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7582934丛书名: 欧诺弥亚·不列颠古典法学丛编
“欧诺弥亚·不列颠古典法学丛编”之一,探讨功利主义如何为现代国家奠基,作为功利主义者的边沁,如何理解现代国家?
1.杰里米·边沁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政治思想家,他不仅是著名的功利主义学派代表人物,也对当时的英国政治产生重要影响。
2.本书有别于传统上对边沁伦理学的关注,而聚焦于边沁对现代国家的理解,解读边沁对于解读边沁对于立法、主权、国际关系、公共服务等诸多国家理论重要议题的看法解读边沁对于立法、主权、国际关系、公共服务等诸多国家理论重要议题的看法立法、主权、国际关系、公共服务等诸多国家理论重要议题的看法。
3.本书考察了边沁的所有著作,并对几份之前从未被人注意到的重要文本(比如边沁关于英国官僚制度的讨论,关于外交事务的讨论等等)进行深入解读。
边沁是著名的英国思想家,他的功利主义思想影响深远。本书是较早从政治理论角度研究边沁的一部作品,聚焦边沁的国家理论。
罗森布卢姆认为,边沁提出功利的立法原则,为立法的日常性辩护,其立法思想与古典观点彻底决裂。他从心理学角度解释法的伦理基础和法的强力,批判审美主义和禁欲主义。边沁在人民主权和法律命令论两方面运用主权概念,处理权力的起源和法的效力等问题。边沁将职业化作为公共服务的典范,批判法律职业和贵族官僚。在国际法问题上,边沁提出了国家间共同且平等的功利这项原则。
《边沁的现代国家理论》具有广阔的思想史视野,从古今之变、启蒙思想、国家理性、*主义、世界主义等角度阐述边沁复杂的国家理论。
致谢 / i
引用的简称与鲍林版边沁集指南 / i
导言 / 1
第一章
法律的功利法典:日常立法或非常立法? / 11
第二章
立法者的社会心理学 / 34
第三章
反法律的意识形态 / 68
第四章
主权与法律 / 89
第五章
主权国家 / 120
第六章
负责的公共服务 / 143
结论 / 183
索引 / 186
本书将边沁刻画为一位现代国家理论家。他处理了国家理论的所有重要主题:主权、法律作为权力的实施方式、外交、国家间关系,还有宽容问题。他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典型的现代问题。也许有些思想家比边沁更关注现代性的独特之处,但是没有人像他那样执迷于现代化,或者说政治发展。没有人像他这样劝说人们改信现代国家。边沁作品的这种劝说很重要。对他来说,现代国家并不是一个可进行批评性分析的现实,而是一个志向。现代化是一个理想。虽然边沁关注国家建设的技术以及如何克服现代化遭遇到的抵抗,但他的思想并不完全是工具性的。他认为,现代国家的特征没有得到充分的理解,也没有得到充分的辩护。他常常为那些他觉得国家必需的制度的可行性辩解,但是仅仅考察他推荐的制度改革,并不能全面理解边沁的国家理念。因为,他还努力说明,哪些观念使得这些制度得以可能或者使得人们能想象得到这些制度。这里,衡量边沁政治思想的尺度是他的国家观而非他相关改革措施的影响,他的重要性在于他努力借助国家这个概念来使人们接受政治。
有一点很清楚,边沁对政治秩序的多样性和脆弱性很敏感。国家的更高合理性并没有解决多样性问题。功利原则的核心主张就是:在不断变化和相互冲突的个体与团体利益之上可能建立秩序。与其他现代国家理论家一样,边沁假定,多样性无法避免,并赋予其积极价值。他同样察知政治秩序的脆弱性。他承认,即使人们怀着良好意图并依照功利原则行为,也可能无法建立秩序或将秩序维持下去。功利并不保证带来一致意见(agreement)。边沁提议接受多样性和脆弱性,但是这确实在情感和美学层面上会无法令人满意。浪漫主义对功利国家的合理性的反击完全可以理解。浪漫主义持续不断进行攻击是因为,人们一直渴望获得国家没能实现的稳定和一些共同价值。边沁的国家理论仅仅提供了思想上的满足。它说明了现代政治为什么无法避免多样性和脆弱性。它促进了对多样性的宽容,促进了洞察力为脆弱性带去的慰藉。
我阅读边沁作品时关心的许多问题不同于其他那些边沁政治思想解读关心的问题。例如,本书的重点并不是边沁改革议案的起源和历史重要性,就像哈维的杰出研究《政治激进主义的兴起》那样。哈维的作品是一部绝佳的思想史。他聚焦边沁的青年时代,探究边沁与其他启蒙知识分子的结盟。但是,最能代表启蒙运动的那些理念本身无法阐明边沁的国家理论。如果不去关注“国家理性”思想家关注的那些问题,不运用他们提出的(至少)某些理念,就无法研究国家。严格来说,国家理性(被它的主要史学家称为“马基雅维利主义”)这个政治学说主要与文艺复兴到君主绝对主义强盛的这个时段有关。更宽泛地说,它是一个经久不衰的政治看法,即:将国家视为理想并接受这个理想所造就的规则。就此而言,这是边沁认同甚至鼓励的看法。
启蒙运动的典型特征是相信向一个文化理想(个体的理性自我发展)进步,相信进步将带来普遍且永久的和平。这些启蒙运动思想家并没有公然宣称无政府主义的愿景,尽管他们认为一切秩序和联合的主要功能是教育性的。他们将权力和强制视为无法避免的非理性。他们有些人认为,权力和强制阻碍了思想文化,而其他人都认为,权力和强制最多也就是思想进步的条件。虽然启蒙思想家接受国家这个事实,但是他们并不满足于国家,他们忠于世界主义,而且期望国家被一个世界国家和世界联邦取代。
与此不同,国家理性的主要特征是将地方性国家(parochial state)视为典范,并研究这样做的结果。国家理性无法与公共合理性(有时被称为功利)这个理念分离,它证明了废除道德法和实定法为权力施加的限制的合理性。国家理性学说原则上赞同偏离起初由普世教会后来由启蒙运动倡导的做法。国家理性学说还反对启蒙运动笔下的那种仁慈的统治者或导师型统治者。相反,它将普遍利己主义作为统治的基础,将统治的个人权力欲作为统治者操办公共事务的推动力。
虽然这两个政治思想传统在这方面相互对立,但它们并不单独出现。它们无法在逻辑上单独出现,因为它们相互需要。国家理性并不仅仅在于审慎,并不仅仅要求在实践中搁置法律或道德规范。这个学说提出了一个新的基础来证明,反对其他标准——启蒙运动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规定的标准——的做法是合理的。与此相同,启蒙思想家的志向是反驳(至少)国家理性的下述预设:所有人的利己主义必然会蜕变为任性(caprice),因此权力是必要的。除此之外,还有心理原因使得这两个传统很少孤立出现。无论他们多么致力于抽象原则的改造力,几乎没有哪位思想家能够完全抵御权力的快感,他们几乎都想要洞穿神秘权力(arcana imperii)的秘密,或者是由自己来设计外交手段。简言之,很少有思想家会完全拒绝政治“局内人”这项令人自豪的头衔,而这正是国家理性的一个标志。对于统治者和知识分子的特殊关系,也许只有卢梭比边沁更敏感。就放弃政治抱负及放弃政治关系而言,可能也只有卢梭的做法比边沁更令人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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