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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6805928
部分香港报业
节拥挤是”主旋律”
第二节政治取向多元
第三节大众化报纸风行
第四节财经类报纸一枝独秀
节”苹果”落地,报业洗牌
第二节”煽”、”色”、”腥”新闻甚嚣尘上
第三节新闻娱乐化,传统新闻理念遭颠覆
第四节大报小报化,报纸公信力下滑
第五节本地杂志整体趋向低俗
节香港报刊事业的行业治理机构
第二节香港报刊事业自律内虚
第三节香港报刊事业他律乏力
附录1香港《新闻从业员专业操守守则》
以壹传媒为例。根据影视处资料,壹传媒旗下各刊物触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而被定罪判罚的案底,至2006年上半年已累计超过100次,其中《苹果日报》涉及定罪记录多,达到56次,罚款额为4 000~50 000元,《壹周刊》曾被定罪18次,罚款额为2 000~40 000元不等,《壹本便利》及台湾《壹周刊》亦曾被定罪14次及10次。另外据明光社组织的“反色情暴力资讯运动”调查显示: “有73.3%的受访者,认为政府部门,主要是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监管传媒散播色情暴力资讯的能力并不有效。”由此可见,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淫亵物品审裁处等机构在监管媒体方面效果不佳。
2.媒体“他律”环境恶劣
政府以行政和法律手段监管媒体,以“维护社会善良风俗”的模糊概念作为权力把关的尺度,除了在执行上有困难外,还会引起有关法律方面见仁见智的争论。因此许多国家对政府权力介入管制媒体内容之举,持十分谨慎的态度。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香港政府监管媒体乏力,其政治和法律环境对媒体“他律”效果十分有限。
另外,从其经济环境来看,香港报纸长期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报纸的生命明显受制于商业因素。香港传媒除香港电台属政府所有和管理以外,其他几乎都以企业形式存在并以商业规则运营,有些还是上市公司,经营报纸只需进行商业注册即可。香港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在“政府积极不干预”的经济政策下,大众传媒在形式和内容上不可避免地具有充分的商品化特征和高度的商业自由。
但与一般的社会商品不同的是,信息产品除了经济利益外,还必须承担社会责任,而这个社会责任正是社会和受众对传媒进行“他律”的目的和传媒必须进行“自律”的原因。但是,香港的现状却是:传媒或者借口承担了不可替代的社会责任而要求完全的新闻自由,以帮助其追求经济效益化;或者把自己等同于一般产品的加工厂,而放弃承担某些重要的社会责任。另外,在香港,除了激烈的竞争之外,自由的经济制度并不支持对香港传媒在商业领域内进行约束或施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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