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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4187229
“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20多年前理论界达成的这一共识,在当时强调法制对于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意义。经过时间的检验,这一蕴含经济法治或法治经济内涵的理念,至今仍闪耀着真理的光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对法治经济的认识已上升到市场经济本质的高度。
二、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主要内容和特色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其一般原理是:法律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由其经济基础决定并且必定要维护其经济基础。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①
具体来说,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主要包含以下观点:
,法律是表现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利益。
马克思认为,法是“从人们的物质关系以及人们由此而产生的互相斗争中产生”的②。在一定的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除了必须以国家的形式组织自己的力量而外,还必须给予自己的由这些特定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以国家意志即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⑧马克思说,“很清楚,在这里,并且到处都一样,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那部分人的利益,总是要把现状作为法律加以神圣化,并且要把习惯和传统对现状造成的各种限制,用法律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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