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08115644
《二十世纪中期上海婚姻刑案研究(以1945-1947年上海部分婚姻刑案为例)》以上海市档案馆的婚姻家庭类刑事档案为基础,依据民国时期的相关法律规定,联系20世纪中期上海的民风民俗,运用法社会学的方法,重点对民国时期的法律规定、官方对此类案件的操作以及民间的处理方法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本书的具体内容共分四章:章主要梳理了民国法律对几类婚姻刑案的具体规定,并联系具体案例结合判例对相关问题作了分析和探讨。第二章则系统地总结了20世纪中期上海司法机构对婚姻刑事案件的操作。第三章从具体的案例中归纳出上海民间对婚姻刑案的处理方式。第四章是对前述内容的概括和总结,终归纳出当时上海婚姻刑案的一大特色——法律规定、官方操作和民间处理达成了某种默契,这种默契恰好符合传统的无讼理念。
从细微处观察法律生活的变化
——《二十世纪中期上海婚姻刑案研究》序
内容摘要
导言
一、选题的意义
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三、婚姻刑案的特征
章 民国法律对婚姻刑案的规定
节 民国法律对重婚罪的规定
一、民国法律对重婚纳妾的态度
二、关于重婚罪的认定依据
第二节 民国法律对通奸罪的规定
一、近代中国对通奸的态度转变
二、关于通奸罪的认定依据
第三节 民国法律对和诱罪及其他相关犯罪的规定
一、民国法律对和诱罪的规定
二、对和诱罪的认定依据与标准
三、民国法律对其他妨害婚姻家庭罪的规定
第二章 官方对婚姻刑案的操作
节 警察对婚姻刑案的处理
一、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二、广泛地采用具保措施
三、拘提的补充使用
第二节 法院对婚姻刑案的审判
一、法院的判决及依据
二、法院审判的特点
第三节 监狱对婚姻刑案的执行
一、明确规定较为规范的收监程序
二、普遍运用保释措施
三、规定了特定条件下停止执行的情形
第四节 官方操作暴露出的社会问题
一、法律知识尚未在全社会普及,民众法律意识整体
很差
二、社会秩序混乱
三、人权保护不力
第三章 民间对婚姻刑案的处理
节 婚姻刑案中自诉案的特点
一、婚姻刑案多由男方提起自诉
二、案件常以告诉人撤诉而告终
三、婚姻刑案中自诉案的“传统背景”
第二节 民间处理的新时尚
一、婚姻刑案的发生成为离婚的主要诱因
二、婚姻刑案的受害人频繁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三、新时尚的社会背景
第三节 时尚与传统的较量
一、传统仍占主导地位
二、原因
第四章 法律规定、官方操作与民间处理达成了某种默契
节 民国刑法关于“告诉乃论”的规定
一、告诉乃论的渊源
二、告诉乃论的意义
第二节 官方操作婚姻刑案的方法
一、调解、感化是传统中国官吏的息讼技巧
二、压制讼师、拖延办案是传统中国官吏的共同选择
三、法官的办案诀窍:拒绝受理
第三节 民间对于婚姻刑案的处理
一、传统厌讼情结的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注重对讼的成本和利益的权衡
三、崇尚亲友调解
第四节 默契的原因是传统的无讼理念
一、中国传统社会关于“讼”的价值理念
二、“无讼”——传统法律文化的追求
三、中国传统的无讼思想的根源
附录一 案例索引
附录二 案件判决结果一览表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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