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807345091丛书名: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内容简介
本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是按照国家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规格要求及高职高专教学特点编写完成的。本书的编写以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布的水法律、水法规为基础,以水资源、水工程、水土保持、防汛抗洪等为主线,系统阐述了水行政立法、水行政执法、水政监察、水事纠纷的处理、水事违法案件的调查与处理、水行政复议、水行政诉讼以及水行政赔偿制度等。本书还针对河道管理与保护、水工程的管理保护、水费水资源费征收、防汛抗洪等水利执法的重点内容,列举了生产实际中发生的案例,以案说法,对重点案例配有案评,由专家进行了清晰透彻的分析。
本书可供高职高专、职大、电大等水利水电类专业法规课程教学使用,亦可作为水利管理人员的培训教材及案头工具书。
本书可供高职高专、职大、电大等水利水电类专业法规课程教学使用,亦可作为水利管理人员的培训教材及案头工具书。
目 录
前言
章 法学基础
节 法的起源与发展
第二节 法的层次及创制机关
第三节 法律规范基本格式
第四节 法的效力
第二章 水法概论
节 我国历史上的水法简况
第二节 水法的概念
第三节 现行《水法》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水法规体系
第三章 水资源的管理体制
节 国家与地方行政机关的水资源管理
第二节 水资源的流域管理
第三节 水务管理
第四章 水资源规划
节 水资源考察评价与水规划
第二节 水资源规划的制定和审批
第五章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节 外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简介
第二节 开发利用水资源与环境保护
第三节 开发利用水能资源
第四节 开发利用水运资源
第五节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保护渔业资源
第六节 合理开发各种水源
第六章 水资源保护
节 概述
第二节 水污染防治
第三节 地下水保护
第四节 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河道的管理与保护
节 概述
第二节 河道保护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河道清障与采砂管理
第八章 水工程的管理与保护
节 概述
第二节 水工程管理与保护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
第九章 防汛抗洪
节 概述
第二节 防汛抗洪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防汛机构的职权和防洪规划的审批
第四节 防洪区的建设与管理
第五节 违反《防洪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 取水许可与有偿用水
节 取水许可制度
第二节 水资源的有偿使用
第三节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 水土保持
节 概述
第二节 水土流失的预防
第三节 水土流失的治理
第四节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第五节 违反水土保持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水行政立法
节 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分类
第二节 立法程序
第三节 立法的形式和必要条款
第十三章 水行政执法
节 概述
第二节 水行政决定和水行政授权
第三节 水行政许可和水行政审批
第四节 水行政奖励和水行政命令
第五节 水行政处罚
第六节 水行政处置
第七节 水行政强制执行
第八节 水行政处分
第九节 水行政检查和执法监督
第十四章 水政监察
节 概述
第二节 水政监察工作
第十五章 水事纠纷的处理
节 概述
第二节 水事纠纷的处理方法
第三节 处理水事纠纷的程序和原则
第四节 水事纠纷处理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章 水事违法案件的调查与处理
节 管辖
第二节 立案
第三节 调查与取证
第四节 简易程序
第五节 一般程序概述
第六节 执行
第七节 结案归档
第十七章 水行政复议
节 概述
第二节 水行政复议的管辖
第三节 水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审理
第四节 水行政复议决定
第五节 水行政裁决与水行政保障
第十八章 水行政诉讼
节 行政诉讼概论
第二节 水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节 水行政诉讼的范围和管辖
第四节 水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五节 水行政诉讼程序
第六节 水行政主体在水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第七节 水行政主体如何应诉
第十九章 行政赔偿制度
节 国家赔偿法概述
第二节 行政赔偿的概念和构成
第三节 行政赔偿程序
第四节 行政赔偿的方式、标准及费用
法律法规选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参考文献
章 法学基础
节 法的起源与发展
第二节 法的层次及创制机关
第三节 法律规范基本格式
第四节 法的效力
第二章 水法概论
节 我国历史上的水法简况
第二节 水法的概念
第三节 现行《水法》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水法规体系
第三章 水资源的管理体制
节 国家与地方行政机关的水资源管理
第二节 水资源的流域管理
第三节 水务管理
第四章 水资源规划
节 水资源考察评价与水规划
第二节 水资源规划的制定和审批
第五章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节 外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简介
第二节 开发利用水资源与环境保护
第三节 开发利用水能资源
第四节 开发利用水运资源
第五节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保护渔业资源
第六节 合理开发各种水源
第六章 水资源保护
节 概述
第二节 水污染防治
第三节 地下水保护
第四节 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河道的管理与保护
节 概述
第二节 河道保护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河道清障与采砂管理
第八章 水工程的管理与保护
节 概述
第二节 水工程管理与保护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
第九章 防汛抗洪
节 概述
第二节 防汛抗洪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防汛机构的职权和防洪规划的审批
第四节 防洪区的建设与管理
第五节 违反《防洪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 取水许可与有偿用水
节 取水许可制度
第二节 水资源的有偿使用
第三节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 水土保持
节 概述
第二节 水土流失的预防
第三节 水土流失的治理
第四节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第五节 违反水土保持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水行政立法
节 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分类
第二节 立法程序
第三节 立法的形式和必要条款
第十三章 水行政执法
节 概述
第二节 水行政决定和水行政授权
第三节 水行政许可和水行政审批
第四节 水行政奖励和水行政命令
第五节 水行政处罚
第六节 水行政处置
第七节 水行政强制执行
第八节 水行政处分
第九节 水行政检查和执法监督
第十四章 水政监察
节 概述
第二节 水政监察工作
第十五章 水事纠纷的处理
节 概述
第二节 水事纠纷的处理方法
第三节 处理水事纠纷的程序和原则
第四节 水事纠纷处理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章 水事违法案件的调查与处理
节 管辖
第二节 立案
第三节 调查与取证
第四节 简易程序
第五节 一般程序概述
第六节 执行
第七节 结案归档
第十七章 水行政复议
节 概述
第二节 水行政复议的管辖
第三节 水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审理
第四节 水行政复议决定
第五节 水行政裁决与水行政保障
第十八章 水行政诉讼
节 行政诉讼概论
第二节 水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第三节 水行政诉讼的范围和管辖
第四节 水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五节 水行政诉讼程序
第六节 水行政主体在水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第七节 水行政主体如何应诉
第十九章 行政赔偿制度
节 国家赔偿法概述
第二节 行政赔偿的概念和构成
第三节 行政赔偿程序
第四节 行政赔偿的方式、标准及费用
法律法规选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参考文献
在线试读
章 法学基础
节 法的起源与发展
法分两种,一种是以自然为基础的不变的自然法,属自然科学的研究范畴;另一种是由人们制定的人定法,属社会科学的研究范畴。我们讨论的范畴属于人定法,即社会科学的研究范畴。
一、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法的概念
我国对法的概念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特征
我国的法具备以下特征:
(1)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在所有的社会规范中只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真实施的规范。任何社会规范的实施都有赖于某种强制力,但除了法,没有任何社会规范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
(3)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法律上的权利,通常表现为允许人们作为或不作为。法律上的义务,是法律指令人们必须作为或不作为。
(4)法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这一点与宗教有所不同,某种宗教仅对对本宗教有信仰的成员有约束力。
二、法的起源
我国古代的法字为“灋”,右边的上部为“廌(音zhí)”,传说为古代的一种独角兽,性格刚直,遇到不平的地方硬是用角将其抵直,“氵”偏旁的意思为法平如水,即法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右边的下部为“去”,即是驱不直而去之。“灋”字的组合充分反映了我们祖先对法所寄托的美好愿望,同时也定义了法的功能。而法的内容则是人在长时期的生产与生活实践中发展、进步和完善起来的。法之起源说法有多种,下面作简单介绍。
……
节 法的起源与发展
法分两种,一种是以自然为基础的不变的自然法,属自然科学的研究范畴;另一种是由人们制定的人定法,属社会科学的研究范畴。我们讨论的范畴属于人定法,即社会科学的研究范畴。
一、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法的概念
我国对法的概念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特征
我国的法具备以下特征:
(1)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在所有的社会规范中只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真实施的规范。任何社会规范的实施都有赖于某种强制力,但除了法,没有任何社会规范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
(3)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法律上的权利,通常表现为允许人们作为或不作为。法律上的义务,是法律指令人们必须作为或不作为。
(4)法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这一点与宗教有所不同,某种宗教仅对对本宗教有信仰的成员有约束力。
二、法的起源
我国古代的法字为“灋”,右边的上部为“廌(音zhí)”,传说为古代的一种独角兽,性格刚直,遇到不平的地方硬是用角将其抵直,“氵”偏旁的意思为法平如水,即法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右边的下部为“去”,即是驱不直而去之。“灋”字的组合充分反映了我们祖先对法所寄托的美好愿望,同时也定义了法的功能。而法的内容则是人在长时期的生产与生活实践中发展、进步和完善起来的。法之起源说法有多种,下面作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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