公司有无假借公款、营私图利之情事,俟原呈所称续查货源价格呈报到后再核
终,农本局奉命缩改为花纱布管理局,以穆藕初为总经理。农本局原分管的农贷部分移归中国农民银行接办,有关粮食部分移归全国粮食管理局接管,农本局总经理何廉、协理蔡承新辞职照准。蒋介石委何廉为军委会参事室参事。而对于中国国货联营公司的调查则迟迟没有结果,平价日用品批发所经理寿墨卿一直未获释放。
3月18日和9月2日,翁文灏两次折呈蒋介石,转达了中国国货联营公司董事长吴蕴初等请求保释寿墨卿的吁请,并指出寿墨卿一案,“历时已八阅月有余。究竟罪状如何,未经宣布,商界人心,难免惶惑。可否准如所请,保释留住重庆,随传随到”。
在蒋介石的督促下,徐堪等于9月23日报告密查情形,也仅仅存在浮报货价和进货来源不明两个问题。但报告认为寿墨卿“自该公司承办平价购销业务后,即另组平价日用品批发所,代办平价购销业务,由寿墨卿兼任经理。永平申庄即系该平价日用品批发所在沪组设之机构。所有永平申庄浮报货价及其它借公图私情事,该寿墨卿殊难脱卸责任”。报告表示:“其它进货可疑之点尚多,因未获得后证据,未便遽为断定。”直至11月14日,徐堪等还是认定国货联营公司“浮报货价,捏造货源,藉图私利,均确实有据”。而寿墨卿因“主办日用品平价购销事宜,依据九月廿三日密签及上述事实,自应负责”。同时,“日用品批发所副经理王性尧及永平申庄主持人沈支伯两人,亦应一并查传,归案究办”。
蒋介石遂于12月2日下令将“国货公司承办平价购销业务,既据查明确有浮报货价及货源可疑等情弊,应准将该案文卷及寿墨卿一并移送军法总监部依法讯办。至呈中所称该公司副经理王性尧及永平申庄主持人沈支伯两名,并已饬由军法总监部于查明案情后传案讯究”。
至此,轰动一时的平价购销处舞弊案草草收场,心力交瘁的翁文灏经历了大后方官场的世态炎凉:“弟从事学术工作二十余年,向不为自身图任何利益,亦立志绝不为任何私系或派别图利……弟自度责任之重,深恐才力有所未胜,但淡泊持身,公忠体国,夙夜自勉,无时或懈。”
从空油桶调拨案看国民政府高层之贪腐
国统区普遍存在的军政机关和军政官员贪腐现象,使得玉门油矿生产受到极大限制。甘肃油矿局缺乏空桶储运汽油一事是其充分体现。
1941年4月28日,翁文灏、钱昌照向蒋介石呈报:“甘肃油矿产量丰富,近以所产汽油缺乏空桶盛装,以致炼油工作几将被迫停顿。迭经令饬各有关机关供给空桶,交换汽油,以资两利。兹据该会呈报:数月以来,与各机关商换油桶,获效甚微。现矿局存桶无多,至多只能维持至四月底,情形严重,已达极点。按该局拟订产量目标,自本年五月至十二月止,至少需五十三加仑空桶六万只。而该项空桶,现多留不出让,或高索代价,近每只竟有索售价达三百元以上者。六万只空桶,则需款约一千八百万元,且仍有续涨趋势。而该局预算购置空桶费仅有三百万元,不敷甚巨。查国内各用油机关,现存空桶当有百余万只之多,除复兴公司以少数装运桐油外,现均不能运送国外,装油内运。如能指拨六万只交矿局利用,则政府收集之油桶既可用得其所,而该矿缺桶恐慌可以迎刃而解。惟该局现有车辆无多,空桶运输问题亦极严重。前拟以油换桶办法,曾订有请各机关将桶运送矿厂之规定。实为希望各机关本互助精神,分任一部分运输负担,以期油桶早日到矿应用。”
翁文灏等为此陈请蒋介石:(1)分令运输统制局及军政部各筹53加仑以上之空桶3万只,拨交该局应用。在本年5—7三个月内,每月各拨1万只。拨交地点好能在西北一带,远亦须在贵阳以北,以便迅速运矿应用。(2)拨交该局利用之油桶好作为借用,如必须付款,拟恳按该局购置空桶经费300万元范围之内,规定每只空桶作价50元。(3)规定拨交该局利用之油桶为紧急军用品,令知后方勤务部、交通部及贸易委员会等转饬各所属军运及驿运机关,尽量协助运输,俾将6万只空桶如期运达矿厂。庶几,该局炼出油有桶盛转,不致因缺桶而影响生产。
然而,油桶问题似乎没有解决。1942年2月15日,翁文灏和钱昌照又一次呈报蒋介石,称:“目前该矿需要切且感困难者……尚有装运成品油桶及零碎五金材料之添购补充两问题。该矿装运成品油用五十三介仑油桶,目前该局成品运输因车辆不敷,大部分需用驿运,一次往返需八个月。本年秋冬,拟月产汽油、煤油及柴油三十五万介仑,约需五十三介仑油桶五万六千个。查此项油桶,航空委员会、军政部、交通司及各公路局目前存贮甚多,拟恳钧座转令各有关机关尽先售予该局应用。”《翁文灏呈报玉门油矿各项问题并恳准转饬有关机关优先售予矿区油桶等事》(1942年2月15日):1132.30/3510.01-01/258/001113230A001。3月29日,翁文灏再呈报蒋介石,称玉门油矿“经在矿员工认真维护,积存原油现已达二百八十余万加仑,为数颇巨。故油井生产及油藏丰厚,已无问题,惟原油及成品之储运设备,必须早为建置”。由于玉门油矿“由美购置之储油铁池四十余具,自抢离仰光后,正在运输途中”,“故目前特赖每只盛油五十三加仑之油桶,正在向航委会、军政部及西北公路局分别商购,以期集成巨数,克应急需”。4月29日,在玉门油矿考察的翁文灏致电蒋介石,称该矿4月份汽油产量可增至6万加仑,以后月产量还可增加,本年度生产汽油180万加仑之预算计可实现。“但矿中储油设备甚不充足,非有大量油桶,恐有停炼之虞”。他恳请蒋介石电令交通统制局和军政部“二机关将空油桶六万只,于五、六、七三个月内拨交油矿应用”。
蒋介石于5月2日致电运输统制局、军政部、后方勤务部、交通部和贸易委员会,指出玉门油矿“现当积极增产之际,如缺乏空桶,则直接足以阻损生产,间接足以影响军用”,而“各军事机关之原有空桶,现时既不能外运装油,散存各地,非被下级人员偷漏私售,即必坐令弃置锈烂,均属暴殄公物,而且有妨国防生产”。他要求各机关“对于该矿局空桶之供应,必须本彼此一体之旨,由各级主管严切督责,依照所请各项,分别妥办,尽力互助协济,俾利增产,而应军需”。军政部部长兼运输统制局主任何应钦于5月6日下午召集有关各机关在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开会商讨,议定6万只油桶,由运输统制局、军政部和航空委员会各承担2万只。但交桶地点为昆明、泸州、贵阳、重庆、成都、广元、桂林、天水、双石铺、兰州等地,离玉门路途遥远,且自交桶地点起,所有运费由资源委员会承担。更让人不解的是,运输统制局拨付的2万只空油桶,每桶作价200元,由资源委员会以现金支付。
蒋介石闻讯大怒,于5月19日致电何应钦,痛批“各机关现存空桶毫无实用,徒以桶价高涨,多留不出让……仍议价至每只二百元之巨,殊属不合”。蒋介石指出:“各机关所存空桶,原系公家之物,以之供应公家之用,尚如此严分畛域,不能互助协济,实大背物资总动员之旨。似此陋习,若不痛切铲除,何能动员民众物资?”蒋介石强调:“现该矿需桶迫切,决不容再行辗转磋商,延误时效”。
他命令何应钦:
(一)该矿所需空桶六万只。应即由运输统制局、军政部及航空委员会各负责筹足完整合用者两万只拨交,不得以损坏渗漏者充数。
(二)上项空桶好应就各该机关存置西北及蓉、渝等地者尽数拨交,远亦不能逾越贵阳以外。原拟在桂林、昆明等地交拨之桶,运道太远,不足应急,应无庸议。
(三)拨桶时间限于六月底以前各拨六千只,七、八两月每月各拨七千只,并由各原拨机关将各该月在各地拨桶数目,尽速径行通知该矿局派员接收。
(四)所拨之桶仍由交通部、后方勤务部、运输统制局及贸易委员会负责筹划,分饬各该所属驿运总管理处、川陕、兰双两公路线区司令部运务总处、西北公路局西北运输处等机关,作为紧急军用品,尽速运交该矿局矿厂,并由交通部主持办理,随时与该矿局洽办。
(五)自贵阳或重庆以北各地运桶至矿之运费,准按照承运军用品运价计算,由该局给付。
(六)上项油桶,除军政部筹拨之两万只已洽定拨借外,其余由运输统制局及航委会筹拨之四万只,亦应一律作为拨借,不得索取代价。
在蒋介石的严令之下,各机关不用的6万只空桶逐步到位。然而,蒋介石于10月29日致电翁文灏,称有外国人“见玉门油矿局所用铁桶多有漏洞,以致沿途损油甚多,甚至每桶抵兰,所剩几无,究竟如何,令注意改正”。翁文灏报告说:“该局所用油桶系由各机关拨交,破漏殊多,均经该局极力挑选洗刷,并用电焊修补后,始行装油。自用油料运出后,因车辆颠荡之故,少量漏耗固所难免,然亦未据报有大量损失,平均漏耗程度不足百分之一。至各机关来矿提油,因该局油产激增,存储容器尚感不敷,故原则上多系由各机关自带油桶。此种原桶实际漏耗情形,该局未能详悉。”
蒋介石为此痛斥何应钦:“查玉门油矿前请拨用空桶一案,经规定由军政部、运输统制局及航空委员会各拨二万只,并限期拨清,暨指定不得以破漏油桶充数……该项油桶除航委会业已如数依限照拨外,军政部及运输统制局限满均未拨清,且所拨之油桶仍多破漏待修者。足见主管人员玩忽命令,并未切实负责遵办”。蒋介石指出:“查近年来各机关由国外运入油量,计应有油桶二百万只以上。今多任意散失,致区区之六万只油桶尚未依限交齐,且所交者多为破漏,实属太不爱惜公物。应即切实追查缴还公家,以应此后油矿生产之需。”他命令何应钦立即“查明过去购拨汽油应存铁桶数量,规定各机关应缴数目与日期,分别饬遵并据报为要”。
国民党党政军官员的贪腐程度可见一斑。不要说翁文灏这样的政府部长无能为力,即便是蒋介石屡发电令,其效果也一般。
救亡的洪流将翁文灏推到了抗日战争的线。书生从政,理所当然,不过要想在异常浑浊的中国官场政治环境中生存下来,实属不易。翁文灏为抗战时期的中国经济建设无疑立下了汗马功劳,但作为中国自由派知识分子的领袖之一,他绝不会随波逐流。面对蒋介石的固执己见,孔祥熙、宋子文等家族势力的自私贪婪,国民党各政治派别的钩心斗角,他只能独善其身。他一直秉持着“决意为国服务,鞠躬尽瘁、虽死不辞”的从政宗旨,“绝不拥甲倒乙,亦决不随风而靡,亦决不图谋私利。对于为官地位更绝无恋栈之意”。“不合则分,绝不能有运动勾结行为”。正如他在1946年6月就任行政院副院长时宣誓的那样:“余决不妄费一钱,妄用一人,并决不营私舞弊及授受贿赂。如违背誓言,愿受严厉之处罚。”这正是翁文灏做人的本色,更是他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兢兢业业服务于战时经济与国防建设事业而功勋卓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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