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030242488
内容简介
随着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项目在全球如火如荼的开展,CDM在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口标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在中同的CDM市场中,小规模CDM项目的开发困难与潜力并存。本书介绍了小规模CDM项目的概念,方法学的适用性、项目边界、基准线情景、项目排放、泄漏和监测,及其国内外开发现状。此外,书中还分析了小规模CDM项目开发中有别于大规模CDM项目的特性,并通过案例研究讲述八个主要行业领域项目开发的特点和实际经验教训。
本书通过相关概念的阐述和具体案例的分析,将小规模CDM项目开发的主要流程和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总结、整理,对我国从事CDM相关工作的政府组织、企业单位、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及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本书通过相关概念的阐述和具体案例的分析,将小规模CDM项目开发的主要流程和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总结、整理,对我国从事CDM相关工作的政府组织、企业单位、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及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目 录
序
前言
章 小规模CDM项目的概念
节 设立小规模CDM项目的必要性
第二节 小规模CDM项目的分类和定义
第三节 简化的国际规则
第二章 小规模CDM项目方法学
节 方法学批准现状
第二节 和大规模CDM项目方法学的异同
第三节 新方法学的审批流程
第四节 国内外应用情况
第五节 方法学简介
第三章 小规模CDM项目开发中的特有问题
节 打捆
第二节 拆分
第三节 额外性论证
第四节 项目减排规模
第四章 小规模CDM项目开发状况
节 全球小规模CDM项目开发基本现状
第二节 国内审批
第三节 审定
第四节 注册
第五节 签发
第六节 总结
第五章 小规模CDM项目开发案例
节 水电
第二节 秸秆发电项目
第三节 户用沼气池
第四节 太阳灶CDM项目案例分析
第五节 苏打黑液回收
第六节 能源效率——吹风气的回收利用
第七节 水泥余热发电小规模CDM项目案例
第八节 燃料转换
前言
章 小规模CDM项目的概念
节 设立小规模CDM项目的必要性
第二节 小规模CDM项目的分类和定义
第三节 简化的国际规则
第二章 小规模CDM项目方法学
节 方法学批准现状
第二节 和大规模CDM项目方法学的异同
第三节 新方法学的审批流程
第四节 国内外应用情况
第五节 方法学简介
第三章 小规模CDM项目开发中的特有问题
节 打捆
第二节 拆分
第三节 额外性论证
第四节 项目减排规模
第四章 小规模CDM项目开发状况
节 全球小规模CDM项目开发基本现状
第二节 国内审批
第三节 审定
第四节 注册
第五节 签发
第六节 总结
第五章 小规模CDM项目开发案例
节 水电
第二节 秸秆发电项目
第三节 户用沼气池
第四节 太阳灶CDM项目案例分析
第五节 苏打黑液回收
第六节 能源效率——吹风气的回收利用
第七节 水泥余热发电小规模CDM项目案例
第八节 燃料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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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小规模CDM项目的概念
《京都议定书》(以下称《议定书》)设立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的目的有两个: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帮助发达国家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其在《议定书》下的量化的温室气体减、限、排义务。
可持续发展概念是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但直到今天,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人,仍然对这个概念有不同的理解。《议定书》并没有具体说明如何定义可持续发展。根据《马拉喀什协定》,一个cDM项目是否促进东道国的可持续发展,由东道国政府自主确定,并出具证明,并不需经历国际程序。
由于发达国家可以使用CDM项目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CERs)抵消其在国内的相应排放量,从而履行其在《议定书》下的减、限、排义务,因此,《议定书》要求cDM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量必须是额外的,即满足额外性要求。也就是,在没有CDM所提供激励的情况下,该减排量不会发生。
CDM是一个全新的减排指标产生机制,国际上此前并无类似的先例可循。为了确保cDM项目能够实现额外的减排效益,《议定书》的缔约方会议制定了复杂而严格的CDM国际规则。如果已经有可以使用的方法学,则一个CDM项目从开始准备到终获得签发的CERs,需要经过如下四个国际程序:①审定(validation);②注册(registration);③减排量的核查与核证(vel”ification and certification);④CERs的签发(issuance)。
《京都议定书》(以下称《议定书》)设立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的目的有两个: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帮助发达国家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其在《议定书》下的量化的温室气体减、限、排义务。
可持续发展概念是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但直到今天,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人,仍然对这个概念有不同的理解。《议定书》并没有具体说明如何定义可持续发展。根据《马拉喀什协定》,一个cDM项目是否促进东道国的可持续发展,由东道国政府自主确定,并出具证明,并不需经历国际程序。
由于发达国家可以使用CDM项目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CERs)抵消其在国内的相应排放量,从而履行其在《议定书》下的减、限、排义务,因此,《议定书》要求cDM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量必须是额外的,即满足额外性要求。也就是,在没有CDM所提供激励的情况下,该减排量不会发生。
CDM是一个全新的减排指标产生机制,国际上此前并无类似的先例可循。为了确保cDM项目能够实现额外的减排效益,《议定书》的缔约方会议制定了复杂而严格的CDM国际规则。如果已经有可以使用的方法学,则一个CDM项目从开始准备到终获得签发的CERs,需要经过如下四个国际程序:①审定(validation);②注册(registration);③减排量的核查与核证(vel”ification and certification);④CERs的签发(issu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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