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14093
填补网贷行业法律实务空白,兼顾行业特点、监管分析与法律实务。
《互联网金融之P2P法律实务》以互联网金融中P2P网络借贷为研究对象,基于作者及其团队的P2P法律实务经验提炼而成。通过介绍P2P行业情况,针对P2P中的法律实务问题进行探讨,辅之以专项实务案例供实务参考,并对新颁布的P2P监管意见等重点法律法规进行梳理与评析,以及制作针对P2P行业涉诉情况的大数据报告,将行业与专业相结合。本书既可以为P2P从业人士提供行业指导,又可以为社会中对P2P感兴趣的人士辨析相关的法律问题,同时也是法律专业人士掌握P2P实际操作及立法动向的重要参考用书。
第一章P2P法律概述
第一节P2P网络借贷行业概况
第二节P2P基础法律结构
第三节P2P法律实务之研究方法
第二章重点法律专题
第一节P2P法律模式
第二节第三方支付
第三节电子合同
第四节资金池
第五节担保
第六节车贷
第七节房贷
第八节涉税
第九节债权转让
第十节消费金融
第十一节利率
第十二节刑事
第三章P2N专项实务
第一节合作模式架构部分
第二节各合作协议部分
第三节涉诉实务部分
——史一丁诉上海公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第四章重点法规政策评析
第一节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第二节法规及规章
第三节行业自律规范
第五章平台适用法律文本分析
第一节平台适用文本概述
第二节平台适用文本要点
第三节平台文本法律评析
第六章P2P大数据报告
第七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自查法律指引
第八章P2P行业发展法律解决要点
第一节P2P发展与现行法律的冲突
第二节国外行业发展的借鉴
第三节监管新规后的思考
附录
法律法规汇总
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深圳是全国网贷行业活跃的城市之一,其网贷平台数量及交易量均居全国前列。我们作为为网贷行业提供法律支持服务的法律工作者,伴随这个行业一道成长和发展,深谙其中的不易,同时也深感有必要把我们从事法律实务中积累的一些经验所得予以分享。本人作为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九届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组织了部分委员于2015年末编写了《律师从事P2P借贷法律业务指引(草案)》,并已提交给深圳市律师协会。但由于目前我们国家P2P行业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政府的相关监管意见不断出现,导致一直无法完全定稿。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年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这造成我们编写的业务指引有了较大变动,因此我们暂缓了进一步的修改。直至2016年年中,按政府的安排,各地开展互联网金融行业整治工作,我们就此专门编写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自查法律指引》,期间我们得到了深圳市互联网金融行业P2P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以上两次的编写工作让我们积累了相当的经验,但离实务书仍有距离。因此,本人及团队决定结合之前相关实务经验,全力撰写本书。在编写第一稿《律师从事P2P借贷法律业务指引(草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要兼顾专业和行业。通俗地说,就是P2P涉及的法律专业知识其实并没有超出任何一位律师的专业知识范畴,但大多数人对P2P这个行业却无更深层次的了解。因此,我们决定重新确定本书的目标读者,把书名定为《互联网金融之P2P法律实务》。考虑到本书的受众面,我们在编写过程中进行了特别的考量。为了让本书的读者对P2P行业有一个直观的认识,我们用了较大的篇幅对P2P行业进行介绍,我们相信这是必要的,因此本书也适合非法律人士进行阅读学习。关于本书的编写体系,我们也进行了认真的思考。按照之前的经验,我们拟按照P2P借贷市场概况、P2P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业务指引、P2P平台运营阶段法律业务、P2P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的法律服务、国家法律及政策监管及附录卷等部分进行编写,但我们发现这种方式有其自身的不足,有些实务问题实际上是跨了几个区段,导致没有聚焦。因此,我们重新对编写体系做了较大变动,工作量相当于重写,目的是让律师及广大读者能更好地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本书的撰写人员都是在深圳市网贷行业第一线工作的法律人,包括罗振辉、李水泉、潘洁玲,吴策、杜大鹏、余祖舜。在本书即将完稿之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16年8月24日发布,全文分8章,共计47条。为此,我们不得不把已编写的相关内容重新梳理了一遍,抛弃了之前极度被看好的供应链金融部分。就本书的定位而言,它主要的阅读对象是律师、广大网贷行业从业人员、网贷行业风控人员以及对网贷行业感兴趣的人士。目前,国内网贷行业缺乏一部相对系统且侧重法律实务的著作,本书的出版实为填补这一空白,考虑到这个行业在不断发展,基本上每3个月都会有重大事件发生,我们已努力兼顾了实务总结以及前沿探讨。书中的部分章节借鉴了相关学术文章的论述,已列在参考文献之中,在此一并向相关作者表示感谢。本书的出版得到了第九届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谢意。
总序
随着移动互联、万物互联时代的到来,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出现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这也意味着,这个时代对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问题,说到底是法律服务领域供给侧改革的问题,供给侧改革与创新将成为破解当前律师行业发展瓶颈的重要路径选择。我注意到,深圳市律师协会九届理事会明确回归和聚焦律师专业化建设,着力供给侧改革与创新,并在统筹规划专业委员会的定位和职责、组织引导律师著书立说等方面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目前,深圳律师在专业学习、专业研究和专业成果转化等方面已经卓有成就。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深圳市律师协会已经出版各类律师著作近二十部,部分专著再版,部分作者被邀请参与全国性的专业会议,可以说受到了业界广泛关注和高度肯定。深圳律师的专业化建设大大激发了深圳律师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在此,我要对深圳市律师协会在行业发展和专业化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点一个大大的”赞”。律师的专业化既是社会分工的必然,也是法律服务业纵深发展的必然。律师当以专业为本,当以服务立命。深圳律师应当以追求极致的匠人精神夯实专业基础,从而以专业化的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精细化的需求。只有这样孜孜不倦的追求,我们深圳律师才有可能在厚重积蓄后,形成并爆发出强大的发展后劲。深圳律师是全国律师改革和创新的先行先试者,尤其是在房地产、金融证券、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法治政府等专业法律服务领域做出了许多开创性的贡献。2016年11月24日,深圳执业律师人数突破万人大关,整个行业的后续发展任重而道远。从供给侧改革与创新的角度,深圳律师业需要继续加强法律服务需求端研发,努力推出更贴近各类主体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需要继续加快专家型律师、领军型律师的培养,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服务人才结构;需要继续拓宽专业服务领域和行业发展路径,努力精准对接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如此,深圳律师才能呈现与深圳这座城市相匹配的活力与影响力,深圳才有望成长为中国南方实至名归的法律服务高地。”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深圳律师业的光荣与梦想,离不开我们大家持之以恒的坚守和实践,更有赖于我们大家继续为之奋斗、艰苦奋斗、长期艰苦奋斗……是为序。
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回归专业崇尚专业
律师专业化不仅仅源于社会分工的细化和知识结构的复杂化,也因为法律事务在多样化前提下逐渐呈现专门性趋势,需要律师专业技能的精细化以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通才式解决某类案件或法律事务越来越困难。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有赖于律师能够游刃有余地运用法律的精深技艺,给出更专业的答案。不少律师不太愿意在当事人或者同行面前坦言自己不懂某专业,也不愿意在专业细分方面做出改变的努力,这不仅不利于其自身专业领域知名度的打造,也失去了律师走专业化发展方向的机会。我们要放弃那种”博”即”精品”的认识和做法,直面自己的专业定位,在律师服务市场激烈竞争中打”差异化””专业化”这张牌,努力将自身打造成所在专业领域的”精品”。我们提倡的回归专业、崇尚专业并不是一句口号,它张扬的是一种职业思想、观念和意识,同时也要落实为执业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坚守,在形成行业共识的基础上引领律师行业发展,达到更高的水平。摆在读者面前的这套《深圳律师实务丛书》就是我们落实回归专业和崇尚专业的例证,并借此向全行业传递崇尚专业的精神。经验应该被总结和传承。因地缘和政策优势,深圳律师在房地产、融资、科技创新、海商、国际贸易、破产清算、劳动等法律事务方面有着丰富的专业经验。深圳律师协会组编这套丛书,体现深圳律师在部分领域的执业状况和专业技能,希望成为丰富律师专业化的重要素材,并作为专业化样本能够对律师专业化水平提高有所帮助。是为序。
高树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二〇一六年三月专业化是律师行业发展的支柱
中国的律师行业经过30年的恢复与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与现代发达国家的律师行业相比,我们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能匹配。将律师行业”做强、做大”仍是业内强烈的呼声。个人理解”做强、做大”,无外乎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而其中专业化实乃律师行业发展的支柱。按照现代广泛运用的利伯曼”专业化”标准的定义解释,所谓”专业”,就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范围明确,垄断地从事于社会不可缺少的工作;二是运用高度的理智性技术;三是需要长期的专业教育;四是从事者个人、集体均具有广泛自律性;五是专业自律性范围内,直接负有作出判断、采取行为的责任;六是非营利性,以服务为动机;七是拥有应用方式具体化了的伦理纲领。就律师行业而言,专业化应以专业律师为基础,即律师根据特长和优势,精通本专业的法律规定和法理精髓,专门或偏重某一项或某几项法律事务;律师专业化以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为标志,即律师事务所主要人员和业务是为某个或某几个法律服务领域提供专门法律服务,具有自己的专业品牌;律师专业化以实现全行业的专业化最终目标,即大多数执业律师符合律师的专业化,形成了自觉学习、研究法学理论与律师实务的风气和专业习惯,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具有鲜明的专业品牌。律师要实现专业化,首先要专业明确,确定适合自己的法律服务领域,之后针对该法律服务领域进行长期的专业研修,在该法律服务领域有自己的实务和理论研究成果,最终拥有业内公认能熟悉处理法律服务领域问题的专业技能。当然,专业化也是一个”舍得”过程,选择专业化就意味着舍弃某些自己熟悉且收入颇丰的业务,甚至要忍受短期内业务量下降的痛苦。只有专注才有专业,如果不舍弃已拥有的某些业务,心不能专,则难以在专业领域获得成就。此外,在长期执业过程中加入或组建一个强大的专业律师团队,也是律师成就专业之路不可或缺的途径。律师专业化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律所在中长期发展目标上确定专业化方向,为律师和律师团队提供专业发展环境之外,律师协会也应为律师行业的专业化分工和发展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并且应该加大对律师专业化的培训力度,为律师的专业化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撑。资助会员出版实务专著是深圳律协确定的一项具体工作和一项智力工程,目的有两个:一个是倡导律师的专业化发展,引导深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普遍走上专业发展的道路;另一个是推出行业专业领军人物,在全国专业化发展的浪潮中树立一批深圳律师专业品牌。深圳律协将每年资助出版一批律师实务专著,期许借此倡导专业发展之路,
弘扬专业研究之风, 发出业界深圳之声, 更期许借此涌现一批律师专业领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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