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2008920
序言
第一章 法学方法论
一、 价值分析法
二、 实证分析法
三、 历史分析方法
四、 社会分析法
第二章 自然法观念与理性精神
一、 古代自然法与自然理性
二、 中世纪自然法与神的理性
二、 近代自然法与理性
第三章 多元化社会中的法律整合
一、 多元化社会与法律整合
二、 法律整合的路径
三、 法律整合的理想图景
第四章 人性假设与法律主体
一、 人性的认知
二、 神性与德性:古希腊罗马时代的人性假设
三、 平等与自由:基督教的人性假设
四、 启蒙与理性:近代经济人的假设
第五章 我国法治进程中的公民参与
一、 西方公民法律参与的历史
二、 公民参与法律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意义
三、 促进公民参与法律的条件
第六章 法律职业共同体
一、 法律职业与法律职业共同体
二、 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的条件
三、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结构
四、 法律职业共同体与法治国家
第七章 生态法哲学范畴——生态自然权
一、 生态自然权释义
二、 生态自然权的正当性
三、 生态自然权与法哲学范式的转换
四、 生态自然权的法律保护纲要
第八章 知识产权的法理基础
一、 知识产权解读
二、 关于传统知识产权理论的评述
三、 知识产权新思潮的冲击
四、 知识产权价值的合理定位
五、 知识产权的多元目的与终极目的
第九章 法治与德治
一、 法治与德治的内涵
二、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三、 法治与德治的实现
第十章 司法的恤幼精神
一、 古代恤幼思想传统
二、 现代恤幼精神传承
三、 未成年人司法制度
序言
关于法理学问题的探讨,不论观点、学派还是著述都是繁多的。本书的出版无疑对此繁多予以了增量,虽然可能并不璀璨,但就促使法理学问题的探讨更为缤纷多彩和与时俱进而言,本书显然付出了努力,也必然成为这繁多中有独自特色的一抹色彩。
本书的主旨十分简单。首先,法理学研究既有永恒探讨的主题,也有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扩展的论题,即坚持对已有问题的深入研究,又对前沿问题予以探索,这是本书表达的主要内容。其次,不同的论题有着不同的发展背景和研究进路,对此进行的梳理,既为学者提供了新的视角,又为学习法理学的学生展示了法理学深入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这也是本书的目的。当然,两者是通过作者对每一论题的具体阐释而实现的。
任何学科的研究,关键莫过于研究方法,为达到研究目的而采取的行动、手段、方式或路径如何,决定了学科或论题能否起始、发展并进步,法学研究亦如此。那么,何为法学研究的正确方法,如何发现和选择正确的方法,用选定的方法怎样正确地展开研究,等等,对此类问题系统化的学理探讨则形成法学方法论,其充实完整与否,决定了法学本身是否成熟。因此,本书就法学发展以来所生成的理性主义方法论、实证主义方法论、经济分析方法论、社会法学方法论等进行的梳理和阐释,为研究者针对不同论题选择妥当方法提供了参考。
在法学研究中是否能够“价值祛除”,这是实证主义法学者和自然法学者之间的典型矛盾。然而,当前各国法理学发展中自然法哲学的蓬勃之势也是最为突出的事实,正如后工业时代社会发展所展示的那样,在大量新型的社会工程中,重要的问题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价值观的问题。只有当人们决定他们能够干什么,他们才可能考虑如何干的问题。“能够干什么”便是价值选择的问题,自然法学的兴盛不衰与此密切相关。但是,价值选择与理性相关,否则无法避免选择的盲目性。所以,自然法与理性,无论是自然理性、神的理性、抑或人的理性,成为法理学的永恒论题当属必然。
当代社会,在价值领域发生着不可挽回的分化并呈现相对化、多元化的现实状况下,如果能发扬多元化的积极因素推动社会变革以前行,同时不使多元化中的分裂因子造成社会的脱序,通过法律整合维护社会统和,无疑是一条良好的通途。因此,既要对多元化社会有充分的认识,还要对法律整合的态度、途径及方式进行正确的选择和运用,以完成对社会的有机整合,促成社会的整体性发展,在形成社会的法律性制度架构的过程中,达到民众普遍信任法律的社会效果,最终成就良好的法治社会。
在对社会进行法律整合的过程中,法律的方式无非是针对人的行为进行有效调控,而被赋予法律人格的主体,才能纳入法律的规范视野。什么样的人能成为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被赋予法律人格的人与自然人、理性人的关系如何?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法律规制的对象日益多元化,则对法律人格的拟制与扩张亦成为迫切需求,其对象和范围如何选择和界定?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给以明确的解答。
当然,公民是现代社会法律关系中的最基本主体,在多数国家欲求迈向法治的进程中,公民的参与具有典型和重要意义。相较而言,西方公民法律参与的历史较中国更为悠久和成熟,因此,在中国公民法律参与的促成和培育中,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任务和需求,借鉴西方公民法律参与的经验,探讨在中国国情下促成公民法律参与的条件则显得尤为重要。
同时,在中国迈向法治的征程中,另一种力量也不容忽视,这便是法律职业共同体。除了种种的制度设计和改善外,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状况如何也是一个社会法治化程度的显在标示。中国是否已经出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抑或仅处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萌芽状态,这有赖于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内涵、形成条件、结构形式以及其与法治国家的关系等的研究。
虽然对于法律领域中的一些基本问题需要持续关注,但也不能忽视社会发展为法律调整带来的新问题,例如生态环境的恶化、动植物的锐减、知识产权的矛盾、青少年犯罪等,对这些问题能否妥善解决,既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也挑战着学术的创新。
就法律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而言,确定生态自然权是法律能够展开保护的前提。因此,何谓生态自然权,对之予以法律保护的理由,以及法律保护的着眼点是什么等,在本书中亦予以详析。
不仅是生态环境恶化使得动物的生存堪忧,人类对于动物的不当对待也使得动物权利问题产生并出现争议,如:法律权利是仅赋予人的吗?能否延及动物?法理及可能性支持动物享有权利吗?当前对于动物保护的法律现状如何?这些是既有趣又严肃的问题。
如果把视线从自然收回到人类社会,又会看到当前中国社会发展中常常因知识产权问题与他国产生矛盾和冲突,由此引发的贸易战此起彼伏。既要维护发明创造者的权益,又要使发明创造充分利用快速推进社会进步,对于两者的平衡既存在着传统理论,也有着新思潮的呼吁,其核心在于对知识产权价值的合理定位。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要适时赋予其新的内涵。
若再把视线从社会发展转入社会生活,还会看到青少年犯罪问题亦是我国现阶段的突出问题。基于我国计划生育国策下的青少年生活环境及性格养成与国外有很大不同,在构建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时,不仅要借鉴,更重要的是创新。当然,这种创新如果本着我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恤幼”精神而展开,则是相当现实的。
中国当代法律调控中尚有许多法律问题值得关注,本书仅撷其一叶做了学者的智识思考,若能以此引起更多的法理思考和预设,亦达到了本书的目的。
最后,请允许我对毕巍明、卢学英、李泽、邹彩霞、邓家元、周颖表示由衷的感谢!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他们给了我无私的帮助,并贡献了观点。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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