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2956927
第一节 基本准则概述
第二节 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存 货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首次执行日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三章 长期股权投资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首次执行日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五章 固定资产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首次执行日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六章 生物资产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七章 无形资产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首次执行日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第四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八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九章 资产减值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首次执行日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十章 职工薪酬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的衔接
第十一章 企业年金基金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的税收应用
第十二章 股份支付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首次执行日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与股份支付相关的税务问题
第四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十三章 债务重组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十四章 或有事项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首次执行日的会计处理
第十五章 收 入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收入准则的修订
第三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十六章 建造合同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十七章 政府补助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十八章 借款费用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首次执行日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新准则的税收应用
第四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十九章 所得税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首次执行日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二十章 外币折算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首次执行日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二十一章 企业合并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首次执行目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二十二章 租赁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首次执行日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二十三章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修订
第三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二十四章 金融资产转移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金融资产转移》的修订
第三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二十五章 套期保值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套期保值》的修订
第三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二十六章 原保险合同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二十七章 再保险合同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二十八章 石油天然气开采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二十九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三十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三十一章 财务报表列报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三十二章 现金流量表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首次执行目的会计处理
第三十三章 中期财务报告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三十四章 合并财务报表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三十五章 每股收益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三十六章 分部报告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三十七章 关联方披露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三十八章 金融工具列报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三十九章 公允价值计量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的衔接
第三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四十章 合营安排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四十一章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第四十二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第一节 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
第二节 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新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主要是原则性的内容。作为会计人员,不但要了解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的条文要求,更要充分理解和掌握准则的本质,恰当地运用新准则进行职业判断。同时,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收紧密相连,新准则下会计和税收的差异进一步扩大,会计人员还需要处理好新准则下的税务问题,充分、合理地运用新准则进行税收筹划。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2017年5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6月,财政部新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2017年7月,财政部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会计人员领会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精髓,掌握新准则下会计及税务实务问题的处理,帮助广大读者更深入地了解企业会计改革、掌握新旧变化、开阔视野,更迅速地掌握新准则体系,更熟练地运用新准则进行职业判断和账务处理,协调处理好新准则下的税务问题,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前版作了全面修订,尤其是对各章中“案例分析及操作实务”部分的内容,作了更新和补充,另外对金融工具准则和收入准则的主要内容和重大变化作出重点介绍。
由于本书涉及面广、内容层次多,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和专家批评指正,以便进一步修正和完善。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按不同方式下确定的应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天然起源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名义金额,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时,按转群时的账面价值,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时,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5)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达到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应归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费用,按应分配的金额,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农业生产成本”科目。
(7)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时,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农产品”科目,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8)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9)有确凿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的,应当对消耗性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比照“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价在“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中进行核算
“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应当分别“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以及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所属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在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应计人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2)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应按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不同方式下确定的应计人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天然起源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按名义金额,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时,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时,按结转时的账面价值,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
(5)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时,按其账面余额,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6)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7)出售生产性生物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8)有确凿证据表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的,应当对生产性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比照“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的核算
设置“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1日”科目核算企业(农业)对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应当按照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所属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对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按期计提折旧时,借记“农业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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