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65373
“登陆”、“抢滩”,“新三板”这一新鲜事物刚刚出现便引起了律师和中小企业的巨大震动。2013年年末,新三板扩容至全国,更是成为资本市场新的盛宴。可以说,抢占新三板就抓住了资本市场法律服务**前景的领域。《新三板操作实务及分析解读》一书以一线律师的实务操作经验为基础,抽丝剥茧,详细分析新三板挂牌涉及的八个重点法律问题。精选47个经典案例,将新三板挂牌常见问题各个击破。本书适合新三板挂牌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律师反复品读,或置于案头在工作时随时查阅。
★内容精练,体例新颖。
只选取与新三板法律实务关系*密切的知识,砍掉大量背景和理论,只榨取*实用的信息。在体例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体与程序并重。理论部分注重**政策的精密分析和解读,实务部分注重以案说法,47个案例,每个案例对应一个重点问题。附录中列出相关法律文件名称,方便查阅。
★作者实务经验丰富,实操性强。
本书作者李慎波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资本市场法律服务方面有多年工作经验,特别是主办了3家企业新三板上市项目。毛伟律师为京师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主任,在企业法律服务特别是企业改制上市等方面有很高声望。
★精品延续,品质保障。
本书是在2011年法律出版社精品图书《新三板操作实务》的基础上修订完善而成。该书曾获得相关从业人员的极大赞誉。本书在保留原书精髓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政策,大幅修订,特别是补充47个**案例,能为读者提供*实用的信息,*及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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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三板扩容至全国,已经成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及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于是,什么样的企业适合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挂牌新三板应该具备什么条件、拟挂牌新三板企业如何进行股份制改制、什么是企业挂牌新三板的主要法律障碍等一系列问题都成为中国众多中小微企业及广大投资者所迫切想了解的事情。本书正是基于这样的初衷,向中国众多的中小微企业及投资者全面介绍新三板市场。
从本书的整体框架结构看,本书共分为五章,分别为章新三板概况、第二章拟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制改制问题、第三章新三板挂牌涉及的重点法律问题、第四章新三板挂牌企业涉及的重点问题案例、第五章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场外交易市场。本书重点内容为第三章、第四章,在第三章中,主要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主体资格问题、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及诚信问题、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法人治理问题、主要资产问题、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税务问题及社保问题等几方面详尽地论述了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挂牌新三板;第四章以47个案例的方式,对企业新三板挂牌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的阐述,以期使广大读者全面客观深入地了解新三板。
一、新三板的基本情况
二、新三板发展历程
三、什么样的企业适合在新三板挂牌
四、新三板挂牌的基本条件
五、新三板挂牌基本条件的解读
六、新三板挂牌的流程
七、新三板挂牌的好处
第二章 拟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制改制问题
一、企业改制的法律概念
二、企业改制的程序
三、企业改制的目的
四、关于企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几个问题
五、关于企业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方案设计
六、企业新三板挂牌前的重组
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八、股份公司设立的审批程序——股份公司申报审批程序及申报材料目录
九、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程序及申报材料
第三章 新三板挂牌涉及的重点法律问题
一、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主体资格问题
二、企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企业的法人治理问题
四、企业的资产问题
五、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六、企业的税务问题
七、企业的社会保障问题
八、其他几个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四章 新三板挂牌企业涉及的重点问题案例分析
一、钟舟电气430415——公司相关项目产品认证情况
二、中矿微星430585——公司应收与应付账款情况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要求
三、湘财证券430399——公司是否符合合法合规经营要求
四、金豹实业430651——公司消防处罚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五、金银花430696——公司是否需要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生产、产品是否遵守质量、安全要求
六、益佰广通430660——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分公司负责人不影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七、捷世智通430330——公司的军方客户是否涉及需要申请豁免披露的事项
八、欧浦钢网002711——为不改变发行人性质由员工配偶受让股权激励
九、江苏铁发430659——对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核查
十、盈光科技430594——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十一、派尔科430661——关联企业转让给外甥女规范同业竞争
十二、绿岸网络430229——同为大股东但单独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十三、金日创430247——注销关联公司消除同业竞争
十四、联宇技术430252——亲属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十五、中卉生态430254——共同拥有发明专利
十六、星原丰泰430233——实际控制人未追溯至终出资人
十七、东软慧聚430227——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划分业务专属行业
十八、必可测430215——股份代持的处理
十九、威林科技430241——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二十、奥凯立430226——子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二十一、普华科技430238——出具承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二十二、风格信息430216——技术出资超比例且未评估
二十三、奥特美克430245——无形资产出资瑕疵,现金补正
二十四、成科机电430257——土地取得方式与证载信息不一致
二十五、金日创430247——无形资产出资瑕疵,先减资再现金增资
二十六、铜牛信息430243——专利技术出资比例违反《公司法》规定
二十七、三意时代430255——设立时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的规定
二十八、信诺达430239——对主要客户存在依赖
二十九、美兰股份430236——使用员工个人账户收取货款
三十、普华科技430238——公司整体变更时,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十一、蓝天环保430263——无发票,资产未入账
三十二、联动设计430266——以人力资源、管理资源出资
三十三、奥尔斯430248——无形资产出资瑕疵,作减资处理
三十四、易同科技430258——股份公司发起人未签订发起人协议
三十五、建中医疗430214——关联方收购无法办理所有权证的资产
三十六、山东高新投430626——未取得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是否符合挂牌条件
三十七、页游科技430627——《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续办情况
三十八、大树智能430607——未办理环保相关许可手续
三十九、昌盛股份430503——反馈要求对是否符合“公司依法设立”发表明确意见
四十、新华通430559——反馈要求说明并披露是否符合“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挂牌条件
四十一、盛世光明430267——出售子公司给股东,交易款项未支付完毕
四十二、谢裕大430370——公司国有划拨土地是否合规及存在被收回风险
四十三、众合医药430598——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是否对公司控制权存在影响
四十四、般固科技430361——亲属关系是否影响监事任职资格和履行职责
四十五、万德智新430350——公司受税务处罚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十六、安华智能430332——公司股权转让给管理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为股权激励
四十七、网动科技430224——设立时有外籍股东的内资企业是否影响挂牌公司主体资格
第五章 其他国家(地区)场外交易市场
一、美国场外交易市场发展状况研究
二、日本场外交易市场发展状况研究
三、中国台湾地区场外交易市场发展状况研究
附录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附录1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附录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参考文献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代办股份转让系统”,2001年6月12日,为解决“两网”系统及退市公司股票流通问题,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老三板);2006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2012年7月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2012年9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总局完成登记注册;2013年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揭牌;2013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标志着凡是在境内注册的、符合挂牌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挂牌公司不再受高新园区的限制,不受所有制的限制,也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正式扩容至全国;2013年12月3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配套修订、制定和发布14项业务制度。自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面向全国接受企业挂牌申请工作同步启动。
正如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所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证券交易所不同的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要定位于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关于投资者的问题,与证券交易所市场不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将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不符合适当性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专业机构发售的基金、理财产品等间接投资于挂牌公司。考虑到机构投资者普遍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对于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和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后持有人累计不超过200人两种涉众性相对较低的情形,证监会豁免核准,不再进行事前审核,也不出具批复文件,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自律审查;对于豁免核准的挂牌公司,股东通过转让股份导致挂牌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时,也不再需要重新向证监会申请核准。
关于转板的问题,一方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在股本总额、股权分散程度、公司规范经营、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的可以直接转板至证券交易所上市;另一方面,在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进行股权非公开转让的公司在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的规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建立便捷高效的转板机制后,企业就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股份转让和融资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自由选择适合的市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新三板定位于非上市股份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和发行融资的市场平台,为公司提供股票交易、发行融资、并购重组等相关服务,为市场参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服务。新三板设计了优化的协议转让、做市转让及竞价转让等灵活多样的方式。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4年4月4日发表的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14年3月31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共计660家,其中北京地区269家。2014年一季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增挂牌企业304家(其中北京地区新增22家),挂牌企业总量翻了近一番。
基于上述情况,新三板已经成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及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于是,什么样的企业适合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挂牌新三板应该具备什么条件、拟挂牌新三板企业如何进行股份制改制、什么是企业挂牌新三板的主要法律障碍等一系列问题都成为中国众多中小微企业及广大投资者所迫切想了解的事情。本书正是基于这样的初衷,向中国众多的中小微企业及投资者全面介绍新三板市场。
从本书的整体框架结构看,本书共分为五章,分别为章新三板概况、第二章拟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制改制问题、第三章新三板挂牌涉及的重点法律问题、第四章新三板挂牌企业涉及的重点问题案例、第五章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场外交易市场。本书重点内容为第三章、第四章,在第三章中,主要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主体资格问题、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及诚信问题、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法人治理问题、主要资产问题、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税务问题及社保问题等几方面详尽地论述了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挂牌新三板;第四章以47个案例的方式,对企业新三板挂牌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的阐述,以期使广大读者全面客观深入地了解新三板。
综上所述,本书对新三板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介绍,本书可以成为全国中小微企业挂牌新三板的操作指南,从而帮助众多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可以成为广大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的指导手册,从而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条股权融资的新渠道。
李慎波
2014年5月31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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