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030390431丛书名: 水危机管理系列丛书
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理论方法及应用进行了系统研究。作者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Ostrom提出的准公共物品合作治理理论为方法论,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水污染控制的合作管理问题为目标,从新的视角出发,运用合作博弈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方法,展开水污染控制的管理理论方法的研究,并以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为例进行了应用研究。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信息类、经济管理类、资源环境类相关专业的师生的参考书,也可供相关科研单位、管理部门及决策部门的科技、管理人员参考。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信息类、经济管理类、资源环境类相关专业的师生的参考书,也可供相关科研单位、管理部门及决策部门的科技、管理人员参考。
目 录
章 绪论
1.1 我国水环境污染形势严峻
1.2 我国水污染控制的相关政策
1.2.1 环境污染控制政策
1.2.2 排污收费制度
1.2.3 排放总量控制
1.2.4 排污许可证制度
1.2.5 排污权交易制度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与实践
1.3.1 水污染管理政策与制度
1.3.2 公共资源管理中的合作管理
1.3.3 水污染管理的实践进展
1.3.4 文献述评
1.4 本书研究内容
第二章 我国水污染控制的合作管理基础理论
2.1 水污染控制的合作管理理论基础
2.1.1 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理论
2.1.2 合作治理理论
2.2 我国水污染控制管理的合作主体利益分析
2.2.1 政府主体利益及行为分析
2.2.2 排污企业利益及行为分析
2.2.3 公众、非政府组织利益及行为分析
2.3 我国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的经济学逻辑
2.3.1 多主体合作动机的产生
2.3.2 多主体合作空间的产生
2.3.3 多主体合作的前提条件
2.3.4 多主体合作的核心问题
2.4 我国水污染控制的合作管理模式——以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为例
2.4.1 政府-市场-公众合作的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模式
2.4.2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合作管理的主体职能
2.4.3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合作管理运作机制
第三章 我国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激励约束机制
3.1 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3.1.1 相关利益主体委托-代理关系
3.1.2 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的委托-代理风险
3.2 水污染物排放监管中的激励约束机制
3.2.1 工业水污染物排放监管契约
3.2.2 企业水环境行为的差异性选择
3.2.3 监管契约中的激励约束机制
3.3 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的企业参与约束
3.3.1 企业参与约束的模型假设及目标函数
3.3.2 控制策略模型
3.3.3 控制策略模型结果分析
3.3.4 控制策略模型结果的参数分析
3.4 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的激励约束模型
3.4.1 模型假设
3.4.2 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和约束条件
3.4.3 契约监管模型构建及求解
3.4.4 契约监管模型的参数分析
3.4.5 契约实施的流程设计
第四章 多主体合作的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体系
4.1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中政府与市场的合作
4.1.1 水污染物排放权市场交易特征
4.1.2 市场机制的调控作用
4.1.3 政府的协调引导作用
4.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初始分配
4.2.1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特点
4.2.2 总量控制与排污权交易
4.2.3 水污染物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遴选
4.3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合作定价机制
4.3.1 水污染物排放权合作定价主体辨析
4.3.2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合作原则
4.3.3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合作的经济学基础
4.4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
4.4.1 交易市场的构成主体
4.4.2 交易市场的运作规则
4.4.3 交易市场的交易流程
4.4.4 市场交易平台的构建
第五章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合作定价
5.1 水污染物排放权的合作定价体系构架
5.1.1 合作定价体系概念结构
5.1.2 合作定价体系路径结构
5.1.3 合作定价体系工作流程
5.2 水污染物初始排放权Nash-Bargaining合作定价模型
5.2.1 问题概化
5.2.2 基本假设
5.2.3 水污染物初始排放权合作定价约束
5.2.4 水污染物初始排放权Nash-Bargaining合作定价机制
5.3 水污染物初始排放权合作净效益再分配
5.3.1 合作净效益再分配意义与内涵分析
5.3.2 工业水污染初始排放权合作净效益再分配要素
5.3.3 工业水污染初始排放权合作净效益再分配模型
5.4 水污染物排放权市场交易价格形成机制
5.4.1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机制比较
5.4.2 一对一情境下交易讨价还价价格机制
5.4.3 一对多情境下交易拍卖价格机制
5.4.4 多对多情境下交易双边拍卖价格机制
第六章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合作监管体系
6.1 我国水环境监管困境分析
6.2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监管的博弈分析
6.2.1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监管目标
6.2.2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监管的动态博弈模型构建
6.2.3 监管博弈的均衡与参数分析
6.3 中央-地方政府-公众合作的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监管体系
6.3.1 合作监管体系构成
6.3.2 合作监管体系的双向结构
6.3.3 合作监管体系的运行流程
6.4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合作监管保障机制
6.4.1 中央协调监督机制
6.4.2 环境信息共享机制
6.4.3 环境公益诉讼机制
6.4.4 环保宣传扶持机制
第七章 江苏省太湖流域排污权交易实证
7.1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概况
7.1.1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污染现状
7.1.2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排污权交易试点
7.1.3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监管现状与问题
7.2 江苏省太湖流域初始水污染物排放权合作定价实例研究
7.2.1 数据来源
7.2.2 多主体合作定价模型计算结果
7.2.3 合作净效益再分配计算结果
7.2.4 模型结果与相关数据对比分析
7.3 江苏省太湖流域氨氮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实例研究
7.3.1 基本假设与数据来源
7.3.2 一对一情境下讨价还价价格算例
7.3.3 一对多情境下拍卖价格算例
7.3.4 多对多情境下双边拍卖价格算例
7.4 江苏省太湖流域工业水环境监管契约设计
7.4.1 太湖流域重点工业行业典型水污染物及总量控制
7.4.2 太湖流域重点行业水污染物处理成本核算
7.4.3 激励约束机制设计——以纺织染整行业为例
第八章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控制的管理政策
8.1 构建多主体合作的水污染控制管理体系
8.1.1 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合作管理体系
8.1.2 明确相关利益主体的职责
8.1.3 健全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激励约束机制
8.2 完善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政策
8.2.1 逐步实现总量控制目标
8.2.2 明晰排污权交易主体责权
8.2.3 培育水污染物排放权二级交易市场
8.3 完善工业水环境监管体系
8.3.1 加快立法建设,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
8.3.2 强化监管渎职的监督机制
8.3.3 改进现行水环境监管组织体系
参考文献
1.1 我国水环境污染形势严峻
1.2 我国水污染控制的相关政策
1.2.1 环境污染控制政策
1.2.2 排污收费制度
1.2.3 排放总量控制
1.2.4 排污许可证制度
1.2.5 排污权交易制度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与实践
1.3.1 水污染管理政策与制度
1.3.2 公共资源管理中的合作管理
1.3.3 水污染管理的实践进展
1.3.4 文献述评
1.4 本书研究内容
第二章 我国水污染控制的合作管理基础理论
2.1 水污染控制的合作管理理论基础
2.1.1 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理论
2.1.2 合作治理理论
2.2 我国水污染控制管理的合作主体利益分析
2.2.1 政府主体利益及行为分析
2.2.2 排污企业利益及行为分析
2.2.3 公众、非政府组织利益及行为分析
2.3 我国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的经济学逻辑
2.3.1 多主体合作动机的产生
2.3.2 多主体合作空间的产生
2.3.3 多主体合作的前提条件
2.3.4 多主体合作的核心问题
2.4 我国水污染控制的合作管理模式——以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为例
2.4.1 政府-市场-公众合作的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模式
2.4.2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合作管理的主体职能
2.4.3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合作管理运作机制
第三章 我国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激励约束机制
3.1 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3.1.1 相关利益主体委托-代理关系
3.1.2 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的委托-代理风险
3.2 水污染物排放监管中的激励约束机制
3.2.1 工业水污染物排放监管契约
3.2.2 企业水环境行为的差异性选择
3.2.3 监管契约中的激励约束机制
3.3 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的企业参与约束
3.3.1 企业参与约束的模型假设及目标函数
3.3.2 控制策略模型
3.3.3 控制策略模型结果分析
3.3.4 控制策略模型结果的参数分析
3.4 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的激励约束模型
3.4.1 模型假设
3.4.2 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和约束条件
3.4.3 契约监管模型构建及求解
3.4.4 契约监管模型的参数分析
3.4.5 契约实施的流程设计
第四章 多主体合作的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体系
4.1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中政府与市场的合作
4.1.1 水污染物排放权市场交易特征
4.1.2 市场机制的调控作用
4.1.3 政府的协调引导作用
4.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初始分配
4.2.1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特点
4.2.2 总量控制与排污权交易
4.2.3 水污染物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遴选
4.3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合作定价机制
4.3.1 水污染物排放权合作定价主体辨析
4.3.2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合作原则
4.3.3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合作的经济学基础
4.4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
4.4.1 交易市场的构成主体
4.4.2 交易市场的运作规则
4.4.3 交易市场的交易流程
4.4.4 市场交易平台的构建
第五章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合作定价
5.1 水污染物排放权的合作定价体系构架
5.1.1 合作定价体系概念结构
5.1.2 合作定价体系路径结构
5.1.3 合作定价体系工作流程
5.2 水污染物初始排放权Nash-Bargaining合作定价模型
5.2.1 问题概化
5.2.2 基本假设
5.2.3 水污染物初始排放权合作定价约束
5.2.4 水污染物初始排放权Nash-Bargaining合作定价机制
5.3 水污染物初始排放权合作净效益再分配
5.3.1 合作净效益再分配意义与内涵分析
5.3.2 工业水污染初始排放权合作净效益再分配要素
5.3.3 工业水污染初始排放权合作净效益再分配模型
5.4 水污染物排放权市场交易价格形成机制
5.4.1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机制比较
5.4.2 一对一情境下交易讨价还价价格机制
5.4.3 一对多情境下交易拍卖价格机制
5.4.4 多对多情境下交易双边拍卖价格机制
第六章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合作监管体系
6.1 我国水环境监管困境分析
6.2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监管的博弈分析
6.2.1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监管目标
6.2.2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监管的动态博弈模型构建
6.2.3 监管博弈的均衡与参数分析
6.3 中央-地方政府-公众合作的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监管体系
6.3.1 合作监管体系构成
6.3.2 合作监管体系的双向结构
6.3.3 合作监管体系的运行流程
6.4 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合作监管保障机制
6.4.1 中央协调监督机制
6.4.2 环境信息共享机制
6.4.3 环境公益诉讼机制
6.4.4 环保宣传扶持机制
第七章 江苏省太湖流域排污权交易实证
7.1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概况
7.1.1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污染现状
7.1.2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排污权交易试点
7.1.3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监管现状与问题
7.2 江苏省太湖流域初始水污染物排放权合作定价实例研究
7.2.1 数据来源
7.2.2 多主体合作定价模型计算结果
7.2.3 合作净效益再分配计算结果
7.2.4 模型结果与相关数据对比分析
7.3 江苏省太湖流域氨氮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实例研究
7.3.1 基本假设与数据来源
7.3.2 一对一情境下讨价还价价格算例
7.3.3 一对多情境下拍卖价格算例
7.3.4 多对多情境下双边拍卖价格算例
7.4 江苏省太湖流域工业水环境监管契约设计
7.4.1 太湖流域重点工业行业典型水污染物及总量控制
7.4.2 太湖流域重点行业水污染物处理成本核算
7.4.3 激励约束机制设计——以纺织染整行业为例
第八章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控制的管理政策
8.1 构建多主体合作的水污染控制管理体系
8.1.1 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合作管理体系
8.1.2 明确相关利益主体的职责
8.1.3 健全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激励约束机制
8.2 完善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政策
8.2.1 逐步实现总量控制目标
8.2.2 明晰排污权交易主体责权
8.2.3 培育水污染物排放权二级交易市场
8.3 完善工业水环境监管体系
8.3.1 加快立法建设,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
8.3.2 强化监管渎职的监督机制
8.3.3 改进现行水环境监管组织体系
参考文献
在线试读
水污染对水资源供给以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目前,受GDP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影响,我国水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11年,国家出台了“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文件,水污染问题得到了重新审视,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解决水污染问题必须同时应用技术治污与机制治污手段,即一方面从技术入手,寻求技术措施实现水污染综合整治;另一方面从水污染的外部性入手,寻求相应的环境政策实现水污染控制长效管理。相对而言,技术治污手段较为成熟,基本能够实现对水污染的末端治理效果,但仍无法满足水污染前端治理的预防预警与调控需求。从1995年起,太湖被列入国家“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重点,近二十年来,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设了大批工程,各类先进的治污技术均在太湖流域得以应用,然而,这些技术手段始终未能有效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促使大家开始反思机制治污手段的应用,尝试从管理科学与工程视角出发,探寻能够满足水污染前端治理的预防预警与调控需求的新机制与新方法。
我国传统的水污染控制管理是以政府主导的,一方面,以“技术经济寻优”的区域集体理性为核心目标,较少关注个体理性,而现实生活中的个体理性需求是个体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也是个体决策行为的基本出发点,因而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极易导致利益相关者的抵触行为;另一方面,单纯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化,而较少考虑经济与环境之间、政府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政府与公民之间、企业与公民之间的相互影响,导致政策制定成本居高不下,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冲突也越发凸显。“人水矛盾、人人矛盾”也成为了常态性冲突,在导致盲目决策、滋生寻租、群体冲突等决策困境的同时,从另一个层面上助长了决策短视行为,为此,我们也承担了巨大的环境与经济损失,环境资源所需的自我修复时间,破坏环境所造成的损失已远远不是现有经济发展所能弥补。终受害的不仅是自然环境,更包括人类自身。因此,水污染控制管理不仅是一门自然科学,还是一门社会科学,只有正视水环境过程中的诸多冲突,尊重多利益相关者的责权诉求,通过科学合理的机制设计才能实现水污染有效治理,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协同发展。
改善我国传统水污染控制管理的核心在于正视冲突、明晰责权运行。在环境经济学理论体系中,排污权交易制度正是以解决环境冲突,明晰主体责权为主导的理论方法,在国内外治理大气污染与水污染等方面均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实践经验,已成为各国备受关注的环境经济政策之一。早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国家环保总局与财政部就在太湖流域开展了水污染排放权交易试点。2008年初,江苏省太湖流域正式开展COD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为江苏省太湖流域污染物总量减排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近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排污权交易制度能够有效提高水污染前端治理绩效,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同发达国家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相比较,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有针对性地在市场、监管等制度建设方面做好相应的准备。
基于以上背景,我们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Ostrom提出的准公共物品合作治理理论为方法论,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问题为核心,在水污染控制管理研究中引入合作管理理念,研究水污染控制管理理论方法,从新的视角出发,运用合作博弈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方法,展开水污染控制管理理论方法与实践研究。我们将团队近年来的研究成果结集出版,希望能为读者在水污染控制管理理论、合作博弈理论、排污权交易理论研究等方面提供参考与帮助。
本书围绕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理论方法及应用开展讨论与介绍。全书共分8章。至六章侧重阐述相关理论与方法,第七章和第八章侧重于介绍应用与实践。理论方法部分对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重点介绍了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多主体合作的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合作定价模型与合作监管体系。实践应用部分以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排放权交易为例,对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理论方法进行验证分析。
近年来,我们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编号:9092402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项目编号:12&ZD21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项目编号:10AJY00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编号:08CJY02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编号:2010CB951104)、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编号:200802940007)、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0801027)以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等的资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通过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5项,在水污染控制管理研究与实践方面有较多的心得体会。本书的写作是在以上工作经历的基础上完成的。
感谢课题组赵爽博士,承担了第三章的写作初稿。感谢课题组唐慧荣博士、邓敏博士、陈曦硕士、洪燕婷硕士、陈骏宇硕士、董栋硕士为书稿的校对与出版所付出的辛苦工作。
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参考的大量文献资料已尽可能地一一列出,但由于文献资料较多,疏漏在所难免,在此表示歉意,并向所有的参考文献资料作者表示由衷的感谢。
限于作者水平,书中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我国传统的水污染控制管理是以政府主导的,一方面,以“技术经济寻优”的区域集体理性为核心目标,较少关注个体理性,而现实生活中的个体理性需求是个体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也是个体决策行为的基本出发点,因而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极易导致利益相关者的抵触行为;另一方面,单纯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化,而较少考虑经济与环境之间、政府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政府与公民之间、企业与公民之间的相互影响,导致政策制定成本居高不下,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冲突也越发凸显。“人水矛盾、人人矛盾”也成为了常态性冲突,在导致盲目决策、滋生寻租、群体冲突等决策困境的同时,从另一个层面上助长了决策短视行为,为此,我们也承担了巨大的环境与经济损失,环境资源所需的自我修复时间,破坏环境所造成的损失已远远不是现有经济发展所能弥补。终受害的不仅是自然环境,更包括人类自身。因此,水污染控制管理不仅是一门自然科学,还是一门社会科学,只有正视水环境过程中的诸多冲突,尊重多利益相关者的责权诉求,通过科学合理的机制设计才能实现水污染有效治理,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协同发展。
改善我国传统水污染控制管理的核心在于正视冲突、明晰责权运行。在环境经济学理论体系中,排污权交易制度正是以解决环境冲突,明晰主体责权为主导的理论方法,在国内外治理大气污染与水污染等方面均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实践经验,已成为各国备受关注的环境经济政策之一。早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国家环保总局与财政部就在太湖流域开展了水污染排放权交易试点。2008年初,江苏省太湖流域正式开展COD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为江苏省太湖流域污染物总量减排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近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排污权交易制度能够有效提高水污染前端治理绩效,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同发达国家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相比较,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有针对性地在市场、监管等制度建设方面做好相应的准备。
基于以上背景,我们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Ostrom提出的准公共物品合作治理理论为方法论,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问题为核心,在水污染控制管理研究中引入合作管理理念,研究水污染控制管理理论方法,从新的视角出发,运用合作博弈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方法,展开水污染控制管理理论方法与实践研究。我们将团队近年来的研究成果结集出版,希望能为读者在水污染控制管理理论、合作博弈理论、排污权交易理论研究等方面提供参考与帮助。
本书围绕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理论方法及应用开展讨论与介绍。全书共分8章。至六章侧重阐述相关理论与方法,第七章和第八章侧重于介绍应用与实践。理论方法部分对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的基本理论、方法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重点介绍了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多主体合作的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合作定价模型与合作监管体系。实践应用部分以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排放权交易为例,对水污染控制合作管理理论方法进行验证分析。
近年来,我们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编号:9092402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项目编号:12&ZD21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项目编号:10AJY00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编号:08CJY02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编号:2010CB951104)、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编号:200802940007)、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0801027)以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等的资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通过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5项,在水污染控制管理研究与实践方面有较多的心得体会。本书的写作是在以上工作经历的基础上完成的。
感谢课题组赵爽博士,承担了第三章的写作初稿。感谢课题组唐慧荣博士、邓敏博士、陈曦硕士、洪燕婷硕士、陈骏宇硕士、董栋硕士为书稿的校对与出版所付出的辛苦工作。
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参考的大量文献资料已尽可能地一一列出,但由于文献资料较多,疏漏在所难免,在此表示歉意,并向所有的参考文献资料作者表示由衷的感谢。
限于作者水平,书中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作 者
2013年6月25日
于河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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