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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14604
《市场主体信用交易的法学思考:社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角》着力研究的信用法体系,属于社会法中的经济法范畴。交易关系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由于私法在这一领域调整的失败,导致了公法的干预,这种干预应当体现在各种交易方式中。在货币交易方式中,包括产品质量、计量、价格、表示上的干预;在产品生产、经营等信息披露上的干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的干预。在信用交易方式中,包括建立信用信息征信系统、组织征信活动上的干预;制定统一的征信范围、信用评价标准、信用报告制度,以及保护隐私权方面的干预。
前言1
绪论1
一、交易方式、交易环境与信用1
二、法学视野下的人类交易2
(一)诚实信用是调整交易关系的重要原则2
(二)市场主体交易规则的演变7
(三)社会法调整模式的产生8
(四)信用法律的定性、定位11
上编 交易方式的演变及其法学思考
章 实物交易方式15
一、实物交易的起源15
二、实物交易的特点16
(一)交易对信用的依存度较低16
(二)交易的信用内涵较少17
(三)交易的社会性较弱17
三、从实物交易看交易信用的内涵18
四、实物交易的法学思考20
(一)交易双方处于同一位阶的信用等级20
(二)交易信息处于相对平衡状态20
(三)实物交易是“熟人环境交易”21
第二章 货币交易方式23
一、货币交易的产生23
二、货币交易的特点24
(一)货币交易打破了交易双方的平等地位24
(二)交易地位不平等的实证分析25
三、货币交易的法学思考28
(一)货币交易法律关系的特点28
(二)货币交易关系的裂变29
(三)世界范围内消费者保护立法的现状31
第三章 信用交易方式37
一、信用交易的产生和演变37
二、信用交易的特点40
(一)信用交易是一种借贷行为40
(二)当事人为授信人和受信人41
(三)价值的单方转移41
(四)受信人的偿债意愿和债务能力43
三、信用交易的法学思考44
(一)信用交易之信用的法学界定44
(二)征信法律与监管法律的不同性质45
(三)信用交易的法律化进程47
第四章 电子交易方式51
一、电子交易的产生51
二、电子交易的基本模式53
(一)B2B(Business to Business)交易模式53
(二)B2C(Business to Consumer)交易模式54
(三)C2C(Consumer?to?Consumer)模式61
三、电子交易的特点63
(一)交易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间隔性63
(二)交易的虚拟性65
四、电子交易的法学思考68
(一)电子交易关系的内涵及电子交易法的特征68
(二)电子交易法律关系的具体分析71
(三)电子交易对传统法律和交易规则的挑战80
第五章 熟人环境交易与陌生人环境交易96
一、熟人、熟人社会和熟人交易环境97
(一)熟人与熟人社会97
(二)熟人社会与熟人交易环境101
二、陌生人、陌生人社会和陌生人交易环境109
(一)陌生人与陌生人社会109
(二)陌生人社会与陌生人交易环境111
三、对于交易环境的法学思考121
(一)加强信用法制建设,尽快缩小“文化坠距”123
(二)强化行政执法,营造熟人交易环境135
(三)关于道德法律化的途径和内容的思考140
下编 中国市场主体信用制度的法学思考
第六章 我国货币交易的立法和执法分析147
一、基本法之下缺少专项立法147
(一)商品表示立法的实证分析148
(二)特殊交易立法的实证分析150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立法的定位不准确153
(一)消费者本位与行政本位153
(二)消费者群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157
(三)具体立法的实证分析165
三、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问题180
(一)法律之间的横向关系不和谐181
(二)法律之间的纵向关系不和谐184
四、法律及其实施细则的配套问题187
(一)《产品质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配套问题187
(二)《价格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配套问题189
五、我国货币交易执法环节的法学思考190
(一)食品安全中的执法问题191
(二)城郊结合部的假冒伪劣商品问题197
(三)行政执法中的其他问题199
第七章 中国信用交易的现状分析206
一、个人消费信用交易206
(一)住房信贷207
(二)汽车信贷208
(三)助学信贷209
(四)银行卡消费210
(五)买卖信用消费212
(六)消费信用中消费者保护面临的新问题215
二、中国企业的信用交易220
(一)企业间的信用交易220
(二)企业信贷222
(三)企业股票、债券融资224
三、各国的信用交易和征信制度、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228
(一)美国的信用交易及征信制度228
(二)欧洲的信用交易及征信制度235
(三)日本的信用交易法律及其启示245
四、建立和完善我国征信制度的法律思考257
(一)征信制度概述257
(二)我国征信服务市场发展的现状及其法律评价259
(三)我国征信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267
第八章 中国电子交易的信用模式及其法律思考281
一、C2C交易模式及其法律思考281
(一)C2C交易平台的混杂与单一模式281
(二)C2C交易模式的定性和规范287
(三)关于名不副实之C2C交易模式的法律分析与思考290
二、B2C交易平台网上商厦信用模式及其法律思考298
(一)网上商厦信用模式的基本特点和法律关系299
(二)网上商厦信用模式的法律评价305
三、B2C交易平台网上超市信用模式及其法律思考311
(一)网上超市模式的产生和演变312
(二)网上超市的法律定位313
(三)网上超市与网上商厦的信用模式比较314
(四)网上超市与消费者法律关系的辨析317
第九章 我国信用制度建设的总体思路323
一、不同交易方式信用制度的独特性与统一性323
(一)不同交易方式信用制度的独特性324
(二)不同交易方式信用制度的统一性325
二、社会信用体系总体构想和建设的偏差329
(一)理论界对社会信用体系构想的偏差329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及问题332
三、信用法律体系的总体构想334
崛起、奋进与辉煌
–华东政法大学65周年校庆文丛总序
2017年,是华东政法大学65华诞。65年来,华政人秉持着”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菁莪造士,棫朴作人。学校始终坚持将学术研究与育人、育德相结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国家、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量法治人才。一代代华政学子自强不息,青蓝相接,成为社会的中坚、事业的巨擘、国家的栋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法治国家建设不断添砖加瓦。
65年栉风沐雨,华政洗尽铅华,砥砺前行。1952年,华政在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历经65年的沧桑变革与辛勤耕耘,华政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人才培养硕果累累,科研事业蒸蒸日上,课程教学、实践教学步步登高,国际交流与社会合作事业欣欣向荣,项目、高质量论文等科研成果数量长居全国政法院校前列,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登高望远,脚踏实地。站在新的起点上,学校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秉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形成”三全育人”的培养管理格局,培养更多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的创新人才,为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高等教育改革做出新的贡献!
革故鼎新,继往开来。65周年校庆既是华东政法大学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更是迈向新征程开创新辉煌的重要机遇。当前华政正抢抓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战略机遇,深度聚焦学校”十三五”规划目标,紧紧围绕学校综合改革”四梁八柱”整体布局,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发展理念,深化”教学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模式,构建”法科一流、多科融合”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两基地(高端法律及法学相关学科人才培养基地、法学及相关学科的研究基地)、两中心(中外法律文献中心、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一平台(’互联网 法律’大数据平台)”发展战略,进一步夯实基础、深化特色、提升实力。同时,华政正着力推进”两院两部一市”共建项目,力争能到本世纪中叶,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国际知名、国内领先,法科一流、多科融合,特色鲜明、创新发展,推动法治文明进步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和令人向往的高雅学府”。
薪火相传,生生不息。65周年校庆既是对辉煌历史的回望、检阅,也是对崭新篇章的伏笔、铺陈。在饱览华政园风姿绰约、恢弘大气景观的同时,我们始终不会忘却风雨兼程、踏实肯干的”帐篷精神”。近些年来,学校的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课题立项数持续名列全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大项目取得历史性突破,主要核心期刊发文量多年位居前茅。据中国法学创新网发布的法学各学科的十强排名,学校在法理学和国际法学两个领域排名居全国。当然我们深知,办学治校犹如逆水行舟,机遇与挑战并存,雄关漫道,吾辈唯有勠力同心。
为迎接65周年校庆,进一步提升华政的学术影响力、贡献力,学校研究决定启动65周年校庆文丛工作,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优秀学术成果,集结成书出版。文丛不仅囊括了近年来华政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的优秀学术成果,也包含了华政知名学者的个人论文集。这样的安排,既是对华政65华诞的贺礼,也是向广大教职员工长期以来为学校发展做出极大贡献的致敬。
65芳华,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似惊鸿一瞥,更如流风回雪。衷心祝愿华政铸就更灿烂的辉煌,衷心希望华政人做出更杰出的贡献。
华东政法大学65周年校庆文丛编委会
2017年7月?
前言
20世纪重要的法现象是社会法的兴起,进入21世纪,社会法日益活跃在我们身边:劳动、保险、救济、福利、消费……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你买他卖、银货两讫,怎么看都是民事主体的平等交易,但国家不请自来,虽然既不买也不卖,却要给卖方立规矩,从生产到销售、从交易前要约邀请到售后服务等一系列规则。细读这些规则,无非是告诫卖方:信守承诺、诚实经商,不要利用商品信息上的优势地位,试图欺侮、欺骗买方,否则法律责任伺候!这就是社会法,在传统私法关系中,融入公法因素,而公权力干预的基本目的,就是帮助私法关系中的弱势群体,恢复私法关系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之平衡。
综观人类社会的商品交易,大致有实物交易、货币交易、信用交易和电子交易四种方式,经历了从熟人交易到陌生人交易的转变。以社会法视角观之,自从进入货币交易时代,商品的内涵越来越丰富,交易的陌生人化与日俱增,买方主体由此逐渐被割裂为商人和普通民众两类,后者因三大因素而陷入弱势状态。一是信用位阶不同,作为交易媒介的货币,系银行乃至国家信用,卖方落袋即可为安,买方则面对低位阶的商事信用,且内涵信息复杂而丰富。二是商品的精细化、专业化等,导致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日益加深,而买方更难知悉的,是凝聚在商品内核的商事人格,事实上,其左右着商品的信用,而商品的精细化、专业化又会使商事人格藏得更隐蔽、变得更复杂。三是陌生人化让卖方摆脱了道德的羁绊,商事人格由此愈加扑朔迷离。于是,买卖交易变得如履薄冰,国家出手了,后者被社会立法界定为消费者群体,其合法权益在全世界都受到公权力保护。
当然,消费者没有就此可以高枕无忧。一是国家干预本身可能存在缺陷,影响了干预的效率和效果。如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定位于行政法而非社会法,两者规制对象相同而调整手段迥异,导致行政处罚与消费维权分离,让商事人格低劣的卖方在有限罚款后,基本逃脱了赔偿消费者损失的民事责任,违法成本由此长期低下,失信行为由此难以杜绝,而纳入国库的违法所得,其实是消费者的受损财产。二是交易方式的演变,让国家在干预方法和手段上都遇到严重挑战。如在信息就是商机的时代,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失信商家非法窃取、使用;预付卡消费让消费者成为弱中添弱的授信人;如火如荼的网上购物,让实体交易中被罚得没有方向的制假、售假者嗅到了生机,用虚拟身份躲在虚拟市场里肆无忌惮。凡此种种,都反映了一个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法律,大部分制定于货币交易为主的年代,如今面对信用交易不断推进、电子交易后来居上的局面,许多规则颇显滞后,新的规则亟须增补,立法、执法和司法上的任何应对不当或反应迟缓,都会造成市场信用环境的恶化。三是社会上不同交易方式共存的局面,需要国家在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上有总体规划和体系,因为这样的格局下,任何一种交易方式都不可能独善其身,任何交易方式的信用状况不佳,都会严重影响其他交易方式,只有在总体规划下建立系统制度,才能齐头并进、多管齐下,完成建设信用中国的重任。但是,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社会工程,需要假以时日。
综上所述,本书从社会法的视角,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线,系统研究各种交易方式、交易环境在信用制度上的演变、特征和核心问题,在理论创新和建树的基础上提出立法和政策建议,意图为信用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感谢读者进入本书营造的信用世界,欢迎读者共同为信用中国建设出谋划策!
本书出版恰逢华东政法大学建校65周年,很幸运能够献上一份薄礼。本书写作过程中,华东政法大学的杨丹博士为其中的电子交易章节无私奉献了专业知识和部分内容,在此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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