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802098305
内容简介
全书共分为上、中、下三篇,上篇和中篇重点介绍和分析了生态补偿的国际和国内案例,下篇对主体功能区、重要区域、重点区域、生态补偿的公共财政政策设计等国内生态补偿重点关注的几大问题开展了探索性研究。全书的案例分析和实践探索基本上覆盖了国内外生态补偿的热点领域和生态补偿的典型模式,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书可供研究生态补偿的学者、生态补偿政策制定者、生态补偿实践者以及关心生态补偿的环境、经济、生态等专业的研究人员参考。
本书可供研究生态补偿的学者、生态补偿政策制定者、生态补偿实践者以及关心生态补偿的环境、经济、生态等专业的研究人员参考。
目 录
上篇 国际生态补偿案例
第1章 国际生态补偿实践总论
第2章 流域环境服务功能支付
第3章 矿山开发环境恢复治理
第4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偿
第5章 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
第6章 碳汇交易
第7章 国外与生态补偿相关的政策
中篇 国内生产补偿案例
第8章 我国生态补偿实践总体情况
第9章 区域生态补偿
第10章 流域生态补偿
第11章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
第12章 重大生态建设工程补偿
第13章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与生态补偿相关的内容分析
下篇 走向实践的生态补偿探索
第14章 西藏生态补偿探索
第15章 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第16章 云南丽江拉市海生态有偿服务探索
第17章 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第18章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
第19章 生态补偿的公共财政政策设计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1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附录2 地方开展生态补偿的相关文件(摘要)
附录3 我国生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汇总表
附录4 我国生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款解析
附录5 全球有关生态补偿的案例列表
第1章 国际生态补偿实践总论
第2章 流域环境服务功能支付
第3章 矿山开发环境恢复治理
第4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偿
第5章 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
第6章 碳汇交易
第7章 国外与生态补偿相关的政策
中篇 国内生产补偿案例
第8章 我国生态补偿实践总体情况
第9章 区域生态补偿
第10章 流域生态补偿
第11章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
第12章 重大生态建设工程补偿
第13章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与生态补偿相关的内容分析
下篇 走向实践的生态补偿探索
第14章 西藏生态补偿探索
第15章 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第16章 云南丽江拉市海生态有偿服务探索
第17章 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第18章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
第19章 生态补偿的公共财政政策设计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1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附录2 地方开展生态补偿的相关文件(摘要)
附录3 我国生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汇总表
附录4 我国生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款解析
附录5 全球有关生态补偿的案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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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国际生态补偿案例
第1章 国际生态补偿实践总论
1.2 国际生态补偿的主要方式
目前在国际上,生态补偿的主要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以政府购买为主导或称公共支付体系;另一类则是运用市场手段来实现的生态补偿,如自组织的私人交易、开放的市场贸易、生态标记以及使用者付费等方式。
1.2.1 以公共支付为主导的生态补偿方式
公共支付主要是指由政府来购买社会需要的生态环境服务,然后提供给社会成员。购买生态环境服务的资金,可能来自于公共财政资源,也可能来自于有针对性的税收或政府掌控的其他金融资源,如一些基金、国债和国际上的一些援助资金。应该说,无论从支付规模还是应用的广泛程度来说,以政府购买为主的公共支付体系是购买生态环境服务的主要形式。公共支付的典型案例是美国的耕地保护性储备计划案例和墨西哥对森林服务功能的补偿案例等,案例的具体介绍详见后续的案例分析。
1.2.2 以市场为主导的生态补偿方式
1.自组织的私人交易
自组织的私人交易模式是指生态环境服务的受益方与支付方之间的直接交易,适用于生态环境服务的受益方较少并很明确,生态环境服务的提供者被组织起来或者数量不多的情况,一般是一对一交易。交易双方经过谈判或通过中介,确定交易的条件和价格。私人交易通常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和透明度内,主要是得益于较为明晰的产权和可操作的合同。一对一交易常见于较小流域的上下游之间、产权比较明确的森林生态系统与其周边受益地区之间、有时也可能是某些保护组织和商业机构为保护生态系统功能而支付报酬等。
2.开放的市场贸易
当生态服务市场中买方和卖方的数量比较多或不确定,而生态系统提供的可供交易的生态环境服务是能够被标准化为可计量的、可分割的商品形式,如温室气体等,这时可以使这些服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即开放贸易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当政府明确环境服务为可交易的商品或制定了需求规则时,这种方式才可被使用。
……
第1章 国际生态补偿实践总论
1.2 国际生态补偿的主要方式
目前在国际上,生态补偿的主要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以政府购买为主导或称公共支付体系;另一类则是运用市场手段来实现的生态补偿,如自组织的私人交易、开放的市场贸易、生态标记以及使用者付费等方式。
1.2.1 以公共支付为主导的生态补偿方式
公共支付主要是指由政府来购买社会需要的生态环境服务,然后提供给社会成员。购买生态环境服务的资金,可能来自于公共财政资源,也可能来自于有针对性的税收或政府掌控的其他金融资源,如一些基金、国债和国际上的一些援助资金。应该说,无论从支付规模还是应用的广泛程度来说,以政府购买为主的公共支付体系是购买生态环境服务的主要形式。公共支付的典型案例是美国的耕地保护性储备计划案例和墨西哥对森林服务功能的补偿案例等,案例的具体介绍详见后续的案例分析。
1.2.2 以市场为主导的生态补偿方式
1.自组织的私人交易
自组织的私人交易模式是指生态环境服务的受益方与支付方之间的直接交易,适用于生态环境服务的受益方较少并很明确,生态环境服务的提供者被组织起来或者数量不多的情况,一般是一对一交易。交易双方经过谈判或通过中介,确定交易的条件和价格。私人交易通常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和透明度内,主要是得益于较为明晰的产权和可操作的合同。一对一交易常见于较小流域的上下游之间、产权比较明确的森林生态系统与其周边受益地区之间、有时也可能是某些保护组织和商业机构为保护生态系统功能而支付报酬等。
2.开放的市场贸易
当生态服务市场中买方和卖方的数量比较多或不确定,而生态系统提供的可供交易的生态环境服务是能够被标准化为可计量的、可分割的商品形式,如温室气体等,这时可以使这些服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即开放贸易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当政府明确环境服务为可交易的商品或制定了需求规则时,这种方式才可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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