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5883178丛书名: 新农村法律点睛大全
内容简介
法律,不仅是解决纠纷的工具,更是人们安身立命、幸福生活、科学发展的保障。
为解决农民朋友学法、找法、用法的困惑与不便,编辑出版了这套“新农村法律点睛大全”。这套丛书具有以下五大特色与亮点:
1.系统:规划出版54册,全面收录与“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2.便捷:以手册方式编写,方便农民朋友快速查找自己需要的法律条文解释。
3.问答:以问答方式逐条释义法条,便于农民朋友聚焦欲知的法律问题。
4.案例:在法条释义之后对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小案例进行简析,为读者实际应用法律提供示范。
5.咨询:读者可登录点睛网进行法律咨询或委托点睛网法务人员代聘律师。
为解决农民朋友学法、找法、用法的困惑与不便,编辑出版了这套“新农村法律点睛大全”。这套丛书具有以下五大特色与亮点:
1.系统:规划出版54册,全面收录与“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2.便捷:以手册方式编写,方便农民朋友快速查找自己需要的法律条文解释。
3.问答:以问答方式逐条释义法条,便于农民朋友聚焦欲知的法律问题。
4.案例:在法条释义之后对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小案例进行简析,为读者实际应用法律提供示范。
5.咨询:读者可登录点睛网进行法律咨询或委托点睛网法务人员代聘律师。
目 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1.我国《物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2.《物权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
3.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是否受到平等保护?
4.物权的具体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
5.当物权发生变动时,如何公示才能真正地发生效力?
6.物权作为“绝对权”、“对世权”,是否就是一种不受限制的权利?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7.变更不动产物权要办理哪些手续?
8.不动产物权变动应登记而未登记的,此时有关该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合同是否无效?
9.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是什么?它和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事项不一致时应该以什么为准?
10.发现不动产登记发生错误,权利人该怎么办?
11.申请更正的权利人与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之间发生争议怎么办?
12.如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13.如当事人签订了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可是一时还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如何才能防止不动产现有所有权人随意处置该不动产以保障将来能切实地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14.因登记事项错误造成权利人受到损害,谁负责赔偿?
15.不动产登记如何收费?
16.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何时发生效力?
17.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是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
18.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物权是否还需要办理登记或者进行交付?
19.在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的情况下,所有权何时产生或者消灭?
……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物区分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五编 占有
后记
第一章 基本原则
1.我国《物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2.《物权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
3.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是否受到平等保护?
4.物权的具体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
5.当物权发生变动时,如何公示才能真正地发生效力?
6.物权作为“绝对权”、“对世权”,是否就是一种不受限制的权利?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7.变更不动产物权要办理哪些手续?
8.不动产物权变动应登记而未登记的,此时有关该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合同是否无效?
9.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是什么?它和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事项不一致时应该以什么为准?
10.发现不动产登记发生错误,权利人该怎么办?
11.申请更正的权利人与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之间发生争议怎么办?
12.如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13.如当事人签订了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可是一时还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如何才能防止不动产现有所有权人随意处置该不动产以保障将来能切实地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14.因登记事项错误造成权利人受到损害,谁负责赔偿?
15.不动产登记如何收费?
16.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何时发生效力?
17.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是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
18.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物权是否还需要办理登记或者进行交付?
19.在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的情况下,所有权何时产生或者消灭?
……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物区分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五编 占有
后记
在线试读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1.我国《物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法律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并服务于经济基础的。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我国物权法的社会主义性质。物权法制定的基本目的之一就是要维护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物权法主要是从民事角度通过明确物的归属,权利人有那些权利,他人负有哪些义务,侵害物权的法律责任等,来体现和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物权法的另一个立法目的就是要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是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完备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物权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通过确立物权归属和利用的基本规则,规范老百姓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保障老百姓的权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国市场经济服务。
……
第一章 基本原则
1.我国《物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法律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并服务于经济基础的。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我国物权法的社会主义性质。物权法制定的基本目的之一就是要维护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物权法主要是从民事角度通过明确物的归属,权利人有那些权利,他人负有哪些义务,侵害物权的法律责任等,来体现和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物权法的另一个立法目的就是要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是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完备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物权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通过确立物权归属和利用的基本规则,规范老百姓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保障老百姓的权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国市场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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