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2359550
编辑推荐
《直面雾霾——中国电力发展与环境保护新思考》一书以分析雾霾产生的原因和治理措施为切入点,深入思考电力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理论和实践,对电力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全新的视野和思路。
本书作者是一名在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从事了近三十年电力环保工作的技术者和管理者,亲身经历了电力工业改革发展的进程,从事过近10年的电力环保设计、研究工作,参与过相关电力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研究与制定,也亲身体会到电力环境保护的经验与教训。本书从我国雾霾的成因分析入手,对环境与电力互相制约、互相促进、协调发展进行了理论思考和实践总结,对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能源系统的优化提出了新的思路,可供能源、电力、环境保护方面的学者、专家、企业管理者和政府官员参考与借鉴。
内容简介
《直面雾霾——中国电力发展与环境保护新思考》 一书从分析中国大面积出现雾霾天气的现象入手,探讨了雾霾天的特点和成因,论证了电力燃煤不仅不是雾霾产生的主要原因,而且以电力为核心优化能源系统是科学解决雾霾污染的关键,进而提出能源系统优化的指标体系、方法措施及政策建议;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分析评价了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浓度控制的区别,提出了制定适宜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建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所需的技术、市场和法律条件,治理火电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思路、措施;论证和分析了排污收费、排污权有偿使用的误区,提出停止对火电厂排污收费、慎重出台环境税、科学推进排污权交易等观点;对中国环保法规体系改革和环保法修正的思路、原则、框架提出具体修改建议;总结分析了电力行业大气污染物控制的经验和教训,从法规、规划、技术、政策等方面提出相应建议;探讨了中国绿色经济体系顶层设计思路、电力适度超前发展的指标体系和2050年煤电发展战略思路等。
本书不仅可供环保、能源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及能源企业尤其是电力企业管理人员参考,对于所有关注中国环保事业、能源事业的普通读者来说,也不失为一本认清雾霾真相的读物。
本书不仅可供环保、能源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及能源企业尤其是电力企业管理人员参考,对于所有关注中国环保事业、能源事业的普通读者来说,也不失为一本认清雾霾真相的读物。
目 录
自序
前言
第一章 科学分析:对症下药治理雾霾
第一节 霾、PM2.5与电力
第二节 拨清“雾霾”认识误区
第三节 科学认识大气污染与环境自净能力
第四节 优化燃煤结构 有效治理雾霾
第五节 能源系统优化是治理雾霾的根本之策
第二章 辩证求索:有效应用环境管理手段
第一节 深入解析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第二节 污染物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的区别及联系
第三节 最佳可行技术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
第四节 科学修订《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五节 污染物排放总量约束需要科学支撑
第六节 污染物排放总量约束需要市场机制
第七节 污染物排放总量约束需要法治保障
第八节 排污权有偿使用的误区
第三章 推动改革:加快环保法治建设
第一节 对我国《环境保护法》修正的思考
第二节 再谈《环境保护法》修正
第三节 应停止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污收费
第四节 科学推进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
第五节 慎用环境税 用好环境税
第六节 《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电力发展的宏观影响
第七节 依法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第八节 电力工业发展与循环经济法治建设
第九节 电力节能减排法规体系建设思考
第四章 与时俱进:统筹推进节能减排
第一节 电力环保的挑战与机遇
第二节 “十一五”电力环保与资源节约规划探究
第三节 解析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第四节 2013年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现状及2014年展望
第五节 火电脱硫产业的突破与展望
第六节 火电厂氮氧化物控制思路与策略
第七节 燃煤电厂烟尘控制与产业发展
第五章 创新理念:实现电力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中国绿色经济体系顶层设计初探
第二节 电力适度超前发展评价
第三节 中外电力工业发展比较
第四节 多哈之后:新形势下应对气候变化的思考
第五节 2050年我国煤电绿色发展的战略思考
附 录 媒体专访
电力环保:风暴过后的反思
排放标准:修订之惑
电力产业的清洁能效与环境问题
王志轩:告别雾霾需生态文明制度保障
“电煤不是问题,散烧煤才是问题”
后记
前言
第一章 科学分析:对症下药治理雾霾
第一节 霾、PM2.5与电力
第二节 拨清“雾霾”认识误区
第三节 科学认识大气污染与环境自净能力
第四节 优化燃煤结构 有效治理雾霾
第五节 能源系统优化是治理雾霾的根本之策
第二章 辩证求索:有效应用环境管理手段
第一节 深入解析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第二节 污染物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的区别及联系
第三节 最佳可行技术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
第四节 科学修订《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五节 污染物排放总量约束需要科学支撑
第六节 污染物排放总量约束需要市场机制
第七节 污染物排放总量约束需要法治保障
第八节 排污权有偿使用的误区
第三章 推动改革:加快环保法治建设
第一节 对我国《环境保护法》修正的思考
第二节 再谈《环境保护法》修正
第三节 应停止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污收费
第四节 科学推进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
第五节 慎用环境税 用好环境税
第六节 《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电力发展的宏观影响
第七节 依法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第八节 电力工业发展与循环经济法治建设
第九节 电力节能减排法规体系建设思考
第四章 与时俱进:统筹推进节能减排
第一节 电力环保的挑战与机遇
第二节 “十一五”电力环保与资源节约规划探究
第三节 解析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第四节 2013年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现状及2014年展望
第五节 火电脱硫产业的突破与展望
第六节 火电厂氮氧化物控制思路与策略
第七节 燃煤电厂烟尘控制与产业发展
第五章 创新理念:实现电力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中国绿色经济体系顶层设计初探
第二节 电力适度超前发展评价
第三节 中外电力工业发展比较
第四节 多哈之后:新形势下应对气候变化的思考
第五节 2050年我国煤电绿色发展的战略思考
附 录 媒体专访
电力环保:风暴过后的反思
排放标准:修订之惑
电力产业的清洁能效与环境问题
王志轩:告别雾霾需生态文明制度保障
“电煤不是问题,散烧煤才是问题”
后记
前 言
前言
细颗粒物(PM2.5)污染与雾霾引发中国民众高度关注, 源于2011年10月31日的“监测事件”。当日北京遭遇雾霾,网络曝出美国驻华大使馆公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监测数值超过了“危险”值,而同日北京市环保部门发布的空气质量仅为“轻微污染”。虽然当时中国环保部门指出美国使馆发布监测PM2.5行为违反了国际公约并督促其停止发
布的事件颇具戏剧性,但是,不可否认,正是“监测事件”引爆了全社会甚至全世界对中国雾霾的高度关注,一系列针对雾霾的治理行动也就此拉开了序幕。此后很短时间内,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后颁布,其中增加了对PM2.5、臭氧浓度的限值规定,并在重点城市启动了对PM2.5的监测等内容,政府与民众对全力治理雾霾的认识也达到空前一致。
转眼已过去两年多,中国雾霾天仍呈增加的趋势,而有关雾霾认识和治理方法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如中国的雾霾天为什么还在增多,雾霾是如何引起的,与PM2.5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圆满完成雾霾却依然无约而至,雾霾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多大,防霾的有效手段是什么,治理雾霾需要多久……雾霾已经成为所有的媒体的“宠儿”,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重要话题,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
基于职业的敏感性,作者在“监测事件”刚发生时已有预感,电力行业将会很快卷入舆论旋涡,成为政府部门重点采取措施的对象。中国发电量中约75%左右是燃煤发电量,电力燃煤占到全国煤炭消费量的50%以上,火电厂的烟囱作为工业污染的标志早已牢牢刻在人们的心中,从表面上看,电力燃煤似乎与雾霾密不可分。如果政府主管部门只从表面看问题或者受舆论的压力、误导,把电力行业当成雾霾的罪魁祸首,将会贻误治理雾霾的有利时机。
事实证明了作者的担忧。此后两年多,煤电行业经受了史上一轮比一轮更严的要求和监管,投入了大量资金和物资不断进行除尘、脱硫、脱硝技术改造,至今仍然在如火如荼但步履艰难的治理过程中。与此同时, “十一五”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约束性指标的要求在“十二五”规划中得到了延续和扩展,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出台,电厂脱硫脱硝及除尘电价进行了调整;国务院提出环境税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国人大多次征求《环境保护法》修订意见,排污权交易继续试点,碳交易开始试点,排污权有偿使用在一些省市实施且国家财政部拟在全国推行;被称为史上最严大气污染治理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国十条”)由国务院正式发布;各级政府针对“大气国十条”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要求。
应接不暇的环保新政频出,极大地营造了治理雾霾的政治氛围、行政气势和舆论热度,在确实提高了一些地区、行业的污染控制水平的同时,由于法律修订滞后于需求,使法律与新政之间一直就存在的理念、制度、法规、政策之间交叉、矛盾、不协调的情况进一步加剧。站在经济发展成就丰硕但业已“雾霾”弥漫的平台上,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观察当今中国的环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我国近几十年来形成的花样百出的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规要求仍带有计划经济的深深烙印;科学、法制与市场化相结合的环境管理理念、策略、机制、体制远未形成协调一致的体系;一些盲目片面的政策、决策在喊破嗓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口号中诞生……而这些问题,往往集中反映在对电力环保的管理上。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正是长期以来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我国的雾霾天气逐渐频繁并日益猖獗。
作为一名从事了近三十年电力环保工作的技术者和管理者,作者亲身经历了电力工业改革发展的过程,亲身从事过近10年的电力环保设计、研究工作,亲身参与过相关电力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研究与制定,也亲身体会到电力环境保护的经验与教训。面对日益严重的雾霾污染,作为电力环保工作者,有责任、有义务,也有深深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对电力与雾霾的关系以及应对措施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并将认识和感受和大家共享,为促进雾霾治理和电力可持续发展贡献一己之力。
2011年底,应《中国电力企业管理》杂志邀请,作者开始为杂志设立的“名家专栏”撰稿,《霾、PM2.5与电力》一文作为专栏文章的开篇之作,发表在《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2年第1期上,并被《新华文摘》2012年第9期转载。截止到2014年6月上旬,作者先后在《中国电力企业管理》上发表了约20篇专栏文章,涉及对雾霾的认识及治理措施、环境标准评论、经济政策机理、环保法规修改、绿色经济发展框架设计、电力污染治理成就及问题、电力环保技术路线以及电力宏观发展分析等方方面面,加上在《中国能源报》、《中国电力报》、《环境保护》杂志等媒体发表的文章,两年多来正式发表了近30万字的文章。本书就是以这些文章为主体,并充实了作者近些年发表的与本书主题相关的文章集结而成。
本书正文共分五章34节。第一章“科学分析:对症下药治理雾霾”主要从科学上认识霾、PM2.5、大气污染、环境自净能力、电力在雾霾产生和清除中的主要功能,以拨清雾霾认识误区,加快科学治理雾霾,促进能源系统优化。
第二章“辩证求索:有效应用环境管理手段”从理论上、法律上分析了空气质量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浓度控制、最佳污染防治技术应用范围和存在的问题,从科学基础、市场机制、法治保障上提出了解决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的科学手段,并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控制提出思路。
第三章“推动改革:加快环保法治建设”重点对我国环保法修改进行了系统思考,提出了《环境保护法》修订建议,以及提出排污权有偿使用是个伪命题、应当停止对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污收费,慎用环境税、用好环境税,加快实施排污权交易等建议。对与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密切相关的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法等节能减排法规建设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四章“与时俱进:统筹推进节能减排”主要解析了节能减排“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和2014年展望,回顾了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尤其是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控制取得的成就、经验和教训,提出了减排法规、技术和管理的思路与策略。
第五章“创新理念:实现电力绿色可持续发展”主要对中国绿色经济体系顶层设计进行初步探索,并对电力应适度超前发展进行了评价,对中外电力工业发展进行了对比分析,对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行了分析,对2050年我国煤电绿色发展进行了初步思考。
每章的各节均由一篇完整的文章构成,节与节内容虽然各自独立,便于读者从任意一节开始阅读,但围绕各章主题具有一定逻辑关联性;为使各节主题、内容与章的内容尽可能相协调,作者对部分发表时采用的文章名进行了调整。由于各节的编排主要按照内容的逻辑链条为依据,在时间上可能前后错位。
附录为媒体对作者的专访,主要选择了5篇有代表性的专访内容,从不同角度反映作者对以法律和制度促进环境与电力协调发展的观点和建议。
总体而言,全书内容虽然以认识雾霾、治理雾霾为突破点和切入点,但其核心却是试图对环境与电力互相制约、互相促进、协调发展进行理论思考和实践总结;虽然主要是以近两年的论文、文章为主,但反映的是30多年来作者在电力环保研究、管理以及电力行业管理工作中的实践,尤其是体现了近年来研究成果的主要结论。希望通过本书在呼唤用科学精神、方法及法治化、制度化、市场化来推进我国环境治理等方面,在推进电力绿色可持续发展上,做点摇旗呐喊式的微薄贡献;也希望为读者分析、探索中国环境保护的经验与教训等方面做点贡献。本书观点仅为作者一家之言,偏颇之处在所难免,诚恳希望读者批评指正。
细颗粒物(PM2.5)污染与雾霾引发中国民众高度关注, 源于2011年10月31日的“监测事件”。当日北京遭遇雾霾,网络曝出美国驻华大使馆公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监测数值超过了“危险”值,而同日北京市环保部门发布的空气质量仅为“轻微污染”。虽然当时中国环保部门指出美国使馆发布监测PM2.5行为违反了国际公约并督促其停止发
布的事件颇具戏剧性,但是,不可否认,正是“监测事件”引爆了全社会甚至全世界对中国雾霾的高度关注,一系列针对雾霾的治理行动也就此拉开了序幕。此后很短时间内,中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后颁布,其中增加了对PM2.5、臭氧浓度的限值规定,并在重点城市启动了对PM2.5的监测等内容,政府与民众对全力治理雾霾的认识也达到空前一致。
转眼已过去两年多,中国雾霾天仍呈增加的趋势,而有关雾霾认识和治理方法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如中国的雾霾天为什么还在增多,雾霾是如何引起的,与PM2.5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圆满完成雾霾却依然无约而至,雾霾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多大,防霾的有效手段是什么,治理雾霾需要多久……雾霾已经成为所有的媒体的“宠儿”,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重要话题,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
基于职业的敏感性,作者在“监测事件”刚发生时已有预感,电力行业将会很快卷入舆论旋涡,成为政府部门重点采取措施的对象。中国发电量中约75%左右是燃煤发电量,电力燃煤占到全国煤炭消费量的50%以上,火电厂的烟囱作为工业污染的标志早已牢牢刻在人们的心中,从表面上看,电力燃煤似乎与雾霾密不可分。如果政府主管部门只从表面看问题或者受舆论的压力、误导,把电力行业当成雾霾的罪魁祸首,将会贻误治理雾霾的有利时机。
事实证明了作者的担忧。此后两年多,煤电行业经受了史上一轮比一轮更严的要求和监管,投入了大量资金和物资不断进行除尘、脱硫、脱硝技术改造,至今仍然在如火如荼但步履艰难的治理过程中。与此同时, “十一五”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约束性指标的要求在“十二五”规划中得到了延续和扩展,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出台,电厂脱硫脱硝及除尘电价进行了调整;国务院提出环境税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国人大多次征求《环境保护法》修订意见,排污权交易继续试点,碳交易开始试点,排污权有偿使用在一些省市实施且国家财政部拟在全国推行;被称为史上最严大气污染治理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国十条”)由国务院正式发布;各级政府针对“大气国十条”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要求。
应接不暇的环保新政频出,极大地营造了治理雾霾的政治氛围、行政气势和舆论热度,在确实提高了一些地区、行业的污染控制水平的同时,由于法律修订滞后于需求,使法律与新政之间一直就存在的理念、制度、法规、政策之间交叉、矛盾、不协调的情况进一步加剧。站在经济发展成就丰硕但业已“雾霾”弥漫的平台上,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观察当今中国的环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我国近几十年来形成的花样百出的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规要求仍带有计划经济的深深烙印;科学、法制与市场化相结合的环境管理理念、策略、机制、体制远未形成协调一致的体系;一些盲目片面的政策、决策在喊破嗓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口号中诞生……而这些问题,往往集中反映在对电力环保的管理上。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正是长期以来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我国的雾霾天气逐渐频繁并日益猖獗。
作为一名从事了近三十年电力环保工作的技术者和管理者,作者亲身经历了电力工业改革发展的过程,亲身从事过近10年的电力环保设计、研究工作,亲身参与过相关电力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研究与制定,也亲身体会到电力环境保护的经验与教训。面对日益严重的雾霾污染,作为电力环保工作者,有责任、有义务,也有深深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对电力与雾霾的关系以及应对措施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并将认识和感受和大家共享,为促进雾霾治理和电力可持续发展贡献一己之力。
2011年底,应《中国电力企业管理》杂志邀请,作者开始为杂志设立的“名家专栏”撰稿,《霾、PM2.5与电力》一文作为专栏文章的开篇之作,发表在《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2年第1期上,并被《新华文摘》2012年第9期转载。截止到2014年6月上旬,作者先后在《中国电力企业管理》上发表了约20篇专栏文章,涉及对雾霾的认识及治理措施、环境标准评论、经济政策机理、环保法规修改、绿色经济发展框架设计、电力污染治理成就及问题、电力环保技术路线以及电力宏观发展分析等方方面面,加上在《中国能源报》、《中国电力报》、《环境保护》杂志等媒体发表的文章,两年多来正式发表了近30万字的文章。本书就是以这些文章为主体,并充实了作者近些年发表的与本书主题相关的文章集结而成。
本书正文共分五章34节。第一章“科学分析:对症下药治理雾霾”主要从科学上认识霾、PM2.5、大气污染、环境自净能力、电力在雾霾产生和清除中的主要功能,以拨清雾霾认识误区,加快科学治理雾霾,促进能源系统优化。
第二章“辩证求索:有效应用环境管理手段”从理论上、法律上分析了空气质量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浓度控制、最佳污染防治技术应用范围和存在的问题,从科学基础、市场机制、法治保障上提出了解决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的科学手段,并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控制提出思路。
第三章“推动改革:加快环保法治建设”重点对我国环保法修改进行了系统思考,提出了《环境保护法》修订建议,以及提出排污权有偿使用是个伪命题、应当停止对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污收费,慎用环境税、用好环境税,加快实施排污权交易等建议。对与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密切相关的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法等节能减排法规建设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四章“与时俱进:统筹推进节能减排”主要解析了节能减排“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和2014年展望,回顾了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尤其是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控制取得的成就、经验和教训,提出了减排法规、技术和管理的思路与策略。
第五章“创新理念:实现电力绿色可持续发展”主要对中国绿色经济体系顶层设计进行初步探索,并对电力应适度超前发展进行了评价,对中外电力工业发展进行了对比分析,对电力行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行了分析,对2050年我国煤电绿色发展进行了初步思考。
每章的各节均由一篇完整的文章构成,节与节内容虽然各自独立,便于读者从任意一节开始阅读,但围绕各章主题具有一定逻辑关联性;为使各节主题、内容与章的内容尽可能相协调,作者对部分发表时采用的文章名进行了调整。由于各节的编排主要按照内容的逻辑链条为依据,在时间上可能前后错位。
附录为媒体对作者的专访,主要选择了5篇有代表性的专访内容,从不同角度反映作者对以法律和制度促进环境与电力协调发展的观点和建议。
总体而言,全书内容虽然以认识雾霾、治理雾霾为突破点和切入点,但其核心却是试图对环境与电力互相制约、互相促进、协调发展进行理论思考和实践总结;虽然主要是以近两年的论文、文章为主,但反映的是30多年来作者在电力环保研究、管理以及电力行业管理工作中的实践,尤其是体现了近年来研究成果的主要结论。希望通过本书在呼唤用科学精神、方法及法治化、制度化、市场化来推进我国环境治理等方面,在推进电力绿色可持续发展上,做点摇旗呐喊式的微薄贡献;也希望为读者分析、探索中国环境保护的经验与教训等方面做点贡献。本书观点仅为作者一家之言,偏颇之处在所难免,诚恳希望读者批评指正。
作 者
2014年6月于北京
免费在线读
第 一 节 霾、PM2.5与电力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环境意识的觉醒、提高,我国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之一,媒体不时爆出某地发生了环境污染事件,使有可能受影响的局部地区社会不稳定、人心惶惶。尤其是2011年入秋以来,由于“雾突突”的天气增多,公众对空气质量的实际感受与环保部门发布的空气污染指数相悖,引发了社会大众与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据媒体报道,环保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称, “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性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广州、深圳、上海、南京、苏州、天津等大城市的灰霾天数已占全年的30%至50%。”一时间,“霾”、“PM2.5”成了热门词汇,社会高度关注。2011年的最后一天,环保部原则通过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一、深入了解霾与PM2.5
霾是什么?“霾”又称“灰霾”,香港和澳门地区称霾为“烟霞”,根据中国气象局发布的《霾的观测和预报等级》(QX/T113—2010)行业标准,霾是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等均匀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千米的空气普遍混浊现象。霾使远处的亮物体微带黄、红色,使黑暗物体微带蓝色。在能见度小于10千米,相对湿度小于80%时,排除降水、沙尘暴、扬沙、浮尘、烟幕、吹雪、雪暴等天气现象造成的视程障碍,就可判断为霾。但相对湿度在80%~95%时,还要根据PM2.5、PM1的质量浓度以及气溶胶散射系数与气溶胶吸收系数之和这三个大气成分指标来判别是否超过限值,且只要三个指标中有一种指标超过限值,即使能见度大于10千米也是霾。
根据能见度大小,霾分为轻微、轻度、中度、重度4级,重度时能见度小于2千米,轻微时能见度大于等于5千米但小于10千米。雾和霾的区别主要在于水分含量的大小,雾是由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相对湿度在90%以上,使水平能见度降到1千米以内。
PM2.5是什么?在《国家环境空气监测方法》中它的定义为: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和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 《气象观测规范》中它的定义为:空气动力学等效直径小于和等于2.5微米的大气气溶胶质量浓度。虽然定义的角度有所不同,但本质是指能悬浮在空中的细颗粒物。
所谓空气动力学直径,即实际粒子与假想的一种单位密度为1克/立方厘米的球体,在静止空气中达到相同的沉降速度时,假想粒子的直径即为实际粒子的空气动力学(等效)直径。所以PM2.5中2.5并不是颗粒物的几何直径,相同空气动力学直径的颗粒,比重越大几何直径越小。
在实际测定环境空气中的PM2.5时用重量法、冲击法等,如用重量法时是采用一种将不同粒子粒径分离功能的设备——称为“切割器”——装在抽气装置上,将PM2.5截留在特定的滤膜上,然后称取重量,如同在家中的吸尘器口上装一个只让PM2.5通过的“切割器”和空气计量装置,把吸尘袋中尘称取重量一样,最后得到质量浓度。
霾与PM2.5到底是什么关系呢?由霾的定义和判别的方法可知霾是现象,PM2.5是形成霾的重要直接内因,霾虽然可以是自然因素形成,但通常情况下主要是人为排放污染物形成,这也是各国研究它们的关键原因。霾形成也与天气密切相关,在有风、雨等天气过程以及大气扩散条件好时难以形成霾,而且也易于消除已产生的霾,但解决霾的关键还是要减少PM2.5形成。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环境意识的觉醒、提高,我国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之一,媒体不时爆出某地发生了环境污染事件,使有可能受影响的局部地区社会不稳定、人心惶惶。尤其是2011年入秋以来,由于“雾突突”的天气增多,公众对空气质量的实际感受与环保部门发布的空气污染指数相悖,引发了社会大众与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据媒体报道,环保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称, “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性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广州、深圳、上海、南京、苏州、天津等大城市的灰霾天数已占全年的30%至50%。”一时间,“霾”、“PM2.5”成了热门词汇,社会高度关注。2011年的最后一天,环保部原则通过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一、深入了解霾与PM2.5
霾是什么?“霾”又称“灰霾”,香港和澳门地区称霾为“烟霞”,根据中国气象局发布的《霾的观测和预报等级》(QX/T113—2010)行业标准,霾是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等均匀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千米的空气普遍混浊现象。霾使远处的亮物体微带黄、红色,使黑暗物体微带蓝色。在能见度小于10千米,相对湿度小于80%时,排除降水、沙尘暴、扬沙、浮尘、烟幕、吹雪、雪暴等天气现象造成的视程障碍,就可判断为霾。但相对湿度在80%~95%时,还要根据PM2.5、PM1的质量浓度以及气溶胶散射系数与气溶胶吸收系数之和这三个大气成分指标来判别是否超过限值,且只要三个指标中有一种指标超过限值,即使能见度大于10千米也是霾。
根据能见度大小,霾分为轻微、轻度、中度、重度4级,重度时能见度小于2千米,轻微时能见度大于等于5千米但小于10千米。雾和霾的区别主要在于水分含量的大小,雾是由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相对湿度在90%以上,使水平能见度降到1千米以内。
PM2.5是什么?在《国家环境空气监测方法》中它的定义为: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和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 《气象观测规范》中它的定义为:空气动力学等效直径小于和等于2.5微米的大气气溶胶质量浓度。虽然定义的角度有所不同,但本质是指能悬浮在空中的细颗粒物。
所谓空气动力学直径,即实际粒子与假想的一种单位密度为1克/立方厘米的球体,在静止空气中达到相同的沉降速度时,假想粒子的直径即为实际粒子的空气动力学(等效)直径。所以PM2.5中2.5并不是颗粒物的几何直径,相同空气动力学直径的颗粒,比重越大几何直径越小。
在实际测定环境空气中的PM2.5时用重量法、冲击法等,如用重量法时是采用一种将不同粒子粒径分离功能的设备——称为“切割器”——装在抽气装置上,将PM2.5截留在特定的滤膜上,然后称取重量,如同在家中的吸尘器口上装一个只让PM2.5通过的“切割器”和空气计量装置,把吸尘袋中尘称取重量一样,最后得到质量浓度。
霾与PM2.5到底是什么关系呢?由霾的定义和判别的方法可知霾是现象,PM2.5是形成霾的重要直接内因,霾虽然可以是自然因素形成,但通常情况下主要是人为排放污染物形成,这也是各国研究它们的关键原因。霾形成也与天气密切相关,在有风、雨等天气过程以及大气扩散条件好时难以形成霾,而且也易于消除已产生的霾,但解决霾的关键还是要减少PM2.5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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