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811300987
内容简介
本书以讲授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包括知识产权法总论、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的国际立法等具体法律制度。全书理论性和应用性相结合,使读者能够系统、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和具体法律制度,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运用。
本书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教材,也可供各类高等院校本科层次学生使用,还可作为企业、政府机关、司法机构等进行法律教育与培训的参考教材以及个人学习知识产权法知识的读本。
本书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教材,也可供各类高等院校本科层次学生使用,还可作为企业、政府机关、司法机构等进行法律教育与培训的参考教材以及个人学习知识产权法知识的读本。
目 录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的范畴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的范畴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的起源与发展
第三节 我国知识产权法概况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第三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 著作权法的概念及其在民法中的地位
第三节 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四章 著作权的主体
第一节 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其分类
第二节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第五章 著作权的客体
第一节 著作权作品的定义和分类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
第三节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第四节 网络著作权的保护
第五节 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
第六章 著作权的内容
第一节 著作人身权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第三节 著作权的取得与期限
第七章 邻接权
第一节 邻接权概述
第二节 邻接权的主要内容
第八章 著作权的利用
第一节 著作权的转让
第二节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第三节 著作权的其他利用
第九章 著作权的限制
第一节 合理使用
第二节 法定许可使用
第三节 强制许可使用
第十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第二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种类
第三节 执行措施
第三编 专利权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专利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专利、专利权、专利法
第二节 专利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十二章 专利权主体
第一节 专利权主体概述
第二节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第三节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工作单位
第四节 外国人
第十三章 专利权客体
第一节 发明
第二节 实用新型
第三节 外观设计
第四节 不授予申请人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第十四章 专利权取得
第一节 授予专利的条件
第二节 授予专利的程序
第十五章 专利权的内容
第一节 专利权内容概述
第二节 专利权人的权利
第三节 专利权人的义务
第十六章 专利权的利用和限制
第一节 专利权的利用
第二节 专利权的限制
第十七章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专利侵权行为
第二节 专利权保护范围及专利侵权的判断
第三节 对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
第四节 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编 商标权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 商标概述
第一节 商标
第二节 商标与其他商业标识
第三节 商标的分类
第十九章 商标法的变迁
第一节 国外商标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 我国商标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十章 商标权法律关系
第一节 商标专用权的主体和客体
第二节 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章 商标权的取得
第一节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
第二节 我国商标权取得的原则
第三节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四节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二章 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变更和终止
第一节 注册商标的期限和续展
第二节 注册商标的变更
第三节 注册商标权的终止
第二十三章 商标权的行使
第一节 商标权的使用
第二节 商标权的许可
第三节 商标权的转让
第四节 商标权的投资
第五节 商标权的质押
第二十四章 商标管理
第一节 商标管理概述
第二节 商标使用管理
第三节 商标印制管理
第四节 商标文献
第二十五章 商标权的保护
第一节 商标权保护概述
第二节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认定
第三节 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第五编 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二十六章 商业秘密权
第一节 商业秘密的概念与要件
第二节 商业秘密的种类
第三节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形式
第四节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五节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章 厂商名称权
第一节 厂商名称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厂商名称权的性质和内容
第三节 厂商名称权的法律保护
第二十八章 原产地名称权
第一节 原产地名称
第二节 原产地名称权
第三节 原产地名称权的法律保护
第二十九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第一节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内容
第二节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取得与行使
第三节 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
第三十章 植物新品种权
第一节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立法
第二节 植物新品种权的范围与归属
第三节 植物新品种权的取得与限制
第六编 知识产权的国际立法
第三十一章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第一节 工业产权的范围
第二节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基本规则
第三十二章 《专利合作条约》与商标注册协定
第一节 《专利合作条约》
第二节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
第三十三章 国际著作权公约
第一节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第二节 《世界版权公约》
第三节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第四节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第三十四章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第一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概述
第二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基本原则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与使用标准
第四节 知识产权执法
第五节 知识产权的获得与维持以及相关程序
第六节 争端的防止与解决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A 各章案例分析题答案要点提示
附录B 模拟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附录C 有关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章 知识产权的范畴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的范畴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的起源与发展
第三节 我国知识产权法概况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第三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 著作权法的概念及其在民法中的地位
第三节 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四章 著作权的主体
第一节 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其分类
第二节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第五章 著作权的客体
第一节 著作权作品的定义和分类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
第三节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第四节 网络著作权的保护
第五节 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
第六章 著作权的内容
第一节 著作人身权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第三节 著作权的取得与期限
第七章 邻接权
第一节 邻接权概述
第二节 邻接权的主要内容
第八章 著作权的利用
第一节 著作权的转让
第二节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第三节 著作权的其他利用
第九章 著作权的限制
第一节 合理使用
第二节 法定许可使用
第三节 强制许可使用
第十章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第二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种类
第三节 执行措施
第三编 专利权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专利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专利、专利权、专利法
第二节 专利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十二章 专利权主体
第一节 专利权主体概述
第二节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第三节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工作单位
第四节 外国人
第十三章 专利权客体
第一节 发明
第二节 实用新型
第三节 外观设计
第四节 不授予申请人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第十四章 专利权取得
第一节 授予专利的条件
第二节 授予专利的程序
第十五章 专利权的内容
第一节 专利权内容概述
第二节 专利权人的权利
第三节 专利权人的义务
第十六章 专利权的利用和限制
第一节 专利权的利用
第二节 专利权的限制
第十七章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专利侵权行为
第二节 专利权保护范围及专利侵权的判断
第三节 对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
第四节 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编 商标权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 商标概述
第一节 商标
第二节 商标与其他商业标识
第三节 商标的分类
第十九章 商标法的变迁
第一节 国外商标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 我国商标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十章 商标权法律关系
第一节 商标专用权的主体和客体
第二节 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章 商标权的取得
第一节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
第二节 我国商标权取得的原则
第三节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四节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二章 注册商标的期限、续展、变更和终止
第一节 注册商标的期限和续展
第二节 注册商标的变更
第三节 注册商标权的终止
第二十三章 商标权的行使
第一节 商标权的使用
第二节 商标权的许可
第三节 商标权的转让
第四节 商标权的投资
第五节 商标权的质押
第二十四章 商标管理
第一节 商标管理概述
第二节 商标使用管理
第三节 商标印制管理
第四节 商标文献
第二十五章 商标权的保护
第一节 商标权保护概述
第二节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认定
第三节 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第五编 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二十六章 商业秘密权
第一节 商业秘密的概念与要件
第二节 商业秘密的种类
第三节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形式
第四节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五节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章 厂商名称权
第一节 厂商名称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厂商名称权的性质和内容
第三节 厂商名称权的法律保护
第二十八章 原产地名称权
第一节 原产地名称
第二节 原产地名称权
第三节 原产地名称权的法律保护
第二十九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第一节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内容
第二节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取得与行使
第三节 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
第三十章 植物新品种权
第一节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立法
第二节 植物新品种权的范围与归属
第三节 植物新品种权的取得与限制
第六编 知识产权的国际立法
第三十一章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第一节 工业产权的范围
第二节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基本规则
第三十二章 《专利合作条约》与商标注册协定
第一节 《专利合作条约》
第二节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
第三十三章 国际著作权公约
第一节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第二节 《世界版权公约》
第三节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第四节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第三十四章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第一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概述
第二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基本原则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与使用标准
第四节 知识产权执法
第五节 知识产权的获得与维持以及相关程序
第六节 争端的防止与解决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A 各章案例分析题答案要点提示
附录B 模拟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附录C 有关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在线试读
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总论
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的范畴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的起源与发展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知识产权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当代知识产权法是近代知识产权法的继承与发展。
一、著作权法的起源与发展
一般认为,著作权法起源于欧洲。16世纪中叶,英国成立了印刷公会。此后实行出版书刊的特许证制度,由皇家特别授权,给予印刷公会的成员或者其他获得特许状者以出版书籍的特权。这种制度旨在控制印刷品的散布,以维护封建国家教俗统治的利益。特许证制度所要保护的权利主体是印刷出版商,作者没有任何利益,权利性质属于国家授予的特权,所保护的行为是出版。在出版商的权利获得保护之后,另一个矛盾就突出出来了。人们发现,作者才是著作的真正源泉,如果作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出版商的利益就成为无源之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在作者阶层的强烈要求之下,英国议会于1709年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保护作者权利的法律,即《安娜女王法令》。这部法案第一次揭示了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即立足于鼓励知识分子努力创作,以便促进全社会文化的发展与进步。该法明确了作者对其作品的支配权,使早期以出版商为本位的特权转变为以著作权人为本位的权利,将出版商长期垄断的对作品的商业性使用与特权转移到作者手中,从而确立了在这项权利中作者的核心地位。其次,由于权利依法产生,而不再是根据皇家授权,也使原来的特权由公法领域转变为由民法所调整的可转让的财产权。权利主体和权利性质这两个本质问题的转变在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安娜女王法令》的颁布,为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石。由于该法仅涉及书籍的复制权,这种权利还只是“版权”(copyright)。
……
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的范畴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的起源与发展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知识产权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当代知识产权法是近代知识产权法的继承与发展。
一、著作权法的起源与发展
一般认为,著作权法起源于欧洲。16世纪中叶,英国成立了印刷公会。此后实行出版书刊的特许证制度,由皇家特别授权,给予印刷公会的成员或者其他获得特许状者以出版书籍的特权。这种制度旨在控制印刷品的散布,以维护封建国家教俗统治的利益。特许证制度所要保护的权利主体是印刷出版商,作者没有任何利益,权利性质属于国家授予的特权,所保护的行为是出版。在出版商的权利获得保护之后,另一个矛盾就突出出来了。人们发现,作者才是著作的真正源泉,如果作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出版商的利益就成为无源之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在作者阶层的强烈要求之下,英国议会于1709年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保护作者权利的法律,即《安娜女王法令》。这部法案第一次揭示了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即立足于鼓励知识分子努力创作,以便促进全社会文化的发展与进步。该法明确了作者对其作品的支配权,使早期以出版商为本位的特权转变为以著作权人为本位的权利,将出版商长期垄断的对作品的商业性使用与特权转移到作者手中,从而确立了在这项权利中作者的核心地位。其次,由于权利依法产生,而不再是根据皇家授权,也使原来的特权由公法领域转变为由民法所调整的可转让的财产权。权利主体和权利性质这两个本质问题的转变在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安娜女王法令》的颁布,为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石。由于该法仅涉及书籍的复制权,这种权利还只是“版权”(copyright)。
……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