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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大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7414712丛书名: 日本侵华图志
1937年12月。南京。惨绝人寰的杀戮。有图有真相,定格这段震惊中外的大屠杀惨案。你,我,他——人类不能忘却的惨痛记忆。
目 录
综述
章 日机轰炸南京
一、近四个月的空袭
二、空袭波及英美利益
第二章 日军进攻南京及途中暴行
一、日军进攻南京
二、日军进攻南京途中暴行
第三章 震惊中外的大屠杀
一、集体屠杀
二、零散屠杀
第四章 抢劫纵火与破坏
一、抢劫财物
二、纵火焚烧
三、肆意破坏
第五章 大规模的性暴行
一、灭绝人性的性暴行
二、设立慰安所
第六章 遇难者尸体的掩埋与处置
一、慈善团体的掩埋活动
二、南京市民的掩埋活动
三、伪政权的掩埋活动
四、日军对遇难者尸体的处置
第七章 国际大救援
一、南京安全区的建立
二、日军在安全区内的暴行
三、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对难民的保护与救济
四、江南水泥厂难民区与栖霞寺佛教难民所
第八章 南京大屠杀真相的揭露
一、西方人士对南京大屠杀真相的揭露
二、中国方面对南京大屠杀的早期揭露
三、战后国民政府对日军南京暴行的调查
四、加害者的结局
大事记
主要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综 述
从1937年12月13日起,侵华日军在中国首都南京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在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中,三十万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和无辜平民惨遭杀戮。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全面抗战开始。1937年8月13日,日军在上海挑起八一三事变,淞沪会战爆发,国民政府调集精锐部队与侵华日军进行了长达近三个月的激战,粉碎了日本“速战速决”——三个月灭亡中国的迷梦,坚定了中国人民抗战的必胜信心。
中日两国军队在淞沪战场激烈厮杀的同时,从1937年8月15日起,日本航空兵飞机对南京进行了长达近四个月的大规模轰炸,不管是军事设施还是交通设施,也不管是工商企业还是学校、医院,甚至还有稠密的居民区,都成了他们的轰炸目标,就连一些外国驻华使领馆馆舍、工商企业也未能幸免。日机见房投弹,见人扫射,到处浓烟滚滚,房屋坍塌,一批又一批失去抵抗能力的中国军人和手无寸铁的和平居民倒在血泊中。日机连续的、疯狂野蛮的轰炸,给南京城市及广大居民带来了巨大的创伤,昔日美丽、繁华的南京成为火海、废墟,中国军民伤亡不计其数。
1937年11月12日,上海沦陷,日军将进攻的目标指向当时的中国首都南京,决定给中国以压力,促使中国政府投降,结束战争。11月22日,日本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致电参谋本部次长多田骏:“为了尽快解决事变,要求军部批准向南京进军和占领南京。”11月28日,多田骏正式签署了“向南京追击”的命令,并送交日本天皇批准。1937年12月1日,日本大本营下达了华中方面军与海军协同攻占南京的“大陆命第八号”。同一天,松井石根即向其所属部队下达了进攻南京的作战命令。
在松井石根的指挥下,华中方面军所辖部队,除一〇一师团大部留驻上海外,其余部队共约10万余人,在空军、海军的配合下,兵分三路,攻向南京:一路以第三、第九师团沿京(宁)杭公路进攻苏州、无锡、金坛,向南京挺进;一路以第十一、第十三、第十六师团沿京(宁)沪铁路西进,进攻无锡、常州、丹阴、镇江、句容,攻夺乌龙山炮台,并渡江北上,切断津浦铁路和江北大运河;一路以第十军所部,占领嘉兴、吴兴,经宜兴、溧阳、溧水,直扑南京,并以第十八师团攻占广德、宁国(宣城)、芜湖,以国崎支队进攻江北浦口,切断南京方面中国守军的退路。与此同时,长谷川清指挥海军舰队溯江西上,直指南京。
为抗击日军,保卫首都南京,1937年11月24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唐生智任南京卫戍司令长官,罗卓英、刘兴为副司令长官,率领十余万中国军队守卫南京。为表示“与南京共存亡”的决心,唐生智下令将下关至浦口间的渡轮和各种船只全部撤离,禁止任何部队由下关渡江北撤。
日本华中方面军一路烧杀淫掠,直扑南京。日军兵锋所至,美丽富饶的长江三角洲遭到前所未有的蹂躏:素有“东方威尼斯”之称的苏州,到处是残垣断壁,中国平民的尸体倒卧路旁;美丽的无锡城,大火焚烧七天七夜未熄,全城几成废墟;龙城常州,有879人惨遭杀戮,36580间房屋被焚毁;江阴县城澄江镇被纵火焚烧绵延半月,近千间房屋被毁,无数妇女惨遭奸淫、残杀。日军少尉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竟然进行惨无人道的“杀人竞赛”。
12月4日,日军逼近南京外围。从12月5日起,中日两军在南京外围地区展开激烈的战斗。至12月8日,南京外围东面句容、汤山至龙王山一带,南面湖熟、淳化镇至秣陵关,西南板桥、大胜关等地,先后被日军占领。在形成对南京包围态势后,12月9日,松井石根用飞机在南京上空散发《劝降书》。在劝降无效后,12月10日13时,日军集步、炮、空火力,向南京发起总攻。中日两军在紫金山、光华门、雨花台、中华门、上新河、水西门、赛公桥一带展开激战。12日,日军占领雨花台,并向中华门、水西门、通济门、光华门发起攻击。12日晚,唐生智下令撤退。13日凌晨,南京各重要屏障相继失守,中国守军除一部分由太平门等地撤退,或向苏北、浙皖交界处转移外,伤亡惨重。未能过江或突围的中国士兵流散在南京街头,不少人放弃武器,脱下军装,换上便装躲入安全区内。
侵华日军占领南京后,为摧毁中国人民的抗日意志,迫使中国政府俯首,采用极其野蛮的手段,对和平居民和解除武装的中国军人进行了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
这是一场在日本政府、军部及日本战地指挥官松井石根、朝香宫鸠彦王等人的主使、纵容和指挥下进行的有组织的大屠杀,其目的正如日本首相近卫文麿所说,就是要“把中国人打得屈膝投降”,“摧毁他们的战斗意志”。10月8日,时任日本上海派遣军司令官的松井石根发表声明说:“降魔的利剑现在已经出鞘,正将发挥它的神威。”日军攻到南京郊外时,作为日本华中方面军司令官的松井石根发出命令:“南京是中国的首都,占领南京是一个国际上的事件,所以必须作周详的研究以便发扬日本的武威而使中国畏服。”12月10日,松井石根下达了南京城总攻击令,要求“上海派遣军与第十军,当继续南京攻城战,并扫荡城内之残敌”。在攻占南京前夕,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王下达了“杀死全部俘虏”的命令,并在命令后附注“阅后销毁”。参与南京大屠杀的日军第十六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在12月13日占领南京天的日记中也有“基本上不实行俘虏政策,决定采取全部彻底消灭的方针”的记载。日军第十三师团〇三旅团在攻占乌龙山和幕府山炮台等地时,俘获了大批中国俘虏,据该旅团旅团长山田栴二在12月14日的日记中记载:“俘虏难以处置。恰好上元门外发现了一所学校,就将他们收容在学校里。有14777名俘虏。俘虏这么多,不管是杀掉还是让其活着都很困难。”15日,山田栴二为了请示如何处置俘虏,“派本间骑兵少尉去南京,联系处理俘虏的事宜和其他事宜。命令说将俘虏全部杀掉”。日军第十六师团所属部队按照师团的命令,也先后下达了屠杀俘虏的命令。12月14日凌晨,第十六师团步兵第三十旅团下令:“各部队至师团有指示前,不得接受俘虏。”
日军侵占南京后,即派出部队突入城内,扫荡所谓的“败残兵”,意即屠杀战俘和散兵。日军各级指挥官也纷纷下达了屠杀令。
在各级军官的指挥下,日军在南京下关江边、草鞋峡、煤炭港、上新河、燕子矶、幕府山、汉中门外、中华门外花神庙等地制造了多起死亡人数从数百至数万的集体屠杀事件,其中草鞋峡57000多人,燕子矶5000多人,鱼雷营、宝塔桥3000多人,上新河、江东门28000多人,中山码头10000多人,花神庙7000多人,煤炭港3000多人,汉中门外2000多人,等等。同时,还实行了无时不在、无处不见的分散屠杀。无论城外还是城内,无论主要干道还是偏僻小巷,无论军政机关还是居民住宅,都成了日军肆虐的场所。日军连寺庙庵观也不放过。日军屠杀南京人民的手段层出不穷,主要有砍头、刺杀、枪击、活埋、火烧等。其受害者,大多是无辜的工人、农民、商人和一般市民,也有一小部分是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和警察。一向以慈悲为怀的僧尼和天真无邪的孩童也不能幸免。屠杀之后,日军又采用抛尸入江、火化焚烧、集中掩埋等手段毁尸灭迹。
在日军的屠杀下,南京城内外,尸横街巷,焦骸遍野,河渠尽赤,滚滚长江里漂浮着无数的冤魂。这数十万具遇难者的尸体,除了日军为消弭罪证而焚毁或抛入江中的以外,有相当数量经过各种渠道,被掩埋处理。从1937年12月下旬开始,在南京城内从事尸体掩埋的有慈善团体、市民自发组织的义务掩埋队,以及为掩盖日军罪行、整理市容、防止瘟疫的日伪政权。当时在南京从事尸体掩埋的慈善团体有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中国红十字会南京分会、崇善堂、同善堂、世界红卍字会八卦洲分会、南京代葬局、顺安善堂、明德慈善堂等八家慈善团体,共掩埋尸体19.8万具左右;南京城乡居民自发组织的临时掩埋队则有城西、城南、回民、北家边、双和村、仙鹤门、南通路等多支,因缺乏资料,具体掩埋数字无从统计,据档案记载,仅城西、城南、回民、北家边四支市民临时掩埋队即收埋尸体47000余具;伪南京、二、三、四和下关区以及伪南京市卫生机构也参加了掩埋。
日军占领南京后,还对众多的中国妇女实施了骇人听闻的性暴行。残暴的日本兵在日本当局和军官的纵容下,经常是三五成群在南京城内外四处乱窜,寻觅、抓捕妇女进行强奸、轮奸,发泄兽欲。上自七八十岁的老妪,下至八九岁的幼女,甚至待产的孕妇,只要被日军抓住,绝难幸免。有的一夜要被强奸数十次。日军强奸、轮奸妇女,不论白天、黑夜,也不分场合,避入安全区内的妇女也不能逃脱。正如日军一四师团一等兵田所耕三所言:“没有不强奸的士兵。”日军在凌辱妇女之后,还灭绝人性地用刺刀将被奸女子的乳房割下,露出惨白的肋骨;或用刺刀戳穿其下部,摔在路旁,任其惨痛呼号;或用木棍、芦管、酒瓶等物塞入其阴户,然后再予杀害。除此之外,日军还强迫中国人进行乱伦行为。在日军性暴行遭到国际、国内社会與论强烈谴责和性病在日军中蔓延的形势下,日军又在南京先后设立了40余处慰安所,强征中国和朝鲜妇女,任其凌辱。
在大肆屠杀中国军民和对中国妇女施以性暴行的同时,侵华日军还在南京城实施了有组织的大规模抢劫掠夺、焚烧破坏,使南京城遭到严重破坏。
日军占领南京后,为数众多的小股日军,出没于大街小巷,挨家逐户砸门砸锁,肆意抢劫。首先遭到抢劫的是私人住宅、公司店铺,不论是国际安全区内,还是安全区外,都未能逃脱被日军抢劫的命运。路透社记者史密斯在离开南京前,亲眼目睹了12月14日日军多支小股部队抢劫的情形:“他们摘掉联队徽章,进入家家户户进行抢劫”,“他们对城市进行了有组织的彻底的掠夺”。拉贝在1937年12月14日日记中记载了当天驾车穿越市区时目睹的日军抢劫情形:“日本人每10人至20人组成一个小分队,他们在城市中穿行,把商店洗劫一空。如果不是亲眼目睹,我是无法相信的。他们砸开店铺的门窗,想拿什么就拿什么,估计可能是因为他们缺乏食物。……中山路和太平路上的几乎每一家店铺都是如此。一些日本士兵成箱成箱地拖走掠夺来的物品,还有一些士兵征用了人力车,用来将掠夺的物品运到安全的地方。”不仅中国人的财产被抢劫,大量外侨包括外国驻华使馆和外交官的财产也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外国在南京企业的损失则更为严重,如南京德商礼和洋行被日军士兵抢劫造成的损失总价值1498元、西门子公司损失总额为中国法币7921元。诚如贝德士在1937年12月15日《南京一瞥》中所言:“全城成千上万私宅,有人住的和空着的,大的和小的,中国人的和外国人的,都遭到一视同仁的抢劫。”美国驻南京大使馆三等秘书阿利森1938年1月初返回南京,1月25日在给其上司、美国驻华大使约翰逊的报告中写道:“数以千计的日本兵成群结队地在大街上游荡,犯下数不清的抢劫和其他种种残暴罪行,这种情况还在继续。……日本兵几乎侵入每一间房屋,每一栋建筑,把一切想要的东西洗劫一空,满载而归。”日军还有计划、有组织地抢劫图书、文物,他们从上海派来精于鉴别文物图书的专家,动用军队、特工人员,将中央研究院、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等70余处的图书、文献抢走。累计被日军掠夺的图书、文献达88万册,超过当时日本的图书馆东京上野帝国图书馆85万册的藏书量。
日军在南京城内外进行大规模抢劫的同时,还有组织地大肆纵火焚烧,以毁灭其抢劫的证据,或供其取暖等等。在日军军官的指挥下,一队队日军手持火把,在街巷横冲直撞,将房屋一座接一座地点火焚烧。对于日军纵火焚烧街区建筑的行为,鼓楼医院医生威尔逊在12月21日日记中记载道:“到目前为止,超过一半的城池被烧光了,每个商业区都被点上了大火。我们这群人确实看到他们在几个地方放火。……我们附近的大多数商铺都被烧光了。”德国大使馆行政主管沙尔芬贝格在其《南京受难的日日夜夜》中则有详细的描述:“(日本人)挨个儿撬店砸铺,抢劫店里的东西,如果单个士兵人手不够,就会有小分队在军官的指挥下开着卡车抢走所有值得拿走的东西,完后还要把房子付诸一炬。整个城南夫子庙地区,主要商业街太平路、中山东路、国府路、珠江路就是这样被掠夺一空纵火焚尽,现在轮到了中山路。这种有组织的纵火焚烧开始于12月20日,自那以后一直到今天,没有一天晚上夜空不被火光映照得通红。如果有房子遗漏或跳了过去,那还要细心地给它补上一把火。截至今天,全城估计约有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房屋被烧毁。”对于日军在南京大规模纵火焚烧的暴行,战后,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战犯谷寿夫判决书》中确认:“日军锋镝所至,焚烧与屠杀常同时并施,我首都为其实行恐怖政策之对象,故焚烧之惨烈,亦无与伦比。陷城之初,沿中华门迄下关江边,遍处大火,烈焰烛天,半城几为灰烬,我公私财产之损失殆不可以数字计。……至12月20日,复从事全城有计划之纵火暴行,市中心区之太平路,火焰遍布,至夜未熄。且所有消防设备,悉遭劫掠,市民有敢营救者,尽杀无赦。”
日军的抢劫、纵火焚烧,给南京带来了巨大的破坏,昔日繁华的首都,到处是断垣残壁、瓦砾废墟,荒凉不堪。位于秦淮河畔的夫子庙,千余年来为人文荟萃之地,日军占领南京后不久,就纵火焚烧了作为古代南京文教中心的夫子庙及其附属建筑。伪督办南京市政公署社会处职员李安达1938年8月29日曾赴夫子庙视察,其所见真实地反映了遭破坏后的夫子庙惨状:“由棂星门入,见丹墀内系有马匹多头,秽气四溢。右首厢房为日僧日向所办之日语学校。二进戟门五间,已非本来面目,前为日军改作隔离病室,至圣神位已移至该处右侧之小房内,且有损残。大成殿则更不堪,偌大之窗格,竟均被人搬去作为燃料,而五彩之天花板,只余半数,殿顶右侧,均已倾圮。后殿及西抚门窗皆无,情形亦与大成殿同。后殿右侧之平房四间,以及松柏树木,悉被拆除、砍伐,以作薪料,颓垣败壁,荒芜不堪,马粪遗矢,到处皆是。”大量寺庵、道观及附属院舍等建筑,如牛首山上的仙窟寺、幽栖寺,镇江路晚市的祖灯庵,望江矶附近的花神庙,下关的清真寺等等,也在日军的纵火破坏下,或成为废墟、化为灰烬,或残破不堪。据不完全统计,抗战期间南京地区被破坏的历史文化建筑、遗迹及遗存至少有数百处。南京主要的商业街道如太平路、新街口、中华路也都遭到了巨大的破坏。
面对侵华日军的暴行,当时滞留南京的一批欧美人士,包括传教士、教师、医生、护士、记者、商人等20余人,迅速自发组织起来,成立了南京 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设立国际安全区,将北至山西路、西至西康路、南至汉中路、东至中山路一带的教会学校、医院和外国使馆、外籍人士住宅和中国方面高级官员公馆云集的地区,划为安全区,对受难中的南京市民展开人道主义救助。安全区成立后,难民不断涌入,总数达25万人之多,难民收容所有25个。同时,许多外籍人士如拉贝、福斯特等人的住宅也成为难民栖身之所。受命在南京城郊栖霞山的江南水泥厂保护德、丹两国财产的京特和辛德贝格也在工厂外设立了收容难民和受伤士兵的难民所。但是,安全区内并非安全,日军不断闯入安全区内,以抓捕放下武器的中国“败残兵”为名,大肆抓捕青壮年难民,并将他们押往下关江边、汉中门外等地集体屠杀。同时,日军还在安全区内强奸、拉走妇女,以满足其淫欲;抢劫安全区内包括外国在宁机构、个人的财物。为此,这批滞留南京的外国人士,在艰难的条件下,自发行动起来,从早到晚阻止小股日军进入难民收容所,驱赶正在施暴的日军,尽其所能对处于苦难中的中国难民施以援手,并不断抗议日军暴行,展开正义斗争。特别是拉贝和京特,利用德国是日本盟国的特殊关系,保护难民;魏特琳为保护金陵女大难民营内的妇女免遭日军的强暴,整天东奔西走,赶走闯入校园内的日军,“几乎精疲力竭”,并因长期紧张患上了神经衰弱症;里格斯曾多次遭到日军的殴打。
对于侵华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中国、日本和西方国家的当事人及目睹者,都留下了大量有价值的原始材料,揭露了南京大屠杀的真相。其中,尤以西方人士的材料,因其中立者的身份,价值更高,也更有说服力。这些西方人士是当时滞留南京的新闻记者、传教士、大学教授、医生、商人等,如拉贝、魏特琳、马吉、史迈士、贝德士、福斯特、威尔逊、辛德贝格等等,他们以日记、书信、摄影、照片和各种文件,披露了南京大屠杀的实情。特别是外国新闻记者,早向国际社会披露了日军在南京的暴行。美国记者阿契包德·斯提尔于1937年12月至1938年2月由南京向《芝加哥每日新闻报》国际部拍发了多篇特讯,报道其亲眼所见的日军暴行,其1937年12月15日特讯称:“屠杀犹如屠宰羔羊。……今天经此城门(指挹江门—引者注)过,发现要在积有五英尺高的尸体堆上开车才能通过城门。已有数百辆日军卡车、大炮在尸体堆上开过。城里所有街道都遍布着平民百姓的尸体。”12月17日的特讯说:“我眼见每条街上都横陈着尸体,其中包括一些不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老人,还见到成堆遭处决而死的尸体。”1938年2月4日的报道则记录了其亲眼目睹的一场集体屠杀:“一群几百个行将处死的人扛着一面大幅日本旗穿街而过,他们被三三两两的日本兵押着,赶入一块空地,被一小组、一小组地枪杀。一名日本兵站在越积越多的尸体堆上,用步枪补射仍在动弹的躯体。”美国《纽约时报》也在1937年12月至次年1月刊发了该报记者德丁由南京发回的多篇报道,如1938年1月9日日军屠杀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的报道。《华盛顿邮报》《泰晤士报》《南华早报》等报纸也有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报道。留在南京的美国传教士马吉冒着生命危险用一架16毫米电影摄影机偷偷拍摄了日军杀、烧、掠、奸暴行的纪录片,并由费奇偷偷带往上海拷贝了四部,分送有关国家并放映。英国《曼彻斯特卫报》记者田伯烈则通过在南京的外国传教士广泛搜集日军暴行事实,撰写了《战争意味着什么:日军侵华暴行》一书,于1938年7月在英、美出版,将日军暴行告诉西方。中国国内的新闻媒体如中央通讯社、《中央日报》、《申报》、《大公报》(汉口版)以及中共报刊《新华日报》、《新中华报》等,也对日军在南京的血腥暴行作了大量的报道和揭露。一些逃出南京的亲历者如幸存官兵和难民,也以各种形式留下了文字材料。所有这些,都成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有力证据。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了清算日本侵华战争的罪行,国民政府依据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波茨坦公告》精神,决定组织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根据同盟国的议定,审判日本乙级和丙级战犯。南京大屠杀是日本侵华战争中日军屠杀中国人规模、遇难者多的典型案例,也成为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为重视的案件。为调查侵华日军在南京所犯罪行,国民政府先后成立了“南京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南京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等专门的调查机构,深入各街区、居民住宅,对人员伤亡、公私财产损失等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调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为审理南京大屠杀案,也对日军在南京的暴行进行了专门的调查,众多当事人、亲历者出庭作证。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法庭依法对南京大屠杀主犯之一的原日军第六师团师团长谷寿夫判处死刑;对实施杀人比赛的第六师团军官向井敏明、野田毅和在作战中屠杀中国民众300余人的第六师团军官田中军吉判处死刑。法庭对谷寿夫的判决书指出:“查屠杀惨厉之时期,厥为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同月二十一日,亦即在谷寿夫部队驻京之期间内,计于中华门外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处,我被俘军民被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亭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尸体遍地,惨绝人寰,其残酷之情状,尤非笔楮所忍形容。”
1946年4月29日,由中、苏、美、英、法、荷、加、澳、新、印、菲等十一国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开庭,对28名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历时两年半的审理,并作出了正义的判决。对于南京大屠杀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曾多方采集证据,传讯了一批该事件的亲历者、目睹者。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案的主犯之一、原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的判决书指出:“南京在陷落前,中国军队已撤退,日军占领的只是一座未设防的城市。接下来就是日本军队对无助的平民实施的长时间的恐怖的暴行。日本士兵犯下了集体屠杀、个人谋杀、强奸、抢劫和纵火等罪行。虽然日本目击者否认暴行的规模,但是来自不同国籍的中立目击者提供的相反的证据与不容置疑的谁应承担责任的证据却是压倒性的。这种无节制性的犯罪开始于1937年12月13日占领南京城,直到1938年2月初才停止。在长达6—7周的时间里,数以千计的妇女被强奸,10万人以上被屠杀,难以计数的财产被抢劫和焚毁。在这些可怕事件的高潮期间,12月17日松井石根举行入城仪式并在城内住了5—7天。根据他自己的观察和属下的报告,他一定已经意识到了正在发生的事情……他必须为他的渎职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法庭判处松井石根绞刑。法庭也对日本违反战争法规在南京实施的暴行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公正判决:“在日军占领后的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城内和附近地区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的总数超过20万。这一估计并不夸大其词,而是可以通过埋尸团体和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据加以证实的。这些组织掩埋的人数多达155000人。他们还报告说,大多数死难者都是双手被反捆着的。而且,这一统计数字还不包括那些被焚烧的、被扔进长江的以及被日军以其他方式处理的尸体。”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罪行,铁证如山,绝不允许否定!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定》强调:“制定本决定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2014年12月13日上午,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了首次国家公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自出席公祭仪式,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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