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08138261
著名经济学家汪丁丁领衔主编,陆铭、黄先海、曹正汉、张静、丁利、叶航、景跃进、周濂、冯克利、史晋川等著名学者匿名评审,打造中国政治经济学超强阵地。
《新政治经济学评论31》是一份综合性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读物,本着“新”政治经济学的理念,结合了新政治学与古典经济学理论,研究多重价值的优化组合,挖掘理论对当下问题的解释能力,介绍国外新政治经济学的动态发展,并将之引入到中国的背景之中,针对当下的政治经济问题,进行具体的评论与研究。
专题
编者按
财政立宪的基本原理、理论含义与政策启示:以布坎南为中心的讨论
——兼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问题…………汪毅霖
解释民主转型的三大理论路径…………包刚升
降薪还是限权?
——来自垄断央企、非垄断央企和中小板企业高管薪酬变动“尺蠖
效应”的比较检验…………唐志军
姜 军 谌 莹
综述
“以价辨质”现象背后的经济学
——关于“质”“价”关系研究的文献综述…………徐 杰
人们决策时为什么会考虑过去?
——关于沉没成本决策相关性理论综述…………汤吉军
合作的基础:社会偏好的起源、比较与超越…………闫 佳
学习与思考
经济分析的另一个原点:宪制或是秦制
——《国富论》与《商君书》的比较研究…………许建明
名家工作论文编译
国家能力与经济增长:社会网络进路 阿西莫格鲁 吉麦罗 罗宾逊 著贾拥民 编译
“调查研究”专栏征文启事
编者按
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正处在一个关键性的历史阶段,中华之帆能否顺利抵达现代化的彼岸,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能否跨越两大陷阱:于内克服“中等收入陷阱”,于外摆脱“修昔底德陷阱”。显然,这注定不是一场平坦而舒适的旅程,其中良机与风险并存、鲜花与荆棘相生。本期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来展现和讨论全球化时代中国问题所面临的复杂性,关键词是“民主与治理”。
分而论之,“民主”一词已成社会科学中的硬通货,自20世纪初变身为褒义词以来,它所向披靡,无往而不胜,在“政治正确”的高地打下了牢固的桩基,非天力不能撼动。相比之下,“治理”一词虽高爆流行,其足迹横贯社会科学所有领域,纵串政治、经济、文化和学术不同场域,但可追溯的历史只有区区二三十年,若将其归入暴发户之列,亦不为过。将这样两个术语并列起来,撮成一个对子——其硬度尚无法和“公平与效率”相比配,更是新近的现象,其间的张力关系也见仁见智。不过在经历了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洗礼以及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之后,人们有了初步的经验认识:民主国家未必全有好的治理、民主化也有可能带来意想不到陷阱。相对于坊间流行的常识,这一观点无疑具有震撼性的冲击力,其后续影响亦余波可见。对于学术研究来说,如何使“民主与治理”兼容,实现高质量的民主,成为一个全新的课题。对于中国而言,这个问题更具有挑战性,因为中国是一个大国,大国治理有自身的难度(当然也有回旋余地大的好处)。如何在推进民主的过程中,保持国家的可治理性,以及在大国崛起的过程中,保持全球秩序的可治理性,都是活生生的议题。
本期主题研讨刊有两篇专论,其中包刚升的《解释民主转型的三大理论路径》是一篇综述性的学术论文。在2万余字的篇幅中,作者对民主转型理论做了颇为系统的回顾和评论,虽然没有直接涉及中国问题的讨论,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以将中国纳入到这样的知识背景中去思考,重视他国的成功经验,也关注失败的教训。另一篇是汪毅霖的论文,标题有些长,叫作《财政立宪的基本原理、理论含义与政策启示:以布坎南为中心的讨论——兼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问题》。在对照主流财政学的视野下,作者详细阐释了布坎南的财政立宪理论。值得肯定的是,作者没有以教条主义的方式吊于理论之树,而是在本土语境下,根据现实国情做出了自己的学术判断和政策建议。
可以预判,关于“民主与治理”的讨论将是海内外学界的一个长期话题。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学者参与到这一讨论中来,为了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及中国现代化事业的进步。
本刊编辑部
财政立宪的基本原理、理论含义与政策启示:以布坎南为中心的讨论
——兼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问题
汪毅霖
一、引 言
觉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并将其意义提升到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的高度。借此东风,近来涌现了一批从国家治理的高度对财政的理论和实践的深入探讨(高培勇,2014,2015 ;李俊生,2014 ;马珺,2015)。相对于在英美财政学传统下单纯从经济活动和经济学的角度对“财政”概念的理解,部分近的研究更加强调财政学的欧陆传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财政”概念的本意——包括“财”(经济)与“政”(政治与法律)两部分。
当前研究绝大多数着墨于“是什么”(我国财政制度的现状)、“为什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要性)和“应该是什么”(现代财政制度的理想化模式),进而直接引出从应然到实然的政策建议,即“改什么”(如何从既有的财政制度迈向现代财政制度)。按照欧陆传统的范式,这种研究存在明显的逻辑“缺环”——多数文献在谈到“改什么”时仍然更为关注经济问题而不是政治问题,从而缺乏对于作为财政制度改革的必要条件的“政”的维度的配套改革的深度讨论。这一“缺环”的影响的严重性在于,财政领域涉及的问题都发生在经济和政治的双重约束之下,从而完全不同于市场上的私人选择问题(在纯粹的市场环境中消费者效用化只受私人预算的单一约束)。于是,要把握财政中的经济问题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首先就要理解财政中的政治问题并进而推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的配套改革。
在财政的“政”的维度的改革方面,当前部分文献已经提及了财政法治化和/或财政制度的选择问题(李炜光,2012 ;张琦,2014 ;冯杨、李炜光,2014)。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对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之所以重要,在于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任何财政活动(无论是取决于中央决策者、专家委员会还是选民的偏好)都是在既定的宪法——法律规则下的选择(后立宪阶段的选择),故“财政宪法”(fisical constitution)构成了对财政活动的结果的范围约束——以减少财政这只“看得见”的手的“缺位”和“越位”。于是一个显然的推论就是,对于财政宪法规则本身的选择(立宪阶段的选择)是财政改革的关键,其直接决定了朝着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能否达到预期效果。
因此,“完善立法”对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性正是我们这篇论文所要着重讨论的问题。我们对于此问题的讨论将围绕布坎南(James Buchanan)的财政立宪理论或者说财政的制度选择方法(institutional-choice approach)来展开。之所以以布坎南为中心,是因为:,布坎南的财政立宪理论的直接研究对象就是财政立宪和立法问题,这在公共经济学领域是极为罕见的;第二,布坎南的财政立宪理论几乎构成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财政领域的整个核心内容,而国内目前对布氏理论的关注更多放在“政治宪法”(political constitution)——“规定了以何种方式达成集体决策结果的制度或规则集”(布坎南,2009,第142 页),对于与之并列的财政宪法则缺少详尽的梳理;第三,布坎南的财政立宪理论代表了对财政学的英美传统和欧陆传统的某种整合,其中的欧陆色彩尤其明显且带有自己的理论创新,故而将布坎南的财政立宪理论与当前主流的盎格鲁–撒克逊色彩的财政理论加以比较,可以期待对完善国家治理有更深刻的启示。
本文接下来的结构如下:第二部分讨论一致同意(unanimity)原则(程序约束)和普遍性(generality)原则(结果约束)这两项贯穿布坎南的财政立宪理论的基本准则,从而强化对理论基础的认识;第三部分研究财政立宪理论的福利经济学含义和政治经济学含义,二者构成了财政立宪理论的规范起点和实证基础;第四部分以比较分析的方法,从财政立宪理论的视角重新审视财政的三大基本职能;第五部分基于财政立宪理论的视角,解析在迈向现代财政制度背景下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含义和政策含义;后是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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