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4971975
内容简介
《金融博士论丛(第16辑):所有权内生性研究》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为依据,融合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分析框架,试图寻求两者的交汇点,提出了所有权安排的演进具有内生性特征的观点。在研究过程中,具体运用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基本理论、斯密一科斯框架下的交易费用理论等,分析了所有权安排演进的内生性决定因素。
《金融博士论丛(第16辑):所有权内生性研究》首先对所有权的一般分析框架进行了简要评述,然后对所有权内生性研究的前沿方向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从博弈论角度、专业化和分工以及分布知识的角度分析了所有权安排是如何决定的。书中分别用内生交易费用和外生交易费用刻画一个特定时点上制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现实状况,证明一个时期的内生交易费用和外生交易费用的分布可以决定这个时期的所有权安排。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金融博士论丛(第16辑):所有权内生性研究》最后一部分以中国的乡镇企业和国有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变迁作为经验证据进行了验证,并给出相应的政策主张。
《金融博士论丛(第16辑):所有权内生性研究》首先对所有权的一般分析框架进行了简要评述,然后对所有权内生性研究的前沿方向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从博弈论角度、专业化和分工以及分布知识的角度分析了所有权安排是如何决定的。书中分别用内生交易费用和外生交易费用刻画一个特定时点上制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现实状况,证明一个时期的内生交易费用和外生交易费用的分布可以决定这个时期的所有权安排。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金融博士论丛(第16辑):所有权内生性研究》最后一部分以中国的乡镇企业和国有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变迁作为经验证据进行了验证,并给出相应的政策主张。
目 录
绪 论
0.1 问题的提出
0.2 所有权的概念界定及研究层次
0.3 相关经济理论综述
0.4 选题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0.5 逻辑思路、基本框架和主要观点
0.6 可能的创新之处
0.7 研究方法
0.1 问题的提出
0.2 所有权的概念界定及研究层次
0.3 相关经济理论综述
0.4 选题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0.5 逻辑思路、基本框架和主要观点
0.6 可能的创新之处
0.7 研究方法
第1章 所有权理论的一般分析框架
1.1 所有权理论的研究范式和方法
1.2 马克思关于所有权的理论
1.3 新制度经济学观点及其评述
1.4 新兴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及其评述
1.5 国内学者的主要研究观点及其评述
第2章 所有权的内生性研究
2.1 基于博弈论解释所有权制度的起源
2.2 基于专业化与分工解释内生所有权
2.3 基于分布知识解释内生所有权
2.4 小结
第3章 制度变迁、内生交易费用与所有权安排
3.1 制度变迁、内生交易费用与经济绩效
3.2 内生交易费用与所有权安排
3.3 制度变迁、内生交易费用与所有权安排
3.4 小结
第4章 技术变迁、外生交易费用与所有权安排
4.1 技术变迁、规模经济与所有权安排
4.2 技术变迁、生产组织内部分工演进与所有权安排
4.3 技术变迁、社会分工演进与所有权安排
4.4 制度、技术交互作用下所有权安排的决定
第5章 内生所有权经验研究
5.1 乡镇企业所有权安排的演变
5.2 国有经济比重的决定
第6章 结论及政策主张
6.1 结论
6.2 政策主张
参考文献
在线试读
由于保险人占有的剩余收益依赖于雇员的努力程度,所以其必须对雇员的努力进行监督。奈特通过强调风险中性的委托人企业家向风险规避的代理人雇员提供保险的作用,促进了现代委托代理理论的产生。①现代委托代理理论区别于奈特之处在于,其强调雇员对自己努力程度控制的不可约性,这直接导致了保险和激励之间权衡的必然产生。该理论认为,尽管代理人是风险规避的,但仍然要承担部分风险,其收入仍然部分依赖于组织的剩余收益。尽管委托人可以通过监督代理人的努力程度来减少代理人收益中剩余收益的比例,从而减少代理人承担的风险。但由于委托人的监督是有成本的,也是不完美的,因此,代理人仍然只能部分地被保险,仍需保留部分组织剩余收益。以上两类理论虽然对为什么处于生产团队之外的企业家应占有剩余收益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但都没有具体说明企业家应具有什么样的性质。事实上,这些理论都隐性地假定企业的委托权应属于资本家。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指出,企业应拥有部分设备以避免从外部租赁所导致的代理问题。由集中监督者成为设备的所有者也是最优的。因为他所拥有的剩余收益权为其监督雇员的努力和设备的使用这两类互补活动提供了适当的激励。对雇员工作的指导和对其努力程度的监督是密切相关的。由资本家拥有企业权威不仅可以增加企业的剩余收益,而且还可以根据监督的结果调整对代理人的支付。因此,在他们的理论中,剩余收益权对雇员支付的决定权、物质资本的所有权、控制权及雇佣和解雇员工的权利都属于同一个资本家。霍姆斯特姆并未将打破预算平衡与提供资本结合起来,因为如果资本家的投入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不可验证的话,这将使资本家也成为生产团队中的一员,这与由外部人打破预算平衡的要求是不符的。在奈特和委托代理的理论中,应由资本家拥有企业的观点是隐含在对被保险人雇员的道德风险行为的分析中的。他认为,企业对雇员保险的提供应与资本的提供结合起来,以减轻企业资产的滥用。即便只从激励监督的角度考察,这些理论也并不是无懈可击的。例如,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理论并没有明确说明是什么机制使得委托人愿意根据观察到的努力程度去支付代理人的报酬,而不是任由代理人偷懒,只支付基本的固定工资。其次,模型中代理人努力程度与监督的相关性意味着监督的水乎对于代理人来说是已知的,但如果是这样,团队成员为什么不能以一定的价格从外部购买监督服务呢?最后重复博弈中的无名氏定理,只要未来对偷懒者的报复存在,则团队生产经常会达到有效率的产出水平,而不需外部的监督者。
①奈特的风险承担者理论也存在着与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监督理论类似的问题。如果保险人提供的可验证的固定工资能确保被保险人最小努力水平的实现,则问题就演变为如何使雇员接受雇佣合约,给予监督者剩余收益权就是不必要的。而霍姆斯特姆打破预算平衡模型的成立严格依赖于团队成员的理性和信任,如果将外部人与团队成员的共谋考虑在内,则其结论是值得怀疑的。②沿着资产专用性的思路,哈特等人所提出的不完全合约理论分析框架可以对资本雇佣劳动命题提供另一种解释。③他们认为,企业组织是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结合体,且人力资本具有通用性和不可担保性,而物质资本具有专用性和不可证实性,“套牢”问题的存在使得专用性的物质资本更易受合约不完全性的影响。这样为激励专用性物质资产的事前投资一一由物质资本的投资者拥有企业权威是最优的,这种产权安排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乎。格罗斯曼和哈特认为,交易中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造成了内生交易费用,这就使合约成为必要。一旦合约成为限制机会主义行为所必需的,则合约不可能对所有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④在他们看来,由于很多经济因素不能在合约中明确规定或通过法庭来强制执行,所以合约总是不完全的。当合约不完全时,资产的所有权结构就会对效率产生影响。格罗斯曼和哈特的模型证明,如果一方的行为对资产的效率影响大,并且与这些影响有关的合约条件难以通过法庭验证,该方拥有资产会比其他产权结构更为有效。不完全合约理论实际上是一种最优所有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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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奈特的风险承担者理论也存在着与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监督理论类似的问题。如果保险人提供的可验证的固定工资能确保被保险人最小努力水平的实现,则问题就演变为如何使雇员接受雇佣合约,给予监督者剩余收益权就是不必要的。而霍姆斯特姆打破预算平衡模型的成立严格依赖于团队成员的理性和信任,如果将外部人与团队成员的共谋考虑在内,则其结论是值得怀疑的。②沿着资产专用性的思路,哈特等人所提出的不完全合约理论分析框架可以对资本雇佣劳动命题提供另一种解释。③他们认为,企业组织是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结合体,且人力资本具有通用性和不可担保性,而物质资本具有专用性和不可证实性,“套牢”问题的存在使得专用性的物质资本更易受合约不完全性的影响。这样为激励专用性物质资产的事前投资一一由物质资本的投资者拥有企业权威是最优的,这种产权安排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乎。格罗斯曼和哈特认为,交易中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造成了内生交易费用,这就使合约成为必要。一旦合约成为限制机会主义行为所必需的,则合约不可能对所有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④在他们看来,由于很多经济因素不能在合约中明确规定或通过法庭来强制执行,所以合约总是不完全的。当合约不完全时,资产的所有权结构就会对效率产生影响。格罗斯曼和哈特的模型证明,如果一方的行为对资产的效率影响大,并且与这些影响有关的合约条件难以通过法庭验证,该方拥有资产会比其他产权结构更为有效。不完全合约理论实际上是一种最优所有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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