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2768110丛书名: 马丁·艾米斯作品
说明
章 谋杀者
第二章 被谋杀者
第三章 陪衬者
第四章 死胡同街
第五章 事界
第六章 欺骗之门
第七章 欺骗
第八章 跟上帝约会
第九章 做真正的好事
第十章 基思泰伦特公寓里的书
第十一章 妮古拉西克斯的各种吻
第十二章 盖伊克林奇遵循的脚本
第十三章 他们未曾想到
第十四章 对掐游戏
第十五章 纯粹的本能
第十六章 第三方
第十七章 丘比特学院
第十八章 这只是一次测试
第十九章 女厕所和男厕所
第二十章 玩紧张
第二十一章 以爱的速度
第二十二章 恐怖日
第二十三章 你要跟我回去
第二十四章 后期限
卷尾
瞿世镜
马丁·艾米斯1949年生于英国南威尔士,父亲金斯利·艾米斯是著名小说家,母亲希拉莉·巴德威尔是农业部一名公务员的女儿。马丁十二岁时,父母离异。继母伊丽莎白·简·霍华德也是一位小说家。马丁原来和其他同龄孩童一样,喜欢阅读连环漫画。继母引导他读简·奥斯丁的小说,这是他早受到的文学启蒙熏陶。马丁曾经在英国、西班牙、美国十三所学校上学,然后在伦敦和布莱顿补习,为大学入学考试作准备。他考进牛津大学埃克塞特学院英语系,毕业时获一等荣誉奖。他写的部小说《雷切尔文件》1973年获毛姆奖。1975年,他担任伦敦《泰晤士报文学副刊》的助理编辑,出版了第二部小说《死婴》。他还发表了许多书评和散文。于是他被《新政治家》编辑部录用,这时他才二十七岁。后面两部小说《成功》(1978)和《其他人:一个神秘的故事》(1981)出版之后,他成了专业作家,并且给《观察家》《泰晤士报文学副刊》《纽约时报》等报刊杂志写文学评论。他是一位多产作家,陆续发表了下列作品:《太空侵略者的入侵》(1982)、《金钱——绝命书》(以下简称《金钱》)(1984)、《白痴地狱》(1987)、《爱因斯坦的怪物》(1987)、《时间箭——罪行的本质》(1991年获曼·布克奖提名)、《访问纳博科夫夫人及其他游览杂记》(1993)、《经历》(回忆录,2000年获詹姆斯·泰特·布莱克纪念奖)、《会面屋》(2006)、《第二平面》(2008,关于“9·11事件”及反恐战争的文集)、《黄狗》(2003年获布克奖提名)、《莱昂内尔·阿斯博:英格兰现状》(2012)。2007年至2011年,马丁在曼彻斯特大学新写作中心担任创意写作课程教授。2008年,《泰晤士报》将他评为1945年以来五十位伟大的英国作家之一。马丁· 艾米斯结过两次婚。他的第二位夫人伊莎贝尔· 芳赛斯卡也是一位作家。马丁·艾米斯曾经住在伦敦肯辛顿区王后大道,他的小说时常以这个地区作背景。书中人物抱怨这里外国游客过多,商业气氛过浓,反映了伦敦市民丧失文化根底的异化感。他像狄更斯一样,喜欢从伦敦街头俚语、行业切口中吸收新鲜词汇,来丰富他的英语。这种植根于日常生活的通俗语言,被其他青年作家、记者、读者们纷纷仿效而流行一时。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马丁·艾米斯阐明了他的文学观念:
“如果严肃地加以审视,我的作品当然是苍白的。然而要点在于:它们是讽刺作品。我并不把自己看作先知;我不是在写社会评论。我的书是游戏文章。我追求欢笑。
“我不相信文学曾经改变人们或改变社会发展的道路。难道你知道有什么书曾经起过这种作用吗?它的功能是推出观点,给人以兴奋和娱乐。
“小说家惩恶扬善的观念,再也支撑不住了。肮脏下流的事情,当然成为我的素材之一。我写那种题材,因为它更有趣。人人都对坏消息更感兴趣。只有一位作家,曾经令人信服地写过幸福,他就是托尔斯泰。似乎除他之外,再无别人能把幸福写得跃然纸上。
“我利用在自己周围所看到的所有荒诞可笑的、人们所熟悉的、凄惨可怜的事情……在这些日子里,到处存在着寒伧破旧、苦难悲惨的景象。
“阐明社会因果关系并非小说家的事业。他们必须对他们所具有的艺术效果非常敏感。”
马丁的处女作《雷切尔文件》被誉为青春期赞歌。这部小说的时间跨度只有一个晚上,但是通过记忆联想和闪回等意识流手法,扩展了它的容量。主人公查尔斯·海威在他二十岁生日之夜,回想他次爱情经历。他是一位聪明、敏感的青年,渴望成为作家。在几本笔记本里,他写满了描述女友雷切尔·诺伊斯的文字。通过这些笔记和其他回忆,人称叙述者查尔斯展示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机智幽默地描述他的成长过程和初恋的惊喜感受。马丁·艾米斯认为,“在青春期,人人都感到创作的冲动——想要写诗、写戏剧、写短篇小说。作家不过是那些把这冲动继续坚持下去的人。”
我们发现,马丁·艾米斯的创作冲动继续坚持着,而且他有一种黑色幽默的灵感。他的第二部小说《死婴》,把幽默讽刺、生活堕落、荒诞暴行混杂在一起。这部小说写六个年轻人在伦敦郊区一幢大房子里度周末。时间跨度从星期五早晨至星期六。作者仍然使用意识流闪回手法,来扩展六个人物的生活经历和心理深度。当这群青年星期五聚在一起过周末时,来了三位美国客人。他们激起了大家放荡的欲望,在酗酒、吸毒之余,男女混居,任意淫乱。然后是一连串暴行:殴打、虐待、谋杀、撞车。此书的平装本改名为《阴暗的秘密》,因为《死婴》这个标题实在太触目惊心了。这部小说如实暴露了西方社会的阴暗面,然而它的色情、暴力内容却可能会引起我们东方读者的强烈反感。
1984年出版的《金钱》是一部非常独特的社会讽刺小说。此书采用人称叙述,主人公约翰·塞尔夫是位令人厌恶的反派角色,集粗野、好色、蛮横、奸诈等恶习于一身。他的职业是制作电视广告和色情影片。他坦言其所有的嗜好都具有色情倾向,包括“诅咒、斗殴、射击、玩女人、吸毒、酗酒、吃快餐、赌博、手淫”。塞尔夫(Self)的英文含义是“自我”,可见他是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物。然而他自我意识的核心元素是金钱。他用金钱来购买一切,包括爱情。他的情人塞琳娜·斯特里特是交际花。斯特里特(Street)的英文含义是街道,暗示塞琳娜是出卖色相的街头女郎。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钱。她和塞尔夫上床,她拍三级影片,都是为了金钱。塞尔夫与她臭味相投。他说,“我爱她的堕落”。他们做爱时不是说我爱你,而是说钱。只有钱才能帮助塞尔夫达到完美的性高潮。他内心情绪很不稳定,有偏执狂。他认为塞琳娜应该有众多情夫,这才显得她更够劲,更有价值。他又总是怀疑塞琳娜对他不忠,突然间没来由的惊恐不安、汗流浃背。约翰的父亲巴里·塞尔夫离不开毒品、女人、黄色录像、高级餐馆。他的情妇维罗妮卡是有露阴癖的脱衣舞女。他用儿子的钱来购买性爱。人与人之间没有伦理亲情,只有金钱关系。故事发生在1981年,查尔斯亲王和戴安娜王妃成婚,举国欢庆。这是个势利社会,金钱可以购买一切,而高尚的文化毫无意义,因此塞尔夫追求金钱而不追求艺术。他的另一位情妇玛蒂娜·吐温是个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她试图引导塞尔夫欣赏高雅艺术,消减他的满身铜臭。但是在塞尔夫眼中,印象派画家莫奈的作品不是艺术品,而是金钱的等价物。他的心灵已被金钱彻底地占领和腐蚀!小说的主题是金钱:描述了主人公如何得到它、保存它、消耗它、丢失它。在这过程中,塞尔夫日益腐化堕落、丧失自我。作者所使用的语言相当独特,充满着俚语、行话,弥漫着市井色情文学的特殊气息。在字里行间,响彻着金钱以及金钱的呼声,令人寒心地感到这里有一种异化压抑的气氛。这是一个国际性毒品文化的世界,吸食各种毒品的瘾君子令人恶心,人际关系极其混杂。塞尔夫表面上是个文化人,暗地里是个奸商,频繁往返于纽约和伦敦之间,靠走私毒品牟利,小说的场景也就随之而变换。在纽约和伦敦各有一个马丁·艾米斯,他们似乎是作者的化身。这些知识分子是在金钱世界中仅存的批判性良知。艾米斯给塞尔夫打工,为他写电影剧本。塞尔夫强迫他在剧本《良币》中添加暴力色情场景。后来塞尔夫穷困潦倒,与艾米斯下象棋赌博。艾米斯不肯手下留情,要将塞尔夫置于死地。后,塞尔夫撞地铁列车自杀,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他口袋里那本用来赚钱的剧本《良币》成了陪伴他走向死亡的绝命书。在撒切尔夫人统治下的英国,经济暂时复苏,贪得无厌的拜金主义成了流行一时的社会风尚和万恶之源。作者对于这种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深恶痛疾。作者以“绝命书”作为副标题,发人深省。金钱的破坏性控制力笼罩一切,要想摆脱它的控制,除了死亡之外别无它途。这是何等触目惊心的警示!
马丁·艾米斯1989年出版的《伦敦场地》,题词所示是献给他父亲金斯利·艾米斯的。此书篇幅将近五百页,是他长的小说,其中蕴含的黑色幽默甚至超过了《金钱》。故事发生在伦敦西区拉德布罗克丛林,时间是1999年。作品结构并不复杂。男主人公基思·泰伦特是个精力充沛、容易激动的飞镖手。他非常迷恋他的女友妮古拉·西克斯,又怀疑她不忠于爱情。读者感到有一种不祥的预兆,后果然发生了惨案,西克斯被残暴地谋杀了。结果发现是死者本人精心策划,诱骗凶手杀害了她。在人们期盼的“至福千年”前夕,伦敦场地上居然发生了如此惨剧,资本主义世界还有什么希望!此书在1989年布克奖评委会中引发了一场剧烈争辩。两位女性评委麦吉·琪和海伦·麦克奈尔实在难以容忍女主人公西克斯被残暴杀害的血腥场面。由于她们竭力抗辩,此书被否决了。另一位评委戴维·洛奇为此悔恨不已。他认为当时五位评委的意见是3∶2,此书应该入选。
1991年出版的《时间箭——罪行的本质》是一部简短的小说。马丁·艾米斯借鉴了库尔特·冯内果1969年的小说《第五号屠宰场》和菲利普·迪克1967年作品《时光倒转的世界》中的叙事技巧。作者在此显示出他对自己所掌握的辉煌技巧的自信:整个故事用倒叙法从坟墓回溯到摇篮,读者必须仔细辨认那些轶事和对话,把它们颠倒的时序重新理顺。在作者的颠倒叙述中,穿插了许多插科打诨的笑话,其五花八门的内容包括吃饭、排泄、争吵、做爱等等;与此并行的书中人物的倒叙,涉及令叙述者苦恼的道德价值判断。叙述者是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纳粹战犯,他在盖世太保集中营里当军医。他不是用其医术救死扶伤,而是用它来蓄意杀人。他在战后逃亡到美洲,把时光之箭倒转过来,从死亡到出生把人生之路重新走了一遍。于是死于纳粹屠刀之下的犹太难民自然也活了过来,纳粹集中营里出现了奇特的复苏景象。食物不是从嘴里吃进去,而是从胃里反刍出来。清洁工不扫垃圾,而是往地上倒垃圾。既然一切都颠倒了,双手沾满鲜血的纳粹战犯的罪行也就被漂白了。这种是非颠倒的态度和研制原子弹的科学家何等相似!这部黑色幽默作品,启发读者去思考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那就是本书的副标题:罪行的本质——是非颠倒,人性泯灭!
1997年出版的《夜车》也是一部简短的作品。叙述者是一位颇有男子汉气魄的美国女侦探麦克·胡里罕。小说情节围绕着她老板年轻美貌的女儿的自杀案件逐渐展开,总体气氛灰暗、凄凉而充满着不祥预感。作者炫耀他的语言天赋,随意穿插美国本地土话、切口。评论界对此书毁誉参半。
2003年出版的第十部小说《黄狗》与《夜车》相隔六年之久。主人公汉·米欧是演员和作家。他的父亲梅克·米欧是极其残暴的强盗,早已死在狱中。他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中,唯恐遇见父亲生前的仇人或同伙,害怕他们对他报复。在沉重的精神压力下,他变得十分孤僻,甚至疏远了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一直想实施报复的科拉,指使色情演员卡拉把汉诱骗到加利福尼亚,想以色相破坏其婚姻,但未得逞。汉在加州意外地遇见了自己的生身父亲安德鲁斯。这个意外发现使科拉放弃了报复的念头,因为他并非米欧的真正后代。小说把梅克·米欧作为暴君的象征,表现了主人公如何摆脱暴君影响的过程。他渴望摆脱亡父的阴影,正如那条哀鸣的黄狗试图挣脱背负的锁链。小说家泰勃·费希尔写道:“我在地铁里阅读此书,唯恐有人从我身后瞥见我在读什么……就像你喜爱的叔叔在学校操场上被当场逮住手淫一样。”马丁·艾米斯却说这是他好的三部小说之一。此书入围当年布克奖候选小说之列,但终未能获奖。
《怀孕的寡妇》原来打算在2008年问世,后来一再修订,拓展到四百八十页篇幅,到2010年才正式出版。此书的主题涉及1970年代欧美的性革命,西方世界两性关系的规范从此改观。然而,旧的道德伦理被摧毁了,新的道德伦理尚未诞生。亚历山大·赫征将这个过渡时期称为“怀孕的寡妇”,暗示逝者已去,新儿未生,尚在寡妇腹中。作者以此作为本书标题。故事发生在意大利凯潘尼亚一座城堡中,主人公基思·尼亚林是一位文学专业的英国大学生。1970年夏季,他与一群朋友到意大利度假。他们亲身体验了男女两性关系的变化。叙述者是处于2009年的基思本人的“超我”,即他的道德良心。与基思一起到意大利度假的有他若即若离的女友丽丽以及她那位富于魅力的闺蜜山鲁佐德(这位姑娘与《一千零一夜》传奇中的公主同名)。基思与山鲁佐德互有好感,丽丽因而开始折磨基思。小说下半部的情节发生出乎意料的转折,给基思后来的爱情生活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此书幽默、机智、感伤,是对于性革命浪潮中失去自控能力的年轻人的漫画写照。
2012年出版的《莱昂内尔·阿斯博:英格兰现状》是马丁·艾米斯的第十三部小说。此书似乎可以看作《金钱》的续篇,金钱魔力在此书中引发的闹剧甚至比前者更为夸张。故事发生在伦敦迪斯顿市镇。主人公德斯蒙德·佩珀代因住在大厦第三十三层。这位少年的同龄伙伴们在街头打架,他却在图书馆里看书。他的舅舅阿斯博是个贪得无厌的流氓无赖,臭名昭著的罪犯恶棍。他以独特的方式关怀外甥,对他谆谆告诫:男子汉必须刀不离身,与女朋友约会还不如色情挑逗管用,在斗狗场里赢钱的诀窍是用塔巴斯科辣酱拌肉片喂狗。然而德斯对此毫无兴趣,他在书本的浪漫天地中寻求慰藉,这种娘娘腔的行为使他舅舅火冒三丈。德斯学识增长,逐渐成熟,想要开始过一种更加健康的生活。这时阿斯博买的奖券突然中了一亿四千万英镑大奖。一位工于心计的诗人模特儿委身于阿斯博,成了他的情妇。阿斯博腰缠万贯而始终不改其流氓本色,然而舅甥俩的人生轨迹却从此发生了剧烈变化。有人认为作者是以轻蔑的目光审视大英帝国的沉沦。马丁·艾米斯辩称此书并非“皱着眉头对英国评头论足”,而是以“神话故事”为基础的一幕喜剧,并且坚持认为他“作为英国人,深感自豪”。
英国小说家、评论家A·S·拜厄特认为,现代英国小说有两种传统。种传统是前现代的现实主义。菲尔丁是这种传统的鼻祖。这种传统侧重于小说模仿现实、记叙历史的功能,并且通过“情节”与“人物”之间的交织来表述,注重思维的逻辑性、时间的顺序性和文字的清晰性。第二种传统是现代的实验主义。其远祖可以追溯到斯特恩。这种传统侧重于小说的虚构功能,强调探索小说本身的形式结构,挖掘其象征内涵,并且认为叙述技巧与形式结构的标新立异比思维的逻辑性、时间的顺序性、文字的清晰性更为重要。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英国小说出现了两种传统交汇合流的趋势。马丁·艾米斯正是这股潮流的代表人物。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说过:“我可以想象这样一部小说:它和罗伯—格里耶的那些小说一样复杂微妙、疏远异化、精心撰写,同时又能提供节奏、情节和幽默方面沉着而认真的满足感,这些品质使我联想起简·奥斯丁的作品。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这是我自己正在试图去做的事情。”马丁·艾米斯兼收并蓄的创作方式,不仅继承了英国小说的现实主义和实验主义传统,而且从法国罗伯—格里耶的新小说、爱尔兰乔伊斯的意识流小说和美国小说家冯内果、索尔·贝娄、纳博科夫那里借鉴了不少新颖技巧。他的标新立异来源混杂而丰富多彩。在当今英国文坛,不少青年作家深受他的影响,威尔·塞尔夫和扎迪·史密斯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虽然作者自嘲他的小说不过是游戏文章,我们千万不要被他那种令人眼花缭乱的叙事技巧所迷惑。他创作的那些“讽刺漫画”中所蕴含的社会批判和价值判断,表明他是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严肃作家。1989年春,我在伦敦英国国家图书馆中初次阅读马丁·艾米斯的《金钱》时感到十分震惊。狄更斯《双城记》的场景在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展开,《金钱》的叙事线索也在伦敦和纽约两个城市之间交织。在西方的传统观念中,爱情是纯洁的、神圣的。《双城记》主人公席德尼·卡尔登是典型的英国绅士。他为自己心爱的女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金钱》的主人公塞尔夫简直是个卑鄙畜生,情妇是他用金钱购买的泄欲工具。摒弃了圣洁的光环,爱情异化为买卖,英雄堕落为反英雄。我原来以为英国是一个具有绅士之风的国度。彬彬有礼的英国绅士,怎么会变成塞尔夫那样猥琐卑鄙的恶棍?我简直无法接受这样的人物形象!
起初我觉得马丁·艾米斯的小说令人反感,难以卒读。后来我注意到,约翰·塞尔夫在小说中自称“六十年代的孩子”。我知道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欧美社会经历过一场激进自由主义社会风暴。正是这股强烈的右倾社会思潮,冲垮了西方传统道德的底线,英雄才会异化为反英雄,神圣的爱情才会异化为可用金钱交换的生物本能。在六十年代,中国也经历了一场文化大革命风暴,但这股极左社会思潮对中国传统文化道德底线的冲击,我们又是否深刻反省过?
与英国著名小说家多丽丝·莱辛研讨当代英国小说发展,使我对此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她严肃地指出:“西方现代文明的发展,造就了整整一代文明的野蛮人。他们受过充分教育,掌握了现代科学知识,却用它来满足永无止境的物质欲望。西方现代文明的发展造成了野蛮的后果。虽然科学昌明、物质丰富、经济繁荣,但是精神空虚、传统断裂、道德沦丧、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民族冲突、性别歧视、国家对立、战争灾难、资源消耗、环境污染……中国现代化千万别蹈西方覆辙,必须另辟蹊径,走自己的路。”读到马丁·艾米斯小说中的色情暴力场景,莱辛关于“文明的野蛮人”这个振聋发聩的警句,就在我心中回响。也许这就是阅读马丁·艾米斯的价值所在吧。
献给萨莉
——《独立日报》
残酷无情,悲情激荡,让读者犹如被催眠一般一气读就……艾米斯是这个时代令人癫狂的大师级作家,需要你做的,唯有静心阅读。
——《出版人周刊》
这也是一个谋杀故事。我不能相信我有这样的好运气。
奇怪的是,这还是一个爱情故事(我想),在这个世纪、在这该死的一天如此之晚的时刻。
这是一个谋杀故事。它还没有发生。但是它会发生。(它好发生)。我知道谋杀者是谁,也知道被谋杀者是谁。我知道时间,也知道地点。我知道动机(她的动机),也知道方式。我知道谁会是那个陪衬者、傻瓜、不谙世事的可怜虫,他也被彻底毁了。我不能阻止,即便我想,我也不认为我能。那个女孩会死。那是她一直想要的结局。人们一旦开始,你就无法阻止。一旦他们开始策划,你就无法阻止他们。
真是天缘凑巧。这一页几乎洒满了我感激的泪水。发生了一些真实的事情(情节连贯、戏剧性强、又很有卖点),我只需把它们记下来。小说家通常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不是吗?
我必须保持冷静。可别忘了,我的交稿日期也快临近了。哦,怀孕的悸动。有人在用温柔的手指撩拨我的心。人们的心中想着死亡。
三前天(是吗?)我乘坐红眼航班从纽约飞来。那几乎是我一个人的专机。我伸开四肢,可怜兮兮地频繁跟空姐要可待因和冷水。但红眼就是红眼。哦,天哪,我看上去就像巴斯克维尔猎犬……凌晨1:30(我的时间)被摇起来吃一块黏糊糊的小圆面包,我移到靠窗的位子,透过明亮的夜幕看下面成片的田野,像列队一样排得整整齐齐,可怜的郡县,英格兰看上去就像一支军队。接着是城市本身,伦敦,如同一张紧绷而缜密的蜘蛛网。这飞机为我一人独享,因为任何大脑正常的人都不会想来欧洲,不会在这个时候来,暂时不会来;每个人都想离开,正如希思罗机场所证实的那样。
一片死寂。沉睡之城。它既是沉睡之城,又弥漫着失眠的焦虑与不安,想逃却无处可逃。因为夜半时分我们都是诗人或者婴儿,都在与存在做着斗争。几乎没有到港的旅客,除了我。机场全是离港的航班。当我站在某个拥堵的通道上聆听航班取消通知的时候,透过清晨重重的雨幕我看到了下面形形色色的人和跑道:所有的鲨鱼都竖起了鱼鳍,长尾鲨、姥鲨、大白鲨—杀手。每个人都是杀手。
至于公寓—哦,它让我大吃一惊。我说的是实话。一走进门,我就嘻嘻嘻地笑了。这地方乐死我了。这一切都只因我在《纽约书评》上发了一则私人广告吗?我当然占便宜了。是的,我狠狠欺骗了马克阿斯普雷。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想着我在地狱厨房 那变形的小床,羞愧难当。我本来应该更加开心的,即便是不等同,也大致相似啊,毕竟,他和我同为作家。当然,连我也怀疑这里的陈设品味可叹。马克阿斯普雷是写什么的呢?音乐剧吗?他留下了可爱的便条。 “亲爱的山姆:欢迎光临寒舍!”他开头写道。
这地方没有一件东西仅仅只是为了方便或实用的目的。马桶刷是大胡须状权杖,厨房的水龙头是扭动的滴水嘴。很显然,这里的主人每天清晨是在形如切尔克斯舞女的火焰上煮咖啡的。阿斯普雷先生是个单身汉:毫无疑问。比如说,墙上挂着很多签名照片—什么模特啦、女演员啦。从这方面来讲,他的卧室就像一家名为“两个来自意大利的家伙”的合作经营店。不过这家伙可是来自伦敦;人们称赞的也不是他的意大利面,而是他费劲心思写下的题词和签名:自我伤害,目标是柔弱、奇妙的喉咙。
重要的是我还得用他的车,他的代步工具,那车乖乖地在车架上等着我呢。马克阿斯普雷在便条里代它向我致歉,说他还有一辆更好的、一辆好得多的车,停在了他的乡间农舍、乡间别墅或是乡间宅邸什么的地方。昨天我晃出去看了一眼那车。是款,颜色是近乎看不见的石灰色。即便是我,也觉得它太有点太过分了,令人尴尬。特征包括掩人耳目的压痕,引擎盖上可拆卸的假铁锈,全身漆体上粘着的钥匙划痕。英国人的伎俩—为了免遭嫉妒。过去的十年,情况发生了变化,情况也没什么变化。伦敦的酒吧香味当然更浓了;烟雾和建筑工人的沙尘;厕所刺鼻的臭味;糟糕的地毯一般的街道。若是我举目四顾,无疑会有意外发现,但我总感觉我知道英格兰会何去何从。只需看看美国……
我爬进车内,旋转起来。我说旋转是为了更好地解释我回到公寓后十分钟的眩晕状态。我震撼于它的威力。眩晕和又一阵的恶心,一种道德恶心,发自肺腑,一切道德感都源自于此(就像你从一种可耻的梦中醒来,惊恐地寻找手上的血迹一般)。在前排副驾的位子上,在一块优雅的白色丝巾下面,躺着一个笨重的修车工具。马克阿斯普雷一定是害怕什么。他一定是害怕伦敦的穷人。
住进去三天,我就准备好了—准备好写作了。听听我咯吱作响的指关节吧。真实的生活来得如此之快,我不能再拖了。真是匪夷所思啊。二十年来我受尽折磨,二十年都不能下笔,突然间我却准备好了。哦,这注定会是有奇怪举动的一年。让我怀着应有的谦卑和谨慎向你们宣布,我有一个真正让人震撼的惊险故事。而且还是原创。不是推理小说,更胜却犯罪动机小说。我感觉精神恍惚、心花怒放。我感觉到一种新手的快感。我想与其说我是小说家倒不如说我是个令人讨厌的神职人员,将真实生活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严格说来,我还认为我是同谋呢,但现在让那一切都见鬼去吧。今天我醒来后,在想:假如伦敦是张蜘蛛网,那我又是什么呢?也许我是苍蝇吧。我是苍蝇。
快啊。我一直认为我会从被谋杀者,从她,妮古拉西克斯,开始讲起。但是不,那样感觉不太对头。让我们从那个坏家伙开始吧。耶。基思。让我们从谋杀者开始讲起吧。
章 谋杀者
基思泰伦特是个坏家伙。基思泰伦特是个非常坏的家伙。你甚至可以说他是那个坏的家伙。但他不是坏的,不是亘古以来坏的。还有更坏的。在哪里呢?譬如说在灯火通明的荷斯特切克,他们拿着车钥匙,穿着米色汗衫,手提六瓶装的特殊佳酿,在门口扭打,满嘴污言秽语,用肘锁住痛哭流涕的女士的黑脖子,然后回到等待的金发女郎身边,开着锈巴巴的汽车扬长而去,去做下一件事,任何一件、任何一件必要的事。这些坏的家伙的嘴巴—这些坏的家伙的眼睛。那些人的眼睛里是个邪恶的小宇宙。不。基思没有那么坏。他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他不会无缘无故地憎恨别人。至少他还持有多种族和睦相处的观点—不假思索、不由自主地这么认为。跟有着奇怪肤色的女人亲密接触多少让他变得和顺了。他的可取之处都与一些名字相关联。他结识了芬特娜布斯、菲迪玛、娜特齐斯、伊克芭拉、米绮珂丝、波葛斯拉娃、拉姆莎瓦娣、拉雅斯娃蕾丝—基思,从这种意义上说,是条汉子。这些都是他漆黑的盔甲上的裂缝:上帝保佑她们所有人。
尽管基思对自己别的方面近乎满意,但他却痛恨自己的优点。在他看来,那是他的主要弱点—他的一个悲剧性缺陷。那次,在布里斯托尔附近M4大街旁边的工厂,装卸区旁边的办公室里,他把大脸塞进扎人的尼龙里,那个傲慢的女人吓得瑟瑟发抖,拼命对他摇头,奇克珀切斯和迪安普利特两人在旁尖叫:“行动啊”。“行动啊”(他依然记得他们套上尼龙的嘴唇扭曲的样子),基思肯定没认识到自己的全部潜能。事实证明,他没办法用棍子把那个亚洲女人打得双膝跪地,也没办法一直打下去,直到穿制服的男人打开保险箱为止。他为什么失败了呢?为什么,基思,为什么?事实上,他感觉糟透了:半个夜晚同频频打嗝的罪犯坐在弥漫着他们脚臭味的小汽车里,沿着某个小巷晃悠;不吃早饭,不排便;而现在,要命的是,他目光所到之处尽是绿草、嫩树、起伏的山脉。再说了,奇克珀切斯已把第二个保安制服,迪安普利特很快便从柜台上跳了回去,自以为是地对着那个女人就是一枪。所以基思的良心不安什么也没能改变—除了毁坏他持械抢劫的前途之外。(那真是首也棘手,尾也棘手啊;基思从此名声扫地。)若是他能做到,他会满心欢喜地去做的。他只是没有……他只是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呐。
自此以后,基思彻底告别了持械抢劫。他操起了敲诈勒索的行当。在伦敦,泛泛说来,敲诈勒索就是跟人打架抢毒品;在基思称之为家的西伦敦,敲诈勒索就意味着跟黑人打架抢毒品—黑人比白人更擅长打架,原因之一便是他们全都打架(没一个文明人)。敲诈勒索是通过扩展势力范围进行的,扩展了势力范围就取得了支配地位:成功属于那些能以惊人的速度跳跃的人,属于那些能够定期以暴力制造奇观的人。几次被人打得四肢嘎吱作响以后(期间他初次体会到了自己喜欢医院的伙食),基思断定自己不是搞敲诈勒索的料。在一次康复期间,他常去哥彭路的沿街咖啡屋,心中老是想着一个谜。那即是:为什么常能见到黑人男子和白人女子(总是金发碧眼的那种,总是那种,大概是要制造限度的对比吧)在一起,而从不曾见过白人男子跟黑人女子在一起呢?难道黑人男子会痛打那些跟黑人女子约会的白人男子吗?不会,或者说不太会;不过,你不得不谨慎一些,就他过去的亲身经验而言,这种关系很难持久。那又是为何呢?他突然灵光一现。黑人男子会痛打那些跟白人男子约会的黑人女子嘛!当然。这样容易多了。他把玩个中蕴藏的智慧,吸取了一个教训,一个他早就心知肚明的教训。如果你想动粗,那就锁定女人。锁定弱者。基思放弃了敲诈勒索,翻开全新的一页。放弃了暴力犯罪以后,基思的事业蒸蒸日上,稳步迈向新事业的:非暴力犯罪。
基思成了骗子。他跟三四个同事,三四个骗友站在街角;他们大笑,咳嗽(他们总是咳嗽),扇动臂膀取暖;他们看上去像是可怕的鸟……天气好的时候他早早起床,劳作很长时间,走入这个世界,走入这个社会,意图行骗。基思通过在机场和火车站提供豪华轿车接送服务骗人;他通过在牛津大街和主教门(他的两个主要系列是丑闻和愤慨)兜售冒牌香料和古龙香水骗人;他在短期租赁的商店密室用非色情的色情骗人;他随处在街上用朝上翻的硬纸板箱或牛奶箱和三张弯曲的扑克牌骗人:找出女王!在这里,偶尔也在别的地方,暴力犯罪与它的小兄弟非暴力犯罪之间的界限常常很难界定。基思赚的钱是首相的三倍,但他总是不名一文,每日在波托贝洛路麦加赛马场的赌注登记处输得很惨。他从没赢过。有时他也会琢磨这事,在隔周星期四的午餐时间,他身穿羊皮大衣,一边低头看着报纸上的赛事,一边排队等着领失业救济金,然后驱车去波托贝洛路的赛马场赌注登记处。所以基思有可能年复一年便是这般度日。他绝没有成为谋杀者的条件,单靠他自己不行。他需要他的被谋杀者。直挺挺地站在硬纸板箱或牛奶箱边的外国人,身着四方格衣服、长着狗牙的美国人,色眯眯的四方脸日本人—他们从没有找到过女王。但是基思找到了。基思找到了她。
当然,他已经有了一个女人,小凯丝,近给他怀了个宝宝。总体说来,基思对这次怀孕还是挺高兴的:他喜欢开玩笑说,这是把妻子送去住院的简便新办法。他已决定孩子生下来以后就叫基思—小基思。不料凯丝却另有想法。然而基思意志坚决,他只犹豫过一次,曾经有很短一段时间他想让宝宝随他的狗名,就叫克莱夫,那是一条年事已高、性情不定的大个头阿尔萨斯犬。后来他又改变了主意,还是叫基思吧……婴儿裹在蓝色的襁褓里同妈妈一起回到家中。基思亲自把她们从救护车上搀扶下来。凯丝开始吃饭的当儿,基思坐在偷来的炉火边,对着新来的小家伙皱眉蹙额。婴儿有点不对劲,很是不对劲。麻烦就在于她是个女孩。基思绞尽脑汁,想啊想啊。“基赛特,” 凯丝跪在冰冷的亚麻油地毡上,听见他在小声嘀咕。“基思内。基萨。基思尼娅。”
“不,基思,”她说。
“基思娜贝,”基思说,仿佛后知后觉似的。“妮基思。”
“不,基思。”
“……她为什么他妈的这么黄啊?”
几天后,无论凯丝何时小心翼翼地称呼婴儿为“金”时,基思也不再对着她大吼大叫或者骂骂咧咧地把她往墙上撞了。毕竟,“金”是基思心目中一个英雄的名字,一个他所崇拜的神的名字。基思那个星期使劲行骗,好像骗了每个人,尤其是他妻子。于是宝宝就取名为金泰伦特了—金泰伦特,小金。
这个男人有狼子野心。他的梦想是要出人头地;并不只是瞎混。基思无意、也不想余生只做个骗子。连他都觉得这事不道德。而且,仅靠行骗也永远不能让他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他想要的物品同享受,只要赛马场赌注登记处的一系列决定性胜利继续与他无缘,他就永远得不到。他感到基思泰伦特被安排在此是为了某种特殊使命的。说句公道话,他没想过要杀人,目前还没有,或许除了在某种让人丧失一切理智和行动能力的诡异精神状态之外吧……性格决定命运。以前总有形形色色的地方行政长官、女朋友、和缓刑犯监视员说他“性格糟糕”,他也总是乐于承认。但那是否意味着他命运也糟糕呢?……每当他在凯丝笨拙地从床上扎挣下去照顾小金的当儿早早醒来时,亦或是遭遇每日必逢的交通阻塞时,基思会在脑中盘算着另外一副光景,一种名利双收、光彩照人、又超级合法的光景—在世界飞镖中找到一种可能的未来之轮辐。
一直以来,基思只是个漫不经心的飞镖手或射手,近重新面对厨房门上光秃秃的镖盘,他变得认真起来。当然,他总是去他的酒馆,密切关注这项运动:在那些特殊的夜晚(一个星期三至四次),当基思把烟摆在躺椅臂上,准备好观看电视飞镖节目的时候,你几乎都能听到天使在唱歌了。但他现在向往的是屏幕的那端。让他暗暗称奇的是,他发现自己入围了后的十六名麻雀大师,那是一年一度在酒馆之间举行的比赛,六个月前他在形形色色的朋友和仰慕者的建议下胡乱参加的。在那条路的尽头存在着一种可能,包括一场电视直播决赛、一张五千镑支票和一场同他心目中的英雄和掷镖模范,世界冠军金特威姆娄,对决的加时赛,那也会在电视上直播。在那以后,呃,在那以后,余下的就是电视了。
电视里尽是他没有的东西,充满了他不认识、永远也不可能认识的人。电视是个绝好的店面,轻轻通上电,基思把鼻子都栽上去了。现在在那团飞扬的尘土中,在那些不可能得到的奖品中,他看到了一个出口、一支飞镖或者说是一只召唤的手(手里拿着一支飞镖),一切都是关于—飞镖。支持飞镖。世界飞镖。他在他的地下车库,踟蹰了好几个小时,眼睛因为盯着那个无与伦比、美得让人心碎的全新镖盘,还在刺痛,那镖盘是当天偷来的。
匪夷所思的时代错误。基思藐视现代罪犯的理念和道德观。他没时间光顾健身房、出入豪华餐厅、享用丰满的当红妓女或去国外度假。他从来不运动(除非你把入室盗窃、逃跑、被打得半死也算上);他从没特意喝过一杯红酒(亦或可以说他只在自暴自弃之时才喝);他从没读过一本书(这里我们要把那本《飞镖:精通指南》排除在外;他从没离开过伦敦。除了有一次,他去美国……
他是跟一位朋友同去的,那人也是个年轻的骗子,也是个飞镖手,也叫基思:基思道布尔。订那趟航班的人为数太多,两位基思的座位相隔二十排之远。他们通过狂饮、向空姐和免税袋致意和大约每十秒大叫一声“干杯,基思!”来消除恐惧。你可以想象,跟他们一起搭机的旅客会感觉多么可笑,七个小时的航程要听到上千次这样的叫喊。在纽约下机后,基思泰伦特被送到长岛市的公立医院。三天后,当他踉踉跄跄地准备溜到楼梯井抽烟时,竟遇见了基思道布尔。“干杯,基思!”强制性健康险中原来包含酒精中毒,所以每个人都很高兴,当两个基思及时康复,登上回程的飞机时,人们更是高兴极了。基思道布尔现在从事广告业,常回美国。基思没有;他依然在伦敦的街道上行骗。
这个世界及其历史不可能按照能让基思明白的方式重新组合。在离马萨诸塞州的普利茅斯沙滩一定距离的地方,曾经躺着一块大卵石,据说那是清教徒踏足的块美国土地。到了十八世纪它被认出后,这块首个对外开放的美国不动产便不得不被移至海岸更近的地方,以满足人们对历史的期待。要想让基思满足,要带基思去任何地方,你需要把整个星球定住—在他大脑中进行场景大调移,大重组。如此一来,这个小小的星球表面也被弄得又褶又皱了。
基思看上去不像谋杀者。他看上去像谋杀者的狗。(这绝不是要对基思的狗克莱夫不敬,事实证明它是只好狗,基思一点也不像它。)基思看上去像谋杀者的狗,急于熟悉分尸者、掘墓盗尸者或探墓者。他的眼中闪烁着奇怪的光芒—它一时会让你想起健康,一种隐藏的、沉睡的或是神秘消逝的健康。那双眼睛尽管经常充血,看上去却目光如炬。事实上,有光从中射出。这种单向的光一点也不让人愉悦或者振奋。他的眼睛是电视。脸本身像狮子,一副贪婪饕餮的样子,像软毛一般干燥。让基思骄傲的是他的头发,又浓又密;但看上去总像刚刚洗过,冲洗得不甚干净,依旧还有廉价洗发剂的泡沫,在拥挤的酒馆里慢慢变干—被烈性酒的热气、灰黄色的烟气熏干。那双眼睛和个中透出的都市冷酷……就像资金不足的儿科医院里荒凉的欢快气氛(欢迎光临彼得潘病房),又或是像一个罪犯黄昏时分停在地铁站与花店之间的奶油色劳斯莱斯,基思泰伦特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为了赚钱不择手段的神情。要谋杀?这双眼睛—这双眼睛足够血腥吗?现在还不是,还没到时候。他拥有这种天赋,隐藏在某个地方,但他需要被谋杀者把它激发出来。很快,他会找到那位女士。
或者说她会找到他的。
奇克珀切斯。奇克 。对于这样一位名声赫赫的彪形大汉和色情狂来说,这名字太不合适了。它是查尔斯的昵称。在美国被称为查克。在英格兰,很显然,是奇克。某个名字对应某个国家……当然,我是怀着敬畏之心默默写下章余下的这些文字的。我现在还不敢回头去看。不知将来是否会有勇气。
出于目前还不甚明了的原因,我好像采用了一种欢快的、带着老爷气派的语气。它显得陈旧、腐败:就像基思。不过你可要记着:基思是现代的,现代的,现代的。总之,我希望能写得更好一些。很快我就要面对被谋杀者了。
等了这么多年,现在终于坐下来,真正开始写小说了,把这种感觉好好记下来一定很美妙。但是,我们可不要好高骛远。这可是正在发生的真事哩。
比如说,我是如何知道基思是个骗子的呢?因为他试图骗过我,在从希思罗机场来城的路上。当时我已在有出租车标识的地方站了大约半个小时,那辆宝蓝色骑士牌汽车兜了第二个圈,泊在站台处。他爬将出来。
“要出租车吗,先生?”他说着想当然地拿起我的包,一副很专业的样子。
“你那不是出租车。”
接着他说:“当然不是。你在这里是等不到出租车的,老兄。不可能。”
我问多少钱,他说了一个古怪的数字。
“豪华轿车,不是吗,”他解释道。
“你那也不是豪华轿车。只是辆小汽车而已。”
“我们按计价器来算,如何?”他说;但是我已经爬进后座,车没启动之前就沉沉睡去了。
不多久,我醒过来。发现我们正靠近斯劳酒店,计价器显示是54.50英镑。
“斯劳!”
他如炬的目光在后视镜里警觉地望着我。“等等,等等,”我叫起来。说一下我的疾病或身体状况。我从来没有如此勇敢过。它给了我力量—我能感觉到。就像是想找合适的词句,找到它们,就找到了力量。“听着。我认识周围的路。我可不是来参观哈罗斯、白金汉宫、和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的 。我就不说二十英镑去特拉法尔加广场和巴尼特了。斯劳?得了吧。如果你这是绑架或者谋杀,那我们就谈谈吧。如果不是,就按约定的数目把我送到伦敦。”
他不紧不慢地在路边停下来。哦,天哪,我当时想:果真是谋杀。他转过身来,毫不掩饰地对我冷笑一声。
“事实是,”他说,“事实是—没事。见你睡着了。我就想:‘他睡着了。好像会睡很长时间。我知道。那我去看看妈妈吧。’别去管它,”他说着猛地用头去指那计价器,动作极其粗鲁,那计价器的设计很是奇怪,可能是自制的,现在显示是63.80英镑。“别介意,好吗,老兄?”他指着一排涂着小卵石灰浆的半独立住宅—我现在发现,我们是在某种宿舍楼区,绿荫片片,没有商店。“她好像病了。不会超过五分钟。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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