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155123.784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农村电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DL/T477-2010代替DL477-2001)》包括农村电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DLT477—2010代替DL477—2001ICS29.020F25备案号31106—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本标准与DL477—2001比较有以下主要变化:——本标准共分16章和附录部分。对原标准第7章架空线路工作,第10章室内线路和电动机,第11章砍伐树木,工作及第12章测量工作与仪表使用等章节部分内容进行了合并和删减。——新增加了4个章节,第7章低压线路和设备的运行及维护、第8章一般安全措施、第l3章低压配电及装表接电和第14章施工机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对农村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施工器具的安全使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重点对从事低压电网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规范和现场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 录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6保证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7低压线路和设备运行及维护
8一般安全措施
9临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10架空绝缘导线作业
11低压电缆作业
12间接带电作业
13低压配电及装表接电作业
14施工机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
15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和试验
16其他
附录A(规范性附录)现场勘察记录格式
附录B(规范性附录)低压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C(规范性附录)低压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低压倒闸操作票格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紧急救护法
附录F(规范性附录)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表
附录G(规范性附录)常用登高、起重工具试验表
附录H(规范性附录)标示牌式样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6保证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7低压线路和设备运行及维护
8一般安全措施
9临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10架空绝缘导线作业
11低压电缆作业
12间接带电作业
13低压配电及装表接电作业
14施工机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
15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和试验
16其他
附录A(规范性附录)现场勘察记录格式
附录B(规范性附录)低压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C(规范性附录)低压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低压倒闸操作票格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紧急救护法
附录F(规范性附录)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表
附录G(规范性附录)常用登高、起重工具试验表
附录H(规范性附录)标示牌式样
在线试读
低压工作票经工作票签发人应认真审核后方可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对复杂工作或对安全措施有疑问时,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核查。
5.3.6.3在工作期间,低压工作票其中一份必须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工作许可人应将低压工作票编号、工作内容、许可及终结时间等记录在值班记录簿中。
5.3.6.4 低压种工作票所列的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同一地点且同时停送电,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低压第二种工作票,对当日同类型、同设备结构的工作可共用一张工作票。
5.3.6.5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办理工作任务单。
工作任务单应写明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工作地段的起止杆号及补充的安全措施。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工作负责人留存,一份交小组工作负责人执行。小组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5.3.6.6一回线路检修或施工,其临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进行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停电线路的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接地,并履行书面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5.3.6.7低压、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第二种工作票为签发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工作票的延期只能办理一次。
5.3.6.8事故应急抢修单,每张只能用于应急抢修的一条线路或一个抢修任务,为防止抢修人员发生触电伤害,对危及事故抢修工作地段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的线路(包括用户线路),必须做好安全措施,指定工作负责人,严格履行工作许可制度及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5.3.6.9 已执行的低压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和工作任务单应保存一年。
5.3.7低压工作票所列人员基本条件。
5.3.7.1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管辖范围内设备情况、熟悉本标准,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运行管理单位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5.3.7.2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本标准、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本单位批准的人员担任。
5.3.7.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工作许可人三者在同一工作中不得兼任,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可以作为该项工作的工作班成员。
5.3.6.3在工作期间,低压工作票其中一份必须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工作许可人应将低压工作票编号、工作内容、许可及终结时间等记录在值班记录簿中。
5.3.6.4 低压种工作票所列的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同一地点且同时停送电,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低压第二种工作票,对当日同类型、同设备结构的工作可共用一张工作票。
5.3.6.5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办理工作任务单。
工作任务单应写明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工作地段的起止杆号及补充的安全措施。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工作负责人留存,一份交小组工作负责人执行。小组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5.3.6.6一回线路检修或施工,其临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进行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停电线路的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接地,并履行书面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5.3.6.7低压、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第二种工作票为签发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工作票的延期只能办理一次。
5.3.6.8事故应急抢修单,每张只能用于应急抢修的一条线路或一个抢修任务,为防止抢修人员发生触电伤害,对危及事故抢修工作地段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的线路(包括用户线路),必须做好安全措施,指定工作负责人,严格履行工作许可制度及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5.3.6.9 已执行的低压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和工作任务单应保存一年。
5.3.7低压工作票所列人员基本条件。
5.3.7.1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管辖范围内设备情况、熟悉本标准,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运行管理单位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5.3.7.2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本标准、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本单位批准的人员担任。
5.3.7.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工作许可人三者在同一工作中不得兼任,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可以作为该项工作的工作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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