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79028
内容简介
本书从俄罗斯帝国时期的法学教育入手,重点系统梳理了苏维埃政权建立后苏联法学教育70多年的实践。全面展现了苏联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具体的制度设计和法学教育过程中体现出的特点、地位及历史影响。新中国法学教育建立之初曾全面移植苏联的法学教育,因此本书的研究对当下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亦有助益。
目 录
前言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立场、方法与视角
三、相关概念及研究范围的界定
四、研究现状
章 俄罗斯帝国时期法学教育概况
节 封建制以前和封建制时期法学教育的孕育
一、斯拉夫概况及古罗斯国家形成
二、文字的发明及初的学校
三、13-16世纪罗斯的普通学校教育及高等教育的出现
第二节 彼得一世文化改革中法学教育的萌芽
一、文化改革的背景
二、彼得一世时代的法律状况及对法学教育的认识
三、科学院的创办及正规法学教育的萌芽
第三节 叶卡捷琳娜二世的教育政策及法学教育的兴起
一、叶卡捷琳娜二世教育改革的背景
二、叶卡捷琳娜二世时代的法律观及法学教育的发展
三、圣彼得堡大学初的状况及当时的法学教育
第四节 19世纪社会变革中俄罗斯法学教育的发展
一、19世纪上半叶俄国的法学教育
二、 1864年司法改革后的法制及法学教育
三、法学教育的曙光——帝国晚期对法律的重视
第二章 苏维埃法律观对法学教育发展历程的影响
节 苏维埃政权建立后法律观的确立及发展
一、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与法
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法律观
三、苏维埃社会主义法律理论的主要内容
四、苏维埃法律观念的变化对法学教育的影响
第二节 苏联主要领导人的法律观对法学教育的影响
一、列宁的法律观及对法学教育的影响
二、斯大林的法律观及对法学教育的影响
三、赫鲁晓夫时期“加强法制”对法学教育的影响
四、勃列日涅夫的法律观及对法学教育的影响
五、戈尔巴乔夫“法治”的努力及对法学教育的影响
第三节 苏联高等法学教育的三个阶段
一、苏联法学教育的改造阶段
二、发展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20世纪70年代初期
三、提高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1991年
第三章 苏联法学教育的制度设计
节 苏联高等法学教育的组织结构
一、苏联法学教育的组织形式
二、苏联法学教育的实施机构——法律院校
第二节 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的目的
二、从教学大纲看课程结构
三、法学教育中突出政治课的学习
四、教学内容
第三节 法学教科书的编写要求及文本分析
一、编写法学教科书的基本原则
二、对资产阶级法学的彻底批判
三、主要课程教科书的分析
第四节 考试与就业
一、关于考试
二、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情况分析
第五节 教学方法及师资与科研
一、教学方法
二、对法学教师的基本要求
三、法学科研的组织方式
四、法学科研人员的任务
第四章 苏联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
节 俄罗斯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历史
一、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泛论
二、俄罗斯帝国时期的法律职业
三、苏联时法律职业概述
第二节 苏联法学教育对法律职业者的塑造
一、法官
二、检察官
三、律师
四、法学家
第三节 苏联的法律职业者对法律理论和实践的影响
一、对法学理论的影响
二、对司法的影响
第四节 “公正”还是“服从”?——莫斯科审判中苏联法律职业者的表现
一、莫斯科审判——以“法律”的名义藐视法律
二、粉墨登场——莫斯科审判中法律职业者的表现
三、从莫斯科审判看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背离
第五章 苏联法学教育与美、德两国的异同
节 法学教育诞生背景的差异
一、美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历史
二、早期德国的法学教育及法律职业
第二节 法学教育课程设置及教学方法的差异
一、课程设置及人才培养目标的区别
二、教学方法与考试制度上的差异
第三节 苏联法学教育中的意识形态教育
一、法学教育中的意识形态教育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意识形态教育在苏联法学教育中的解读
三、苏联法学教育中意识形态教育的反思
第四节 苏联法学教育的特点
第六章 苏联法学教育的历史地位及影响
节 苏联法学教育对俄罗斯联邦的影响
一、俄罗斯法文化是法学教育得以继受的前提
二、俄罗斯联邦法学教育对苏联法学教育的扬弃
三、俄罗斯法学教育发展趋势
第二节 苏联法学教育模式对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影响
一、苏联法学教育对新中国法学教育产生影响的原因
二、苏联法学教育影响新中国法学教育的途径及表现
三、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启示
第三节 苏联法学教育对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影响
一、苏联法学教育对南斯拉夫的影响
二、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法学教育的影响
第四节 苏联法学教育的历史地位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在线试读
20世纪人类历重大的事件之一就是世界上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诞生、发展与衰亡。1991年以来,从不同角度进行苏联史的研究,总结其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是学术界的重要课题之一。对苏联法学教育的研究包含了对苏联解体内在原因的探讨,在法制、法学、法学教育成为现代法治社会重要元素的今天,对苏联法学教育的反思将有利于俄罗斯法治国家理论的实践。法律科学的成长不仅取决于其学科内部的因素,还因为其与社会生活广泛而深入的联系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苏联法作为世界上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从产生之日起就有较强的辐射力,不仅对后来社会主义国家有超强的模范作用,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学形态也产生了巨大冲击。苏联法学教育孕育和成长的环境以及它在苏联法制建设中所起的作用,深刻影响到“十月革命”后大批追随苏联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学建设和法制发展,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乃至政治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世纪,苏联法学教育随着苏联国家影响力的扩大而在全世界产生了相当广泛的影响。新中国法学教育采用苏联模式培养了大批法学教育和司法实务人才,让新中国的法学教育在比较短的时间全面而迅速地建立起来。虽然苏联法学教育中一度存在的法律教条主义、法律虚无主义等因素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但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文化,它对世界法律文化的贡献是不容忽视的。
法学教育造就了一批遵守规则、追求正义的法律职业者,形成了一个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法律家群体,这是通往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法律人的职业素质与职业操守代表着公平与正义,维护着法律的尊严,维系着公众对法治的信心。今天的俄罗斯高扬“法治国家”的理念,重新审视法学教育、关注法律人才的培养对国家法治建设的实践无疑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因此,法治社会的建立、维系与巩固离不开法学教育。对苏联法学教育的探讨将有助于对苏联解体的进一步认识,不仅对俄罗斯今天的法治化进程有借鉴意义,也将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提供有益的思考,从而把握法学教育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提高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的水平。
本书的内容和逻辑结构安排如下:
导论,介绍了本书的研究对象以及写作的初衷,从法学、教育学和历史学的角度阐述苏联法学教育70年的实践,试图将苏联法和法学教育的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
章,俄罗斯帝国时期法学教育概况。本章首先在界定法学教育及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对俄罗斯文化教育的发展背景做简要勾画。从介绍封建制以前和封建制时期法学教育的孕育入手,在彼得一世文化改革和叶卡捷琳娜二世的教育改革中发掘和梳理当时对法律、法学教育所持有的态度和采取的措施。彼得一世开启了俄罗斯人的心智,以野蛮的方式对抗和摧毁着俄国的野蛮,为俄国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叶卡捷琳娜二世继承并推动了彼得一世的改革,让俄国高等法学教育逐步走向正规化。法学教育的肇始,寄托着俄国君主们通过教育开启民智的希望,更寄托着通过培养知晓法律的官吏提高日常行政效率和行政水平的希望。本章在18世纪法学教育的基础上,分析了19世纪法学教育在各种社会变革中的发展状况。帝国晚期试图以法律的完善挽救垂危的统治,在沙皇专制主义与各种革命力量的较量中孕育和催生了俄国近代法律理念,帝国时代法学教育的黄金时期被“十月革命”画上了句号。
第二章,苏维埃法律观对法学教育发展历程的影响。本章首先梳理了苏联时期高等法学教育经历的三个阶段以期对苏联法学教育有个宏观把握。这三个阶段分别是:改造阶段,1917年至卫国战争时期;发展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70年代初期;提高阶段,70年代至1991年,一个时代的法律观念、法学教育与法律信仰的培植密切相关,在苏联集权主义的情况之下,国家领导人的法律观会对法学教育产生重要影响。本章首先介绍了苏维埃政权建立后经典马克思主义法学观,苏联主要领导人列宁、斯大林、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人的法律观对法学教育的影响。苏联的法律观是其意识形态的重要反映,表达了对法律功能的根本看法,因此也是理解苏联法学教育的核心要素所在。
第三章,苏联法学教育的制度设计。本章从微观角度阐述苏联法学教育的组织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大纲的编写及教科书的选定。课程政策和课程设置直接地反映国家施于教育的使命和任务,因此,对苏联法学专业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的分析就成为研究苏联法学教育的重要途径。教学大纲规定的一切学科都是学生必修的课程,苏联的法学教育为了培养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法律人才,通过公共课程,即政治课的学习完成社会主义道德的培育,通过专业课程丰富法律专业的知识技能并在专业课的学习中继续加强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教科书的编写和审定都是以符合无产阶级国家对法律人的培养目标为标准的,反映了苏联政府在法学高等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此外,对法学专业的招生、就业、师资、科研及教学方法等都一一展开论述。
第四章,苏联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法律知识的专业化促使法律职业专业化,法律作为一种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手段,依靠一套专门的权威性资料来实行,客观上需要法学教育系统而完整地将法律这种专门的、权威的知识体系通过一定的方式传授给需要掌握这门知识的人。苏联法学教育既有通常法学教育的共性,也有独特的个性,在苏联法学教育过程中泛意识形态化之下培养出的法律职业人也表现出异于其他国家的特点。本章就苏联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关系,具体阐述苏联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等的培育以及他们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整体展示苏联法学教育培养的法律人的面貌。
第五章,苏联法学教育与美、德两国的异同。虽然苏联法学教育是在彻底清理俄罗斯帝国时期法学教育的基础上重建的,但历史的传统仍然以它的惯性潜在地影响着未来。苏联法学教育在历史纵向的链条中获得其独特的价值,并在不经意间体现着俄罗斯文化的浸润。本章通过将苏联法与作为普通法系代表的美国法和作为大陆法系代表的德国法比较,获得其更加鲜明的形象。
第六章,苏联法学教育的历史地位及影响。在世界范围内,20世纪的苏联历史具有空前的重要性,苏联法学教育的全部历程及经验随着苏联的解体而告一段落。苏联法学教育的理念、方法、过程等都带有着鲜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色彩,这些不仅在今天俄罗斯联邦的法学教育中有明显的体现,对中国、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也都有着深远的影响。虽然苏联解体了,但苏联法学教育70年来的经验教训仍然给我们留下长久的回味与思索,对中国目前的法治化进程和法学教育的改革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书的结语部分表达的是,苏联法学教育的质量是比较高的,存在的问题是法学教育培养的高素质人才不能真正推动国家法律制度的健全、司法实践的进步和法治观念的更新。法学教育的根本问题已经不是法学教育或者法律发展本身能够解决的,它受苏联体制的局限,政治与法律的关系陷入一种困境,导致苏联法学教育与“法治”国家一定程度的背离。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苏联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之间不能建立良性的互动,从而使法学教育陷入尴尬的境地。
本书通过对苏联法学教育的反思,深入研究法律发展的终主题,让法律成为苏联转轨过程中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的生长点,让人们享受法律文明带来的稳定感和幸福感。
法学教育造就了一批遵守规则、追求正义的法律职业者,形成了一个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法律家群体,这是通往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法律人的职业素质与职业操守代表着公平与正义,维护着法律的尊严,维系着公众对法治的信心。今天的俄罗斯高扬“法治国家”的理念,重新审视法学教育、关注法律人才的培养对国家法治建设的实践无疑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因此,法治社会的建立、维系与巩固离不开法学教育。对苏联法学教育的探讨将有助于对苏联解体的进一步认识,不仅对俄罗斯今天的法治化进程有借鉴意义,也将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提供有益的思考,从而把握法学教育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提高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的水平。
本书的内容和逻辑结构安排如下:
导论,介绍了本书的研究对象以及写作的初衷,从法学、教育学和历史学的角度阐述苏联法学教育70年的实践,试图将苏联法和法学教育的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
章,俄罗斯帝国时期法学教育概况。本章首先在界定法学教育及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对俄罗斯文化教育的发展背景做简要勾画。从介绍封建制以前和封建制时期法学教育的孕育入手,在彼得一世文化改革和叶卡捷琳娜二世的教育改革中发掘和梳理当时对法律、法学教育所持有的态度和采取的措施。彼得一世开启了俄罗斯人的心智,以野蛮的方式对抗和摧毁着俄国的野蛮,为俄国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叶卡捷琳娜二世继承并推动了彼得一世的改革,让俄国高等法学教育逐步走向正规化。法学教育的肇始,寄托着俄国君主们通过教育开启民智的希望,更寄托着通过培养知晓法律的官吏提高日常行政效率和行政水平的希望。本章在18世纪法学教育的基础上,分析了19世纪法学教育在各种社会变革中的发展状况。帝国晚期试图以法律的完善挽救垂危的统治,在沙皇专制主义与各种革命力量的较量中孕育和催生了俄国近代法律理念,帝国时代法学教育的黄金时期被“十月革命”画上了句号。
第二章,苏维埃法律观对法学教育发展历程的影响。本章首先梳理了苏联时期高等法学教育经历的三个阶段以期对苏联法学教育有个宏观把握。这三个阶段分别是:改造阶段,1917年至卫国战争时期;发展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70年代初期;提高阶段,70年代至1991年,一个时代的法律观念、法学教育与法律信仰的培植密切相关,在苏联集权主义的情况之下,国家领导人的法律观会对法学教育产生重要影响。本章首先介绍了苏维埃政权建立后经典马克思主义法学观,苏联主要领导人列宁、斯大林、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人的法律观对法学教育的影响。苏联的法律观是其意识形态的重要反映,表达了对法律功能的根本看法,因此也是理解苏联法学教育的核心要素所在。
第三章,苏联法学教育的制度设计。本章从微观角度阐述苏联法学教育的组织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大纲的编写及教科书的选定。课程政策和课程设置直接地反映国家施于教育的使命和任务,因此,对苏联法学专业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的分析就成为研究苏联法学教育的重要途径。教学大纲规定的一切学科都是学生必修的课程,苏联的法学教育为了培养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法律人才,通过公共课程,即政治课的学习完成社会主义道德的培育,通过专业课程丰富法律专业的知识技能并在专业课的学习中继续加强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教科书的编写和审定都是以符合无产阶级国家对法律人的培养目标为标准的,反映了苏联政府在法学高等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此外,对法学专业的招生、就业、师资、科研及教学方法等都一一展开论述。
第四章,苏联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法律知识的专业化促使法律职业专业化,法律作为一种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手段,依靠一套专门的权威性资料来实行,客观上需要法学教育系统而完整地将法律这种专门的、权威的知识体系通过一定的方式传授给需要掌握这门知识的人。苏联法学教育既有通常法学教育的共性,也有独特的个性,在苏联法学教育过程中泛意识形态化之下培养出的法律职业人也表现出异于其他国家的特点。本章就苏联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关系,具体阐述苏联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等的培育以及他们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整体展示苏联法学教育培养的法律人的面貌。
第五章,苏联法学教育与美、德两国的异同。虽然苏联法学教育是在彻底清理俄罗斯帝国时期法学教育的基础上重建的,但历史的传统仍然以它的惯性潜在地影响着未来。苏联法学教育在历史纵向的链条中获得其独特的价值,并在不经意间体现着俄罗斯文化的浸润。本章通过将苏联法与作为普通法系代表的美国法和作为大陆法系代表的德国法比较,获得其更加鲜明的形象。
第六章,苏联法学教育的历史地位及影响。在世界范围内,20世纪的苏联历史具有空前的重要性,苏联法学教育的全部历程及经验随着苏联的解体而告一段落。苏联法学教育的理念、方法、过程等都带有着鲜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色彩,这些不仅在今天俄罗斯联邦的法学教育中有明显的体现,对中国、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也都有着深远的影响。虽然苏联解体了,但苏联法学教育70年来的经验教训仍然给我们留下长久的回味与思索,对中国目前的法治化进程和法学教育的改革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书的结语部分表达的是,苏联法学教育的质量是比较高的,存在的问题是法学教育培养的高素质人才不能真正推动国家法律制度的健全、司法实践的进步和法治观念的更新。法学教育的根本问题已经不是法学教育或者法律发展本身能够解决的,它受苏联体制的局限,政治与法律的关系陷入一种困境,导致苏联法学教育与“法治”国家一定程度的背离。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苏联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之间不能建立良性的互动,从而使法学教育陷入尴尬的境地。
本书通过对苏联法学教育的反思,深入研究法律发展的终主题,让法律成为苏联转轨过程中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的生长点,让人们享受法律文明带来的稳定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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