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1257843
总 序
前 言
章 战争赔偿与政府开发援助
节 战争责任与战后处理
一、战争责任论
二、战后处理论
第二节 战争赔偿
一、战争赔偿的定义
二、战后日本战争赔偿的性质
第三节 政府开发援助
一、何谓政府开发援助?
二、援助的功效
第二章 战后日本战争赔偿总体情况
节 日本战争赔偿政策
一、拆迁赔偿
二、赔偿计划的改变与旧金山对日媾和会议
三、协议赔偿
第二节 战争赔偿与对外援助挂钩
一、赔偿、准赔偿以及各种请求权处理等的相关条约
二、对战争赔偿与对外援助挂钩的评价
第三节 日本对东南亚各国的赔偿与援助
一、对缅甸的赔偿
二、对菲律宾的赔偿
三、对印度尼西亚的赔偿
四、对越南、老挝、柬埔寨的赔偿
五、对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赔偿
六、对泰国的赔偿
第三章 日韩间请求权处理与经济合作
节 从赔偿到请求权处理再到经济合作
一、旧金山和会前韩国的对日索赔要求
二、财产请求权与“逆财产请求权”
三、“久保田发言”及其撤回
四、“大平(正芳)—金(钟泌)备忘录”的形成
五、《日韩基本条约》的签订
第二节 日本对韩国的“经济合作”
一、韩国的经济开发计划与日本的经济合作
二、“经济合作”符合日本的政治经济利益
三、日本对韩国援助的具体情况
第三节 日韩间搁置历史问题
一、日韩双方对殖民统治的认识的差异
二、“赔偿”处理问题上的针锋相对
三、对殖民统治责任的反省与道歉
四、日韩间依然横亘着历史认识的鸿沟
第四章 中国放弃赔偿与日本提供援助
节 国民政府放弃日本战争赔偿
一、从积极索赔到不了了之
二、中国没能参加旧金山对日和会
三、“日本国与中华民国间和平条约”的签订与放弃赔偿
第二节 中日邦交正常化与历史问题的遗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弃赔偿要求
二、日本“在道义层面上完全输了”
三、结束战争状态的别扭
四、战争责任认识的差异
——田中角荣的“添了麻烦”
第三节 日本对华提供政府开发援助
一、政府开发援助成立的决策过程
二、达成的精神:互惠主义与国际协调主义
三、“援助”与“历史”的关系
四、“援助”与“历史”的感情纠葛
五、援助与“感谢”及“历史”的错综交织
第五章 走向历史和解的不平坦之路
一、日韩、日中邦交正常化时搁置“历史认识”
二、援助是否可以带来历史和解?
三、走向历史和解之路
参考文献
后 记
前 言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已经七十多年。从人的生命来说,一个出生婴儿已经到了古来稀的日子了。可是,那场战争的战败国、又是战争发起国的日本,却仍然抹不去战争历史给它带来的重负,因为,日本与那场战争的受害者、它的邻国——中国与韩国的关系中仍然横亘着历史问题。
历史问题,今天仍然阻碍着日本与其邻国关系的正常发展,阻碍着东亚的合作进程,乃至影响着整个亚洲的区域一体化进程。历史问题,不仅仅是一些切实需要处理的现实问题,而且是隐藏在人们内心深处的一种“认识”或者感情,时不时地当遇到现实问题就喷涌而出。日本与邻国间与历史相关的现实问题,如有历史“妄言”问题(领导人否认侵略历史和殖民统治的发言)、教科书问题、参拜靖国神社问题、慰安妇问题、受害者补偿问题(包括强制劳工、细菌战以及化学战的受害)等,也就是说,曾经的战争发动国日本(主要是其领导人)对过去那场战争历史的表述、纪念,以及对受害者的补偿等的方式方法及内容,都随时可能点燃受害国的历史感情火焰。
要说关于战争历史的记忆,战争时代或者战争结束之时起,应该是更加鲜活地留在人们心中;而随着时光的流逝,那场战争的非亲历者越来越多,并且经受了战后社会的变迁与国际化潮流的冲刷,应该是渐远渐淡。我们发现,战争历史渐行渐远,但日本与邻国间的历史问题却不断涌现。同时我们也发现,在国家关系层面上,历史问题的出现并不是简单地随着战争的发生与结束就自然而然地发生发展并消亡的。它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中日间历史问题成为外交悬案,首先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1982年的历史教科书问题与1985年的日本时任首相参拜靖国神社问题是开端。正是在那个被中美日学者们称之为“中美日关系黄金时代”(注:此种说法出自Ezra F.Vogel, Yuan Ming and Tanaka Akihiko ed.,The Golden Age of the U.S.-China-Japan Triangle, 1972-1989(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02); 中译本为[美]傅高义、袁明、[日]田中明彦编:《中美日关系的黄金时代(1972—1992)》(归泳涛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9年版。)中发生的,这也许给人们一个并不坏的启示:其实历史问题的出现,是在日本已经与邻国重建了外交关系之后,或者说关系已经越过艰难的时候,到了有余力来回顾过去的时候。如果是这样,我们至少需要注意两点:一是,我们必须要珍视已经越过那道坎的经历——曾经克服了那个苦涩的历史记忆,战后与日本重建外交关系的经历。当前,我们既要面对过去的历史,又不能完全被它羁绊,要勇往直前,让对日关系向前发展。这是我们面对历史问题应持有的姿态。二是,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当年日本在处理与它旧日侵略或殖民过的国家重建外交关系时,是如何处理历史问题的。
历史问题挥之不去,问题出在哪儿?是不是因为日本的战后处理有问题?我们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中国也就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朝鲜半岛也就从殖民统治中解放出来。从1951年9月签订、翌年4月生效的《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英文: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日文:日本国との平和条約,以下称《旧金山和约》)中重新获得独立主权的日本,在《和约》中明确宣布,“日本承认朝鲜之独立,并放弃对朝鲜包括济州岛、巨文岛及郁陵岛在内的一切权利、权利根据与要求”,“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权利根据与要求”。这样,日本与其邻国的中国与朝鲜半岛的领土问题在法律上得以清算,之后各自开始走上主权国家建设的征途。
赔偿问题是日本战后处理的又一个重要的内容,从法律角度来说,日本在解决与韩国及中国的邦交正常化、正式与它们建立外交关系的时候,就应该是赔偿问题得到解决的时候。但这个“本该已经”解决的实际问题,却总是在后来被提起的“历史认识问题”背后忽隐忽现。原因主要有二:一是,与国家赔偿像是孪生兄弟般关系的民间补偿问题,至今仍然是个现实问题。二是,赔偿问题的解决方式与后来的“历史认识”问题直接相关,赔偿问题的法律解决,实际上呈现了一种“历史认识”问题被搁置的状态。
邦交正常化过程是国家层面首次面对“历史问题”的时候,从日本与韩国、中国实现邦交正常化过程中对“历史”的处理,可以看出,不是历史问题的清算,而是历史问题的政治解决,并将“历史认识”束之高阁。这个被称之为“求大同,存小异”的外交智慧。
日本享受着这种外交智慧,同时面对着感情上要比今天对日本更加深恶痛绝的众多人群,它是如何政治解决历史问题的,值得深入探讨。在处理赔偿问题上,日本不承认韩国有赔偿要求权,后以经济合作(援助)的方式解决。而中国则主动宣布放弃战争赔偿,邦交正常化时只剩下在联合声明中如何表述的问题了。中日恢复邦交7年之后(1979年)日本开始对中国提供政府开发援助,这一援助实施了近30年,常被人们议论它是不是战争赔偿的替代品。
本书就是要探讨日本在谋求与邻国的邦交正常化过程中是如何处理战争赔偿问题的,阐明赔偿、援助与历史问题之间的关联性,从而思考援助这种提供经济利益的方式,是否会促进援助国与受援国间的历史和解这样的问题。
本书共分为五章,章解读相关概念,并梳理已有研究状况,指出日本处理战争赔偿与提供政府援助相挂钩的历史现象。第二章梳理战后日本战争赔偿的总体情况,指出它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并且简略概括日本对东南亚各国的赔偿与援助相挂钩的情况。第三章分析日韩间实现邦交正常化过程中就殖民统治期间遭受损害的赔偿问题的处理方式,它经历了从要求赔偿到请求权处理、再到经济合作的转变过程,并探讨“经济合作”的解决方式与后来日韩间历史问题发生之间的关联性问题。第四章梳理中国放弃对日战争索赔的经过与思考,分析中日两国在邦交正常化过程中对历史问题的处理及其遗留问题,并探讨之后的日本对华援助与中国放弃赔偿之间的“剪不断、理还乱”的历史感情关系。第五章中将努力思考走向历史和解的路径。
徐显芬
2018年7月18日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