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19084595
回望百年中国早期寻路,考察当下中国何以如此
清朝末年,从天朝迷梦中走出来的国人,经过“器物”、“制度”等层面的探索,关于国族的梦想,其中的不少仁人志士已经相当清楚,那就是建立现代的国家框架,走宪政共和之路。
可是,历史行进到1898年,清廷的屠刀斩灭了国人改良实现宪政共和的梦想,不少志士逐渐选择了武力。自此,暴力在中国社会的变革中越益显现。
1912年,亚洲个民主共和国——*成立。这个以很少量流血建立起来的共和国,成长并不顺利,及至1927、1928年,更是遭到了深深的创伤,乃至质的变化——从民主共和国,沦为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党国”。
幸好,不少坚守梦想的先知们,在历史的行进中进行了不屈的抗争。虽然,他们没能阻止民国的终堕落,但,他们的思索、探寻,对于现今依然在寻路的我们,仍然是很好的鉴借。
从菜市口开始
科举制废除之后
革命派与改良派的一个分歧
邹容和他的《革命军》
秋瑾就义前后的几个细节
秋瑾遗骨究竟迁葬多少次?
民国之前的国民理想
革命前夕的文化革命
黄花岗上想当年
难忘1912
1913:谁在保卫共和
第二辑 帝制与共和
文化上的新旧争夺
再说新旧争夺
不得人心的古德诺
蔡锷的光彩
蔡元培:中国现代教育的奠基者
一次历史性的拜访
是是非非吴稚晖
吴稚晖的文化思想
高一涵与《青年杂志》
胡适与“好政府主义”
钱玄同的文化姿态
沈尹默的书法及其回忆
不该遗忘的陈炯明
“三一八”之后
第三辑 抗争与坚守
令人遗憾的笔墨官司
一场被遗忘的战争
中东路事件中的陈独秀
抗战前后的胡适
从胡适的“请求更正”说起
傅斯年的性格
陈序经的命运
1928:新文化危机中的鲁迅
1929:新文化危机中的胡适
1942:陈独秀魂归五四
后 记
1、她为什么不逃?
1907年7月15日,女革命家秋瑾在绍兴就义,当时和后来的许多人为之挽惜。事实表明,秋瑾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避免被捕。
我们不妨看一看这个事件的时间表:
7月6日,徐锡麟在安庆匆忙起事。按照他与秋瑾原定的计划,是浙皖两地同时举事,但在起事之前,浙皖两地都已泄密。在安庆的光复会员叶仰高不幸被捕,严刑之下供出“有个混入安庆官场的浙江人是革命党”。因此,徐锡麟只得仓促起事,借恩铭参加巡警学堂毕业典礼之机,刺杀了恩铭,率众起义。事情虽然匆忙,但起头干得很漂亮:典礼开始,先由官生班向恩铭等人鞠躬行礼,恩铭等人还礼,接着应该是兵生班行礼。这时,徐锡麟突然转身向恩铭举手行礼,呈上学生名册,同时大声报告道:“回大帅,今日有革命党起事!”事实上,这是他事先同陈伯平、马宗汉约定的行动信号。恩铭大吃一惊,问道:“徐会办从何得知信息?”说话时,陈伯平已经冲上前来,把一枚炸弹朝恩铭掷去。炸弹落地未炸,恩铭慌忙站起。徐锡麟说:“大帅勿惊!这个革命党,职道终当为大帅拿到!”一边说着,一边俯身从靴筒抽出两把手枪,左右开弓,子弹已飞向恩铭。陈伯平和马宗汉也立即向恩铭开枪。恩铭身中七枪,立时倒地。
但是,当徐锡麟带领几十名学员冲出学堂大门,准备夺取安庆军械所时,却被清军包围。经过四小时的激战,后不幸失败被俘。
安庆起义失败后,清政府抓住了徐锡林的弟弟。他供出了徐锡麟的妻子王氏游学东洋,改名徐振汉,“与秋瑾同主革命”等情况。安徽方面立即把这个情况电告浙江巡抚张曾敭。几乎与此同时,绍兴绅士胡道南等人也向绍兴知府密报:“大通体育会女教员革命党秋瑾及吕凤樵、竺绍康等,谋于六月初十日起事。竺号酌仙,平阳党首领,余党万人,近已往嵊县纠约来郡,请预防。” 知府贵福连夜赴杭州向浙江巡抚张曾敭报告。
7月7日,《上海时报》已经披露徐锡麟案发的消息。秋瑾友人派专人赴绍兴通报安庆失败事,并劝秋瑾到上海暂避,还为她在法租界联系了隐居之地。这大概是7月9日,迟不过7月10日(六月初一)。秋瑾得知安徽事败,“执报纸坐泣于内室,不食也不语,又不发一令。” 如果她这时候听从朋友的建议去上海,当然一切都不会发生。但秋瑾毅然拒绝朋友的安排。她把一些往来函件等托她的学生吴珉带走烧毁,同时给在浔溪女校的学生徐双韵寄去一首诗。诗中已有这样的句子:“虽死犹生,牺牲尽我责任;即此永别,风潮取彼头颅。”
7月11日(六月初二),秋瑾集合大通师范学堂的在校学生议事。有人提出提前起事,先杀贵福,占领绍兴城,再考虑其他。秋瑾不同意,认为必须等到约定的时间六月初十起事。会后,秋瑾把一些学生派往杭州分头埋伏。
由此可见,她此时之所以不走,主要是为了起义。虽然安徽那边已经失败,但她并没有放弃起义的计划,也就是说,虽然只剩下浙江,也仍然要行动。既然仍要行动,作为领导人,她当然不能躲到上海去。
也就在这一天,浙江巡抚派出300清兵赴绍兴。
7月12日(六月初三),秋瑾接到杭州武备学堂送来的密报,再次召集学生开会,会后率领学生藏匿枪支弹药。也是这一天,光复会骨干周亚卫与程毅从杭州来到绍兴。下午,秋瑾派周亚卫去嵊县与竺绍康联系。
7月13日(六月初四),上午九时,王金发自嵊县来,与秋瑾商议六月初十举事之约,至午后离去。
这时候,面对清兵进城事,山阴县士绅聚集县署,要求知县李钟岳保全地方。李钟岳当即答应士绅的要求,到绍兴府求见贵福,以顺应民意为由,恳望知府手下留情。贵福得知李钟岳的来意,心中不悦,却不便拒绝。李钟岳归署后,召集众绅商议对策,议来议去,其实并无良策,只是拖延时间而已。
这时候,大通学堂的学生正在劝秋瑾离校。秋瑾让学生离开,自己坚持不走。王金发因为听到清兵进城的消息,此时又回到大通师范学堂,他也力劝秋瑾暂时避一避。秋瑾仍然拒绝,还安慰王金发说自己是个女人,又无确凿证据,被捕也没有什么。直到清兵已临校门,王金发忍悲告别,逾墙而走。秋瑾令学生逃走,自己却拒不离开学校。
直到下午4时许,知府贵福、山阴县令李钟岳、会稽县令李瑞年才会同清兵包围了大通师范学堂,秋瑾与程毅等坚持不离开学校的师生被捕。搜走手枪1支,毛瑟枪41支,子弹6000余发,文件及秋瑾诗词作品一包。
根据以上情况,秋瑾当时完全可以逃走,而且,知县大人有意拖延,也给了她足够的逃跑时间。但是,她却没有逃。在派周亚卫去嵊县与竺绍康联系时,已知杭州出兵的消息。尤其是在王金发到过大通师范学堂之后,应该是不必再担心金华等地在六月初十的行动。所以,如果说三天前不逃主要是因为责任的话,这时候不逃,已经不是因为责任,也不是对起义仍抱什么幻想,而是准备就义了。
那一代革命者,常常抱有必死的牺牲精神,让人敬佩,又让人为之叹息。
2、秋瑾的口供
秋瑾案涉及光复军在两省同时起义颠覆大清国,应该属于大案要案。然而,历史留下的记录却是政府的处理非常草率。审讯很不成功,全部供词只是后来家喻户晓的那句话:“秋风秋雨愁煞人。”
所以,处决秋瑾之后,无论绍兴还是上海,即使是一些平时思想守旧、并不同情革命的人物,也纷纷谴责政府的暴行。“他们纷纷议论……秋瑾没有口供,按律例不应该杀没有口供的人;轩亭口是杀强盗的地方,秋瑾不是强盗,不应该到那里去杀。”
对秋瑾的审讯主要只有两次。
次是被捕的当天晚上。绍兴知府贵福、山阴知县李钟岳、会稽知县李瑞年一起审讯秋瑾等人。秋瑾并不是没有口供,而是没有官府所需要的口供。她承认文稿日记等都是她的,却宣称“革命党之事,不必多问”。 她承认自己与徐锡麟相识,但问到还与哪些人往来,她首先说的是贵福。贵福的确去过大通学堂,而且为学堂写了对联。于是贵福不再审问,把审讯交给了李钟岳。
第二天,也就是7月14日,贵福干脆令李钟岳将秋瑾押回山阴县审讯。据说李钟岳是在花厅审讯的,而且破例为秋瑾设座,简直就是与朋友交谈。李钟岳一再询问,秋瑾则缕缕陈述。可惜只有两人对话,没有笔录。李钟岳随手递给秋瑾一支笔,让她写下来。秋瑾提起笔,却只写了一个“秋”字,就停下了。李钟岳让她继续写,秋瑾乃顺笔写成“秋风秋雨愁煞人”。两人谈话达两个小时,寂静异常,“不知者疑为会客”。后竟然没有口供。
有一种说法是:李钟岳在与秋瑾交谈的过程中,请秋瑾题字。“秋风秋雨悉煞人”并非口供,而是秋瑾题赠李钟岳的。此说显然不大可信。无论李钟岳如何同情和敬慕秋瑾,也不大可能在这种时候请她题字。陶成章在《浙案纪略》中说:“秋风秋雨愁煞人七字不知系何人造作,登之报上。” 他不承认这是秋瑾所为。但据秋宗章《大通学堂党案》 所引,浙江巡抚张曾敭致贵福电询问:“又报纸中载‘匪’当堂书‘秋风秋雨愁煞人’。有无其事?有即送核。”贵福当天回电说:“七字在山阴李令(即李钟岳)手,已晋省。”可见秋瑾手书“秋风秋雨愁煞人”确有其事的。只是杭州光复时浙江巡抚署被焚,物证就难再出现了。
14日晚上,李钟岳到绍兴府衙向贵福汇报审讯情况,贵福听完大怒,质问李钟岳为何不用刑。李钟岳说秋瑾是读书人,且是女子,不便动刑。李钟岳此时还不知道,再过几个小时,他就要被迫监斩,把秋瑾杀掉。
从13日下午4点多抓捕,到15日凌晨3点处决,只有不足35小时,审讯、处决一切都确实过于匆忙。那么,这到底是为什么?
其实,在捕到秋瑾后,刚刚审讯一次,贵福即急电浙江巡抚,称秋瑾“坚不吐实”,请求先行正法。之所以这样做,理由是“若竺绍康一到,恐有他变”。秋瑾之所以被匆匆处决,主要原因是统治者的恐惧。设身处地想,地方官关押这样一个犯人,的确很不安全,不能不胆战心惊。相传她手下已有万人之众,如果竺绍康、王金发为救秋瑾而起事,后果当然让知府和巡抚都很害怕。在秋瑾一案中,贵福总是把江阴县令李钟岳推在前台,甚至让他把秋瑾押回县衙审问,大概也与此有关。
3、“奇怪”的舆论
秋瑾被杀之后,全国舆论大哗。尤其是上海,各报迅速报导,而且倾向十分鲜明,纷纷指责浙江和绍兴的官员。引人注目的,是许多人、许多报纸都为秋瑾喊冤。
《申报》在事发之后很快做了报导,对秋瑾多有赞美之语,22日就开始发表秋瑾的诗文和演讲稿。7月25日,发表题为《论绍兴冤狱》的评论,直接把案件称为冤案,指出冤案是绍兴府制造的。8月13日,登出官方发表的《绍狱供词汇录》,在“编者按”中指出这份供词是可疑的。“秋瑾之被杀,并无供词,越人莫不知悉。……而今忽有供词,……然死者已死,无人质证,一任官吏之矫揉造作而已;一任官吏之锻炼周纳而已。”
此外,《中外日报》、《时报》、《文汇报》等都大声疾呼,指斥贵福等制造冤狱。对秋瑾没有口供和证据就被杀害,表示强烈谴责。他们认为秋瑾只是办报、办学的归国女学生,所编《中国女报》爱国情绪昂然,没有煽动之辞。《文汇报》指责绍兴知府缺少证据而无端杀一女士。《神州女报》题为《秋瑾有死法乎?》的文章说:“浙吏之罪秋瑾也,实为不轨、为叛逆。试问其所谓口供者何若?所谓证据者何若?则不过一自卫之手枪也,一抒写情性之文字也。”有人指出:“杀学生,杀女士,无口供,无确证,仅谓‘有通匪笔据’,‘有绍绅告密’。不宣布,无以塞人民之望!” 有人指出无口供、无见证、无实据,既没有正式审判,也没有明确罪状,却杀掉了秋瑾,是“戕无辜之国民”。
总之,正如当年《敬告为秋女士呼冤者》一文所说:“女士之死,海内冤之。”
然而,秋瑾冤吗?安徽巡抚根据徐伟口供发来的报告;绍兴士绅的告发信;大通师范学堂非法购置的枪支弹药……这些不是罪证吗?如果放在几十年之前,无人会为之喊冤;如果放在几十年之后,大概也未必有人为之喊冤。
然而,问题就在这里,当时的中国虽然仍在清朝皇帝的统治之下,但随着立宪运动的展开和一系列新政的推行,西方现代国家的制度观念已经在知识界深入人心。人们不再以旧的“王法”看问题,而是以西方现代法制衡量眼前发生的事。于是,一些东西不再构成犯罪的证据,比如检举,比如密报,比如日记书信中的言论,等等。相反,官员们按照习惯做法而草菅人命的事,却变得难以容忍了。
在这种情况下,对秋瑾未经公开审判就行处决,就相当于强盗杀人,当然让人无法接受。
由此,我们在一个悲剧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人们思想观念的巨大变化,看到时代的迅速前进。
4、知县李钟岳
在秋瑾案中,一个引人注目的人物是山阴知县李钟岳。
李钟岳,字崧生,别号晴岚,山东安丘人,进士出身,曾先后任江山县和山阴县知县。绍兴知府贵福在决定逮捕秋瑾之前,就把案子交给李钟岳和会稽知县李瑞年会同办理,李曾委婉拒绝,遭到否决,后无奈接办。
由前面一些细节的叙述,我们已经看到这位知县在抓捕和审讯秋瑾时的一些情况。在此再做一些补充。
在7月13日军队包围大通学堂时,他曾向士兵大呼“但加逮捕,弗许伤害”。
7月14日晚,在得到浙江巡抚同意将秋瑾先行正法的复电后,贵福召见李钟岳,令他立即执行。李钟岳说:“供、证两无,安能杀人?” 当然,他没有力量改变上司已经做出的决定。
临刑之前,他从狱中提出秋瑾,告诉她:“事已至此,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幸亮之也。” 说完,这个父母官当场“泪随声堕”,身边的吏役也都“相顾恻然”。秋瑾知道那个时刻已经到来,向知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准许写家书诀别;二、不要枭首;三、不要剥去衣服。李钟岳答应了二、三两个要求。这里有必要说明,枭首,剥光衣服,都是中国早已形成的规矩。这种规矩的特点就是不给罪犯留有任何尊严。秋瑾的要求使我们看到的是她在生命后对尊严的维护。她不怕死,但作为女人,她想到了自己被剥光衣服弃尸街头的样子。李钟岳成全了她的这份愿望,帮她维护了后的尊严。
秋瑾死后,李钟岳很快被革职,罪名是“庇护女犯”。解职后李钟岳寄居杭州,终日郁郁,既为自己杀了女侠而内疚,又愤恨官场之昏暗,后,在极度痛苦中自杀身亡,时间是1907年9月23日,距秋瑾之死只有68天。消息传出,浙江士民无不哀痛惋惜,杭州城乡士绅前往吊唁者连续3天络绎不绝。
记得摩罗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做《良知的弹性》,其中写到,在冷硬的制度和那些不幸者之间,人们的一丝微笑、一点关切,就构成了某种弹性,使得制度所加给人们的伤害变得稍轻一些。面对秋瑾案中的李钟岳,我想补充的是,无论多么坚硬的制度,都是有弹性的。作为执行者的官员,面对这种弹性,往往有两种不同的选择。一种是利用这种弹性向善,一种是利用这种弹性作恶。什么是可行之善,什么是可免之恶,像贵福那样的人往往想不到,也不愿去想。但李钟岳想到了,并且利用他有限的职权,努力做得更温和一些,更人性一些,让人间不显得那么彻底冰冷,让世界不显得那么完全丑恶。
他能做的,当然很有限,但凭着良知,他做了。对于秋瑾,对于后人,都是一丝安慰。
评论
还没有评论。