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650455
内容简介
要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美丽乡村建设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2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要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随后农业部发布《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正式在全国启动“美丽乡村”创建工作。要实现中共十八大提出的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就必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步伐。中央及各省(市、区)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纷纷出台了具体规划或行动计划。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既有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定,又有地方层面的政策执行;既有整体规划布局,又有具体行动方案;既有法律法规涉及,又有案例经验借鉴。为此,经济管理出版社组织专家学者编纂《中国美丽乡村年鉴2017》,以总结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情况,为今后的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指导和借鉴。
目 录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公布2016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结果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批准发布《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的公告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美丽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名单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本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关于《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名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庄》的通知
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委关于印发《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关于公布2016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结果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批准发布《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的公告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美丽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名单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2014-2020年)》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本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关于《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名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庄》的通知
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委关于印发《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在线试读
《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政策汇编》:
一、充分认识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美丽乡村”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确定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重点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推广节能减排技术、节约和保护农业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在农村地区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
(二)创建“美丽乡村”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农业的快速发展,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建立在对土地、水资源等超强开发利用和要素投入过度消耗基础上的,农业乃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生态退化严重、环境污染加剧等严峻挑战。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有效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发展道路,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创建“美丽乡村”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的需要。我国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总体而言广大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依然薄弱,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仍然突出。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是新农村建设理念、内容和水平的全面提升,是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际步骤。
二、准确把握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
(四)明确“美丽乡村”创建的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化传承、文明新风培育为目标,加强工作指导,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构建科学、量化的评价目标体系,建设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美丽乡村”,树立不同类型、不同特点、不同发展水平的标杆模式,推动形成农业产业结构、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与农业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发展模式,加快我国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五)把握“美丽乡村”创建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强化主体。明确并不断强化乡村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发挥农民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引导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生态优先,科学发展。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遵循自然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生态特色,统筹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
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民俗文化差异,差别性制定各类乡村的创建目标,统筹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形成模式多样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贴近实际,量力而行,突出特色,注重实效。
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强化总结提升和宣传发动,向社会推介一批涵盖不同区域类型、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美丽乡村”典型建设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推动“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同时,鼓励各地自主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不断丰富创建模式和内容。
……
一、充分认识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美丽乡村”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确定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重点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推广节能减排技术、节约和保护农业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在农村地区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
(二)创建“美丽乡村”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农业的快速发展,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建立在对土地、水资源等超强开发利用和要素投入过度消耗基础上的,农业乃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生态退化严重、环境污染加剧等严峻挑战。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有效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发展道路,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创建“美丽乡村”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的需要。我国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总体而言广大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依然薄弱,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仍然突出。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是新农村建设理念、内容和水平的全面提升,是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际步骤。
二、准确把握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
(四)明确“美丽乡村”创建的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化传承、文明新风培育为目标,加强工作指导,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构建科学、量化的评价目标体系,建设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美丽乡村”,树立不同类型、不同特点、不同发展水平的标杆模式,推动形成农业产业结构、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与农业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发展模式,加快我国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五)把握“美丽乡村”创建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强化主体。明确并不断强化乡村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发挥农民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引导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生态优先,科学发展。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遵循自然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生态特色,统筹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
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民俗文化差异,差别性制定各类乡村的创建目标,统筹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形成模式多样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贴近实际,量力而行,突出特色,注重实效。
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强化总结提升和宣传发动,向社会推介一批涵盖不同区域类型、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美丽乡村”典型建设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推动“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同时,鼓励各地自主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不断丰富创建模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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