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188201丛书名: 当代人口科学论从
内容简介
本书采用历史学和人口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现今北京市的市域范围为地理空间,在对相关资料和研究成果进行系统全面的搜集、整理、分析和考证的基础上,重点论述了人口数量的消长变化,整理出一套更加接近实际的人口数据,并在资料允许的条件下,介绍了人口的迁移流动、自然变动、自然构成、社会构成、家庭与婚姻等方面的情况,阐述了北京地区各个历史时期人口起伏变动的复杂轨迹,总结了造成人口起伏变动的各种因素,有利于从长时段的角度把握北京人口发展变化的规律和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目 录
绪 论
一、北京地区自然环境的变迁
二、北京地区历代行政建置沿革
三、北京城市管理体制与户口调查
四、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五、研究方法和基本内容
章 先秦时期
节 夏代以前的人口发展
一、北京地区的古人类及其体质演进
二、人类活动空间的扩展与原始聚落的出现
三、原始人口的数量和寿命
第二节 夏商周时期的人口发展
一、两周时期的人口规模
二、夏商周时期的人口迁移
三、燕国境内的少数民族及其外徙
第二章 秦汉至五代时期
节 秦汉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秦朝时期
二、西汉时期
三、东汉时期
第二节 魏晋北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魏晋时期
二、十六国时期
三、北朝时期
第三节 隋唐五代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隋朝时期
二、唐朝时期
三、唐末五代时期
第四节 人口迁移与分布
一、秦汉时期的人口迁移
二、魏晋北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三、隋唐五代时期的人口迁移
四、秦汉至五代时期的人口分布
第三章 辽金元时期
节 辽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关于州县户数和丁数的一些问题
二、关于宫卫户和驻军的一些问题
三、人口总数的估计
第二节 金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金史?地理志》户数的年代与户口比例
二、人口总数的估计
第三节 元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北京城市
二、州县地方
第四节 人口迁移与分布
一、辽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二、金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三、元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四、辽金元时期的人口分布
第四章 明清时期(上)
节 明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州县系统的人口数量
二、军卫与其他人口的数量
三、北京城市的人口数量
第二节 清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州县地方的人口数量
二、北京城市的人口数量
三、北京地区八旗人口的数量
第三节 明清时期的人口迁移
一、明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二、清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三、明清时期的外国移民
第四节 清朝时期的人口生育与死亡
一、出生人口与出生率
二、死亡人口与死亡率
第五章 明清时期(下)
节 人口构成
一、地理分布
二、自然构成
三、职业构成
第二节 民族人口
一、明朝时期的少数民族
二、清朝时期的民族人口
第三节 婚姻与家庭
一、清朝时期的婚姻状况
二、明清时期的家庭状况
第六章 民国时期(上)
节 人口规模与迁移
一、县属地方的人口数量
二、城市区域的人口数量
三、人口迁移
第二节 人口自然变动
一、出生人口与生育分析
二、死亡人口与死亡原因
三、人口自然增长率
第七章 民国时期(下)
节 人口构成
一、地理分布
二、自然构成
三、社会构成
第二节 婚姻与家庭
一、婚姻状况
二、结婚年龄与初结婚率
三、家庭状况
结 论
参考文献
后 记
一、北京地区自然环境的变迁
二、北京地区历代行政建置沿革
三、北京城市管理体制与户口调查
四、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五、研究方法和基本内容
章 先秦时期
节 夏代以前的人口发展
一、北京地区的古人类及其体质演进
二、人类活动空间的扩展与原始聚落的出现
三、原始人口的数量和寿命
第二节 夏商周时期的人口发展
一、两周时期的人口规模
二、夏商周时期的人口迁移
三、燕国境内的少数民族及其外徙
第二章 秦汉至五代时期
节 秦汉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秦朝时期
二、西汉时期
三、东汉时期
第二节 魏晋北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魏晋时期
二、十六国时期
三、北朝时期
第三节 隋唐五代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隋朝时期
二、唐朝时期
三、唐末五代时期
第四节 人口迁移与分布
一、秦汉时期的人口迁移
二、魏晋北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三、隋唐五代时期的人口迁移
四、秦汉至五代时期的人口分布
第三章 辽金元时期
节 辽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关于州县户数和丁数的一些问题
二、关于宫卫户和驻军的一些问题
三、人口总数的估计
第二节 金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金史?地理志》户数的年代与户口比例
二、人口总数的估计
第三节 元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北京城市
二、州县地方
第四节 人口迁移与分布
一、辽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二、金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三、元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四、辽金元时期的人口分布
第四章 明清时期(上)
节 明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州县系统的人口数量
二、军卫与其他人口的数量
三、北京城市的人口数量
第二节 清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州县地方的人口数量
二、北京城市的人口数量
三、北京地区八旗人口的数量
第三节 明清时期的人口迁移
一、明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二、清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三、明清时期的外国移民
第四节 清朝时期的人口生育与死亡
一、出生人口与出生率
二、死亡人口与死亡率
第五章 明清时期(下)
节 人口构成
一、地理分布
二、自然构成
三、职业构成
第二节 民族人口
一、明朝时期的少数民族
二、清朝时期的民族人口
第三节 婚姻与家庭
一、清朝时期的婚姻状况
二、明清时期的家庭状况
第六章 民国时期(上)
节 人口规模与迁移
一、县属地方的人口数量
二、城市区域的人口数量
三、人口迁移
第二节 人口自然变动
一、出生人口与生育分析
二、死亡人口与死亡原因
三、人口自然增长率
第七章 民国时期(下)
节 人口构成
一、地理分布
二、自然构成
三、社会构成
第二节 婚姻与家庭
一、婚姻状况
二、结婚年龄与初结婚率
三、家庭状况
结 论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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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代以前,蓟城的城市管理和户口调查制度与其他地区并无不同。成为首都后,周边乡村地方的管理体制仍与其他地区相同,但城市管理体制却表现出相当大的独特性。关于各个时期全国性的户籍管理和户口统计制度,经济史、人口史学者已发表过很多论著(如葛剑雄主编《中国人口史》各卷均设有专章),读者自可参看,勿庸赘言。辽代以降,北京由陪都而首都,形成了比较独特的城市管理体制。而作为首都,其居民五方杂辏,成分复杂,给户口调查造成很大困难,是以直到清末引入西方人口统计制度之前,北京城市一直没有留下比较确切的人口数字。下面对历代北京城市管理体制与户口状况,择要作一说明 。
从秦汉到唐代前期,北京地区的中心城市蓟城,一直独归蓟县管辖。建中二年(781年),分蓟县地置幽都县,“管郭下西界,与蓟分理” ,从此蓟城便由两县东西分辖。这种管理体制此后长期沿袭下来。据宋人路振《乘轺录》记载,唐代幽州城内共划分为26坊,坊是直接管理城市居民的基层组织。关于坊的管理体制,未见具体说明。查隋代制度,“诸府皆领军坊,每坊置坊主一人、佐二人” ,幽州城坊或亦如此。蓟、幽都二县除分领城内各坊外,还管领近城各乡。
辽代升幽州为南京,建为陪都,南京城及周边乡村由析津、宛平二县分治。南京仍沿唐制,划分为26坊。为了加强对都城居民的管理,辽在五京各置警巡院,设警巡使和警巡副使,职责包括治刑狱、理治安、检括户口等项。警巡使较县令秩高位重,与各坊构成城市户籍管理和户口统计的新系统。警巡院之外,辽在五京还各置契丹警巡使,专门管理作为统治民族的契丹人。辽朝的户籍制度比较复杂,人户分属州县、宫分、头下州县、部族、属国、僧寺等不同的户籍,但朝廷能够有效掌握和控制的户口,实际上主要是州县户口和宫卫户口;辽朝也未建立定期的户口调查制度,每次检括户丁,都是临时下达诏令,检括时州县户与宫卫户分别进行,官方公布的州县户数中并未包括宫卫户在内 。南京城市及周边乡村的居民,绝大多数属于州县赋役户口,另有一部分属于宫卫军户,此外还有少量僧尼人口。
金朝营建中都并迁都于此,仿辽制设置警巡院,大定年间分置左、右警巡院。警巡院直隶于中都大兴府,与附郭大兴、宛平二县为平级的行政建制单位,置警巡使1员、副使1员、判官2员、司吏18名。“通括户籍”为警巡院的重要职掌,其中司吏主要为验实户口而置,“视其户口与课之多寡增减之” 。与辽代专置契丹警巡使不同,金代只是在左、右警巡院下设置女真司吏,负责验实女真人之户口。迁都前燕京城内仍分为26坊,营建中都后,城区面积扩大,遂增加为62坊,各设坊正,隶属于警巡院。金代户籍制度也很复杂,《金史?食货志序》概括说:“其为户有数等,有课役户、不课役户、本户、杂户、正户、监户、官户、奴婢户、二税户。”现代学人多相信这一记载,认为金代存在九个户别,实际上此乃杂凑而成,并不能反映金代户口类别的真实状况 。从户籍管理的角度看,金代户口可以分为州县民户、猛安谋克户和乣户三大类,此外还有单独编籍的监户、官户、宗室将军户和武卫军等。上述各类人户,除以游牧为生的乣户外,其余人户均有在中都定居者。在户口调查方面,金代改变了辽代很不规范的局面,建立起一套定期的、严格的户口调查制度,“凡户口计账,三年一籍” ,主要按里(坊)正、县、州、路府、户部、尚书省系统和猛安谋克系统进行,金章宗以后,猛安谋克户也归由州县系统检括统计。
元朝营建大都前,燕京仍沿金制分为62坊,燕京城市户籍由附郭之宛平、析津二县分管。升为中都后,恢复了左、右警巡院,“领民事及供需” ,“民事”自然包括户籍管理和户口统计。更名大都并营建新城过程中,陆续有居民入住新城,遂增设大都警巡院以“领京师坊事”。这样,大都新、旧二城共有三个警巡院。新城建成后,令旧城居民迁居新城,遂省并警巡院一,只设左、右二院。元成宗大德年间,增置大都南警巡院,专治旧城。元武宗至大年间,又“增大都警巡院二,分治四隅” 。至此,大都共设置警巡院五个。后经裁并,只存左、右二警巡院。至正十八年(1358年),又“于大都在城四隅,各立警巡分院,官吏视本院减半” 。新城起初划分为50坊,后坊名多所更易,坊数可能也有所增加,各坊分属于警巡院。警巡院与宛平、析津二县同秩,均为正六品,每院各置达鲁花赤一员、警巡使一员,另有副使、判官、典史若干员。此外,元代还于大都南、北二城各置兵马司,秩正四品,主要负责刑狱、治安等事。元代人户被分为多种类别,如民户、军户、站户、医户、盐户、糯米户、脂粉户、沙鱼皮户、僧户、道户、答失蛮户、也里可温户等等,估计不下百种,通称“诸色户计”,其中以民户占绝大多数,军、站、匠等户数量也较多 。大都人户究竟分属多少种户籍,已难考知,估计不下数十种。在户口调查方面,元代并无固定化的制度,初期进行过几次括户,各类户籍亦按不同系统进行统计。至元七年(1270年)以后,北方便未再进行过普遍调查。
……
从秦汉到唐代前期,北京地区的中心城市蓟城,一直独归蓟县管辖。建中二年(781年),分蓟县地置幽都县,“管郭下西界,与蓟分理” ,从此蓟城便由两县东西分辖。这种管理体制此后长期沿袭下来。据宋人路振《乘轺录》记载,唐代幽州城内共划分为26坊,坊是直接管理城市居民的基层组织。关于坊的管理体制,未见具体说明。查隋代制度,“诸府皆领军坊,每坊置坊主一人、佐二人” ,幽州城坊或亦如此。蓟、幽都二县除分领城内各坊外,还管领近城各乡。
辽代升幽州为南京,建为陪都,南京城及周边乡村由析津、宛平二县分治。南京仍沿唐制,划分为26坊。为了加强对都城居民的管理,辽在五京各置警巡院,设警巡使和警巡副使,职责包括治刑狱、理治安、检括户口等项。警巡使较县令秩高位重,与各坊构成城市户籍管理和户口统计的新系统。警巡院之外,辽在五京还各置契丹警巡使,专门管理作为统治民族的契丹人。辽朝的户籍制度比较复杂,人户分属州县、宫分、头下州县、部族、属国、僧寺等不同的户籍,但朝廷能够有效掌握和控制的户口,实际上主要是州县户口和宫卫户口;辽朝也未建立定期的户口调查制度,每次检括户丁,都是临时下达诏令,检括时州县户与宫卫户分别进行,官方公布的州县户数中并未包括宫卫户在内 。南京城市及周边乡村的居民,绝大多数属于州县赋役户口,另有一部分属于宫卫军户,此外还有少量僧尼人口。
金朝营建中都并迁都于此,仿辽制设置警巡院,大定年间分置左、右警巡院。警巡院直隶于中都大兴府,与附郭大兴、宛平二县为平级的行政建制单位,置警巡使1员、副使1员、判官2员、司吏18名。“通括户籍”为警巡院的重要职掌,其中司吏主要为验实户口而置,“视其户口与课之多寡增减之” 。与辽代专置契丹警巡使不同,金代只是在左、右警巡院下设置女真司吏,负责验实女真人之户口。迁都前燕京城内仍分为26坊,营建中都后,城区面积扩大,遂增加为62坊,各设坊正,隶属于警巡院。金代户籍制度也很复杂,《金史?食货志序》概括说:“其为户有数等,有课役户、不课役户、本户、杂户、正户、监户、官户、奴婢户、二税户。”现代学人多相信这一记载,认为金代存在九个户别,实际上此乃杂凑而成,并不能反映金代户口类别的真实状况 。从户籍管理的角度看,金代户口可以分为州县民户、猛安谋克户和乣户三大类,此外还有单独编籍的监户、官户、宗室将军户和武卫军等。上述各类人户,除以游牧为生的乣户外,其余人户均有在中都定居者。在户口调查方面,金代改变了辽代很不规范的局面,建立起一套定期的、严格的户口调查制度,“凡户口计账,三年一籍” ,主要按里(坊)正、县、州、路府、户部、尚书省系统和猛安谋克系统进行,金章宗以后,猛安谋克户也归由州县系统检括统计。
元朝营建大都前,燕京仍沿金制分为62坊,燕京城市户籍由附郭之宛平、析津二县分管。升为中都后,恢复了左、右警巡院,“领民事及供需” ,“民事”自然包括户籍管理和户口统计。更名大都并营建新城过程中,陆续有居民入住新城,遂增设大都警巡院以“领京师坊事”。这样,大都新、旧二城共有三个警巡院。新城建成后,令旧城居民迁居新城,遂省并警巡院一,只设左、右二院。元成宗大德年间,增置大都南警巡院,专治旧城。元武宗至大年间,又“增大都警巡院二,分治四隅” 。至此,大都共设置警巡院五个。后经裁并,只存左、右二警巡院。至正十八年(1358年),又“于大都在城四隅,各立警巡分院,官吏视本院减半” 。新城起初划分为50坊,后坊名多所更易,坊数可能也有所增加,各坊分属于警巡院。警巡院与宛平、析津二县同秩,均为正六品,每院各置达鲁花赤一员、警巡使一员,另有副使、判官、典史若干员。此外,元代还于大都南、北二城各置兵马司,秩正四品,主要负责刑狱、治安等事。元代人户被分为多种类别,如民户、军户、站户、医户、盐户、糯米户、脂粉户、沙鱼皮户、僧户、道户、答失蛮户、也里可温户等等,估计不下百种,通称“诸色户计”,其中以民户占绝大多数,军、站、匠等户数量也较多 。大都人户究竟分属多少种户籍,已难考知,估计不下数十种。在户口调查方面,元代并无固定化的制度,初期进行过几次括户,各类户籍亦按不同系统进行统计。至元七年(1270年)以后,北方便未再进行过普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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