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733719
作为重要的训诂方法之一,“观境确义”是指通过审察语境以确定语义及文本所蕴涵的精神、价值。对于这样一种重要的理念和方法,至今缺乏系统论述它的著作。目前,对古代典籍进行整理和今译已经成为一项弘扬传统文化的急迫的使命,诠释古籍的范围也越来越广,这就更加有必要阐明“观境确义”所体现出的正确的文献训诂观念和方法。
本书从历时的角度梳理并分析了蕴含在典籍和故训材料中的对于“观境确义”原则的探讨与实践,重点考察了先秦典籍以及汉代故训,讨论了唐宋时期的“观境确义”思想以及清代高邮王氏父子的“观境确义”思想,并指出,相对于前人,他们在理论的深度及精度上都有很大拓展,在他们的训诂学著作当中,对“观境确义”训诂方法的运用已经常态化,他们偏重于名物训诂,思路周密、逻辑严谨,往往能据语境以得古籍之原貌原义。*后针对“观境确义”展开的一些理论探讨。
1 前 言
1.1 何谓“观境确义”
1.2 研究“观境确义”的意义
1.2.1 确立正确的文献训诂观念
1.2.2 彰显“观境确义”在理论上的价值和地位
1.3 “观境确义”的研究概况
2 先秦典籍及汉代故训中蕴含的“观境确义”精神
2.1 引言
2.2 《孟子》体现的“观境确义”思想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 参与原则——“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2 历史性原则——“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3 约定性原则——“知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4 大压小原则——“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5 具体性原则——“有本者如是,是之取尔”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汉代经师的语境观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唐宋“观境确义”的理论自觉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五经正义》的“文势”说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1 《五经正义》中的“文势”“义势”等术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2 “文势”说的内容——以《春秋左传正义》为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2.1 对上下文语义联系的体认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2.2 对体例、文例的揭示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2.3 对句法制约关系的利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2.4 对写作视角、写作对象的把握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2.5 对篇章旨意及史实背景制约作用的重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2.6 对文化、义理材料的征引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3 “文势”说的理论价值及拘囿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朱熹对“文势”说的继承发展
——以对《晦庵朱文公文集》中的“语脉”分析为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1 尊重而不迷信文本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2 义理文意并重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3 剖析篇章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4 寻绎语义关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5 分析语法意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清代高邮王氏“观境确义”理论、方法的成熟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王氏对“观境确义”理论的拓展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王氏“观境确义”的类型
——以《经义述闻·春秋左传上、中、下》为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 根据上下文语境确定词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1 利用前呼后应的语义线索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2 根据语法制约关系取舍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3 从语用修辞方面考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4 立足于篇章旨意的制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2 根据广义语境确定词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2.1 融贯全书以至博考群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2.2 联系背景材料、史实及事理进行推断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2.3 考虑礼法制度、风俗惯例的影响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王氏“观境确义”方法的成功与微憾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1 成功之处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2 微憾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有关“观境确义”的理论探讨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名物训诂与义理训诂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词义与语境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义理与语境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 语境与理解障碍及误解 错误!未定义书签。
5.5 语境的构成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5.6 “观境确义”的综合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观境确义”在现代的具体运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 古籍整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 阅读教学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 文字校勘
6.4 语言事实分析
7 结束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参考文献(按文中参考引用的顺序排列)
附录:《使琉球杂录今注》
琉球册封使汪楫及其《使琉球杂录》
汪楫(1636——1699),字舟次,号悔斋,清初文史学者,诗人,琉球册封使。《清史稿》载:
汪楫,字舟次,江都人,原籍休宁。性伉直,意气伟然。始以岁贡生署赣榆训导。应鸿博,授检讨,入史馆。言于总裁,先仿宋李焘长编,汇集诏谕、奏议、邸报之属,由是史材皆备。二十一年,充册封琉球正使,宣布威德。濒行,不受例馈,国人建却金亭志之。归撰使琉球录,载礼仪暨山川景物。又因谕祭故王,入其庙,默识所立主,兼得琉球《世缵图》,参之明代事实,诠次为中山沿革志。出知河南府,置学田,嵩阳书院聘詹事耿介主讲席。治行为中州最。擢福建按察使,迁布政使。楫少工诗,与三原孙枝蔚、泰州吴嘉纪齐名。有《悔斋集》、《观海集》。
汪楫与著名文学家朱彝尊相知,工诗善文。汪楫诗风平易,境界清新,别有意趣,袁枚《随园诗话》评曰:“汪舟次《田间》云:‘小妇扶犁大妇耕,陇头一树有啼莺。儿童不解春何在,只向游人多处行。’此种诗,儿童老妪,都能领略。而竟有学富五车者,终身不能道只字也……(此种诗)皆使闻者人人点头。”又曰:“咏新仆者:汪舟次云:‘见事先人往,应门答语轻。’……
亦趣。”汪楫早年科举不第,以岁贡生的资格出任赣榆县学教谕。其后经江南巡抚慕天颜推荐,入京参加博学鸿词科试。与朱彝尊同以一等录用后,即被授予翰林院检讨之职,参与编修《明史》的工作。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汪楫被康熙帝任命为正使出使琉球。这是清朝第二次派遣册封琉球的使臣,此前依明代选派册封使臣旧例,多从行人、给事中选派,其遴选并不严格。而此次选派,康熙帝尤加重视,责成礼部从内阁、翰林院、礼部、六科和行人司等机构中推荐八十二人为候选对象,再由“九卿詹事科道会推具奏”。最终推举“文学颇通”、“人亦甚优”的翰林院检讨汪楫为正使,“其人亦优”的内阁中书舍人林麟焻为副使。充分说明汪楫实为“以特简出”(汪楫宗弟汪琬语),人才难得。汪楫出使之前,朱彝尊曾作《送汪检讨使琉球序》,希望汪楫认真考察琉球国的历史本末,有所撰著。
汪楫此行,于康熙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开洋出海,航行异乎寻常地顺利,风急船快,仅用了三个昼夜即已抵达琉球那霸港。此后汪楫羁留琉球国五个月,
一方面出色地完成了谕祭故王、册封新王的主要政治任务,另一方面还与琉球各界人士广泛交游,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多有交流,深入考察了琉球国的礼仪习俗和山川地理,为册封归来之后的写作积累了大量的一手材料。十一月二十四日启动归程,但风微船滞,与来时航行的顺利情况迥异,至二十八日,船队竟遭遇飓风,四夜三昼不止,在惊涛骇浪中备尝艰险,十二月初四日方泊舟登岸。归来后汪楫不负朱彝尊厚望,撰写《使琉球杂录》五卷,辑录《册封疏钞》、《中山诗文》各一卷,并依据目见耳闻及相关的琉球历史资料,编定《中山沿革志》二卷。自康熙二十六年,汪楫历任河南知府、福建按察使(康熙二十九年)、福建布政使(康熙三十二年),政绩卓著。康熙三十七年因疾病缠身,告归扬州乡里,次年闰七月十四日病逝。汪楫葬后,朱彝尊为作《通奉大夫福建布政使内陞汪公墓表》,历叙其生平功勋,多加褒扬赞美。
《使琉球杂录》是汪楫册封琉球所撰诸书中比较重要的一部,但目前尚无现代标点整理本刊行。这本书包括一篇《序》和《使事》、《疆域》、《俗尚》、《物产》、《神异》五卷正文。书《序》阐明了自己撰写该书的缘由和“据事质书,期不失实”的写作态度。卷一《使事》,简单说明了琉球国表贡请封、作者膺选册封使职的出使缘由,比较详尽地记叙了出使的各种准备和作者酌古准今制订《谕祭》、《册封》两篇仪注及其具体实施过程,描述了一些进入琉球后所遇到的事关大清国威的政治事件,此外还对册封使的米、面供应等日常生活情况做了说明。卷二《疆域》历叙琉球国地理位置,中琉航路,琉球山川地理,与琉球毗邻的七岛人物,琉球国重要的宫观寺庙等建筑及作者所撰《琉球国新建至圣庙记》等。卷三《俗尚》主要内容为琉球国服饰特点,风俗节日,文化喜好等。卷四《物产》列举了琉球国的诸多特色物产。卷五《神异》生动地描述了册封琉球使团的去来航程经过:开洋出海一帆风顺,风急船快史无前例;归途饱受惊涛骇浪之苦,但最终平安无事。《使琉球杂录》诸卷较为详实地记录了作者作为册封正使出使琉球所主持和参与的各种活动,而通过对这些记录的研读,我们可以清晰地感知到三百多年以前大清王朝琉球册封使汪楫的人品才干、神采丰韵:
孔子云:“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论语?学而》)汉郑玄注:“学者之志,有所不暇。”汪楫为官清廉,爱惜民力,堪称君子。在个人用度方面,按照明清以来的惯例,琉球册封使可以使用不少金银器皿,而汪楫则“爰取旧案尽汰之”,只用铜盆锡壶之类。在海航的准备方面,前代册封使往往以钦差的身份驻留福建,花费数年的时间建造豪华的封舟,动辄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再加上钦差及其使团经年累月的奢华生活,就给当地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汪楫根据海疆的具体情况,提出使用现成的战舰渡海,既省去了造船费用,又不耽搁时日,“一到即行,不少留滞”。又不取福建一物,“即公署铺设之一毡一灯,必归原主。”一改历代积弊,深得民心,以至于“城中耆老、坊店、人户各具鼓乐彩帜,趋送十五里外。”闽地父老为之感叹“使来者尽然,闽其世世如新受赐乎!”到琉球之后,汪楫也时时秉持自己的清约本色。琉球国对册封使日常的米面荤蔬供给,汪楫认为有些过于丰厚,便一一加以削减,“臣等于供应裁十之五、廪给裁十之二”。非但如此,他连琉球王五日一供的牛肉也谢绝了:“王五日一遣官赍牛酒问安,辞之不可,因理谕之,谓牛以力耕,不得擅杀。使臣非为国惜物,命律不可也。卒不受。已而,闻国中遂禁宰牛,改问安之期为十日。”禁宰耕牛,对于因土地瘠薄致使生活水平低下的琉球下层民众而言,不啻为一大福音。
汪楫虑事周详,不辱使命。儒家主张以礼治国,《礼记正义》云:“礼者,理也。其用以治,则与天地俱兴,故昭二十六年《左传》称晏子云:‘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但于时质略,物生则自然而有尊卑,若羊羔跪乳,鸿雁飞有行列,岂由教之者哉!”作为册封使出使琉球,汪楫认为自然应该制定一套得体的礼仪规范,因此奉命后即问所司,但礼部仪制司诿之于主客司,而主客司“案卷虽存,仪注无有也”,主管部门对事关国体的册封礼仪显然并没有足够的重视。汪楫乃“入闽后博访之,十得六七,而中多未安。”“不揣固陋,酌古准今,定为《谕祭》、《册封》仪注二篇。应国君之请,其有未晓,复绘图示之。莫不奉行惟谨,登降、进反、揖让、拜跪,威仪肃然。国之老成以为从前未睹云。”汪楫对礼仪的用心程度可以从下面两个细节上看出来。其一是对琉球王的册封仪式的一处修改。仪式中有国王“至香案前跪请留诏、敕为传国之宝”、法司官“捧前代诏、敕(向册封使)呈验”一节,按照旧制,册封使要假意做出收回前代诏、敕的架势,待法司官反复跪请后再索阅旧轴,“趋走往复,几同儿戏”。汪楫以为这种华而不实的程序实际上已经背离了礼制之本,于是改令法司官预捧前代诏、敕呈验,册封使验明之后,即“允所请,捧诏、敕亲授国王。”其二是对琉球至圣庙的祭拜。入庙之后,汪楫不忘对庙中奉祀之主加以仔细审查,审验无误(确系孔子)后方才下阶肃拜。他说:“外国淫祀最多,名称不一,若入境误拜倭鬼,辱莫大焉。如俟徐访而后恭谒,则是奉神慢圣,岂可以训远人?是故诣庙不可缓、下拜不可骤也。”
汪楫虑事之周详,于此可见一斑。汪楫的琉球之行,时时处处都体现出了一位儒者的仁德之心,而又不失一位天朝使者的赫赫威仪。特别是他的仁心宽厚,与一味凶暴抢掠的倭人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使琉球杂录?疆域》载:“倭常执王,割地乃得返。”“万历间萨州岛倭猝至,王被执去。”有鉴于此,琉球人往往谈倭色变:“相传琉球去日本不远,时通有无。而国人甚讳之,若绝不知有是国者。”而汪楫不仅不辱使命,还深深赢得了琉球及其附近岛人的爱戴:“臣等归舟将发,风微不能出港口。岛人各驾小舟近百只,裸而荡桨,牵船出港,缆既解犹依依不遽去,圣化之远被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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