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4578471
内容简介
《劳动合同法面面观——案例精解与评析》是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劳动法精选案例六重透视》一书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在原书的基础上精选并增补案例进行了新的解析。这些案例大多发生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我们运用新法对旧案重新进行审视,试图通过新旧法律的比较分析来让读者更深刻地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特点。希望这本案例集能够为大家提供一把打开劳动合同法的钥匙。从《涝动法精选案例六重透视》到《劳动合同法面面观——案例精解与评析》,可以折射出我国法律制度的变化。
目 录
编 员工视角——法援手记
一、我还是“主人”吗
二、协管员脚下的“路”
三、她们终于“等”进了劳动法的保护范围
四、捡个“照相机”,丢份“好工作”
五、一个“本国是柑,异国是枳”的故事
六、一幅难以描绘的生活之画
七、“一只鞋”引发的下岗风波
八、“劳动合同”真能保护劳动者吗
九、用“三天”赔“四万”的启示
十、“一字千金”的教训
十一、别让时光把权利带走
第二编 单位视角——HR论坛
一、“试用期”考验单位管理
二、执行“制度”一定要更彻底
三、留住“商业秘密”
四、培训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五、请保留好“培训费单据”
六、如何利用“特殊福利”
七、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关注细节”
八、劳动合同到底是“终止”还是“解除”
九、解聘员工要区分“辞退”和“辞职”
十、劳动合同解除必须找准法律依据
十一、“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应从全方位理解
十二、单方调低员工工资时的换位思考
十三、谨防“劳务关系”成为“劳动关系”
十四、自愿离职计划的法律风险
十五、销售经理加班工资支付应双重考虑
第三编 律师视角——模拟法庭
一、机长辞职索赔800万
二、劳动合同担保人的苦恼
三、“护工”与“职工”之争
四、篮球运动员马健劳动纠纷案
五、“合伙人”签劳动合同的法律空白
六、法律不允许未孕承诺
七、当“假合同”遇上“真关系”
八、“营业所”被转让之后
九、“期满退工”还是“提前解聘”
十、这样约定违约金合法吗
……
第四编 学者视角——以案说法
后记:那些值得关注的数字背后
一、我还是“主人”吗
二、协管员脚下的“路”
三、她们终于“等”进了劳动法的保护范围
四、捡个“照相机”,丢份“好工作”
五、一个“本国是柑,异国是枳”的故事
六、一幅难以描绘的生活之画
七、“一只鞋”引发的下岗风波
八、“劳动合同”真能保护劳动者吗
九、用“三天”赔“四万”的启示
十、“一字千金”的教训
十一、别让时光把权利带走
第二编 单位视角——HR论坛
一、“试用期”考验单位管理
二、执行“制度”一定要更彻底
三、留住“商业秘密”
四、培训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五、请保留好“培训费单据”
六、如何利用“特殊福利”
七、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关注细节”
八、劳动合同到底是“终止”还是“解除”
九、解聘员工要区分“辞退”和“辞职”
十、劳动合同解除必须找准法律依据
十一、“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应从全方位理解
十二、单方调低员工工资时的换位思考
十三、谨防“劳务关系”成为“劳动关系”
十四、自愿离职计划的法律风险
十五、销售经理加班工资支付应双重考虑
第三编 律师视角——模拟法庭
一、机长辞职索赔800万
二、劳动合同担保人的苦恼
三、“护工”与“职工”之争
四、篮球运动员马健劳动纠纷案
五、“合伙人”签劳动合同的法律空白
六、法律不允许未孕承诺
七、当“假合同”遇上“真关系”
八、“营业所”被转让之后
九、“期满退工”还是“提前解聘”
十、这样约定违约金合法吗
……
第四编 学者视角——以案说法
后记:那些值得关注的数字背后
在线试读
编 员工视角——法援手记
一、我还是“主人”吗
“主人”一词大家都不会陌生,它曾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特征之一。从小我们的思想中就形成了这样的观念:工人阶级当家做主人,广大劳动者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但是,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下,越来越多的“主人”们逐渐被还原为真实的劳动者,成为需要倾斜保护的社会弱者。但是,就是做“劳动者”,他们仍然摆脱不了“主人”所带给他们的无奈和辛酸。
【案情回放】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李某,他原是某国企的职工。1988年,上海成立了家由集体创办,员工白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有趣的是,这家企业被冠名为“主人”。与名字相匹配的是,企业宣称自己企业的员工既是主人(企业的股东),又是劳动者。冲着“主人”的定位,李某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扔掉手中的铁饭碗,辞职进入这家“主人”企业,当上了一名计划调度员,并投资人股成了一名小股东。那个时候,企业还答应李某,他除了每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外,每年还享有投资股金的利息和红利回报。企业的承诺,在刚开始的一两年内,还能够兑现,李某当时还特别自豪自己的选择是对的,甚至还劝他朋友也加入到这个“主人”的大家庭,享受一把做主人的乐趣。因此,在李某合同到期,企业商量和他续签合同的时候,他没有半点犹豫。在2001年3月,李某与企业续签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
一、我还是“主人”吗
“主人”一词大家都不会陌生,它曾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特征之一。从小我们的思想中就形成了这样的观念:工人阶级当家做主人,广大劳动者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但是,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下,越来越多的“主人”们逐渐被还原为真实的劳动者,成为需要倾斜保护的社会弱者。但是,就是做“劳动者”,他们仍然摆脱不了“主人”所带给他们的无奈和辛酸。
【案情回放】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李某,他原是某国企的职工。1988年,上海成立了家由集体创办,员工白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有趣的是,这家企业被冠名为“主人”。与名字相匹配的是,企业宣称自己企业的员工既是主人(企业的股东),又是劳动者。冲着“主人”的定位,李某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扔掉手中的铁饭碗,辞职进入这家“主人”企业,当上了一名计划调度员,并投资人股成了一名小股东。那个时候,企业还答应李某,他除了每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外,每年还享有投资股金的利息和红利回报。企业的承诺,在刚开始的一两年内,还能够兑现,李某当时还特别自豪自己的选择是对的,甚至还劝他朋友也加入到这个“主人”的大家庭,享受一把做主人的乐趣。因此,在李某合同到期,企业商量和他续签合同的时候,他没有半点犹豫。在2001年3月,李某与企业续签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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