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8179300
编辑推荐
《数学、逻辑与现象学:论胡塞尔思想的发端》编辑推荐:《逻辑研究》作为现象学的突破之作,发端于胡塞尔早年对数学与逻辑的哲学反思。在应用布伦塔诺的描述心理学方法对数学与逻辑展开哲学研究的十年多时间里,胡塞尔经历了一系列思想上的折磨与转变,并*终在《逻辑研究》中形成了他的现象学研究方法与思路。《数学、逻辑与现象学:论胡塞尔思想的发端》试图尽可能忠实地向读者呈现出这段现象学的发生史。
目 录
一、数学与逻辑中的哲学问题
二、分析的严格化运动
三、布伦塔诺学派的科学哲学
1.描述心理学
2.逻辑学
四、本书的框架
章 算术
一、关于数概念的内涵的不同看法
二、描述心理学的表象理论
三、描述心理学对数概念的起源与内涵的分析
1.集合联系或“和”
2.“桌物”或“一”
四、起源分析与客观性的问题
五、对算术符号和运算的逻辑澄清
1.逻辑学的双重任务
2.早期胡塞尔的符号理论
3.对自然数系和数字符号的逻辑澄清
4.对运算的逻辑澄清:三个运算概念
5.数系扩充和一般算术的问题
六、算术哲学研究的两个拓展方向
第二章 几何
一、几何的性质,以及几何与算术的关系
二、胡塞尔几何哲学的研究进路和四重空间概念
三、前科学的日常生活空间,或直观的空间
1.对空间物的具体表象
2.对空间属性的抽象表象
3.对整全空间的表象
四、几何空间、物理空间与超越空间
1.几何空间
2.物理空间
3.超越空间
第三章 逻辑学
一、逻辑学作为科学论
二、纯粹逻辑学的前提:观念之物的存在
1.作为种类的观念之物与观念含义
2.自在的真理与明见性
3.何谓观念之物的“存在”?
三、纯粹逻辑学的研究领域
1.纯粹逻辑学作为形式的含义论和形式的对象论
2.形式含义论的两个层次:纯粹语法学与含义有效性理论
3.整体与部分理论
4.纯粹逻辑学中的数学观
四、心理主义批判
1.心理主义的历史背景和多重含义
2.“导引”中的心理主义批判
3.早期胡塞尔的心理主义问题
第四章 现象学
一、现象学如何研究意识
1.经验心理学研究意识的方式
2.现象学研究意识的方式
二、《逻辑研究》之前的意向性理论
1.1893年论直观和代现
2.1894年论无对象表象悖论
三、《逻辑研究》中的意向性理论
1.意向对象与意向行为
2.意向本质以及相关的奠基和变更问题
3.代现以及相关的充实问题
四、纯粹逻辑学的现象学澄清
1.对观念含义的现象学澄清
2.范畴直观与思维规律
结语
参考文献
索引
二、分析的严格化运动
三、布伦塔诺学派的科学哲学
1.描述心理学
2.逻辑学
四、本书的框架
章 算术
一、关于数概念的内涵的不同看法
二、描述心理学的表象理论
三、描述心理学对数概念的起源与内涵的分析
1.集合联系或“和”
2.“桌物”或“一”
四、起源分析与客观性的问题
五、对算术符号和运算的逻辑澄清
1.逻辑学的双重任务
2.早期胡塞尔的符号理论
3.对自然数系和数字符号的逻辑澄清
4.对运算的逻辑澄清:三个运算概念
5.数系扩充和一般算术的问题
六、算术哲学研究的两个拓展方向
第二章 几何
一、几何的性质,以及几何与算术的关系
二、胡塞尔几何哲学的研究进路和四重空间概念
三、前科学的日常生活空间,或直观的空间
1.对空间物的具体表象
2.对空间属性的抽象表象
3.对整全空间的表象
四、几何空间、物理空间与超越空间
1.几何空间
2.物理空间
3.超越空间
第三章 逻辑学
一、逻辑学作为科学论
二、纯粹逻辑学的前提:观念之物的存在
1.作为种类的观念之物与观念含义
2.自在的真理与明见性
3.何谓观念之物的“存在”?
三、纯粹逻辑学的研究领域
1.纯粹逻辑学作为形式的含义论和形式的对象论
2.形式含义论的两个层次:纯粹语法学与含义有效性理论
3.整体与部分理论
4.纯粹逻辑学中的数学观
四、心理主义批判
1.心理主义的历史背景和多重含义
2.“导引”中的心理主义批判
3.早期胡塞尔的心理主义问题
第四章 现象学
一、现象学如何研究意识
1.经验心理学研究意识的方式
2.现象学研究意识的方式
二、《逻辑研究》之前的意向性理论
1.1893年论直观和代现
2.1894年论无对象表象悖论
三、《逻辑研究》中的意向性理论
1.意向对象与意向行为
2.意向本质以及相关的奠基和变更问题
3.代现以及相关的充实问题
四、纯粹逻辑学的现象学澄清
1.对观念含义的现象学澄清
2.范畴直观与思维规律
结语
参考文献
索引
在线试读
1.逻辑学的双重任务
“逻辑学”是一个充满歧义的语词,这一点可以由下边这个情况来说明:许多看起来是属于不同问题领域的著作或思想都被冠以“逻辑学”之名(或者在它之前再添加上各种限定词)。在19世纪的欧洲,我们至少可以找到三类“逻辑学”:一是“形式逻辑”或“演绎逻辑”,二是以密尔为代表的“归纳逻辑”,三是区别于前两者的、更为哲学化的诸如“先验逻辑”、“辩证逻辑”这样的逻辑。不过,逻辑学在通常著作中主要还是指形式逻辑。可即便是形式逻辑,我们还可以区分出三个不同的研究方向:一是传统的亚里士多德式的形式逻辑,这些逻辑学著作大多包含有概念(或表象)、命题(或判断)、推理这三部分,它们阐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直言命题的各种形式、存在命题、无主语命题等等。这种研究在19世纪下半叶的德国比较盛行,其中的一个原因是由特伦德伦伯格( Friedrich Adolf Trendelenburg)所掀起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复兴,使得对这种传统逻辑的研究也变得盛行,而且通常是与心理学和认识论紧密相关的。二是逻辑代数,在英国的代表有布尔(George Boole)、德·摩根(Augustus De Morgan)等,在德国的代表是施罗德,他们试图用修改过的代数法则来改造三段论推理、关系理论,把它们转化成一种代数演算。三是以弗雷格为代表的人工语言流派,他们试图设计一种人工语言来改造传统的形式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构成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后两者是现代数理逻辑的起源。
至于“逻辑学”在早期胡塞尔那里的含义,我们在导论中就曾指出,这是布伦塔诺学派的科学哲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有两个重要任务:
1.逻辑学的双重任务
“逻辑学”是一个充满歧义的语词,这一点可以由下边这个情况来说明:许多看起来是属于不同问题领域的著作或思想都被冠以“逻辑学”之名(或者在它之前再添加上各种限定词)。在19世纪的欧洲,我们至少可以找到三类“逻辑学”:一是“形式逻辑”或“演绎逻辑”,二是以密尔为代表的“归纳逻辑”,三是区别于前两者的、更为哲学化的诸如“先验逻辑”、“辩证逻辑”这样的逻辑。不过,逻辑学在通常著作中主要还是指形式逻辑。可即便是形式逻辑,我们还可以区分出三个不同的研究方向:一是传统的亚里士多德式的形式逻辑,这些逻辑学著作大多包含有概念(或表象)、命题(或判断)、推理这三部分,它们阐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直言命题的各种形式、存在命题、无主语命题等等。这种研究在19世纪下半叶的德国比较盛行,其中的一个原因是由特伦德伦伯格( Friedrich Adolf Trendelenburg)所掀起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复兴,使得对这种传统逻辑的研究也变得盛行,而且通常是与心理学和认识论紧密相关的。二是逻辑代数,在英国的代表有布尔(George Boole)、德·摩根(Augustus De Morgan)等,在德国的代表是施罗德,他们试图用修改过的代数法则来改造三段论推理、关系理论,把它们转化成一种代数演算。三是以弗雷格为代表的人工语言流派,他们试图设计一种人工语言来改造传统的形式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构成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后两者是现代数理逻辑的起源。
“逻辑学”是一个充满歧义的语词,这一点可以由下边这个情况来说明:许多看起来是属于不同问题领域的著作或思想都被冠以“逻辑学”之名(或者在它之前再添加上各种限定词)。在19世纪的欧洲,我们至少可以找到三类“逻辑学”:一是“形式逻辑”或“演绎逻辑”,二是以密尔为代表的“归纳逻辑”,三是区别于前两者的、更为哲学化的诸如“先验逻辑”、“辩证逻辑”这样的逻辑。不过,逻辑学在通常著作中主要还是指形式逻辑。可即便是形式逻辑,我们还可以区分出三个不同的研究方向:一是传统的亚里士多德式的形式逻辑,这些逻辑学著作大多包含有概念(或表象)、命题(或判断)、推理这三部分,它们阐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直言命题的各种形式、存在命题、无主语命题等等。这种研究在19世纪下半叶的德国比较盛行,其中的一个原因是由特伦德伦伯格( Friedrich Adolf Trendelenburg)所掀起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复兴,使得对这种传统逻辑的研究也变得盛行,而且通常是与心理学和认识论紧密相关的。二是逻辑代数,在英国的代表有布尔(George Boole)、德·摩根(Augustus De Morgan)等,在德国的代表是施罗德,他们试图用修改过的代数法则来改造三段论推理、关系理论,把它们转化成一种代数演算。三是以弗雷格为代表的人工语言流派,他们试图设计一种人工语言来改造传统的形式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构成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后两者是现代数理逻辑的起源。
至于“逻辑学”在早期胡塞尔那里的含义,我们在导论中就曾指出,这是布伦塔诺学派的科学哲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有两个重要任务:
1.逻辑学的双重任务
“逻辑学”是一个充满歧义的语词,这一点可以由下边这个情况来说明:许多看起来是属于不同问题领域的著作或思想都被冠以“逻辑学”之名(或者在它之前再添加上各种限定词)。在19世纪的欧洲,我们至少可以找到三类“逻辑学”:一是“形式逻辑”或“演绎逻辑”,二是以密尔为代表的“归纳逻辑”,三是区别于前两者的、更为哲学化的诸如“先验逻辑”、“辩证逻辑”这样的逻辑。不过,逻辑学在通常著作中主要还是指形式逻辑。可即便是形式逻辑,我们还可以区分出三个不同的研究方向:一是传统的亚里士多德式的形式逻辑,这些逻辑学著作大多包含有概念(或表象)、命题(或判断)、推理这三部分,它们阐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直言命题的各种形式、存在命题、无主语命题等等。这种研究在19世纪下半叶的德国比较盛行,其中的一个原因是由特伦德伦伯格( Friedrich Adolf Trendelenburg)所掀起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复兴,使得对这种传统逻辑的研究也变得盛行,而且通常是与心理学和认识论紧密相关的。二是逻辑代数,在英国的代表有布尔(George Boole)、德·摩根(Augustus De Morgan)等,在德国的代表是施罗德,他们试图用修改过的代数法则来改造三段论推理、关系理论,把它们转化成一种代数演算。三是以弗雷格为代表的人工语言流派,他们试图设计一种人工语言来改造传统的形式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构成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后两者是现代数理逻辑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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