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12995丛书名: 法律进农村系列
编辑推荐
专业法官以案说法
解答农民朋友*关心的法律问题
◆提炼劳动纠纷法律问题
◆法官点评真实典型案例
◆相关法律文书范本参考
◆纠纷处理法律依据提示
解答农民朋友*关心的法律问题
◆提炼劳动纠纷法律问题
◆法官点评真实典型案例
◆相关法律文书范本参考
◆纠纷处理法律依据提示
内容简介
1.案例丰富、贴近生活——选取大量案例并紧密结合农村生活实际情况,体例内容安排兼顾完整性与灵活性。
2.作者实践经验丰富——基层法院法官写作,了解农村各类纠纷特点,擅于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3.实用信息轻松速查——根据分册内容附加相关法律文书范本、赔偿计算公式、民事诉讼流程图等实用信息。
2.作者实践经验丰富——基层法院法官写作,了解农村各类纠纷特点,擅于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3.实用信息轻松速查——根据分册内容附加相关法律文书范本、赔偿计算公式、民事诉讼流程图等实用信息。
目 录
第1章 农民工权利保护的王牌——劳动合同
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一样的吗
2.什么是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有什么关系
4.劳动合同有哪几种
5.什么情况下可以优先选择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7.什么是集体合同
8.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全面可以用集体合同作为补充吗
9.劳动合同应当在什么时候签订
10.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1.农民工怎样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12.农民工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13.用人单位自行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与农民工有关系吗
14.用人单位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有什么后果
15.什么是试用期?
16.订立劳动合同时怎样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
17.用人单位违法给农民工设定试用期应承担什么责任
18.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农民工承担违约金吗
19.用人单位能扣押农民工的证件或者要求农民工交押金吗
20.用人单位扣留农民工的证件、押金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
第2章 怎样计算工作时间和工资
第3章 农民工可以享受哪些会保险待遇
第4章 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第5章 如何进行劳动争议诉讼
第6章 决定劳动争议案件胜败的关键——证据
附: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图
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一样的吗
2.什么是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有什么关系
4.劳动合同有哪几种
5.什么情况下可以优先选择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7.什么是集体合同
8.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全面可以用集体合同作为补充吗
9.劳动合同应当在什么时候签订
10.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1.农民工怎样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12.农民工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13.用人单位自行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与农民工有关系吗
14.用人单位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有什么后果
15.什么是试用期?
16.订立劳动合同时怎样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
17.用人单位违法给农民工设定试用期应承担什么责任
18.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农民工承担违约金吗
19.用人单位能扣押农民工的证件或者要求农民工交押金吗
20.用人单位扣留农民工的证件、押金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
第2章 怎样计算工作时间和工资
第3章 农民工可以享受哪些会保险待遇
第4章 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第5章 如何进行劳动争议诉讼
第6章 决定劳动争议案件胜败的关键——证据
附: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图
免费在线读
第1章 农民工权利保护的王牌——劳动合同热点法律问题提示
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一样的吗?
案例1 高某、张某与某工程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寡情
2007年底,农民工高某与同村的张某外出打工。2007年11月20日,他们被一家工程公司雇用,工作内容为为该公司接手的装修工程提供劳务,两人均为单位瓦工,预计工期3个月,该公司与高某和张某签订了协议书,约定每人可获得报酬3500元,2007年12月10目前支付500元,2007年12月底支付l000元,工程完工后每人可得到其余款项。至2008年2月工程完工时,该公司仅向两人分别支付了劳务报酬800元,另外2700元一直没有支付。高某、张某多次催要,该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两人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张某与该工程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两人与该公司形成劳务(雇佣)关系,均应当按照该协议书履行义务。现高某、张某已经依约完成工程任务,该公司应当依照协议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最终判决该公司分别支付两人拖欠的劳务报酬2700元。判决作出后,该公司未上诉。
……
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一样的吗?
案例1 高某、张某与某工程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寡情
2007年底,农民工高某与同村的张某外出打工。2007年11月20日,他们被一家工程公司雇用,工作内容为为该公司接手的装修工程提供劳务,两人均为单位瓦工,预计工期3个月,该公司与高某和张某签订了协议书,约定每人可获得报酬3500元,2007年12月10目前支付500元,2007年12月底支付l000元,工程完工后每人可得到其余款项。至2008年2月工程完工时,该公司仅向两人分别支付了劳务报酬800元,另外2700元一直没有支付。高某、张某多次催要,该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两人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张某与该工程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两人与该公司形成劳务(雇佣)关系,均应当按照该协议书履行义务。现高某、张某已经依约完成工程任务,该公司应当依照协议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最终判决该公司分别支付两人拖欠的劳务报酬2700元。判决作出后,该公司未上诉。
……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