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2061847
内容简介
自20世纪中后期,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法律也出现了全球化趋势。为此,中国法学研究,很久以前就开始关注法律全球化问题。本辑的文章主要选自于2014年11月22—23日在上海市召开的比较法学年会参加者所提交的论文,这些论文从理论、司法、公法和私法等维度,对法律全球化问题进行了深入和广泛的探讨。本书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法律全球化专题、比较法理论与比较司法制度和比较公法与比较私法三大模块,其中包含很多我国著名比较法学和国家法学学者的研究成果。作为研究会年刊的《中国比较法学》是《比较法在中国》的延续,一如既往地秉承自由之意志、独立之精神,不仅选登每届年会论文,而且已经成为中国比较法学的重要园地,对我国的比较法学发展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总而言之,本书无论是学术上还是实践上的价值都值得期待。
目 录
法律全球化专题
高鸿钧法律全球化的理论与实践:挑战与机会
郭道晖法治中国在法治世界中的角色
倪正茂法律世界化:比较法学研究的逻辑皈依
鲁楠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
泮伟江法律全球化的政治效应:国际关系的法律化
陆宇峰宪法新进展:全球社会宪法的形成与碰撞
张文龙全球恐怖主义:幽灵、正义与寓言
——“9·11”事件的断想
刘双舟法律市场的全球化及其影响
李求轶日本比较法学的实验场
——法律全球化视野下的法整备支援
比较法理论与比较司法制度
李晓辉比较法研究中的世界法律地图
杨静哲“法律多元”的诞生及其制度背景
王志华苏维埃国家与法理论的历史演变
种林法院司法解释:中法比较研究
陈刚摇摆中的“司法”及其伦理危机
韦华腾
张元广东与美国各州民间保安体制之比较
比较公法与比较私法
杨平美国、法国和中国的违宪审查模式中政治理念的比较
罗智敏意大利公共参与的经验与启示
上官丕亮废除死刑的全球化与中国死刑罪名立法的宪法控制
张彤两岸四地私法冲突与协调的路径
王春梅归入与裂变:中国民事主体制度法律移植的路径转向
何隽迈向卫生公平:WTO中的药品知识产权
于明全球化时代的比较法学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综述
附录: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及常务理事名单
前 言
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视野极广,材料颇丰,但他的社会学分析却夹杂着许多道听途说,几乎成为分析社会学。梅因的《古代法》研究,言必有据,论则精炼,然他的历史学法,不过是西方和印度法的法学历史。今天,有关古代各国法制的研究,显然更加深入和广泛,对当代世界法律的了解,也更加准确和及时。
在社会现代化过程中,西欧首先以民族国家模式,取代了传统的帝国和邦国。由此,帝国或邦国之法,也被民族国家之法所取代。这种法律以主权为“主机”,以理性为源代码,以“民意”为动力,形成了覆盖国家领土的“法网”。由此,国家法是法律。国家之外的国际法,不过是国家法的延伸;而国家之内的习惯法,至多只有“替补队员”的位置。
然而,在20世纪的后几十年,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法律也出现了全球化趋势。由此,民族国家时代的法律范式受到了严峻挑战。在国家之上,全球化和跨国法势头强劲:国际人权法日渐蚕食国家法的主权,欧盟法等跨国法公开鲸吞国家的领土,而候鸟般四处游走的新商人法,则试图超越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双重禁锢。在国家之下,各种地方法和非官方法律文化开始登录全球网络,公开反对“妾身未明”的地位,挑战国家法的霸权。于是,在当代世界,全球法、国家法和地方法同时共存,它们既彼此竞争又相互补充。
对于上述三种法律,我们不应作出孰优孰劣的简单判断。仅就全球法而言,它既有反霸权主义之法,也有霸权主义之法;既有保护公民权利之法,也有侵害公民权利之法。中国已经被卷入全球化过程,其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也已深受法律全球化的影响。因此,从比较法的角度,深入研究法律全球化的趋势,揭示法律全球化的复杂原因,分析全球法、国家法和地方法的关系,不仅有助于改进中国的比较法学和一般法学理论,而且有助于推进中国法治实践的发展。
为此,中国法学研究,很久以前就开始关注法律全球化问题。2014年11月22~23日在上海召开的比较法学年会,议题即“法律全球化:中国与世界”。本次年会共有一百五十多位专家学者与会,提交论文六十余篇,从一般理论、司法、公法和私法等维度,对法律全球化问题进行了深入和广泛的讨论。这次会议推进了国内对于法律全球化问题的研究。本辑文章主要选自这次年会参加者所提交的论文。
本次年会由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承办,上海市法学会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协办。在这次年会的举办过程中,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给予了鼎力支持;比较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秀清教授,作为承办本次会议的东道主,带领她的团队,默默工作,无私奉献。没有他们的努力,就不会有这次年会的成功举办。在此,我代表比较法学研究会诚致谢忱。与此同时,本辑的编辑和出版,全由本研究会秘书长王志华教授主持,由副秘书长于明博士予以协助;其中辛苦,自不待言。
自比较法学研究会成立以来,在前辈学者沈宗灵、江平和刘兆兴教授的领导下,中国的比较法学得到了飞速发展,许多比较法学新秀脱颖而出,大批比较法学著作相继涌现,各种比较法学活动越来越多。对于中国比较法学界“三代领导人”的重大贡献,我们深表敬意和谢意。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感到一种巨大的责任和压力。显然,我们必须努力工作,把前辈学者所开创和发展的中国比较法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为中国法学和法学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为研究会年刊的《中国比较法学》是《比较法在中国》的延续,一如既往地秉承自由之意志、独立之精神,不仅选登每届年会论文,而且已成为中国比较法学的重要园地。
在社会现代化过程中,西欧首先以民族国家模式,取代了传统的帝国和邦国。由此,帝国或邦国之法,也被民族国家之法所取代。这种法律以主权为“主机”,以理性为源代码,以“民意”为动力,形成了覆盖国家领土的“法网”。由此,国家法是法律。国家之外的国际法,不过是国家法的延伸;而国家之内的习惯法,至多只有“替补队员”的位置。
然而,在20世纪的后几十年,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法律也出现了全球化趋势。由此,民族国家时代的法律范式受到了严峻挑战。在国家之上,全球化和跨国法势头强劲:国际人权法日渐蚕食国家法的主权,欧盟法等跨国法公开鲸吞国家的领土,而候鸟般四处游走的新商人法,则试图超越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双重禁锢。在国家之下,各种地方法和非官方法律文化开始登录全球网络,公开反对“妾身未明”的地位,挑战国家法的霸权。于是,在当代世界,全球法、国家法和地方法同时共存,它们既彼此竞争又相互补充。
对于上述三种法律,我们不应作出孰优孰劣的简单判断。仅就全球法而言,它既有反霸权主义之法,也有霸权主义之法;既有保护公民权利之法,也有侵害公民权利之法。中国已经被卷入全球化过程,其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也已深受法律全球化的影响。因此,从比较法的角度,深入研究法律全球化的趋势,揭示法律全球化的复杂原因,分析全球法、国家法和地方法的关系,不仅有助于改进中国的比较法学和一般法学理论,而且有助于推进中国法治实践的发展。
为此,中国法学研究,很久以前就开始关注法律全球化问题。2014年11月22~23日在上海召开的比较法学年会,议题即“法律全球化:中国与世界”。本次年会共有一百五十多位专家学者与会,提交论文六十余篇,从一般理论、司法、公法和私法等维度,对法律全球化问题进行了深入和广泛的讨论。这次会议推进了国内对于法律全球化问题的研究。本辑文章主要选自这次年会参加者所提交的论文。
本次年会由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承办,上海市法学会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协办。在这次年会的举办过程中,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给予了鼎力支持;比较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秀清教授,作为承办本次会议的东道主,带领她的团队,默默工作,无私奉献。没有他们的努力,就不会有这次年会的成功举办。在此,我代表比较法学研究会诚致谢忱。与此同时,本辑的编辑和出版,全由本研究会秘书长王志华教授主持,由副秘书长于明博士予以协助;其中辛苦,自不待言。
自比较法学研究会成立以来,在前辈学者沈宗灵、江平和刘兆兴教授的领导下,中国的比较法学得到了飞速发展,许多比较法学新秀脱颖而出,大批比较法学著作相继涌现,各种比较法学活动越来越多。对于中国比较法学界“三代领导人”的重大贡献,我们深表敬意和谢意。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感到一种巨大的责任和压力。显然,我们必须努力工作,把前辈学者所开创和发展的中国比较法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为中国法学和法学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为研究会年刊的《中国比较法学》是《比较法在中国》的延续,一如既往地秉承自由之意志、独立之精神,不仅选登每届年会论文,而且已成为中国比较法学的重要园地。
高鸿钧201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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