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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476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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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国家设官治民止于州县,州县以下社会如何运行,多年来一直是学者们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他们通过对基层社会实际操作层面的研究,构筑着诸多乡村控制理论,这些理论无一例外承认士绅在沟通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中介作川,正是借助于士绅的力量,国家才有可能将统治触角达于乡村的每一个角落近年来,这种理论开始受到挑战,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历史系副教授李怀印根据河北省获鹿县的乡村实践,认为在这些地方通过乡民轮流充任乡地的方式承担着诸如征收赋税和乡村治安的责任,普通村民成为国家实现乡村控制的主体.本文则放弃以往的研究思路,试图探讨州县经费和乡村控制之间的联系。在研究过程中,不仅将一国家经制性支出门类,如官俸役食、科举经费、祭祀、修缮、孤贫口粮等纳入视野,而且将那些国家没有设定经常性开支,但属于州县职责范围的内容也考虑进来,以期对州县政务活动的费用作一个通盘考察。在具体门类上,主要以祭祀、官俸役食、恤政、文教、公共工程等与乡村控制息息相关的内容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这些经费的来源、使用及其变迁的考察,以找寻州县经费的赢绌与基层社会运行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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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清代州县经费研究》共分为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清代州县财政的地位;清代州县衙门经费;清代州县祭祀经费;清代州县恤政经费;清代州县工程经费;清代州县文教经费;清末州县的自治经费等。
目 录
总序
绪论
节 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第三节 研究的难点、创新点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章 清代州县财政的地位
节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及其演变
第二节 州县财政的地位
第二章 清代州县衙门经费
节 清代衙门经费
第二节 清代经制性衙门经费的变化
第三节 清代衙门非经制性经费的来源
第三章 清代州县祭祀经费
节 清代州县祭祀体系
第二节 清代州县的祭祀经费
第三节 清代州县祭祀经费的来源
第四章 清代州县恤政经费
节 清代州县的恤政体系
第二节 州县恤政事业经费
第三节 恤政经费的来源
第五章 清代州县工程经费
节 清代州县的公共工程
第二节 清代州县公共工程经费
第三节 清代州县公共工程经费的来源
第六章 清代州县文教经费
节 清代州县的官方教育系统
第二节 清代州县的教育经费
第三节 清代州县文教经费的来源
第七章 清末州县的自治经费
节 清末直隶的地方自治
第二节 清末州县的自治经费
第三节 清末自治经费的来源
第四节 清末自治经费的管理
第八章 二元财政:州县财政的实际运行
节 二元财政出现的背景
第二节 二元财政的运行
第九章 目标与现实的矛盾:二元财政与乡村控制
节 清代乡村控制研究的几个范式
第二节 州县的财政支出目标
第三节 农民的负担
参考文献
后记
绪论
节 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第三节 研究的难点、创新点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章 清代州县财政的地位
节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及其演变
第二节 州县财政的地位
第二章 清代州县衙门经费
节 清代衙门经费
第二节 清代经制性衙门经费的变化
第三节 清代衙门非经制性经费的来源
第三章 清代州县祭祀经费
节 清代州县祭祀体系
第二节 清代州县的祭祀经费
第三节 清代州县祭祀经费的来源
第四章 清代州县恤政经费
节 清代州县的恤政体系
第二节 州县恤政事业经费
第三节 恤政经费的来源
第五章 清代州县工程经费
节 清代州县的公共工程
第二节 清代州县公共工程经费
第三节 清代州县公共工程经费的来源
第六章 清代州县文教经费
节 清代州县的官方教育系统
第二节 清代州县的教育经费
第三节 清代州县文教经费的来源
第七章 清末州县的自治经费
节 清末直隶的地方自治
第二节 清末州县的自治经费
第三节 清末自治经费的来源
第四节 清末自治经费的管理
第八章 二元财政:州县财政的实际运行
节 二元财政出现的背景
第二节 二元财政的运行
第九章 目标与现实的矛盾:二元财政与乡村控制
节 清代乡村控制研究的几个范式
第二节 州县的财政支出目标
第三节 农民的负担
参考文献
后记
在线试读
第五章清代州县工程经费
清代州县的公共工程经费主要是指城垣和衙署的维修费用以及治河经费。城垣有保境安民的作用,衙署是州县官的出治之所。同时,城垣和衙署也是国家权威的一种象征,谚语有“村里光棍怕城墙,城里光棍怕大堂”,城垣和衙署的完整,在乡村治理中,对乡民也有一定的威慑作用。治河不仅事关农业生产,而且也保障着乡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这些公共工程也是州县官的主要职责之一。
节清代州县的公共工程
在州县,公共工程的门类较多,诸如修治城垣和衙署、治理河道、修筑道路以及建造桥梁等。但修建道路以及桥梁大多由当地居民自行修事,由州县官亲力亲为者主要有修治城垣、衙署及治河等工程。因此,在考察州县的工程经费时,主要考察城垣和衙署的修缮费用以及治河经费。
一修治城垣
清代的县城作为一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往往呈封闭形,四周为圆形和方形的城垣所包围。城周3里余,高2丈8尺,广2丈。在城垣之内,有两个南北交叉的十字形大道,把全城划分为大致相等的四个区域。一般县城皆有东、西、南、北四门,作为县城之内和县
城之外联系的通道。在城垣之外,环以既深且宽的城池,起着屏障城垣的作用。
城垣可以保障城内居民乃至一县居民的安全。如果说通都大邑是天子的屏藩,那么完郭坚城实为地方之屏障。许多方志指明了城垣的卫民功能。“然而教稼穑明伦,弦之诵之,以植内也;深池坚垒,保之卫之,以捍外也。”“邑有城墙,犹人有腹心也。腹心安和,则元气充四体,皆资统属,客邪不能乘间而为之侵。城垣完固,则根本定,四境皆可震慑,匪类不敢伺隙,而为之扰。”“王公设险,古志之矣。城池所籍以相守者也。今若非,惟无以壮观内服,威视远方。 其谓吾民之保障何?”
清代直隶州县的城墙大多为砖土相混,或为土城。由于种种原因,城墙可能有坍塌之虞、当时造成城垣坍塌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长期的风雨剥蚀。抚宁县城自明代到康熙年间,由于时日长久,“而风雨剥蚀,冰雪凭陵疏烟残照之中,不胜残垣断草之感也”。其间虽有修葺,但大多因陋就简。因此,障隧零落,日渐倾圮二是自然灾害的破坏。道光十年( 1830),直隶南部发生地震。磁县县城由于地震的破坏,“倾坍过甚”②。大雨或洪水灾害也会对城墙侵蚀。光绪十一年(1885),大雨为灾,磁县城墙东西两外壁落地五六段③。宝坻县的县城是明城,后因连岁雨霖,倾颓数处,虽间为补葺,终难久支④。康熙六十年(1721)县城四面受水,崩塌十余处,而北面尤为严重。知县奉旨发帑银1000两,遘J通判督修,各垒七尺不等,而崩塌者如故,不复金汤之固@。康熙七年(1668),束鹿县城垣因大雨坍塌⑥。三是战争的破坏。
由于城垣具有保境安民的重要作用,在清代被国家视为要政,各省、府、州县每至年终,例将城池完固情况呈报一次,如有坍圮,必须设法修补。监督责任,在于督抚。“凡直省城垣,各督抚察其所属境内之崇广深厚,及倾圮与否。详核丈尺,登诸册,以时稽其修废。工省则有司于隙缮治;工费浩繁者,州县申督抚报部,疏请兴举。其有玩视,不修不报者,劾之。守土官更代,必按籍稽核。有不符者,分别先后赔修。”
在枪炮尚未广泛出现之前,城垣的确为州县的重要屏障,古人谓“固若金汤,众无所用”⑧,其义正在于此。但鸦片战争之后,海禁大开,“中外偶尔失和,醉欧风者鉴于炮战之剧烈。又见天津上海因交通不便,偶有拆城之举,遂唱高调,谓坚城不足恃,反为敌人所利用,不必保存” 。但实际上,近海口之城郭及通都大邑,因时 有国际战争,的确有城或不如无城。但一些偏远的州县,或溃兵逃卒,或民众或土匪劫掠如果完善之城门紧闭,仍可资抵御。因此,在晚清,大多数州县修城垣的频率反而高于承平时期。
……
清代州县的公共工程经费主要是指城垣和衙署的维修费用以及治河经费。城垣有保境安民的作用,衙署是州县官的出治之所。同时,城垣和衙署也是国家权威的一种象征,谚语有“村里光棍怕城墙,城里光棍怕大堂”,城垣和衙署的完整,在乡村治理中,对乡民也有一定的威慑作用。治河不仅事关农业生产,而且也保障着乡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这些公共工程也是州县官的主要职责之一。
节清代州县的公共工程
在州县,公共工程的门类较多,诸如修治城垣和衙署、治理河道、修筑道路以及建造桥梁等。但修建道路以及桥梁大多由当地居民自行修事,由州县官亲力亲为者主要有修治城垣、衙署及治河等工程。因此,在考察州县的工程经费时,主要考察城垣和衙署的修缮费用以及治河经费。
一修治城垣
清代的县城作为一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往往呈封闭形,四周为圆形和方形的城垣所包围。城周3里余,高2丈8尺,广2丈。在城垣之内,有两个南北交叉的十字形大道,把全城划分为大致相等的四个区域。一般县城皆有东、西、南、北四门,作为县城之内和县
城之外联系的通道。在城垣之外,环以既深且宽的城池,起着屏障城垣的作用。
城垣可以保障城内居民乃至一县居民的安全。如果说通都大邑是天子的屏藩,那么完郭坚城实为地方之屏障。许多方志指明了城垣的卫民功能。“然而教稼穑明伦,弦之诵之,以植内也;深池坚垒,保之卫之,以捍外也。”“邑有城墙,犹人有腹心也。腹心安和,则元气充四体,皆资统属,客邪不能乘间而为之侵。城垣完固,则根本定,四境皆可震慑,匪类不敢伺隙,而为之扰。”“王公设险,古志之矣。城池所籍以相守者也。今若非,惟无以壮观内服,威视远方。 其谓吾民之保障何?”
清代直隶州县的城墙大多为砖土相混,或为土城。由于种种原因,城墙可能有坍塌之虞、当时造成城垣坍塌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长期的风雨剥蚀。抚宁县城自明代到康熙年间,由于时日长久,“而风雨剥蚀,冰雪凭陵疏烟残照之中,不胜残垣断草之感也”。其间虽有修葺,但大多因陋就简。因此,障隧零落,日渐倾圮二是自然灾害的破坏。道光十年( 1830),直隶南部发生地震。磁县县城由于地震的破坏,“倾坍过甚”②。大雨或洪水灾害也会对城墙侵蚀。光绪十一年(1885),大雨为灾,磁县城墙东西两外壁落地五六段③。宝坻县的县城是明城,后因连岁雨霖,倾颓数处,虽间为补葺,终难久支④。康熙六十年(1721)县城四面受水,崩塌十余处,而北面尤为严重。知县奉旨发帑银1000两,遘J通判督修,各垒七尺不等,而崩塌者如故,不复金汤之固@。康熙七年(1668),束鹿县城垣因大雨坍塌⑥。三是战争的破坏。
由于城垣具有保境安民的重要作用,在清代被国家视为要政,各省、府、州县每至年终,例将城池完固情况呈报一次,如有坍圮,必须设法修补。监督责任,在于督抚。“凡直省城垣,各督抚察其所属境内之崇广深厚,及倾圮与否。详核丈尺,登诸册,以时稽其修废。工省则有司于隙缮治;工费浩繁者,州县申督抚报部,疏请兴举。其有玩视,不修不报者,劾之。守土官更代,必按籍稽核。有不符者,分别先后赔修。”
在枪炮尚未广泛出现之前,城垣的确为州县的重要屏障,古人谓“固若金汤,众无所用”⑧,其义正在于此。但鸦片战争之后,海禁大开,“中外偶尔失和,醉欧风者鉴于炮战之剧烈。又见天津上海因交通不便,偶有拆城之举,遂唱高调,谓坚城不足恃,反为敌人所利用,不必保存” 。但实际上,近海口之城郭及通都大邑,因时 有国际战争,的确有城或不如无城。但一些偏远的州县,或溃兵逃卒,或民众或土匪劫掠如果完善之城门紧闭,仍可资抵御。因此,在晚清,大多数州县修城垣的频率反而高于承平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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