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2771547丛书名: 菲茨杰拉德文集
安东尼•派奇和格洛莉亚——讲究而拘谨遇上轻挑又浪漫,像是红茶加巧克力的组合;他们追求奢侈华丽的上流生活,依凭上一辈的财富不事生产,终日纸醉金迷以致道德、经济、健康不断扭曲、沦落。《美与孽》是一面镜子,映射出作者自传性色彩;也对美国暴发户的贪婪及纽约夜生活的挥霍、蒙蔽天赋的虚掷浪费,极尽令人刺目之嘲讽。
第一部第一章 安东尼•派奇第二章 塞壬的肖像第三章 吻之鉴赏家
第二部第一章 闪亮时刻第二章 研讨会第三章 断裂的琵琶
第三部第一章 事关文明第二章 一件关于美学的事情第三章 没关系!
一
一九二一年,在处女作《人间天堂》一炮而红之后的第二年,菲茨杰拉德趁热打铁,又开始创作新的长篇小说《美与孽》。这部小说先是在杂志上连载,然后于一九二二年出版了单行本。出版社投入不少资金进行了炒作,初印就印了两万本,后来又加印到了与《人间天堂》相同的五万本。这一数字不仅在当时的美国意味着畅销与成功,即便放到十三亿人口的今日中国,对于一本纯文学作品来说,依然是体面而令人鼓舞的。同年,好莱坞又拍摄了同名电影,因此,此书在当时绝对称得上是出足了风头。与此书相比,作者三年后倾注了不少心血写就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不仅在评论界的反响一般,销量也让人提不起精神来。时间转眼过去了九十年,历史的玩笑渐渐尘埃落定,这两本书的命运出现了天翻地覆的改变。《了不起的盖茨比》在美国人评选的二十世纪百部文学经典中高居第二,成了文学史上地位稳固的公认杰作,并被译成多国文字,屡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影响遍及全球。而《美与孽》呢,则已经鲜有人提及了。然而平心而论,《了不起的盖茨比》如今崇高的地位固然是实至名归,《美与孽》所遭受的冷落却和当年引发的喧嚣一样,并不是其真正水准的反映。趋之若鹜与束之高阁,某种程度上都一样是对一部作品真实价值的遮蔽。所幸的是,时间已经过去了九十年,九十年对于历史的长河来说虽只是短短的一瞬,却也足够我们冷静下来,对此书作出一番公正而又客观的评价了。
二
《人间天堂》是作者的处女作。处女作大多是厚积薄发的结果,技巧上或许会有些稚嫩,但其情感上的爆发力却往往是后来的所谓“成熟之作”所难以比拟的。《人间天堂》在这一点上也没有例外,它在出版后赢得了批评界的一致好评,批评家门肯甚至认为这部小说是他当时读到的“最优秀的美国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作者的巅峰之作,作者在此书中对象征等创作技巧的运用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并在完成了此书的创作之后称自己已经具有了一种“(艺术创造上)前所未有的巨大力量”。《人间天堂》出版于1920年,《了不起的盖茨比》虽出版于1925年,但开始构思于1922年,动笔于1923年。《美与孽》介于两者之间,动笔于1921年,出版于1922年。由于三部书时间间隔很近,所以从创作力和技巧成熟的程度上来看,呈现出持续走高的态势应该是正常的,至少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会令这中间一部的水准明显逊于前后两部。从内容上来看,这三部作品都具有相当的自传成分:《人间天堂》反映的是作者的大学生活,《美与孽》反映的是作者离开大学校园之后几年里的生活,《了不起的盖茨比》反映的是作者功成名就后在上流社会社交圈内的生活。《美与孽》虽然在对生活的洞察与批判上深度不及《了不起的盖茨比》,但由于其所处的承上启下、瞻前顾后的特殊阶段,其由青涩向老辣转变中的特殊视角,所以其在作者整个创作中的特殊地位是不言而喻的。再从作者的实际生活来看,写作《美与孽》的这两年堪称菲茨杰拉德人生中最顺利的一段时期,《人间天堂》的发表不仅令他名利双收,抱得美人归,过上了他向往的生活,还燃起了他在文学事业上大展抱负的勃勃雄心。相对而言,这几年里他在创作上的心态是最好的。再往后,他包括《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内的几部长篇虽是心血之作,却没有引起文学圈的叫好,这对他多少会有一些打击;他与赛尔达的奢华生活令他在经济上的压力越来越大,他开始为好莱坞改编剧本,还写了不少急就章式的短篇小说,此外他的酗酒也越来越严重,这些都导致他从1920年代末期开始就走上了文学生涯的下坡路。虽然中国人有“诗穷而后工”的说法,但对于菲茨杰拉德这样一个以对上流社会细致入微的观察和鞭辟入里的批判为擅长的作家来说,经济上的窘迫却只可能导向创作灵感的枯竭。这些因素加在一起,都指向一个共同的结论——《美与孽》不可能也不应该是作者水准最低或无足轻重的一部作品,它应当具备与《人间天堂》和《了不起的盖茨比》足可等量齐观的一些亮点。而实际上,它也的确具备了这样的一些亮点。
三
首先,此书的文字非常漂亮,简直当得上秀丽二字,不仅妙譬佳喻俯拾皆是,某些对生活充满哲理的批评也显现出与作者年龄颇不相称的老辣。全书的风格是夹叙夹议的,叙述时作者白描功夫老到,文字简洁而富有效率,无论是描写恋人间患得患失的心态,描摹小夫妻日渐褪色的婚姻生活,还是状写世象百态,勾画各色市井人物的可笑嘴脸,全都写得入木三分,栩栩如生,令人感觉身临其境,如在眼前;在针对各种社会现象和人情世故发表评论时,作者的语言时而带着诗歌般丰沛的情感,如少年人一般敏感而热烈,时而又带着哲思的深邃,如老人般漠然而苍凉。作者带着文坛新人的那股闯劲与激情来对待文字,处处可见匠心,简直不肯让一句寻常之语落于纸上,不仅在当时给美国文坛吹来一股清新之风,即便在今天看来,其斐然的才情依旧从文字间向我们扑面而来,令我们感受得无比真切。其次,在这本书中作者就已经开始展现了其令众多批评家着迷的一个特点,那就是主题的两重性。小说主要讲述了千万富翁的孙子安东尼•派奇在大学毕业后近十年中的生活,他先是与美貌女子格洛莉亚相恋、结婚,接着由于生活放荡而被祖父剥夺了继承权,正当夫妻俩的生活日益潦倒,行将崩溃时,却又传来了遗产继承权官司胜诉的消息,两人咸鱼翻身,又开始了新的生活。小说不仅对安东尼和格洛莉亚奢侈放纵的生活进行了道德批判,也对当时的社会现实进行了细致的描摹。小说的妙处在于,其道德批判的主题展开得并没有太露痕迹,绝非那种肤浅拙劣的主题先行,而是把个人的性格缺陷与整个社会浮夸喧嚣的时弊有机地交织到了一起,读者看到的只是主人公呈现于社会大背景中的人性挣扎,因此能够同情和理解他们的无奈,有时还不免被他们身上玩世不恭的唯美者特质所打动。换言之,作者既没有因为道德批判的主题而扭曲了对社会现实的客观描摹,也没有因为受控于对社会现实的描摹而削弱批判的能力,反倒是在恰到好处地保持两者平衡的基础上使两者相得益彰,同时提高了层次。对于生活,菲茨杰拉德既是置身其中的近距离观察者,又是凌驾其上的清醒批判者,能够完美地同时保有这两种身份正是他的过人之处。第三,本书还有一个相对隐蔽的主题,而在这个主题的开掘上,作者也展现了不凡的功力,这便是对工作价值的评估。书中围绕安东尼该不该工作的矛盾几乎贯穿了始终,要求安东尼工作的压力先是来自于他的祖父,然后来自格洛莉亚,最后是来自于以缪丽尔为代表的他的朋友们,或者说以他们为代表的社会大众。安东尼选择不工作绝不是好逸恶劳那么简单,从他的思想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王尔德和他所代表的唯美主义思想的影响。在唯美主义者看来,找一份正经工作,过自食其力的生活并不是人生的要务,最要紧的是超越庸常的现实,追求真正有价值的食物,过创造性的、审美的生活。安东尼之所以不工作,是他不认可那些人们希望他从事的工作所代表的价值。书中几次用竭尽讽刺的笔法描写了安东尼在找工作时遭遇的尴尬,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这些工作与他个人气质之间的巨大抵牾。从本质上来看,安东尼的家世出身和他所受的教育,使他成了一个精神贵族。在美国这样崇尚实干的文化环境中,他虽然不会像英国的贵族们那样公然认为工作是一件丢人的事情,但他的经济条件至少使他有条件在这一问题上展开唯美主义的思考与抉择。作者对这一点其实是表示了一定程度赞许的,这从全书结尾时安东尼那句“我没有放弃,我熬过来了”之中可以见到一点端倪。书中有着明确事业追求、以勤奋工作而自诩的人物有两个,一个是安东尼的祖父,另一个是他的朋友迪克,前者醉心于有悖人性的社会改革,后者沉溺于炮制文字垃圾,两人都遭到了作者的讽刺。由此可见,菲茨杰拉德在对这一主题的处理上同样很好地保持了平衡,没有给出简单而又肤浅的评判。第四,作者在不少地方都展现了写作技巧上的新颖。小说的主人公展现了反英雄的特质,无论是安东尼还是格洛莉亚,他们身上的缺陷都非常明显,安东尼懦弱犹疑,尚空谈而缺乏行动力,格洛莉亚则自私自恋,耽于享乐,做事不计后果,但即便如此,他们的行为和身边那些正常的大多数人相比,不仅能够令人理解和同情,某些时候甚至还有高人一筹的闪光之处。反英雄虽然不是菲茨杰拉德的首创,但他在将反英雄样式的主人公塑造得真实饱满方面的确是别具一功的。安东尼和格洛莉亚虽然和作者不久后创造的经典反英雄——盖茨比相比还有一段距离,但从这两个人物身上复杂多变的性格和他们在读者心目中激发起的那种爱恨交加的情感,我们已经可以找到盖茨比的影子了。此外,作者在写作中巧妙地杂糅了戏剧、传奇故事等其他文体元素,恰到好处地凸显了所需的艺术效果,给人以新鲜奇妙的艺术享受。拼贴手法后来在后现代写作中得到了大规模的使用,由此看来,作者在书中的尝试绝对算得上是先驱了。书中还局部性地用到了意识流和象征手法,这些技巧虽不是作者的独创,但我们从中可以看到作者在勇于尝试新的表现形式中所反映出来的艺术追求。综上所述,《美与孽》在创作上具备很多亮点,它不仅延续了《人间天堂》的较高的文学水准,更是在主题、人物和技巧等诸多方面为杰作《了不起的盖茨比》作好了准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
最后再来说几句自己翻译此书的感受。翻译此书可算是译者十几年翻译生涯中最愉快的一次经历了。之所以愉快,是因为菲茨杰拉德是我的最爱之一,我的硕士毕业论文就是写的菲茨杰拉德,不过当时只研究了他的《人间天堂》、《了不起的盖茨比》和《夜色温柔》三部作品,对《美与孽》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投身文学翻译之后,一直希望有机会能翻译(或重译)自己喜爱的作家的作品。这次有幸能受译文社之托翻译菲茨杰拉德的《美与孽》,对于我来说简直有梦想实现的意义,我所感受到的喜悦绝对不亚于粉丝见到了自己崇拜的歌星。翻译是最好的理解与沟通,一部书翻下来,我宛如与菲茨杰拉德进行了一场超越时空的谈话,心智上得到了极大的享受与提升。菲茨杰拉德的这部书,如果只满足于把故事翻出来,让读者能看懂,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但如果要把作者灵动的语言和洒脱的才情忠实地还原出来,则对译者有很高的要求。我在翻译的过程中特别注意了以下几点。第一,注意把作者语言的丰富多样性给表现出来。作者对自己的语言很讲究,不仅运用了大量的词汇,创造了许多新的比喻和动词的新用法,不时用上一些双关,还非常注重文字的整体音韵和节奏,使得很多段落读起来流畅上口,有着丝绸般的柔滑感觉。对此,我尽力调动中文资源,力求把这些特点反映出来,有些实在无法展现的地方也加以了注释说明。翻译过程中,经常会为了一词一句而推敲许久,为的就是能把我喜爱的作家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们的面前,不要让他的才华在我的译笔中打下太多的折扣。第二,注意把作者的幽默与讽刺口吻给表现出来。菲茨杰拉德具有非常良好的幽默感,在写人状物时,或尖酸刻薄,或讽刺夸张,或指桑骂槐,或善意揶揄,都脱不了一层淡淡的幽默逗趣的基调,如果不能把这层淡淡的东西表现出来,译文就会大为失色。对此,我只能说是尽力了,至于具体的表现效果,则要靠广大读者来给予评判了。第三,注意把作者的思想深度给表现出来。菲茨杰拉德的思想深度往往是被人低估的。读研究生的时候,有不少同学觉得菲茨杰拉德的作品好懂而选择他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在老师中似乎也有这样的印象。但我在细读了菲茨杰拉德的作品之后,觉得好懂只是一个具有欺骗性的表象,其中还有大量没有被人发掘出来的东西。像菲茨杰拉德这样既亲身感受奢靡的上流社会生活,又能在笔下保持清醒的批评态度的人在整个文学史上都是寥寥可数的,越读他的作品,我就越是被他身上浓浓的唯美主义者和精神贵族的气质所吸引。在这样的认识的基础上,我在翻译时总是尽量把功课做足,力争对他的思想给予充分的认识与理解,并用客观、准确的笔调加以表现,使其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最大化。如果各位读者看了这部译作之后,从中获得了美的享受,对菲茨杰拉德有了更为深刻全面的了解,对他的作品建立起了客观公允的评价,那么我在翻译中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就没有白费,我将为此而感到欣慰。
吴 刚二〇一一年五月
三个男人
七点钟的时候,安东尼和他的朋友莫瑞•诺波尔坐在了饭店凉爽的屋顶餐厅一张靠角落的桌子边。莫瑞•诺波尔的样子活脱脱是一只瘦细而又神气的大猫。他的眼睛细细的,一直在慢吞吞却又是不停地眨着。他的头发顺滑异常,紧贴头皮,就好像被一只也许是——大力神赫尔克里斯式的,如果可以用这个词来形容的话——母猫给舔过一样。安东尼在哈佛就读期间,莫瑞被认为是他班里最与众不同的人物,最睿智,最具有独创性——聪明,安静,而且灵魂已经得到了拯救。
安东尼认为他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也是自己所有熟识的人当中唯一令他感到羡慕并且嫉妒的,关于后一点他即便对自己也不是很愿意承认。
现在,他们为相见而感到很高兴——他们的眼睛中充满了善意,因为在经历了一段短暂的分离之后彼此又产生了新鲜感。有对方相伴,两人都感受到了放松,一种新的心灵安宁。莫瑞•诺波尔虽然长了那样一张精致而又可笑的猫脸,但他的性格与喵喵叫的驯顺简直截然相反。而安东尼的性格是略显紧张的,如同一缕鬼火一样总在闪烁不定——现在他当然定了下来。
他们正在进行着轻松而散漫的谈话,这种谈话方式是三十岁以下或承受着巨大压力的男人最喜欢的。
安东尼:七点了,卡拉梅尔这小子哪儿去了?(不耐烦地。)我希望他已经完成了那部长得没完没了的小说。我都饿着肚子等了他半天了——
莫瑞:他给那小说又换了个新名字,《恶魔恋人》——怎么样,还不错吧?
安东尼:(颇感兴趣地)《恶魔恋人》?《春闺怨妇》?不错,很不错!简直棒极了——你怎么想?
莫瑞:是挺不错。你刚才说几点啦?
安东尼:七点。
莫瑞:(他的眼睛眯了起来——不是因为高兴,而是要表达一种稍稍的不满)这家伙前两天差点没把我给惹急了。
安东尼:怎么啦?
莫瑞:还不是他那个记笔记的习惯。
安东尼:我也顶烦他这个。昨天晚上我大概说了点让他觉得重要的东西,可他自己又不记得了——所以他就跟我耗上了。他问我“你就不能再用力想想?”我跟他说“你烦得我都快要跳楼了,我怎么记得自己说过些什么?”
(莫瑞无声地笑了,媚眼柔和地舒展开来,以示对安东尼的话很是认同。)
莫瑞:迪克的见识其实并不比别人更多,他只是能把自己大部分的见识都写出来。
安东尼:那可是挺厉害的本事啊。
莫瑞:没错儿,是挺厉害的。
安东尼:这家伙干劲足——雄心勃勃的,认准了目标就全力以赴。不过他人也很逗——走到哪儿都能把气氛给带起来,只要跟他在一起,准少不了刺激。
莫瑞:对,确实如此。
(冷场片刻,然后)
安东尼:(在他那张似乎总带有一丝犹疑的纤瘦的脸上摆出最确信的表情)不过他那股劲头也不会永不消退。总有一天,它会一点一点烟消云散的,他那厉害的本事也会一起消失,只留下一个萎缩了的人,烦躁易怒,自以为是,喋喋不休。
莫瑞:(大声笑着)我们俩坐在这里,信誓旦旦地对彼此说小迪克对事物的见识不如我们深刻。我敢打赌,他肯定还觉得比我们俩略高一筹呢,他一准会说只会臧否别人的脑子哪有懂得创造的脑子来得高明,以及诸如此类的话。
安东尼:对,没错儿,可他错了。他会为无数愚蠢的热情而栽跟头。幸亏他在现实主义中浸润已久,已经无奈地披上了讽世的外衣,要不然——要不然他会像大学里的宗教领导人一样容易上当受骗的。他太理想了,对,他以为自己不是,因为他拒绝了基督教。还记得他在大学里那会儿的样子吗?对所有的作家都是生吞活剥,一个接一个,主题、技巧、人物,切斯特顿①、萧伯纳②、威尔斯③,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囫囵吞枣。
莫瑞:(兀自沉浸在自己刚刚发表的意见当中)我记得。
安东尼:这是真的,他天生就是个爱盲目崇拜的人,就拿艺术——
莫瑞:咱们开始点菜吧,他马上——
安东尼:对,咱们点吧,我跟他说过——
莫瑞:他来了。瞧啊——他就要跟那个服务生撞了。(他举起一根手指打了个招呼,那样子就好像举起的是一只柔软而又友好的爪子。)你可来啦,卡拉梅尔。
一个新的声音:(咋咋呼呼地)你好,莫瑞。你好,安东尼•康姆斯托克•派奇。老亚当的孙子过得怎么样啊?屁股后面还有一大堆初进社交界的少女们追着吗,嗯?
先来看看理查德•卡拉梅尔的样子吧。他个子不高,长得很好看——头发估计到了三十五岁的时候就得秃了。他的眼睛是黄颜色的——一只清澈得出奇,另一只则浑浊得像泥塘——眉毛弯弯地鼓出着,像漫画里的小宝宝。他身上鼓出的还不止眉毛呢——他的肚子隐隐然已有鼓出之势,他的话多得好像是从嘴巴里鼓出来的,即便是他的晚礼服口袋也一样是鼓鼓囊囊的,里面胡乱塞着一本卷了边的时刻表,几份节目单和各种各样零星的杂物——他会在这些东西上面记笔记,记的时候他那双举世无双的黄眼睛会使劲地挤弄着,没有用到的那只左手也会无声地做着动作。
他走到桌边,与安东尼和莫瑞握了手。他是那种老喜欢和人握手的人,哪怕他和别人在一个小时前刚见过面。
安东尼:你好,卡拉梅尔,你能来真让人高兴,我们正需要有人来说笑说笑,活跃气氛呢。
莫瑞:你迟到了,肯定是在大街上和邮递员比慢吧?我们刚才已经贸然点评过你的性格了。
迪克:(用他那只明亮的眼睛热切地盯着安东尼)你是怎么说的?告诉我,我把它写下来。今天下午我从第一部分删掉了三千个字。
莫瑞:可真是个唯美主义者啊。你往外拿掉了字,我往胃里装进了酒。
迪克:这我毫不怀疑。我打赌你们俩坐在这儿整整聊了一个小时的烈酒吧。
安东尼:我们可从来没醉趴下过,你个嘴上没毛的小东西。
莫瑞:我们从来不会带着喝高了的时候遇到的女人回家。
安东尼:不管怎么说,我们参加的聚会都是上点档次的。
迪克:你们就是那种号称“海量”的特傻的家伙!知道你们的问题出在哪儿吗?你们俩生活在十八世纪,一副英国老乡绅的做派。喝起酒来一句话也没有,醉了就朝桌子底下一出溜,从来也没有玩儿得尽兴过。哦,得了吧,这种活法儿才叫没劲呢!
安东尼:这是你写在第六章里的东西吧,我敢打赌。
迪克:一会儿上剧院吗?
① Gilbert Keith Chesterton (1874-1936),英国作家。
② George Bernard Shaw (1856-1950),英国剧作家,曾获1925年诺贝尔文学奖。
③ Herbert George Wells (1866-1946),英国作家。
莫瑞:对,我们准备用晚上的时候来好好思考一下生活的问题。简称就是《女人》,《女人》是不会让我们白跑一趟的。
安东尼:天哪!今天演的是这出吗?咱们还是再去看一遍《荒唐事》吧。
莫瑞:我可看腻了,都看了三遍了。(对迪克。)第一次去看的时候,我们在第一幕结束后出来,找到了一家妙不可言的酒吧。等我们再回去的时候,我们居然进错了剧院。
安东尼:那次还和一对小夫妻大吵了一顿呢,我们认定他们坐了我们的座位,把小两口给吓坏了。
迪克:(如同自言自语般地)我在想——等我再写完一本长篇和一个剧本,或许再加一个短篇集,我就准备搞个音乐喜剧。
莫瑞:我知道——就是歌词写得特有内涵,但是没有人会去听,而且所有的批评家都会皱着眉头将它称作“过了时的旧围裙”那种。这种东西我可搞不来,我还是在这无聊的世界上继续做一个熠熠生辉的超级无聊人物吧。
迪克:(不屑地)艺术可不是无聊的东西。
莫瑞:艺术本身是无聊的,如果说它不无聊的话,那是因为它竭力想让生活变得不那么无聊。
安东尼:这么说吧,迪克,你就好比是在台上表演,可观众席上站着的都是幽灵。
莫瑞:可不管怎么说也得卖力演出啊。
安东尼:(对莫瑞)恰恰相反,我倒觉得既然世界这么无聊,干嘛还要写东西呢?想要为世界赋予意义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迪克:好吧,就算承认你讲的都有道理,也请你做一个高尚的实用主义者,让一个可怜的人拥有活下去的本能吧。难道你想要让所有的人都接受你那套强词夺理的胡言乱语吗?
安东尼:对,我想是这样。
莫瑞:不,先生!我相信在美国,除了精挑细选的一千个人之外,所有人都应当被强迫接受一套非常严格的道德——比如罗马天主教的道德。我对传统道德并没有什么怨言,我反感的是那些平庸的异端另类,他们凭借着强词夺理的一套说辞,摆出一副道德自由的姿态,殊不知凭他们的智力是根本不配得到这种自由的。
(这时汤上来了,莫瑞的话头就此打住,再也没有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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